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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付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34:49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资金支付 申请报告

申请付款报告

阿克苏汇金房地产开发公司:

由我项目部承建的乌什县怡苑小区1#、2#住宅楼,现已面临竣工验收,由于工程款未及时支付,现欠人工工资如下: 土建班应支付大约:50万元,现才支付30万元 木工班应支付大约:25万元,现才支付6万元 钢筋班应支付大约:9万元,现才支付2万元 水暖电应支付大约:11万元,现才支付3万元

乌什县怡苑小区项目部

二00八年十一月 日

申 请 报 告

阿克苏华润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由我阿克苏新伟建设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阿克苏阳光新城小区经济适用房H1#住宅楼,主体一层已施工完毕,面临施工主体二层,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所以请业主按合同约定付工程款。

阿克苏新伟建设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签字):

二00九年四月五日

申 请 报 告

阿克苏华润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由我阿克苏新伟建设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阿克苏阳光新城小区经济适用房H2#住宅楼,主体一层已施工完毕,面临施工主体二层,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所以请业主按合同约定付工程款。

阿克苏新伟建设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签字):

二00九年四月五日

申 请 报 告

阿克苏华润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由我阿克苏新伟建设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阿克苏阳光新城小区经济适用房H3#住宅楼,主体一层已施工完毕,面临施工主体二层,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所以请业主按合同约定付工程款。

阿克苏新伟建设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签字):

二00九年四月七日

申 请 报 告

阿克苏华润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由我阿克苏新伟建设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阿克苏阳光新城小区经济适用房H4#住宅楼,主体一层已施工完毕,面临施工主体二层,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所以请业主按合同约定付工程款。

阿克苏新伟建设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签字):

二00九年四月九日

申 请 报 告

阿克苏华润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由我阿克苏新伟建设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阿克苏阳光新城小区经济适用房H5#住宅楼,主体一层已施工完毕,面临施工主体二层,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所以请业主按合同约定付工程款。

阿克苏新伟建设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签字):

二00九年四月五日

申 请 报 告

阿克苏华润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由我阿克苏新伟建设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阿克苏阳光新城小区经济适用房F6#住宅楼,主体一层已施工完毕,面临施工主体二层,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所以请业主按合同约定付工程款。

阿克苏新伟建设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签字):

二00九年四月五日

申 请 报 告

阿克苏华润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由我阿克苏新伟建设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阿克苏阳光新城小区经济适用房F3#住宅楼,主体一层已施工完毕,面临施工主体二层,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所以请业主按合同约定付工程款。

阿克苏新伟建设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签字):

二00九年四月五日

申 请 报 告

阿克苏华润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由我阿克苏新伟建设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阿克苏阳光新城小区经济适用房F5#住宅楼,主体一层已施工完毕,面临施工主体二层,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所以请业主按合同约定付工程款。

阿克苏新伟建设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签字):

二00九年四月五日

推荐第2篇: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资金支出管理,明确资金支付程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集团公司实行资金支出统一管理,由财务部具体负责。

3工作程序

3.1现金管理

3.1.1必须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开支使用现金,支付现金开支范围以外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需要超限额支付现金,必须报财务部领导批准。

3.1.2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控股子公司财务科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1500元,每日现金结余金额不得超过库存限额,超过限额的必须于当天送存资金管理室或银行。

3.1.3严禁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

3.1.4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坚持日清月结制度。

3.1.5支出在500元以下的,可由各财务科以现金支付;支出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由各财务科开具内部银行现金支票,通过资金管理室支取现金;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先由各财务科开具内部银行付款委托书,再由资金管理室开具银行现金支票,通过银行支取现金。控股子公司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应开具银行现金支票,通过银行支取现金。

3.1.6会计主管每月对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并和出纳签字确认,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1.7财务部主管部长每季会同会计主管抽查一次库存现金,编制现金盘点表并签字确认。对差异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库存现金盘点报告,提出改进意见,以书

面形式呈报总会计师。

3.2各二级单位和控股子公司,要制定付款审批制度和付款程序,根据资金预算由所驻财务科按规定办理。

3.2.1凡能够网上支付的,应通过网上提交付款指令,经过系统预算自动检测后,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审批付出。

3.2.2不能实现网上支付的,按规定由所在单位出纳根据会计传递的付款凭证开出相关的银行付款票据,经财务主管审批后人工传递到商业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3.3公司所有支出纳入资金预算管理,遵循下列程序办理:

3.3.1电费根据财务部成本管理室的付款信息付出,每月15日预付当月电费的50%,每月30日前结清本月电费。

3.3.2铁路运费按预算金额根据财务部销售核算室的付款信息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根据资金头寸以现款支付。

3.3.3税金根据财务部会计核算室和集团会计核算室的纳税申报和完税凭证,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按时以现款上缴。

3.3.4工资及奖金、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待业保险金等工资性规费,根据财务部费用报销室相关的付款信息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安排现款支付,其中工资每月18日、22日支付,养老保险金每月20日支付,住房公积金每月29日支付。

3.3.5退休工资根据离退休处的付款信息分别在每月6日、16日、26日前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以现款付出。

3.3.6 支付借款利息时,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和资产管理室根据合同予以复核。

3.3.7采购款的支付坚持采购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凡公司未授权的采购委托,招标中心不得组织招标,审计部不得审核,财务部不得付款。并在采购合同中按下述规定明确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3.3.7.1国内设备采购

3.3.7.1.1100万元以下的设备采购合同,不支付预付款。

3.3.7.1.2100 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合同,预付款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30%,设备制造过程中不支付进度款,设备到厂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额的60%,设备到厂安装合格,取得供方开出的发票并入帐后安排付款,但最多到合同总额的90%,余额10%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后安排支付。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副总经

理和总会计师双签字后方可支付。

3.3.7.2进口物资采购根据合同约定开出信用证按议定条件支付。

3.3.7.3原燃材料、备件采购、其他采购(办公用品等)不得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取得供方开出的发票安排付款。其中:无线通讯用品还须公司无线通讯委员会审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双签字后方可支付预付款。

3.3.8采购部门按市场情况分不同类型的客户次月分期安排付款,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双签字后方可支付。

3.3.9资金支付方式原则上承兑汇票不小于60%,期限为4-6个月,进口物资的外汇付款部分全额现款支付,通过国内贸易商采购的进口物资和中转费承兑汇票不小于60%。

3.3.10 采购款应按采购付款程序由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根据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共同办理支付手续。

3.3.11严格控制工程立项和投资,在合同中按下述规定明确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3.3.11.150万元以下的工程(含技改、大修、中小修工程)不预付备料款和进度款。

3.3.11.250万元以上的工程签订合同后预付15-25%的备料款,按工程管理部门审批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但进度款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或进度总额的80%(含备料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安排支付竣工款5%,工程结算并审核完毕取得发票二个月后安排支付结算款5-10%,余款5-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安排支付。

3.3.11.3资金支付优先保证公司重点技改工程,财务部根据工程主管部门、规划部、等有关领导签字或盖章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决算款应由监察审计部部长签字的审计付款通知书后才能支付。

3.3.11.4资金支付方式原则上承兑汇票不小于60%,期限为4-6个月。

3.3.12临时工工资、劳务费支出,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原则次月安排支付。

3.3.13福利费、电话费、其他支出等,财务部根据相关的付款信息办理付款。

3.3.14有采购权的子公司付款时必须有审计部门签章的合同及资金预算。

3.3.15其他支出由财务部根据当月资金预算合理安排。

3.4销售结算余额的退回,按《国内销售货款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4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推荐第3篇: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黄石邦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资金业务管理,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资金归口管理 第一条 财务部是负责公司资金统一管理的部门。

第二条 公司禁止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禁止将公司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禁止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三条 公司资金运用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安全性指在资金筹集、运用、调拨过程中,保证结算安全及运用安全。流动性指及时满足利润分配、调整资产结构对资金的需求,调拨合理,尽量避免资金闲置或集中积压。效益性指高效规范运作资金,降低资金成本和风险,为公司获取最大经济效益。

第二章 资金预算管理

第四条 月度资金计划

月度资金计划由公司所有部门参与编制,再根据公司下月的销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预计的资金收付情况,由财务部门进行资金综合平衡。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月度资金计划的申报与控制,在每月25日前提报下月部门资金收支计划。

2、财务部门负责资金计划的审核、汇总及综合平衡,负责根据资金计划及业务的轻重缓急来安排资金支付。

3、财务部门应将月度资金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

4、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资金计划的审核批准。

5、财务部负责在每月5日前将获批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下发各相关部门。

第二章 支付审批管理

第五条 支付审批范围

1、支出审批范围:成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对外投资、资本性支出、专项支出及其他非经常性支出。

公司按规定提取各种风险准备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等各项非付现成本费用支出实行审核制度,由财务部按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逐项进行审核。

第六条、支付审批基本原则

1、公司各项支出按年度预算实行额度控制的原则;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所有支出进行审核,对所发生业务的真实 性、合规性负责,所有发生的支出按公司审批权限的需要逐级上报至总经理审批;

3、公司各项收支应由收支审批申报单位逐级申报至有权审批人审批,不允 许下级越权审批,在特殊情况下,上一级有权审批人可越过下一级有权审批人直接审批收支业务,但事后收支审批人员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被越过的下一级有权审批人书面通报。;

4、董事长、总经理可以查阅公司各项财务审批事项。

第七条、支付审批的流程

资金支付逐级审批;所有的支出最后由财务结合年度预算及月度计划进行审核及控制。

1.月度计划控制

财务在月末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汇总平衡后,编制月度支出计划表,包括成本、费用、资产购置、专项资金支出等,由财务总监报总经理审批,批复的计划报董事长、分别送财务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备案,作为控制下月支出的依据。

2.在分管领导权限范围内支出审批流程:业务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财务总监审批——财务支付;

3.超出分管领导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的支出审批流程:业务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支付;

4.超出总经理权限、由董事长审批的流程:业务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财务支付。

第八条 如果事项紧急,而审核或审批人出差在外或因故不能履行自己的职 责,则由审核或审批人的上级审核或审批。

第三章 费用报销管理 第九条、费用报销的程序为:

1.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单》,并附原始凭证,如为出差的。附原始凭证及《差旅费报销单》,由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审核;

2.根据费用的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审批

3.财务部根据费用预算,审核是否超出费用预算,如超出预算,应将《付款申请单》返回经办人填写《超预算说明》,按审批程序交相关领导审批;

4.出纳根据审批的《付款申请单》付款或冲销借款,或注销支票。第十条 所有申请报销的支出经过完整的验收、审核、批准手续,方可报销。经手人、业务审核、批准、财务审核不能有同一人重复的情况。不准自审、自批自己开支的费用。

第十一条 所有申请报销的支出必须附有正确及有效的票据来证实支出,支出证明/依据必须是原件,并加盖对方公章,复印件将不受理。发票、收据或其他证明文件必须附在报销凭证后。

第十二条 报销申请人首先将所有发票整理分类。定额小尺寸发票(如车票、餐饮发票)应分类粘贴在一张或多张票据粘贴单上,并在粘贴单上注明该类发票的张数及金额,购物发票应附手续完整的“购物清单”(如办公用品等其他物资);差旅费报销单上应注明时间、地点、事由;车票/机票上应注明起讫地点、时间;按权限由相关领导审批后,送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三条 个人自行支付、报销自己发生的费用。多人参加的活动(如用餐、乘坐出租车等),应由其中的一名主要经办者集中报销。

第十四条

财务部核对金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开支标准、各类审批手续是否适当、单据粘贴是否规范等等。如果有疑问或发现不应报销的项目,应及时向申请人落实及说明。财务部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第十五条 出纳员应及时通知报销申请人领款,付款时收款人应在收款栏签名及填写日期。付款之后出纳员应在发票、《付款申请单》盖上“现金收讫”或“银行转讫”章。

出纳要坚持见票付款、收款开票的原则;坚持五不付款原则:(1)发票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的不付款;(2)白条不付款;(3)内容不真实、手续不完整、印章不齐全的不付款;(4)购货单位名称与印章不符的不付款;(5)用途不明或未经验收登记的不付款。

第十六条 本月25日前发生的各项报销费用,应于本月内办理报销手续,一般不允许跨月报销;25日后发生的费用应在下月5日前报销;当年取得的票据当年报销,当年12月25日后取得的票据次年1月10日前报销,报销差旅费者,必须出差回来后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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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工程款支付承诺书范文

工程款支付承诺书范文

本公司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做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常州市建设领域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三、监督或做到用工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四、告知农民工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投诉部门和联系电话。

五、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向指定银行专户足额缴纳,当发生以下几种情形时,承诺可以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或其委托机构直接动用保证金:

1.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超过限定时间的;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或其它恶性事件的;

3.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劳务承包人规避、逃逸,致使农民工诉求的拖欠事项无法认定的。

4.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个体承包人(“包工头”),未兑现农民工工资的;

5.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总工会认定的其他需要动用保证金支付的情形。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章): 2016 年3月15 日 工程款支付承诺书

云南宸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开发的项目“辉映兰苑”项目现已进入主体外立面装饰阶段。该项目目前业已完成投资约11000万元,已经支付工程款6000多万元,剩余4000多万元暂由贵公司垫付。我公司郑重承诺:自即日起至2016年4月前付清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约4000万元。

如违背上述承诺,我公司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昆明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04-16 同意昆明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承诺。 云南宸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04-16 工程款支付承诺书

xx-xxx-xxx-xxx-xxx-xx:

我单位负责建设的 工程进入招标阶段,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投标工作,并在此郑重承诺:

1、我单位在招标前和招标过程中,决不以摸底、了解情况或其他原因为由,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商谈是否具备垫资能力、垫资工程部位、期限、额度等。

2、在工程开工后至竣工验收之前,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工程款。

3、我公司将按照中标价和中标工期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决不在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合同之外再与中标人签订涉及降低造价、垫资施工等条款的任何合同或协议。

4、如违背上述承诺,我单位将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招标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款支付承诺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我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_______工程进入招标阶段,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投标工作,并在此郑重承诺:

1、我公司在招标前和招标过程中,决不以摸底、了解情况或其他原因为由,与施工企业商谈是否具备垫资能力、垫资工程部位、期限、额度等。

2、在工程开工后至竣工验收之前,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工程款。

3、我公司将按照中标价格和中标工期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决不在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合同之外再与中标企业签订涉及降低造价、垫资施工等条款的任何合同或协议。

4、如违背上述承诺,我公司将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开发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人付款承诺书

承诺人:xx-x,男,汉族,住xx市xx镇xx村。

承诺人承包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花苑”1标段项目瓦工所有工程,止年前承诺人仅完成所有工程的70%,且该工程现并没有竣工验收,而按双方合同约定,只有在工程竣工后,承诺人方可付收工程承包款的70%,现承包人需支付所有农民工年前工资,确保工人渡过祥和春节,特商请发包人提前支付工程款,承诺人并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人本次所收到的xx万元及 年 月 日所受到xx万元工程款系xx安置区3#、4#楼的工程尾款和“xx花苑”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从发包人处应付款,即发包人在给付70%工程款时予以扣减,结算;

二、承诺人承诺受到该款项时,用于支付其所有农民工的工资,不得挪作他用,保证所有农民工均能足额、及时领到,并保证承诺人本人及其所有农民工均不到工地及发包人单位#url#、家庭处索取任何工程款及其他名义追索,否则,承诺人不仅赔偿损失,并且支付发包人人民币xx万元,出现 此种情形时,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直接扣减;

三、承诺人承诺在收取此款后,并保证承诺人本人及其所有农民工均不到政府、社会保障等行政机关进行上访、信访,保证年前施工队伍稳定,社会和-谐,否则,出现此种情形时,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直接扣减;本承诺书由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市公安局xx分局xx派出所共同监督执行。 见证单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班组支付工程款承诺书

致江西龙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班组负责人: 身份证号:

我施工班组承接西龙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原三都植物油厂处旧城改造)工程 分包作业,今在贵公司项目部所领取的工程款和相关劳务报酬等费用,全部发放给本项目施工班组员工,今后本班组人员与贵公司和项目部无任何经济关系。

本人承诺:已按公司合同规定和实际出勤支付本班组作业人员的工资,决不拖欠民工工资。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罢工或闹-事,造成的不良后果全部由本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对江苏坤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造成名誉损失的,我个人向贵方支付本班组结算所领工资总金额10%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作业班组承诺人: 年 月 日

注:后附作业班组承诺人身份证复印件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劳务分包人(全称): 太湖新城综合管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于 年 月 日竣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经三方协议,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承诺如下:

一、发包人承诺在竣工之日起1个月内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二、承包人承诺在收到工程款后10日内付清全部农民工工资。

三、劳务分包人承诺在收到农民工工资后5日内全部如数发到农民工本人。

四、期间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按以下方式处理:

1、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1)、剩余工程款大于等于拖欠数额的n倍(n为合同补充条款中所确定的系数)时,由发包人垫付农民工工资,垫付费用由发包人按垫付总额乘以系数n向承包人收回,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剩余工程款大于等于拖欠数额但小于拖欠数额的n倍时,由承、发包双方共同支付所拖欠工资,其中发包人支付拖欠数额的[(2-n)×100]%,承包人支付剩余拖欠额,发包人所支付数额抵扣全部剩余工程款; (3)、剩余工程款小于拖欠数额时,由承、发包双方共同支付所拖欠工资,其中发包人以剩余工程款的[(2-N)×100]%为支付额度,承包人支付剩余拖欠额,发包人所支付数额抵扣全部剩余工程款,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由发包人无条件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不得向承包人追讨,不得从工程款中扣除。

3、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到农民工本人或劳务分包人,并由其签收。

五、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款付款协议书

甲方:山东丽都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济宁市市中区盛祥经典广告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因乙方承包甲方酒店装饰工程所发生的工程欠款,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付款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协议商定工程价款:

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核定乙方承包的装饰工程价款,达成最终认可价格为(大写): (小写: )。

二、工程款付款方式:

甲方已支付乙方装饰工程款 ,下欠工程款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于2016年 月 日付给乙方工程款 ,剩余欠款待甲方试营业(拟定10月1日试营业)一个月后的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款付款形式为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

四、如到期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除承担所欠乙方工程款0.02%/月的利息外,并按所欠工程款的0.5%/日支付逾期金。

五、自本付款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在甲方所承包的装修、装饰工程,一次性无条件的交付甲方,所有权归属甲方。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汶上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山东丽都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济宁市市中区盛祥经典广告装修工程 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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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承诺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我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_______工程进入招标阶段,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投标工作,并在此郑重承诺:

1、我公司在招标前和招标过程中,决不以摸底、了解情况或其他原因为由,与施工企业商谈是否具备垫资能力、垫资工程部位、期限、额度等。

2、在工程开工后至竣工验收之前,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工程款。

3、我公司将按照中标价格和中标工期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决不在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合同之外再与中标企业签订涉及降低造价、垫资施工等条款的任何合同或协议。

4、如违背上述承诺,我公司将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开发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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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承诺书

本公司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做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常州市建设领域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三、监督或做到用工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明确工资支

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四、告知农民工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投诉部门和联系

电话。

五、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向指定银行专户足额缴纳,当发生以下几种情形时,承诺可以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或其委托机构直接动用保证金:

1.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超过限定时间的;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或其它恶性事件的;

3.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劳务承包人规避、逃逸,致使农民工诉求的拖欠事项无法认定的。

4.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个体承包人(“包工头”),未兑现农民工工资的;

5.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总工会认定的其他需要动用保证金支付的情形。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章):

2014 年3月15 日

推荐第7篇:佣金支付承诺书

佣金支付承诺书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受托方):深圳市保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写字楼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大厦A栋4F

电话:0755-86590215 传真:0755-86590205

甲方委托乙方 深圳市 区 路/道 大厦 栋 层 号之物业,甲方对此物业有 意向。甲方承诺就此物业经乙方介绍 后,一次性支付乙方等同于本物业出租成交价 个月租金的费用作为中介服务费。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定金后三日内付清。甲方确认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整(¥ 元)。

甲 方(签章):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推荐第8篇:工资支付承诺书

承 诺 书

(工资支付)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及全组职工,在充分了解了贵公司工地分项工种的施工现场、施工图纸后、《班组计件施工协议》、《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交底》和职工《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后,愿意按照相关的约定承包部位的分项工种的施工任务。我将严格按照《班组计件施工协议》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组织施工,无论工资高低都由我班组自行负责。严格按照相关约定领取生活费和工资,班组内所需的其他资金由我班组内部自行解决,绝不超额追款。

我班组所结工程款首先按职工《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人工资,亏嬴由本人承担,不得以“发不清工人工资”为借口要求贵公司补贴任何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人指印:年月日

推荐第9篇:工程款支付承诺书

工程款支付承诺书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我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_______工程进入招标阶段,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投标工作,并在此郑重承诺:

1、我公司在招标前和招标过程中,决不以摸底、了解情况或其他原因为由,与施工企业商谈是否具备垫资能力、垫资工程部位、期限、额度等。

2、在工程开工后至竣工验收之前,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工程款。

3、我公司将按照中标价格和中标工期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决不在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合同之外再与中标企业签订涉及降低造价、垫资施工等条款的任何合同或协议。

4、如违背上述承诺,我公司将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开发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

附件:

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

(招标人):

根据国家、江西省、赣州市有关规定,及贵单位 (工程名称)施工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对工人工资的支付作如下承诺:

1、贵单位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后,我公司一定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现象。

2、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及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签订用工协议,并将该协议送贵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

3、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根据用工协议制订支付工人工资计划,并将计划送贵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

4、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将所属各项施工班组的组成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送贵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

5、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书面通知我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我公司拒付,贵单位有权直接在下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同时罚没我公司履约保证金30%以上。

6、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作为我公司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贵单位今后的招标工程项目,我公司均不得参加。

7、贵单位如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后,因我公司不如期、足额

支付工人工资而引发工人闹事、围攻、上访等事端的,由我公司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投 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

日期:

(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

(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公司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我公司愿意自觉接受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

九、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公司愿承担一切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联系电话:

专职安全员(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

本投标人承诺有能力在 (开标时间) 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做好开标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并对招标人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时间长短无任何异议。

投 标 单 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第11篇:工程款支付承诺书

垫付工程款承诺书

我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工程进入投标阶段,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投标工作,并在此郑重承诺:

我公司承诺对于本工程的工程承实施过程中,愿垫付工程款达到合同额的30%。按照承诺,合同进度付款条件相应修改。

特此承诺。

单位(盖章)

2014年8月15日

第12篇:工资支付承诺书

签订《工资支付承诺书》通知

为规范在本公司承建工程单位职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承建工程单位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问题,确保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工资支付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现就《承诺书》签订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承建本公司发包工程的所有企业。

二、责任部门:按照管工程、管队伍的原则,所有在建工程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自下文之日起10日内与承建企业补签《承诺书》。新建工程由合同签订部门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负责与施工企业签订《承诺书》。

三、《承诺书》签订后由主管部门在一周内,送两份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其中一份由人力资源部报市劳动监察支队),工程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留存备案。

附:《工资支付承诺书》样本

附:

工资支付承诺书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公司:

工程项目现已由我单位参与承建,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

三、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支付时间等。

四、职工工资保证金按规定向社保部门指定银行专户足额缴纳,当发生以下情形时,承诺可以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动用保证金:

1.超过劳动合同规定时间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职工工资义务的;

2.因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或其它恶性事件的;

3.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承包人规避、逃逸,致使职工诉求事项无法认定的;

- 2 -

4.将职工工资支付给包工头,包工头未兑现职工工资的;

5.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动用保证金支付的情形。

五、对发生第五条所列情形的,根据情节愿接受工程发包企业不低于工程款5%的违约金。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施工单位名称(章):

年月日 - 3 -

第13篇:工程款支付承诺书

工程款支付承诺书

陕西安康恒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负责建设的 石泉县后柳柏桥上、下浆砌石砌筑 工程在开工后至施工完成过程中,我公司将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验收合格及人员机械安全;

2、在工程完工后,我公司将支付全额人工工资及机械费用;

3、后期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我公司施工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坏我公司将及时修复,如未及时维修或在维修过程中产生需要赔偿情况,我公司将全额负责赔偿款项;

4、如违背上述承诺,我公司将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开发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第14篇: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

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 : 根据国家、xx省、xx市的有关规定,及贵单位 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对工人工资的支付作如下承诺:

1、贵单位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后,我公司一定如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发生拖欠现象。

2、我公司在工程正式开工后,及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签订用工协议,并将该协议在贵单位、监理公司备案。

3、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支付工人工资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书面通知我公司在 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我公司拒绝,贵单位有权直接从下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同时罚没我公司履约保证金 以上。

4、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支付工人工资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作为我公司的不良行为记录案,贵单位今后的招(议)标工程项目,我公司均不得参加。

5、贵单位如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后,因我公司不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引发工人闹事、围攻、上访等事端的,由我公司承担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注册建造师(签字): 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15篇:工程款支付承诺书

2016工程款支付承诺书

工程款支付承诺书

致江西龙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班组负责人: 身份证号:

我施工班组承接西龙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原三都植物油厂处旧城改造)工程 分包作业,今在贵公司项目部所领取的工程款和相关劳务报酬等费用,全部发放给本项目施工班组员工,今后本班组人员与贵公司和项目部无任何经济关系。

本人承诺:已按公司合同规定和实际出勤支付本班组作业人员的工资,决不拖欠民工工资。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罢工或闹-事,造成的不良后果全部由本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对江苏坤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造成名誉损失的,我个人向贵方支付本班组结算所领工资总金额10%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作业班组承诺人: 年 月 日

注:后附作业班组承诺人身份证复印件 工程项目付款承诺书

由 承包,经双方协商,部分工程与 联合经营。

经考查核实,该项目工程手续齐备,完全属实,无虚假,无欺

诈。 ,自愿给 等 人,支付该工程劳务合作费用,第一次土方为 m3,劳务费用为 元/m3(税后),在缴纳保证金的同时,支付该工程劳务合作费和前期费用。支付给上述人员首付现金(税后) 元,该款分二次在每月结算时扣除。如发生任何工程变故,我方决无反悔,不追究他人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该项目工程如需续签合同,按以上支付给上述人员报酬和劳务费用。如果承诺人不按时支付劳务费用,收款人有权通过甲方扣除该款。 此据

承诺人: 收款人: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14工程款支付承诺书

xx-xxx-xxx-xxx-xxx-xx:

我单位负责建设的 工程进入招标阶段,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投标工作,并在此郑重承诺:

1、我单位在招标前和招标过程中,决不以摸底、了解情况或其他原因为由,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商谈是否具备垫资能力、垫资工程部位、期限、额度等。

2、在工程开工后至竣工验收之前,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工程款。

3、我公司将按照中标价和中标工期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决不在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合同之外再与中标人签订涉及降低造价、垫资施工等条款的任何合同或协议。

4、如违背上述承诺,我单位将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招标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款付款协议书

甲方:山东丽都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济宁市市中区盛祥经典广告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因乙方承包甲方酒店装饰工程所发生的工程欠款,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付款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协议商定工程价款:

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核定乙方承包的装饰工程价款,达成最终认可价格为(大写): (小写: )。

二、工程款付款方式:

甲方已支付乙方装饰工程款 ,下欠工程款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于2016年 月 日付给乙方工程款 ,剩余欠款待甲方试营业(拟定10月1日试营业)一个月后的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款付款形式为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

四、如到期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除承担所欠乙方工程款0.02%/月的利息外,并按所欠工程款的0.5%/日支付逾期金。

五、自本付款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在甲方所承包的装修、装饰工程,一次性无条件的交付甲方,所有权归属甲方。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汶上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山东丽都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济宁市市中区盛祥经典广告装修工程 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16年 月 日 工程款支付承诺书

本公司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做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常州市建设领域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三、监督或做到用工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四、告知农民工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投诉部门和联系电话。

五、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向指定银行专户足额缴纳,当发生以下几种情形时,承诺可以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或其委托机构直接动用保证金:

1.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超过限定时间的;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或其它恶性事件的;

3.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劳务承包人规避、逃逸,致使农民工诉求的拖欠事项无法认定的。

4.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个体承包人(“包工头”),未兑现农民工工资的; 5.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总工会认定的其他需要动用保证金支付的情形。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章): 2016 年3月15 日 第1 / 1页

工程款支付承诺书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我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_______工程进入招标阶段,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投标工作,并在此郑重承诺:

1、我公司在招标前和招标过程中,决不以摸底、了解情况或其他原因为由,与施工企业商谈是否具备垫资能力、垫资工程部位、期限、额度等。

2、在工程开工后至竣工验收之前,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工程款。

3、我公司将按照中标价格和中标工期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决不在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合同之外再与中标企业签订涉及降低造价、垫资施工等条款的任何合同或协议。

4、如违背上述承诺,我公司将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开发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第1 / 1页

第16篇: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

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

致:淮北矿业(集团)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根据国家、安徽省、宿州市有关规定,我公司对工人工资的支付作如下承诺:

1、从贵单位拿到工程进度款后,我公司一定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现象。

2、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及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签订用工协议,并将该协议送宿州市劳动保障局备案。

3、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根据用工协议制订支付工人工资计划。

4、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将所属各项施工班组的组成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送宿州市劳动保障局备案。

5、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我单位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6、从贵单位拿到工程进度款后,因我公司不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引发工人闹事、围攻、上访等事端的,由我单位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4月

淮北矿业宿州千亩居住园凯旋百年 (一期)A-2#、A-5#、A-6#楼

工 人 工 资 支 付 承 诺 书

施工单位: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时间:2011年4月

淮北矿业宿州千亩居住园凯旋百年(一期)

A-2#、A-5#、A-6#楼

致:淮北矿业(集团)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我单位从开工至2011年10月已按农民工劳动协议书支付农民工工资(已付农民工工资80%)。

施工单位: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时间:2011年11月23日

淮北矿业宿州千亩居住园凯旋百年(一期)

A-2#、A-5#、A-6#楼

支 付 农 民 工 工 资 情 况

施工单位: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时间:2011年11月23日

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公司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

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我公司愿意自觉接受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

九、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公司愿承担一切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联系电话:

专职安全员(签字):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承诺有能力在并做好开标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并对招标人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时间长短无任何异议。

年月日

承 诺 书

(开标时间) 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 标 单 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第17篇:中国银行资金支付协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收支监管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委托人/付款人):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邮编:电话:传真:

乙方(委托人/收款人):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邮编:电话:传真:

甲方和乙方合称为“委托人”。

丙方(受托人/付款人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电话:传真:

鉴于: 甲方与乙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提供资金支付监控服务。

本协议是指丙方受甲乙双方的委托,代为监控资金支付,在满足本

协议约定付款条件的情况下,丙方根据本协议将甲方资金支付给乙方,

或甲乙双方指定的第三方,或退回到原划出款项的银行结算账户。丙方

就所提供的资金监控支付服务收取监控服务费。

甲乙丙三方在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

规及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监控资金支付

- 1 -

1.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本协议终止(以二者

先发生者为准)(下称“监控期间”),对于甲方支付至乙方账户内

的监控资金由受托人进行监控支付。

第二条监控账户

2.1委托人一致同意,指定以下乙方在受托人处已开立的账户作为本

协议项下的监控账户(下称“监控账户”):

账户名:

账号:

2.2监控账户采用预留银行印鉴,支付密码印鉴及甲方在乙方资金计划表鉴章方

式使用。

甲方或乙方变更预留银行印鉴,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并办

理变更手续。变更印鉴的生效日期以三方书面确认的印签变更生效日期为准。甲方或乙方预留银行印鉴发生变化未办理印鉴变更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

2.3 监控账户只能用于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监控服务之目的。

第三条 监控服务和费用

3.1在监控期间,除非受托人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条件将监控资金

支付给乙方,或甲乙双方指定的第三方,或退回到原划出款项银行结

算账户,受托人不能根据任何一方的请求提取、划付(包括使用网

上银行等方式划付)监控资金,但受托人依法向有权国家机关提

供协助而冻结、扣划监控资金的除外。

3.2委托人一致同意,监控期间,就本协议规定的受托人向委托人提

供的监控服务,委托人应向受托人缴纳监控服务费人民币元。监控服务费的收取按以下第2 款执行:

(1) 受托人在监控账户中直接扣收上述费用;

(2) 受托人从 甲方在受托人处开立的以下账户中扣收上述费用。

账户名:

账号:

第四条 监控资金的支付

4.1 委托人一致同意,满足以下付款条件,受托人可对监控资金进行

支付:

1.甲方将资金支付给乙方的,应向受托人提供支付凭证,并加盖其

预留银行印鉴,经受托人审核支付凭证的印鉴与甲方预留银行印鉴相符后,受托人据此将资金支付给乙方。

2.乙方支取监控资金的,应向受托人出具加盖其预留银行印鉴的银

行票据,并且有由乙方出具的资金使用计划表,且该资金使用计划表经甲方鉴章,受托人即可依据该计划表支付明细,对甲方转帐至乙方账户内资金进行划拨。

3.乙方监控资金划出后因各种原因需退回到原划出款项结算账户

的,由银行按照乙方资金计划表有关明细进行处理,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五条 委托人的声明和承诺

5.1 委托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5.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系基于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且不会违反对委托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委托人已经或将会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5.3委托人承诺,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监控账户的设立、使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不涉及利用监控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洗钱、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5.4委托人承诺不以监控资金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5.5任何委托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违反承诺的委托人承担,如受托人因此受到损失的,该委托人应负责全额赔偿。

第六条对受托人的相关约定

6.1 受托人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应有权依赖于委托人向其提

供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据、证明文件、支付凭证、书面说

明等)。除对委托人在相关约定文件上加盖的预留印鉴是否与本协

议第2.2条所述的预留银行印鉴相符予以审核外,受托人仅对委托

人向其提供的任何文件在表面上是否符合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审查,

并且无义务调查该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任何信息是否真实、正确,该

等文件是否经合法的授权而制作和发出、或任何文件是否与其原件

6.2

6.3

6.4

6.5 符合,或任何文件上的任何签字是否真实。受托人对依赖于任何该等文件而行事的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受托人应仅作为资金监控人,除依据本协议履行约定的资金支付监控义务外,其对与其他任何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合同)的有效性、可行性、合理性、正确性、真实性或合法性等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或义务。 受托人对合同的履行以及甲方是否按时将监控资金支付至监控账户,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基础合同的履行及甲方是否按约付款所引发的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均应自行解决,如因上述纠纷的解决致使受托人基于任何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被诉或被追加为第三人,对于受托人参加上述司法程序而支出的任何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用等),甲乙双方应向受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除了在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责任外,受托人对监控资金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或责任,且受托人不应受到任何与监控资金有关的索赔要求的约束。 委托人同意对受托人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之资金监控义务而被索赔、

进入法律程序或产生任何损失作出全额补偿,除非上述索赔、法律

程序或损失是由于受托人自己的过错所造成。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7.1委托人协商一致变更账户收支监管协议的,委托人应将变更后的

合同及时提供给受托人。

7.2 经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修改

本协议。

7.3 发生下述任何情况之一,本协议即终止:

(1)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 委托人和受托人已经按照约定完全履行本协议。

7.4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本协议终止后,受托人应将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或本

协议终止之日(二者以先发生者为准)的本协议项下乙方监控资金余额(如

有),交由乙方自行安排,该银行结算账户不再受本账户收支监管协议的

制约。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并在接到其他方要求纠正的书面通知后【15】日内未能予以纠正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六】个月监控服务费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的,

违约方仍有义务进行赔偿。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如任何一方遭受战争、严重火灾、台风、地震等不能预见、不

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不能按期履行部分

或全部义务的,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向其他方提供发

生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并说明不可抗力预计持续的时间和对

其履行本协议的影响。

9.2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间不能履行

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该方迟延履行

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条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10.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订立、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加以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受托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

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1.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

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2 一方若未行使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

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11.3本协议项下交易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如按相关法律、法规

和监管要求,交易其他各方构成受托人的关联方或关联人士,各方均不谋求利用此种关联关系影响交易的公允性。

11.4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附件1:甲方鉴章预留印鉴;

附件2:乙方资金使用计划表

第十二条其他

12.1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

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经各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

予延期。

12.2 本协议一式四份,委托人各方各执一份,受托人执二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

有权签字人:

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乙方):

有权签字人:

日期:年月日

受托人(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有权签字人:

日期:年月日

第18篇:资金审核支付办法

滁州高教科创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资金支出行为,强化资金支付过程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支付的各类资金,包括项目资金、管理费用及其他支付等。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工程款、材料设备款、征地拆迁费用、项目前期费用等。

第二章 资金审核审批流程

第二条 项目资金审核审批流程

1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指牵头的区政府相关部门及管委会相关科室)应根据合同协议约定及工程建设进度,对项目实施(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上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同意后呈送公司。

2.公司正式受理请款资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请款资料复审(主要审核请款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复审无误后报管委会分管公司领导签署意见。

3.管委会主任审批付款。单笔支付100万以上由管委会主任审批,单笔支付100万以下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审批。

- 12项目责任单位首次请款需报送1—5项资料;供货过程及决算时请款需报送6—7项资料。

第六条 征地费用请款所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单或请款报告。 2.报建缴费通知单。 3.征地补偿协议。

4.请款所需的其它审批文件及资料。 第七条 拆迁费用请款所需提供的资料 1.拆迁方案及补偿标准。 2.请款单。

3.拆迁补偿汇总表。 4.拆迁协议。 5.审计确认函。

6.请款所需的其它资料。

项目责任单位首次及补偿标准调整后请款需报送第1-6项资料;项目实施过程中请款需报送2-6项资料。

第八条 前期费用请款所需提供的资料

项目前期费用包括可研、环评、勘察、设计、检测、监理、咨询、专业评价等。

1.中标通知书(必要时需提供其他有关招投标文件)。未招标项目须提供相关批准依据和商务谈判的会议纪要。

2.合同。

3.项目责任单位请款单和实施单位请款报告(函)。 4.请款所需的其它审批文件及资料。 第九条 退质保金所需提供的资料

1.请款单及施工、供货单位的请款报告(注明:总价款、已付款数、请款数、质保期等)。

2.合同。

3.质保期满验收合格手续(接受管理单位签署意见)。 第十条 退履约保证金所需提供的资料 1.请款单及施工单位的请款报告。 2.合同。

3.竣工、供货验收合格手续。 4.履约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金融办负责解释并对资金审核支付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5 -

第19篇:集团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资金管理工作,有效控制资金支出,加速资金周转,防范财务风险,规范资金支付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支票或本票有价证券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项目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与指引。

第二章 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 经办部门对经办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第六条 财务部根据公司的政策、流程、标准进行审核:经办业务是否符合公司政策,支付单据所附发票的合法性,资金支付方式的合理性,经济合同的有效性,支付金额是否在预算额度,支付金额是否符合政策标准,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第三章 资金支付及审批程序

第七条 常规款项支付,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及税金支付,零星的、不确定的临时发生的费用及员工借支等常规款项。 第八条 常规款项的资金支付及审批流程

1、支付申请

部门或个人因公需要支付资金时,必须提供注明款项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收款人、银行账号等内容的支付申请和支付报销依据。

2、支付审批流程

2.1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单据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及所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字。

2.2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支付款项并签字,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单据,应当拒绝批准。

2.3业务部门签完字后应交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根据其职责、权限和公司的政策、标准、流程,进行审核。

2.4 财务审核无误后,支付单据应交由董事长审批或董事长授权人。各子公司可根据董事长签字执行的授权/分权表执行。

3、支付复核

财务部资金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核批准后的资金支付业务进行复核,复核的内容如下:

3.1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3.2付款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全,报销单据是否真实、合法、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3.3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3.4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是否已在支付单据上签字。

3.5支付款项是否列入资金支出计划等。

4、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单据,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对支付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有再审核的义务。对于不合法、不合规的单据,出纳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四章 投资款项的支付及审批

第九条 投资款项的支付,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款、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项目公司集资款等。

第十条 投资款项的资金支付及审批流程

1、部门申请

业务部门经办人根据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金额、收款名称、收款账号,填写支付申请单据。

部门负责人就申请款项支付的真实性、合理性、付款金额及付款方式、收款名称、收款账号进行复核。

2、分管领导复核

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分管领导复核,分管领导就合同事项的真实性,付款金额的准确性,支付方式是否按合同约定进行复核。

3、财务部门复核

财务部门就以下事项进行审核:投资款项的支付方式是否符合公司税务政策,所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支付金额是否在预算额度或资金计划内,前面的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公司流程,收款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4、董事长审批

所有的投资款项必须经董事长审批。

5、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流程审核无误的支付单据,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第五章 工程款支付与审批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包括勘察、测绘、施工、材料供应、设备采购、设计等项目现场的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等款项。

第十二条 公司的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一律实行申请、审批手续。公司财务部对经董事长批准支付的款项或其授权人签字的预算内的付款申请,办理付款手续;对未附有效发票,签字不全,及持有异议等不符合财务手续的款项,有权延后或拒绝付款。

第十三条 根据工程项目合同(协议)的具体规定和公司的资金状况,其款项的支付计划由工程部根据进度、质量状况及合同提出付款建议,经技术成本部审核,报总经理同意和财务部确认后,应经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批准,最后交财务部负责执行。 第十四条 工程部门填制工程项目付款申请单时应详细注明:付款缘由、质量及进度状况、已付款、扣款及本次应付款金额。

第十五条 工程部门应建立台账,登记每笔付款、扣款情况,并接受主管领导的检查、监督。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与财务部门根据各自台账进行核对、总结并形成备忘,并报送项目财务总监和项目总经理。

第十六条 为了给公司领导在制定工程项目款项支付时提供决策依据,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下列申报和审核要求:

(一)每月25日前对方单位按单项分部工程向工程部申报工程进度、完成的工程量(工程进度表)、材料消耗、设备购置及安装情况(设备到货及安装进度等),并提出下月的工程进度计划、工程量完成计划及材料、设备购置计划。

(二) 工程部经理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呈报的工作量报批计划,要在2日内审核完毕,经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同时抄报财务部一份。

(三)由工程部组织,技术成本部、财务部参与核实检查以下事项,3日内提交核查情况报告并向公司领导书面汇报:

1、当月工程的形象进度;

2、当月工程分部分项的完成情况(含单项工程的累计完成量);

3、工程款的支付情况;

4、材料消耗情况、设备购置安装进度。

以上各项数据以每月25日止的实际完成为准。同时,工程部根据工程总体要求,提出下月工程进度的具体意见及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第十七条 所有设计变更、零星工程、新增工程、现场签证等的用款均应事先书面定价(估价),附有材料、用工结算单并签订合同(协议),经以上程序审查批准后作为付款依据。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结算。

第十八条 付款时间:暂定每月五日为上月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办理)。

第六章 资金拆借

第十九条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视为内部调拨,本处所指资金拆借主要为集团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合资公司及外部单位发生的资金拆借。 支付借款,需经办人(借款合同盖章流程负责人)提交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生效的借款合同给到财务部资金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据此安排资金支付。

归还借款,财务副总根据资金状况做出还款安排,由资金专员制作支付申请单,根据财务部分权手册审核后交由董事长签字。

利息支付,资金专员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定期与借款方核对利息计算结果,并制作支付申请单走请款流程,出纳根据资金负责人的安排执行支付操作。

第七章 其他款项支付

第二十条 预付款

原则上不建议支付预付款,如确实需要,或合同确实约定需要支付预付款,则由经办人需提交有效合同,走常规审批流程。审批流程完成后,交由财务部支付款项。 第二十一条 押金、保证金

支付保证金或押金,需业务部门经办人根据有效合同填写支付申请单据,走审批流程。出纳依据支付申请单据支付款项,且对方必须提供押金/保证金收据。

退还保证金,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支付申请单据,财务部审核时必须确认收到保证金的时间、账号、金额,确认无误后方可走下一步流程。审批流程走完后,交由出纳执行付款。 第二十二条 合同尾款 根据合同条款,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没有异议,则业务部门可根据合同约定按期申请支付合同尾款,财务部门根据符合公司审批流程审批后的单据付款。合同执行过程中我方持有异议,则暂缓支付尾款,待相关异议事项解决后再行支付。

第八章 特殊支付审核

第二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急需资金或预算外需大额资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经办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签署意见,董事长审阅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支付。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0篇:资金集中支付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资金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实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电网公司资金集约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本部资金集约调配能力,强化预算控制,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总部资金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国家电网财【20111】2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家电网财【2012】377号)、《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月度现金流量预算管理工作流程(试行)》(黑电财【2011】1678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集中支付是指公司本部实行流量预算控制、资金集中支付的管理模式,取消内部单位、部门之间资金层层划拨,避免内部各环节的资金沉淀。

第三条

资金集中支付业务管理的原则是: (一)强化预算管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 (二)优化业务流程,减少资金支付环节;

1 (三)加强安全管理,防范支付业务风险;

(四)集中资金资源,提高资金运作效益。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及分公司、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内部核算单位)。

第五条 公司本部各部门及分公司、分支机构,为公司本部相关业务预算的编制及执行部门(单位),称为预算责任部门(单位);财务资产部是公司本部预算资金对外支付部门,称为资金支付部门。

第六条 公司本部预算资金中,集中支付资金是指以下五类资金:

一是以公司系统全部资产、人员、业务为动因的资金,具体包括购电费、输电费、股权投资、还本付息、营销专项费用、科技开发费、信息系统实施及运维费、应急救援装备费、计划规划费、捐赠支出等(以下简称一类资金)。

二是内部核算单位单笔支付金额超过50万元的损益性资金,具体包括材料费、外包检修费、研究开发费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性资金(以下简称二类资金)。

三是内部核算单位单笔支付金额超过50万元的资本性资金,包括电网、技改、供电工程配套费等项目的施工费、物资款、其他费用等资本性资金(以下简称三类资金)。

2 四是农网改造工程省公司集中招标采购物资款以及金额超过50万元的物资款、施工费、其他费用等(以下简称四类资金)。

五是内部核算单位不受单笔支付金额限制的款项支付,包括对集体企业等的对外出借资金、纳入省公司统管的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五类资金)。

第七条 预算责任单位以下资金暂不纳入集中支付范围:各类税金、工资、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属地化管理的社会保险费等。

第八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严格预算控制,加强支付审核,确保资金安全和信息真实。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九条 公司财务资产部是本部资金集中支付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公司本部资金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审核、汇总编制、上报和下达集中支付现金流量预算;

(三)审核资金支付申请,对外支付和向其他资金支付部门(单位)拨付款项;

(四)负责处理款项支付业务结果,编制会计凭证,并将款项支付信息传递各单位进行销账处理;

(五)负责稽核各单位集中支付结算手续、会计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监督考核各单位集中支付工作的执行情况。第十条 公司本部预算责任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本部各预算责任部门按照年度预算,将集中支付的项目(成本)计划下达至公司本部;

(二)编制和提交月度现金流量预算和资金支付申请;

(三)收集并向财务资产部提供资金结算的原始单据,并对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按分管业务范围负责审核各预算责任单位月度现金流量预算;

(五)建立部门资金支付管理的常态机制,设专人管理本部门现金流量预算及资金支付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预算责任单位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上报、执行本单位月度现金流量预算;

(二)负责并向省公司财务部提报集中支付付款指令;

(三)负责规范合同管理,避免结算方式变化影响合同履约法律风险;

(四)负责本单位内部资金结算手续以及各项会计资料的完整、真实、合法、准确,并接受省公司对资金结算审批手续及会计资料的稽核。

第十二条 预算责任单位专业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向省公司专业部门及本单位财务部门提报现金流量预算(含集中支付部分和自行支付部分);

(二)负责资金集中支付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减少执行偏差,对预算执行偏差较大的要出具书面分析材料;

(三)负责收集整理合同、协议、发票等必要的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负责向本单位财务部门发起资金支付申请。

第十三条

公司本部预算责任部门的具体分工:

(一)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年金、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等社保资金集中支付流量预算编制及支付申请。

(二)营销部负责计量装置维护费、终端采集设备维护费、信息化设备维护费、广告费等营销专项费用集中支付流量预算编制及支付申请;负责内部核算单位营销技改项目现金流量预算审核。

(三)科技信通部负责各类信息系统实施、运维费用, 5 以及上缴国网公司集中使用的科技开发费的集中支付流量预算编制及支付申请;负责内部核算单位科技及信息项目现金流量预算审核。

(四)发展策划部负责计划规划费集中支付流量预算编制及支付申请;负责内部核算单位小型基建项目现金流量预算审核。

(五)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应急救援装备费集中支付流量预算编制及支付申请;负责内部核算单位安监技改项目现金流量预算审核。

(六)基建部负责220千伏以上电网工程施工费、其他费用集中支付流量预算编制及支付申请;负责内部核算单位电网项目现金流量预算审核。

(七)农电工作部负责农网改造工程集中招标采购物资款集中支付流量预算编制及支付申请;负责审核内部核算单位农网改造工程项目现金流量预算。

(八)运维检修部负责内部核算单位生产技改项目现金流量预算审核。

(九)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内部核算单位物资集中支付现金流量预算。

(十)对外联络部(新闻中心)负责对外捐赠、标识推广费用、户外广告费用、报刊杂志及图书资料费集中支付流

6 量预算编制及支付申请。

(十一)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工会负责困难补助等福利资金集中支付流量预算编制及支付申请。

第十四条 中国电力财务公司黑龙江业务部负责保障资金头寸,防范流动性风险;负责建立和完善资金结算网络系统平台,保证省公司集中支付指令的畅通,确保资金集中支付安全;负责协调集中支付中与承办银行的结算合作关系,查询并向财务部反馈每笔资金的结算状态,保证资金的结算效率。

第三章 月度集中支付资金流量预算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本部严格按照年度预算,逐月编制月度现金流量预算,对月度资金支出实行预算控制。

第十六条 预算责任部门(单位)应以年度预算为基础编制集中支付资金的月度支出预算,完成必要的审批流程后,于每月末5个工作日前报公司财务资产部。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资产部、预算责任部门对预算责任单位上报的月度资金支出预算进行审核;财务资产部审核预算责任部门的集中支付现金流量预算,确保各项支出符合规定、满足付款条件。

7 第十八条 公司本部购电费支出预算,根据暂估电费编制。本部电网电力交易中心于每月末5个工作日前向财务资产部提供次月暂估购电量。

第十九条 集中支付月度流量预算经审批后,原则上不予调整。列入年度预算内但未列入月度预算的资金,确需追加支付的,应报财务资产部履行月度流量预算调整程序。年度预算外的资金支出,应按规定先履行年度预算调整程序,再履行月度流量预算调整程序。

第二十条 月度资金支出预算严格按月控制执行,当月资金预算未执行完毕的金额不可结转,需在以后月度支付的,应纳入以后月度的资金支出预算。

第四章 资金支付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一类资金的集中支付,由预算责任部门根据批复的月度现金流量预算,按实际付款进度逐笔提出资金支付申请,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后,提交财务资产部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并对各项资金支出及提交原始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 对于二类、五类资金的集中支付,由预算责任单位根据批复的月度资金支出预算,按实际付款进度逐笔提出资金支付申请,向公司财务资产部提报支付申请指

8 令。预算外资金,履行预算调整流程后,向公司财务资产部提报支付申请指令。

第二十三条 对于三类、四类资金的集中支付,凡是经预算责任部门审核后纳入月度流量预算的资金,由预算责任单位向公司财务资产部提报支付申请指令;预算外资金,履行预算调整流程后,向公司财务资产部提报支付申请指令。

第二十四条 以上二类至五类资金支付,预算责任单位均需履行本单位必要的发起、复核、审核、审批流程,相关的合同(协议)、计划、项目验收报告、发票等原始单证由预算单位作为会计档案自行保管,并对各类原始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月度预算内的购电费支出,应根据正式结算的购电费进行支付。本部电网电力交易中心应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财务资产部提供各电厂的正式购电量,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向财务资产部提供网(省)间正式购电量,财务资产部依据账面金额及发票编制资金支付计划。

第二十六条

财务资产部接收银行结算回单后做账务处理,并将资金结算结果传递各预算责任单位进行会计业务协同。预算责任单位确认财务资产部的协同业务,与对应的付款原始凭证和审批手续一并作为记账依据,进行集中支付资金的销账处理。

9 第二十七条 财务资产部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各预算责任单位集中支付结算手续、会计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准确性,确保资金支付手续完备、规范有效。

第五章 资金电子支付

第二十八条 月度现金流量预算和资金支付申请必须通过财务管控模块编制、审核、报送、提交。资金支付原则上采取电子支付方式。

第二十九条 一类资金的集中电子支付,由预算责任部门发起申请,财务部履行电子支付内部审批手续后支付。

第三十条 二类至五类资金的集中电子支付,由预算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发起支付申请,履行单位内部资金发起、复核、审核、审批程序后,将支付指令提交给公司财务资产部后,进行支付。

第三十一条 因付款信息有误,支付成功后出现退款的, 由财务部在财务管控模块中进行手工退款操作,冲销预算执行数,由财务部联系各预算责任单位及部门,由各预算责任单位及部门提供付款信息有误的书面说明后,核实并修改付款信息表单,财务部重新执行电子支付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10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四月二十日起执行,原《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资金集中支付实施细则(试行)》(黑电财〔2010〕

278号)同时废止。

资金支付承诺书
《资金支付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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