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 田 镇
2012年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
(生产经营单位)
承
诺
书
尚田镇人民政府
2012年2月
尚田镇2012年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
尚田镇人民政府:
我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本人承诺: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基础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本质水平,努力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防止和减少一般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遏制和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管理人员,保证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
三、确保资金投入,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按标准储存安全风险抵押金,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条件。
四、定期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教育和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六、深入生产现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及时发现、上报和排除安全隐患。按省、宁波市、奉化市有关要求,主动上报安全生产信息,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
七、依法制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八、尊重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
九、自觉接受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监察,绝不弄虚作假。按要求上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职责。
承诺单位(盖章)
代表(签名):
二〇一二年 二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