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效果评价工作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医改办、公立医院:
一、上报迎检材料:
1、3月22日中午前,上报评分表和统计表(电子版),同时邮寄纸质版,加盖公章,领导签字。
2、3月31日前,上报汇报材料。
二、整理佐证材料
3月22日至3月31日,整理佐证材料,县(市)区和公立医院迎检材料分别订卷。
三、4月1日至4月20日,做好迎检现场准备。
四、市级文件随时放入群共享,请注意查阅。
《迎接国检有关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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