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的承诺
(招标人名称):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将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规范建设领 域工资支付行为。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向市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缴纳,低于2万元的按2万元缴纳,缴纳最高限额100万元。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凭人社部门提供的工资支付保障金收款凭证,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工程竣工验收后,无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凭竣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工资支付明细表及其他能证明农民工工资已付清的相关资料等,到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工资保障金退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农名工支付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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