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管理专业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1.物流管理专业实行2+1培养制度,每个学生必须在企事业单位实习1年,共计40周,计40个学分;
2.学生自己寻找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者,必须实习至少1个月,通过到学校推荐校外集中实习单位的,必须实习至少2个月,参加订单班(订制班)学习,并到订单合作企业实习的,实习期为3个月。实习企业另有三方实习协议的,以协议规定的实习时间为准。
3.变更顶岗实习单位,在满足实习期限规定的,必须同时经得实习单位主管部门、校内实习指导老师的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办妥手续后,在企业人事部门告知可以离岗后,方可正式离岗。
4.变更顶岗实习单位,不满足实习期限规定的,必须填写顶岗实习提前离职申请表,经得实习单位主管部门、校内实习指导老师以及企业直属上司或者企业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办妥手续后,在企业人事部门告知可以离岗后,方可正式离岗。此段实习期间的表现情况需公司开具实习情况评价表(含实习起止时间),这段时间实习表现良好者,可认定为有效,实习总期限需延长以进一步考察,以补足规定的的实习期限的底限。具体计算公式是:延长实习期限=规定实习期限-实际实习期限。
5.集中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原则上必须每学期走访一次所联系的在重庆市主城区的顶岗实习单位。
6.凡是学生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或者被顶岗实习单位开除者,顶岗实习成绩一律不合格,需延长一年的顶岗实习,重新获得该实习的学分。
7.学生调换实习单位以后,最低实习期限按第二条继续执行。
8.学生找到新的实习单位,需请实习单位开出单位接收函给校内实习指导老师,以便正式确立在顶岗实习的开始时间;离开实习单位的,需提交离职申请表或者企业的辞职报告交给校内实习指导教师,以确立顶岗实习的结束时间。
9.对于未按照顶岗实习制度规定的期限进行实习的,学校将对这部分同学的实习进行处理并公示到工商管理学院网站。
10.对于学生一直未参与顶岗实习(无论是考驾照或者其他原因),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直到学生在企事业单位实习实习满40周才能获得顶岗实习的40个学分。
11.在学生毕业前,在实习指导老师处认定的累计有效实习时间未达到40周,顶岗实习成绩认定为不合格,直到累计实习时间达到40周,提交好顶岗实习报告后,方可由校内指导教师认定为合格,获得顶岗实习的全部学分。
物流管理教研室
201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