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
一、填表说明:
1、“批次”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填写,“户编号”由购房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
2、家庭成员关系以户口簿、婚姻证明文件(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无婚姻记录证明)作为核对依据。
3、申请人应如实申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出生证等,并填写对应的证件号码。
4、“曾用名”以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上记录的曾用名为准。
5、“购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拥有住房情况”中的类型 “产权”和“网签合同”分别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产权住房信息和已签订的
一、二手房网签合同信息。
二、收件要求:
1、购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原件)。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出生证等(复印件)。
3、反映家庭成员间关系的户口簿、婚姻证明文件(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无婚姻记录证明)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复
《购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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