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名大学毕业生被银行告上法庭
中国石油大学23名大学生毕业后拖欠助学贷款,由于未按合同约定归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的23名本科毕业生被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告上了法庭。银行要求解除双方借款合同,并要求学生归还所借款项的本金和利息。根据银行的诉状,2000年至2002年,该行陆续与当时是中国石油大学学生的23名被告签署了《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信用助学借款合同》,23名学生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分别借了数额不等的助学贷款。毕业前夕,这23名学生又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补充合同》,这份合同规定了毕业生具体的还款数额、期限以及还款方式。按约定,23名学生须从毕业当年9月起开始分期偿还借款本息。如果学生连续三个月未偿还本息,建行将有权解除合同。
该《借款合同》签订后,建行北京昌平支行如约向23名学生发放了全部贷款,但这些学生毕业后却没有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建行认为23名毕业生的行为严重侵犯了银行的合法权益,遂将他们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借款合同,并要求23名被告归还所借款项的本金和利息。
《23名大学毕业生被银行告上法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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