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意外保险理赔须知
意外伤害的定义: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造成身体可视性伤害。
责任免除:(下列情形不理赔)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无民事行为
能力的除外);
3、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4、被保险人药物过敏、医疗事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
际统计分类为准》
5、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7、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
赛车、赛马等;
8、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9、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10、战争、军事冲突、*或者武装叛乱;
11、被保险人在香港、澳门、台湾或者中国境外的国家、地区接受治疗;
12、疗养、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美容、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牙齿治疗、安装假肢、非意外事故所致的
整容手术;
《理赔所需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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