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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讲 应急救援管理

发布时间:2020-03-01 19:42: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十四讲

应急救援管理

本讲主要内容是重大灾害事故的概念及分类、重大灾害事故的特点、矿井应急救援决策矛盾分析、抢险救灾时的指挥、爆炸、火灾、水灾等煤矿常见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决策要点。

一、重大灾害事故的概念及分类

1、概念:凡是能给煤矿生产或人员生命安全、财产造成严重危害的事故统称为煤矿重大灾害事故。

2、后果:影响范围大;伤亡人员多;中断生产时间长;损毁井巷工程或生产设备严重。

3、煤矿中常见的重大灾害事故:瓦斯、煤尘爆炸;矿井明火火灾;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突然涌水;冲击地压和大面积冒顶。

特别地:全矿井突然停电是重大灾害事故的前奏,主要通风机停转、水泵不能排水 。

全矿井突然停电对策:派带有隔离式自救器的瓦检员加强瓦斯涌出异常地区的检查;加强采空区,特别是封闭火区的有害气体检查;受停风影响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将采掘工作面人员撤至进风巷,必要时撤至地面;打开井口防爆门(盖)和有关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检查井下正在检修的电气设备是否处于送电状态。若是,必须予以断开;若发现在高浓度的瓦斯积聚,送电后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正确排放;对于局部积存的地点,应予正确排除;井上来电后,及时启运主要通风机,并检查回风井防爆门(盖)是否关闭;当确认并下处于安全状态后才向井下送电等。

二、重大灾害事故的特点

1.突发性:重大灾害事故往往是突然发生的。它给人们心理上冲击最为严重,最容易出现措手不及,使指挥者难以冷静、理智地考虑问题,难以制订出行之有效的救灾措施,在抢救的初期容易出现失误,造成事故的损失扩大。

2.灾难性:重大灾害事故造成多人伤亡或使井下人员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若指挥决策失误或救灾措施不得力,往往酿成重大恶性事故。处理事故过程中得悉已有人员伤亡或意识到有众多人员受到威胁,更增加了指挥者的心理慌乱程度,容易造成决策失误。

3.破坏性:重大灾害事故,往往使矿井生产系统遭到破坏,它不但使生产中断,井巷工程和生产设备损毁,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同时,给抢险救灾也增加了难度。特别是通风系统的破坏,使有毒有害气体在大范围内扩散,会造成更多人员的伤亡。这就要求指挥者在作救灾决策时,要充分考虑通风系统的情况,通风系统破坏与否,对救灾方案起关键性作用。

4.继发性:在较短的时间里重复发生同类事故或诱发其他事故,称为事故的继发性,例如,火灾可能诱发瓦斯煤尘爆炸,也可能引起再生火源;爆炸可能引起火灾,也可能出现连续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可有在同一地点发生多次突出,也可能引起爆炸。这要求指挥者在制定救灾措施时,多作些预想,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出现继发性事故。而且,一旦出现继发性事故,能胸有成竹地作出正确的决策,不能“顾此失彼” 。

三、矿井应急救援决策矛盾分析

矿井灾害防治有2大部分内容,一是灾害预防工作,二是灾害救治工作。多年来,在“预防为主”方针的指引下,在矿井灾害预防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方面,在矿井各种灾害的灾变机理、规律的研究方面,在各种灾害防治技术、装备方面均取得了较大进展。然而,在与灾害救治相关的具体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方面,在重大灾害救灾技术和装备研发方面,还相对较弱。

1.救灾工作对人和物关系的处理,即巨大的国家财产损失、恢复生产的难度增加同灾害对人的生命造成损失的权衡。过去,常常宣传为挽救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不顾个人安危的英雄事迹。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救灾工作中弘扬个人冒险救助群体的同时,救灾决策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减少灾害对人的生命的威胁和保障救灾工作的安全为救灾决策的基本原则。应注意,所弘扬的救灾决策的“以人为本”的理念,与救灾工作中不顾个人安危救助群体的英雄行为具有不同的含义。

2.对减少原发性灾害损失和可能存在的继发性灾害损失关系的处理方面。某些决策,比较稳妥,安全性强,但原发性灾害造成较大损失的概率大,如减小救灾的力度,减小在灾区救灾的人数等决策;某些决策存在冒险,有较大可能减少原发性灾害造成的损失,但存在出现继发性灾害、二次伤亡的一定风险,即对救灾人员造成的损失。理论上说,救灾决策水平的高低就表现在对一定风险发生概率认识的正确性,但救灾实践表明,在重大灾害情况下,对这种风险发生概率的认识往往是模糊的。

3.救灾决策完全可以避免或减小原发性灾害的损失,但仍会造成较小的继发性灾害损失。但决策者面对在舆论上、感情上界定救灾时期二次灾害的发生“罪加一等”的压力。

办法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从社会、经济到生产、安全管理以及救灾,往往没有一项方针、一个政策、一项制度的执行只有利而无弊的,重要的是,应保证在可能条件下,所作决策是相对最优的,即利最大,弊最小。

4.矿井重大灾害防治与救灾关系

矿井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始,意味着灾害防治工作的失败。作为矿山企业的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担负灾害防治和救援的两部分职责。对于一个矿井,重大事故发生概率十分低,往往一个矿井是第一次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矿井领导可能是第一次面对上述复杂动态变化的灾情,却必须作为救灾领导进行决策指挥。因此,作为矿山企业领导,学习、交流救灾技术、战术和技能是十分必要的。

在矿井重大灾害的救灾工作中,出现不少救灾决策及实施的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救护队也出现了不少成功的技术、战术和冒险救助的英雄事迹。然而在重大事故发生阴影的笼罩下,因种种原因,许多成功的救灾成功案例往往得不到总结和表彰,这也是多年来矿井救灾技术发展较慢的原因之一。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各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做好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四、抢险救灾时的指挥

救灾方案失误或指挥不当主要表现:组织指挥混乱,违章指挥,技术措施不当和对救护队违章作业制止不力等。

(一)矿山应急救援决策指挥的基本要素 1.矿山救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1)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救援理念:救援人员的安全;救助被困人员;处理和控制灾害的发展;安全的前提下,搜救遇难人员。以上工作重要程度排序不能变!

(2)决策原则:以人为本、安全救援原则;属地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原则;科学、客观、实事求是原则。

(3)确定正确决策的检验标准

安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不扩大事故。 迅速:快速查明灾情,救助被困矿工。

有效:创造条件,消灭或控制灾情,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

2.建立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救灾指挥部;现场指挥组;技术专家组;相关专业组;井上救援基地;井下救援基地。

3.确定应急救援决策的基本内容 事故发生时现场决策

矿井调度值班人员的决策 矿山企业领导的决策 救灾指挥部决策 矿山救护队的救灾决策 地方政府组织救灾决策 省局和国家总局的决策

注意:以上各项有时间顺序

(1)事故初期的现场决策 报告灾情 在可能的情况下,扑灭事故 通知临近区域人员撤离危险区 组织自救和互救

(2)矿井调度值班人员的果断决策(以下各工作可同时进行)

通知可能受威胁的人员撤离(必要时断电) 向上级报告灾情

值班领导、矿长或企业领导、当地政府 通知矿山救护队组织抢救 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 启动预案,组织救援

(3)矿山企业领导的决策:成立本企业救灾指挥部;组织本企业救援力量实施救援,救援力量不足时, 应及时向上级请求援助;做好救灾物资供应、调配;做好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事故善后处理,保持矿区稳定;妥善保管与事故有关的基础资料,配合事故调查。

(4)救灾指挥部决策:制定救灾总体方案;聘请专家组成救灾专家组;指定专人下达救灾指令;及时掌握和上报救灾进展情况;根据灾区变化制修订实施方案;组织、调度救援力量和救援物资;安排救援人员的休整和食宿等后勤工作。

(5) 矿山救护队的救灾决策 安排灾区侦查

报告灾区现场情况,提出抢救建议方案 根据指挥部救灾方案和指令,作出实施方案

确定各救护队的具体任务、行动计划、路线及安全措施 设立井下救援基地与待机队

关键:灾情突变,果断决策,及时应对,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6)地方政府组织救灾决策 确保矿区社会稳定 依靠企业救援力量

聘请专家研究灾情,制定救灾方案 组织和调集援救队伍 及时上报灾情

(7) 省局和总局现场工作组的决策 协助地方政府指导、协调救灾工作 传达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

提出抢救事故和防止事故扩大的建议措施

根据需要在本省区或全国调集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 调度应在第一时间准确掌握信息并判断灾情 2009.2.22屯兰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屯兰矿曾经是安全基础管理较好的现代化煤矿,但由于管理细节的疏忽和安全措施的不到位 ,2月22日发生了一起不该发生的事故。从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来看,主要有5点教训和3点体会。

1、主要教训:

(1)现场管理不严格:该矿将风机从12403工作面10号联络巷移到1号联络巷,联络巷长度由20米增加到37米、密闭由板闭变为料石墙闭、联络巷与轨道巷垂直改为锐角交叉,没有根据风机位置等环境条件变化的细节问题,认真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

(2)规程措施不落实:该矿12403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规定局部通风机安设在轨道巷,但该矿违反规程和设计把风机安设在联络巷里。安装风机和开关后, 只在风机吸风口处检查瓦斯,未检查开关电器附近瓦斯。

(3)通风管理有漏洞:风机和开关安设在1号联络巷,受风机吸风影响,1号联络有25米长的巷道处于微风或无风,风机开关设置在背风侧,是瓦斯易积聚区域。该矿属高瓦斯矿井,按规程回风巷风流中瓦斯采区措施后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5%,但12403工作面将回风巷作为专用排瓦斯巷管理,巷内瓦斯报警值设为2.5%。

(4)生产系统过于集中:该矿在南四盘区有采煤、掘进、开拓等6个施工队伍,布置有生产、准备、接替3个工作面5个掘进头。12405工作面风流进入12403工作面专用排瓦斯巷(回风巷),工作面通风系统不独立。 (5)瓦斯治理不彻底:该矿虽然采取了瓦斯预抽、边采边抽和采空区抽放一系列抽放措施,但工作面上隅角和回风巷里瓦斯浓度仍然较高,时常在1.5%以上,说明瓦斯抽采还没有达标,通风能力还显不足,瓦斯治理还是不够彻底。

2、主要体会

国有大矿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精细化水平。屯兰煤矿曾经基础管理较好,连续多年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但由于细节管理不到位导致了重特大事故。这次事故警示我们,煤矿作为高危行业,设备再先进,现代化程度再高,制度再完善,如果管理出现漏洞,细节的疏忽也可能酿成严重的后果、导致重大的事故。

(1)质量标准化,特别在瓦斯治理方面要在管理和技术细节上下功夫。从事故现场勘查看,这起事故爆炸威力相当大,该矿加强了防尘工作,隔爆水袋起了作用,比较幸运的是煤尘没有参与爆炸。但巷道悬挂宣传牌以及大量铝合金等吊顶装饰材料破坏严重,事故后对矿工安全构成威胁,所以煤矿企业在质量标准化不要过分追求华丽、搞花架子,要从实际出发,把功夫下到更新工艺设备和技术细节管理上,瓦斯治理工作要在工作体系建设和抽采达标努力。

(2)进一步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近几年有些国有大矿在瓦斯抽放、监测监控、通风系统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有的煤矿瓦斯治理的工作体系不完善,在瓦斯检查和机电管理等具体细节方面依然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瓦斯事故时有发生;特别安全周期较长的煤矿更要警钟常鸣,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推进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的建设。

(3)强力推进瓦斯抽采达标。事故再次提示我们瓦斯抽放达标是控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重要措施和手段,高瓦斯矿井应该把抽采达标作为生产能力核定的条件,确保采掘工作面风量充足、系统稳定,防止多面、多头不合理集中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推进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和示范县“双百工程”建设,把瓦斯治理工作推向纵深。

(二)救灾指挥程序

重大事故发生救灾注意事项: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火或爆炸不能停局部通风机)→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矿务局调度室汇报→召请矿山救护队(本矿救护队先下井救灾)→成立抢救指挥部→派救护队进入灾区救人、侦察灾情→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1、立即成立以矿长为总指挥的抢救指挥部,有关矿级领导、科室负责人及救护队和安监人员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立后首先听取当班值班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副井提升及压气机的正常运转(派有关矿级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去风机房、副井绞车房,压气机房组织与督促工作)。

2、通知有关区队、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准确统计当班井下人数及其姓名,统计已上井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有关单位准备救灾材料和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3、指定一名副职领导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并通知矿订房、自救器发放室和副井口: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自救器、不准下井。

4、选定井下救护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布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救灾器材等。选定安全岗哨位置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

5、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他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基至医院。得知人员受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一方面立即报告抢救指挥部采取果断措施组织特别抢救。

6、抢救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责成助手成员,将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当抢险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请求支援。并及时满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计完成撤人抢险任务。如果救灾过程中出现反复或灾情扩大时,应下决心投入二线力量,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护抢险人员,尽力避免扩大伤亡。

7、抢救人员完成后,总指挥应投入

二、三线力理,令救护队进行侦察,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等灾情,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救护队长应具体负责指挥救护队按规程要求完成侦察任务,提出测定数据、灾区示意图及灾区处理建议。侦察后,应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监视灾情变化,具体位置应由井下救护基地负责人提出,报指挥部确定。

8、总指挥组织指挥部成员听取侦察汇报后,应令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依据《计划》、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检查核实。对总工程师提出的事故处理方案应经过慎重研究讨论,在安全上应留有余地,应考虑到处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及其补救措施,不能只顾成功的一面,还应充分预计到不利因素。总指挥批准处理方案后,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争取得到支持。

9、根据掌握的灾情及处理方案的要求,应对救护队员做好战前思想动员,勉励队员树立信心、发扬不畏艰险、敢拼的特别能战斗精神。一切工作落实无误后,决定行动时间,到时立即投入战斗。总指挥不断协调平衡力量,确保方案顺利进行,当遇灾情变化,及时修改救灾方案,调整救灾力量。事故处理结束稳定一定时间后,恢复事故破坏的各个生产系统,使之正常,特别是通风系统。当各系统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抢救指挥部结束工作。

10、事故处理结束后,总指挥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对事故发生原因、抢救处理过程、重要的经验教训以及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后上报和存档。

(三)抢救指挥部在救灾过程中的协调作用

1、要认真处理好上级领导机关到矿协助救灾时的领导指示,应尽量在决策过程中采纳他们的意见。

2、要处理好指挥部内部主要成员之间的关系。总指挥是处理事故时的最高领导,要稳如泰山,令行禁止,要用人得当,不能离岗到灾区。若确需进入灾区时,必须任命代理人,并授予其指挥权。不能形成多头指挥状态,更不能形成无人指挥状态。

3、对井下直接从事抢险救灾人员,特别是矿山救护队,要从爱护关心又要使之奔赴灾区建功立业的态度,帮助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4、充分发挥总工程师及专业骨干人员在抢险救灾中参谋作用很重要。总指挥应把他们视为最可信任的助手。指挥员要纵观全局、抓住战机、巧妙地组织力量并运用一切可以动用的救灾手段、力争最快地消灭事故。

(1)纵观全局——在了解灾变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现状的同时,还要预计其发展、可能诱发的伴生事故和出现的意外问题,再作出救灾决策。制订作战方案时,要多作设想,拟定多套救灾方案。

(2)抓住战机——抓住控制灾变、消灭事故的最有利时机。从时间上看扑灭任何灾变都是早比晚好,灾变初期总是易于控制的,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的对策与措施,决不允许犹豫、拖拉。另外,每次灾变的发生都是由多种因素汇集而成的。如果能抓住其中一项关键性的因素,即可获得控制全局的成果。

(3)巧妙组织力量和运用一切手段——在可能控制灾变的条件下,尽量少动用救护力量。井下救灾切忌采用人海战术和打疲劳战,非救灾人员决不允许进入灾区。

特别强调

处理爆炸事故,关键是及时恢复通风系统和消灭火源,避免出现连续爆炸。条件不允许,则隔断风流、停止供氧,消除产生再次爆炸的因素。而明火火灾的处理,关键是正确调度风流,避免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或产生爆炸。掘进巷道内发生火灾或爆炸,应严格控制局部通风机的启闭,其原则是“保持原状”。即正在运转的风机不能停转,已停转的风机,不能盲目启动,待侦察巷内情况后,视瓦斯浓度的高低,再行决定是否启动。当瓦斯浓度低于2%,可启动风机排烟降温,创造良好的救灾环境;当瓦斯浓度高于16%,则严禁启动风机,否则易产生瓦斯爆炸。

1.认真汲取事故扩大的教训:防止指挥混乱;控制风流失误;未带灭火装备;违反操作规程;灾区有害气体在爆炸范围内,强行侦察;无防止火风压反风的措施;无防止灾区内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措施;个人防护装备不及时携带和佩用;战前检查不认真。

2.必须慎重对待救灾指挥的严肃性。一是不采纳救护指挥员的救灾意见;二是指挥混乱,未形成一个指挥系统。三是作为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在抢险救灾中,必须按照自己的职责正确行使指挥权,在关键时刻毫不犹豫地提出自己的主导意见,在指挥救灾中,要坚决克服思想麻痹、图省事、怕麻烦、盲目蛮干的弊端,尊重客观事实,尊重救灾规律,铲除造成事故扩大的根源。

(1)未按规定编制预防和处理灾害事故计划,在发生事故初,事故处理指挥机构 未形成。

(2)井上下失去联系,上下情况不通

(3)当地政府领导不熟悉井下灾变情况,随意命令矿上工人、武警、解放军等非救护专业人员进入灾区抢救,救护队指挥员阻止无效 。 3.使用正压氧气呼吸器在灾区作业不可忽视的要点

(1)全面罩容易起雾,影响佩用人员视线。 (2)在佩用过程中不能更换氧气瓶。

(3)体积和重量都较大,灾区空间狭小时行动不便。 (4)携带不方便,当灾区距地面距离较长时,在上下人行车、乘坐皮带和索车运人、工具时不方便,并且容易刮碰,对全面罩造成损坏或影响视线。

(5)在摘脱呼吸器时,如操作不熟练,容易浪费氧气,氧气瓶开关的时机要熟练掌握,否则,就会使佩用时间减少。

(6)正压呼吸器面罩装卸较繁琐,增加了战前检查的时间。另外,做战前检查时,氧气瓶消耗量较大。

(7)在进行非事故性的技术工作时,不灵活、方便。

五、爆炸事故抢险救灾决策要点

1.必须了解(询问)的内容:爆炸地点及其事故波及范围;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的损坏的情况……);灾区瓦斯情况(瓦斯浓度、烟雾大小、CO浓度及它们的流向);是否发生了火灾?主要通风机工作情况(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风机房水柱计读数是否有变化?……)。

2.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

通风系统破坏程度。可据灾区通风情况和风机房水柱计读值hs变化情况作出判断。hs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增大,说明灾区内巷道冒顶,通风系统被堵塞。hs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减少,说明灾区风流短路。也可能是爆炸后引起明火火灾,高温烟气在上行风流中产生火风压,使主要通风机风压降低。

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若爆炸后产生冒项,风道被堵塞,风量减少,继续有瓦斯涌出,并存在高温热源,则能产生连续爆炸。能否诱发火灾?可能的影响范围。

3.必须作出决定并下达的命令:切断灾区电源;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的人员;向公司汇报并召请救护队;成立抢救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保证主要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转;保证升降人员的井筒正常提升;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矿山救护队到矿后,按照救灾方案布署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医院准备抢救伤员。

4.处理事故的具体措施

派救护队沿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

迅速恢复灾区通风。首先恢复主要的和最容易恢复的通风设施。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反风。

清除灾区巷道的堵塞物,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

发生连续爆炸时,为了救人或封闭灾区,在紧急情况下,也可利用两次爆炸的间隔时间进行。慎重! 最先到达的救护小队,担负救人和灾区的侦察任务。 第2个到达事故矿井的救护小队应配合第1小队完成抢救人员和侦察灾区的任务,或是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担负待机任务。

六、矿井明火火灾事故抢险救灾决策要点

不论是瓦斯、煤尘爆炸,还是火灾事故,大多数伤亡人员,都是由于爆炸或火灾产生的有毒气体、贫氧气体、中毒窒息所致。确保矿井通风、及时稀释和排除有毒有害气体,提高氧气含量,从而减少中毒、窒息伤亡。有效的通风是保证安全、快速救援的基础。关键问题:防止控制火区进风时导致灾区人员窒息;防止实施矿井反风造成火烟进入非事故区;防止水煤气爆炸或高温火烟瓦斯积聚区域导致爆炸;防止在封闭火区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

(一)基本要求

保证灾区和受威胁区人员的安全撤退。

防止火灾扩大,创造接近火源直接灭火的条件。 避免火灾气体达到爆炸浓度。

避免瓦斯通过火区,避免瓦斯、煤尘爆炸。 防止出现再生火源和火烟逆转。 防止产生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

(二)火风压的产生及其控制 1.积极灭火,控制火势 2.正确调度风流,避免事故扩大 3.减少排烟风路风阻,加大排烟能力

(三)处理火灾时的通风方法及其选择

1、保持火灾时期正常通风

(1)当矿井火灾的具体位置、范围、火势、受威胁地区等在没有完全了解清楚时。

(2)当火源的下风侧有遇险人员尚未撤出或不能确认遇险人员是否已牺牲,且矿井又不具备反风和改变烟流流向的条件时。

(3)当火灾发生在矿井总回风巷或者发生在比较复杂的通风网络中,改变通风方法可能会造成风流紊乱、增加人员撤退的困难、可能出现瓦斯积聚等后果时。

(4)采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实施直接灭火时。 (5)减少风量有可能从富氧燃烧向富燃料燃烧转化时。 当矿井火灾有转化为富燃料火灾的可能性时,首先应保持正常通风。具体地说有以下4种情况:

火源点燃烧温度足够高,炽热烟气使下风侧可燃物分解

出大量挥发性可燃气体(如碳氢化合物和氢气)和煤焦油等,以保持燃烧迅速发展。

下风侧烟气中的氧浓度低于维持燃烧所需要的最小助燃浓度。

由于巷道下风侧不同程度的阻塞,造成了热量和炽热气体、煤焦油等有积存条件,且由于烟气膨胀产生节流效应,使高温烟流有向上风侧逆退的趋势。

回风流中CO

2、CO气体连续增大,且速度很快。

2、减少灾区风量

当采用正常通风方法会使火势扩大,而隔断风流又会使火区瓦斯浓度上升时,应采取减少风量的办法。这样既有利于控制火势,又不使瓦斯浓度很快达到爆炸界限。

3、增加灾区风量:在下列情况下需要增加灾区风量。 (1)在处理火灾过程中,如发现火区内及其回风侧瓦斯浓度升高,则应增风,使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

(2)若火区出现火风压,呈现风流可能发生逆转现象时,应立即增加火区风量,避免风流逆转;

(3)在处理火灾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后,灾区内遇险人员未撤出时,也应增加灾区风量,及时吹散爆炸产物、火灾气体及烟雾,以利人员撤退。

4、火烟短路:是救灾过程中常用的方法,是利用现有的通风设施(如打开进回风间的风门)进行风量调节,把烟雾和CO直接引入回风,减少人员伤亡。

5、反风:分全矿性反风和局部反风。由于矿井通风网路的复杂性、火源出现的偶然性、火势发展的不均衡性,采用什么方式反风,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6、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方法决不能轻易采用,有把握时才用,否则会扩大事故。

特别应注意以下控风措施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1)风流短路:分为新风短路和火烟短路。新风短路的主要作用是减少火源的供风量,从而达到控制火势的目的。

火烟短路是把烟雾和有毒气体直接导入回风或总回风巷,使工作人员免受毒害。采用风流短路时,应充分考虑到:进入灾区的烟雾减少了,但有毒气体的浓度并不会降低,而且有可能使灾区氧含量降低,会否发生贫氧窒息,造成事故扩大。

(2)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生产期间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很可能造成事故,救灾期间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可能会扩大事故,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要保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保证大系统的稳定。只有在特定条件下处理灾变事故时,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措施:

a.火源发生在进风井筒、井底车场时,矿井无反风装置,或者不起作用,若利用火风压可以改变风流方向时,且回风流瓦斯不超限。

b.矿井自然风压较大,且与主要通风机风压方向相反,火源发生在进风巷道,需反风而无反风装置时,亦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利用自然风压反风。

c.当火风压很大,影响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时,可以调节主要通风机工况,或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

一是火风压与主要通风机风压反向,其值接近或超过主要通风机风压时,矿井风量很小,轴流式风机处于不稳定区工作,应停止运转。

二是两者同向,火风压较大时,矿井风量剧增,风速增大,煤尘飞扬可能造成爆炸。

若是离心式风机,其功率急剧增加还有可能烧毁电机。此时,可考虑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或增加矿井风阻值,以达到控制风量的目的。

(3)直接灭火:要防止发生水煤气或瓦斯爆炸;灭火方法与程序选择要合理;火烟流经路线与火风压的影响。

(4)封闭火区:根据火区内瓦斯及变化趋势,决定封闭前、封闭过程中、封闭后的风流调控(注充惰)措施及封闭顺序。

确保在瓦斯上升到爆炸浓度之前,建好密闭,做到安全封闭。

封闭前为防止瓦斯积聚,可增加风量,快速冲淡瓦斯。

封闭中预留通风孔。最后同时封闭通风孔。

封闭后立即撤离,24小时后再观测。

(四)处理火灾时如何防止瓦斯爆炸

1.总原则:高瓦斯矿井处理火灾时,对灾区进行合理的通风,对防止瓦斯爆炸有决定性的作用。在火灾处理过程中,必须掌握瓦斯的变化,合理调度风流,其原则是有助于控制火势,又能冲淡瓦斯,及时排走瓦斯。不能随意减少或中断灾区的供风,必要时(瓦斯浓度上升)还应增加火区供风量。加强巷道维护,防止冒顶堵塞巷道,以避免瓦斯积聚而产生爆炸。

2.上下山和运输平巷发火时,如果在火源的上风侧有掘进头和废巷,应将积存瓦斯的巷道严密封堵。在火源的下风侧有积聚瓦斯的区域时,对灭火人员威胁最大,为防止瓦斯爆炸应果断封闭火区,或者进行局部反风,再组织人员灭火。

3.处理高瓦斯矿高冒处火灾时,必须在喷雾水枪的掩护下(迫使火源局限在高冒处),在火源的下风侧设水幕,然后在高冒处两端用水枪灭火。

4.处理高瓦斯矿井独头巷道火灾时,不能停风,要在保持正常通风或大风量的条件下处理火灾。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如人员撤退时停掉局部通风机或火焰烧断风筒),风流中断或风机停转时,应检查巷道中瓦斯和烟雾情况,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才以进入救人灭火。特别是上山独头煤巷发火,如果风机已停转,在无需救人情况下,严禁进入侦察或灭火,应立即在远距离封闭。对于下山掘进煤巷迎头发火,在通风条件下、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可直接灭火。若在下山中段发火时,无论通风与否,都不得直接灭火,要远距离封闭。

5.当直接灭火无效或不可能时,应封闭火区。在高瓦斯矿封闭火区是相当危险的工作。应根据瓦斯涌出情况,通过加大风量将瓦斯浓度降到达2%以下时,于火区的进风侧和回风侧同时建造防爆墙,并在三分之二高度处留有通风排气口,然后在统一指挥下同时封口。

6.封堵采区内的火区时,还应考虑某巷道封闭后,是否会造面邻近采空区内瓦斯被大量吸出通过火源引起爆炸?

七、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救灾决策要点

(一)突水时抢险救灾决策要点

1.迅速判定水灾的性质、突水地点、影响范围、静止水位,估计突出水量、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2.掌握灾区范围、事故前人员分布,分析被困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视情况迅速撤出人员。

3.关闭有关地区的防水闸门,切断灾区电源。

4.根据突水量的大小和矿井排水能力,积极采取排、堵、截水的技术措施。启动全部排水设备加速排水,防止整个矿井被淹,注意水位的变化。

5.加强通风,防止有害气体的积聚。 6.要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突水。

7.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的人员时,要防止突然改变他们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二)遇险人员生存条件判断

发生突水后常常有人被困在井下,指挥者应本着“积极抢救”的原则,争时间、抢速度,采取有效措施使他们早日脱险。作为指挥者,在突水事故发生后,应正确判断遇险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科学地分析该地点是否具有人员生存的条件,然后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当躲避地点比外部水位高时,大家都坚信该处有空气存在,遇险人员可能有生存,对于这些地点的人员,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如打钻或掘进一段巷道等)向他们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当积水不能排除,且不具备打钻的条件时,为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可考虑进行潜水救护。即,由潜水救护队员潜水进入灾区,将携带的氧气瓶、饮料、食物、药品等送给遇险人员,以维持起码的生存条件。 当避难地点比外部最高水位的标高低时,有2种情况:

1、突水时洪水能直接涌入位于突水点下部的巷道(如平巷,下山等),并把它们淹没,一般情况下,这些地点不会有空气存在,也就不具备人员生存条件,误入这些地点避灾的人员,将无生还可能。

2、当突水点下部巷道全断面被水淹没后,与该巷相通的独头上山等上部独头巷道,如不漏气,即使低于外部最高洪水位时,也不会全部被水淹没。在这些地点躲避的人员具备生存的首要条件,如果避灾方法正确(心情平静、适量喝水、躺卧待救等),是能生还的。

突水事故发生后,有些地点具有人员生存条件的,即使躲避较长时间也不至于生存无望。对于那些低于外部水位的避难地点,则严禁打钻,防止独头空气外泄、水位上升、淹没遇险人员。最好的办法是迅速排水。

针灸学第十四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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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讲 应急救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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