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上网行为承诺书
一、爱护学院信息网络设备设施,维护好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
二、不利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侵犯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三、不得利用网络查阅、下载、发布和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虚假、有害信息。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宗教狂热、破坏宗教和谐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7、传播虚假险情、灾情、疫情、警情的;
8、传播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的;
9、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10、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的;
1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在QQ群、微信群等中不得传播以下信息。
1、涉及当前维稳形势话题、政治敏感话题、涉密文件内容、内部保密资料、有关港澳台新闻、军事资料的;
2、对学院工作部署和决策进行妄议、品头论足,发泄对组织和他人不满的;
3、在网上自行或煽动他人直接将个人问题进行网上传播,破坏稳定团结的;
4、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攻击诽谤单位和个人,妨碍学院稳定、损害单位或他人名誉的;
5、涉及本单位和社会上的负面新闻、信息、影响社会校园安定团结的负能量的视频和文章的。
五、上网主要用于查阅与部门和作相关资料,不得利用校园计算机网络在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工作时间内不上网打游戏、看股票、聊天、购物、网上赌博;不从网上下载非工作需要信息;对无法识别的信息不要下载,无法确定安全操作,慎重进行,以防被病毒、“黑客”入侵或对单位和自身造成不良影响及危害。
六、如违反上述规定愿意接收学院给予的处分和处罚。
七、中层上领导对其所在的部门职工上网有管理和教育责任,如有职工违反规定则负有管理责任。
八、QQ群、微信群,其群主或管理员有对群内信息有监管责任。
部门:教学督导室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