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
甲方:瀍河乡城北社区
乙方:
甲乙双方就瀍河乡城北社区北盟路16号院承包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北盟路16号院承包给乙方使用。
2、租期为10年,即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租金每年人民币一万元(税后),先交钱后使用。
3、乙方应在协议期内按时缴纳承包款项,如不能按时缴纳承包款项,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另租他人。
4、协议期内,乙方不得私自转租他人,乙方应合法经营,文明经商,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
5、乙方所需水电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保持现在的建筑装况,如需要增设房屋设施,须经甲方同意。经甲方同意新建部分归乙方所有。
7、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遇城市规划和集体规划占地,按照市政文件补偿予以补偿,属于甲方的建筑物补偿归甲方所有,属于乙方的建筑物归乙方所有,土地权补偿归甲方。所赔偿项目中属于乙方的,甲方应确保乙方利益不受侵害。
8、协议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乙方使用。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2013年11月25日
《承包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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