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承包合作协议
湖北得胜房地产公司恩施市土司路13号-25号地段旧城改造余瑞政项目部商住楼工程承包一事,现有何一清、彭永华二人自愿合作,联合施工,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拟定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恩施市土司路13号-25号地段旧城改造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点:土司路13号-25号地段
三、合作内容:此项目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以施工完成量为准)
四、合作时间:从2012年8月1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
五、资金投入:与湖北得胜房地产公司恩施市土司路13号-25号地段旧城改造余瑞政项目部签订合同后由彭永华、何一清共同出资200万,其比例为各50%,转入余瑞政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需出资按比例出资,其利润按比例分配。
六、合作分工:彭永华负责主持工地全面工作,何一清负责采购,其余人员招聘
七、财务制度:现金支付每月由会计制报表一份,反映当月现金支出账及欠账。
八、风险承担:在施工期间不论发生什么风险,必须共同承担及入股份额。
九、违约责任:在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违反以上条款,如有违约,罚入股出资额的10%作为违约金。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人员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建筑承包合作协议
咸丰县茂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始项目部商住楼工程承包一事,现有何一清、彭永华,二人自愿合作联合施工,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拟定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建始县高坪镇绕镇线新街项目
二、工程地点:建始县高坪镇
三、合作内容:此项目约3万平方米(以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为准)
四、合作时间:从2012年2月29日至该工程竣工验收
五、资金投入:与咸丰县茂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始项目部签订了合同后由何一清、彭永华二人共同出资120万元人民币,其比例为50%,转入建始项目部作工程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需出资按比例出资,其利润按比例分配。
六、合作分工:何一清负责主持工地全面工作,彭永华负责采购,其余管理人员招聘。
七、财务制度:现金支付每月由会计制报表一份,反映当月现金支出账及欠账。
八、风险承担:在施工期不论发生什么风险,必须共同承担及入股份额。
九、违约责任:在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违反以上条款,如有违约,罚入股出资额的10%作为违约金。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人员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