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少生快富利益导向工程,搞好优质服务。
二、拟定本年度人口计划实施方案,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
三、督促计生主任准确统计本村人口变动信息,确保统计质量。
四、按月、季组织召开计生例会和季度分析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组织好本村一年四次妇、孕、检和妇科病一至二次的普查工作,减少计生外怀孕,杜绝大月份引产。
六、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搞好违约兑现。
七、按季进行本村计划生育村务公开。
协会驻会会长职责
一、会员定期民主评审计生工作。
二、月月参加月底的人口计生例会。
三、每季参加培训调度会。
四、每季度与中心户长和育龄妇女小组长联系。
五、每季度走访育龄妇女小组长一次以上。
六、半年和年终书写群众需求分析报告。
七、主动开展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
八、主动参与村组其它相关工作。
九、及时完成上级计生协会安排的工作。
计生协会会议制度
一、协会成员每季度开一次常务理事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听取汇报,安排工作。
三、每半年召开一次协会工作会议,汇报半年工作情况或年终工作情况,并安排次年的任务和目标。
四、各村计生协会分会务必按时参加各种会议,作好工作汇报。
五、会上认真作好会议记录,严肃会议纪律。
计生主任工作职责
一、在村支下两委的领导下,具体计划生育工作。
二、负责本村人口计划编制工作,按时向县申报
一、二孩生育计划,发放
一、二孩生育证。
三、按月向育龄妇女组长收集人口变动信息,参加村支两委月计生工作例会和季度分析会,并向村支两委汇报工作。
四、掌握本村新婚、怀孕、生育、节育的情况,如实填写村级帐卡、册报表。
五、按月评审、指导育龄妇女组长工作,把好中心户长报表、访视手册质量关。
六、抓好村级服务室资料的完整、规范管理。
民主监督评议小组职责
一、召开民主评议会,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走访群众并收集意见,及时向村支两委反馈。
三、监督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合同、联户协议的实施,督促违背规约、协议的责任兑现。
四、鼓励群众举报违法事实和违规行为。
村民自治的发展方向
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村民自治将沿着: 组织建设更加健全 自治活力更加规范 自治制度更加完善 自治观念更加健康 自治成效更加显著
新农村计生风貌 少生快富促发展 利益导向促宽裕 婚育新风促文明 优质服务促和谐 环境优美促整洁 村民自治促民主
民主监督制度
一、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支两委成员家属不得担任监督小组成员。
二、监督小组在村支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本届村务,有权检查、审核村务公开内容,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三、监督小组每年至少一至二次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监督小组成员不履行工作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的,由村民代表在大会决定罢免其成员资格,并重新按原推选程序增补成员。
重点对象妇孕检、妇科病普查制度
一、凡本村育龄妇女重点对象,必须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合同协议,按时参加孕环情和妇科病检查。
二、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的妇科病检查,一孩不能上环服药用具对象、二孩以上上环对象,每季度进行一次孕环情检查,持一孩服务证、二孩准生证、一孩上环对象每年孕环情检查一至二次。
三、村支两委按季公布不按时孕环情检查,不接受妇科病检查对象的名单,并向广大村民公布处罚结果。
四、外出务工重点对象每年须寄回妇孕检证明四张,每差一次的,按村规民约相关规定处罚,并张榜公布。
育龄妇女小组长职责
一、掌握本组已婚育龄妇女婚育、节育情况,发现计划外怀孕及时向村支两委报告。
二、配合计生主任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
三、按月向计生主任汇报本组的出生、死亡、新婚、节育和重点对象的变动情况。
四、协助计生主任组织好本组育龄妇女妇科病检查和孕、环情监测工作,带头参与“三优五期”学习,确保育龄妇女优生优育和政策法规知识的知晓率百分之九十以上。
五、及时准确填写中心户长月见面报告单,作好本组有变动对象的入户访视记录。
六、负责为本组办理生殖保健手册、结婚证、流动人口证、独生子女证和其它相关手续出具证明。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不按规定办事,独断专行造成工作失误、渎职、失职,造成大规模群体上访,按其情节追究责任。
二、村支两委对村民反映的事项不按规定时间讨论作出解决事项的办法,也不提交上级党委、政府决定,由上级党委政府视其情节轻重对村两委提出批评直至党纪处分。
三、末经集体讨论,违反规定进行管理和决策,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由镇党委提出诫免、警告或通报批评。
四、重大村务事项末按民主管理规定执行的一律无效,已造成严重后果的,报经上级,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以党纪政纪处分。
民主评议制度
一、评议领导小组每年对村支两委干部评议一至二次,由镇党委组织村民代表、老干部、老党员参加。
二、村主要干部要向参与评议的代表作出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述职报告,实事求事地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
三、对民主评议中不称职,得票不超过三分之一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对连续两年不称职的给以警告,对连续三年不称职的由镇党委政府视其情况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