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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3:13: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1机组大修安全文明保卫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制度

1. #1机组大修安全目标

大修中必须狠抓安全管理,不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大修中要重点做好防触电事故、防高空坠落事故、防机械伤害事故、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事故、误操作事故,努力做到无障碍、无恶性未遂,确保修后锅炉水压试验、整套启动、机组并网一次成功的安全目标。

2.#1机组大修安全组织措施

2.1在大修中各单位要设立安全领导小组,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到位,全权实施本单位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培训、宣传、教育、考核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深入检修现场,严格要求,敢抓敢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2设备检修开工前1天,检修各单位应将工作票送交运行岗位进行审查,要严格执行“二票三制”,各部门技术人员和安监专职要加强工作票安全措施和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工作监护制,掌握监护制及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2.3大修前,各单位要对参加大修的人员(包括运行工、外借工、临时工等)明确安全要求,进行安全培训,组织学习安规等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重大特殊项目(如汽轮机揭缸、发电机抽、串转子等)的安全措施,进行安规及有关安全知识的考试,凡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上岗参加大修工作,在工作中要不断对不安全行为进行当场教育,发现违章违规者,立即停止工作。 2.4参加班组检修工作的运行人员、外借工、临时工要严格执行安规及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参加所在班组的安全活动。检修班组应有专人负责,对他们进行安全交底,讲清工作范围,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布置工作任务时要同时布置安全措施。如上述人员有调换应履行职责,要求加强监护,不准单独进行工作,发现违章、违纪者,应停止其工作。

2.5各单位要开好大修班前和班后会,布置工作时,要布置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风险分析。

2.6各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半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召开,应认真分析总结大修中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措施,重大施工项目及危险作业的防范措施执行情况。

2.7各单位、班组要坚持每周的一次安全活动,表扬遵章守纪的好人好事,及时分析总结大修中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学习安规和兄弟单位的事故教训,针对全单位的实际举一反三,进行反“三违”活动,狠抓整改落实,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恶习。

2.8大修期间,现场设置“安全监督岗”按专业分条、块固定管理或流动管理,各级安监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安规”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制止“三违”,凡违反安全规定应立即指出,限期整改。对习惯性违章行为要及时公开曝光,每日收工前要汇报当日现场安全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

2.9危险工作场所作业及易发生人身事故作业,如油系统动火、容器内工作、制粉系统工作,超重搬运、高空作业、带电设备作业,重大特殊项目的施工等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在开工前一周制订专项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报公司和有关部门审批,在施工前应对检修人员进行现场交底,并应检修各项安全措施确已落实,方可开工。

2.10项目外委单位必须与公司安监机构签定《大修安全协议书》后,参加大修人员才允许进入大修现场。

3 #1机组大修安全技术措施

3.1大修中各单位要对超重、运输设备、施工机具、安全工具和专用工具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安规”和“发电厂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的规定。

3.2检修人员工作时着装必须符合“安规”要求,应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应使用安全带,进入检修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尖跟鞋、辩子、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3.3检修现场应文明施工,有关单位应编制规范设置,明确划定拆下零部件、专用工具,施工材料的放置地点。大型设备及部件摆放牢固,并留有行人通道。要求做到三齐。(拆下另部件摆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摆放整齐,)三无〔无迹油、无积水、无积灰〕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道不乱放,垃圾不乱丢)。拆开的管道口等,应及时遮盖,加堵板或贴封条,防止杂物留或掉入设备内,因工作不慎将工具,杂物等掉入设备内,应立即汇报领导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如隐患不报,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4每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必须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应对机具、脚手架、平台围拦、防触电、防火等措施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方可开始工作。 3.5在汽水系统、转动机械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时,要严格执行停复役制度,工作票制度,尤其在部分设备、系统投入试运转状态时,更应加强与运行人员联系,防止误拆试转设备如充压系统,要求试转或系统的检修工作应已结束,有关异动报告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底,检修现场已清理,安全设施完整,工作人员已撤离现场,工作票已交回,方可申请试转。运行人员对要求试转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无误,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试转,试转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场,应加强联系,如发生影响人身设备的安全问题时,应立即停止试转。 3.6落实消防保卫制度,加强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现场应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保卫消防部门要加强现场的火灾隐患如: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与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落实到人,立即整改,对油系统、电缆隧道、输煤皮带等禁止动火区的焊接工作,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进行焊接时,要做好防火灾等的措施,收工前应检查现场无火种,检修现场禁止乱扔油棉纱。禁止在检修现场吸烟。

3.7检修中使用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米。

3.8机动车辆的使用应严格遵守安规第794条的规定,司机应检查升降架、倾斜机件、铲架动作应正常,装运物件应用绳子扎牢或用木板垫稳,乘车人员拉牢把手,身体不准越出车辆两侧,无关人员不准搭车,车辆不准超载。车未停稳,禁止上下车,翻斗车、铲车收起好,行车时不准起速,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不准开车。 3.9防起吊伤害重点安全措施。

3.9.1起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规》及有关规定,在带电设备,带电线路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应制订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并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

3.9.2严禁使用电梯起吊重物,升降机的操作应由所辖单位派专人操作,其他人员不准擅自操作。

3.9.3起吊物件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必要时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3.9.4为防止起吊伤害事故,必须做到“十不吊”。 3.9.4.1超过铭牌负荷不吊。

3.9.4.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不明不吊。 3.9.4.3吊索或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3.9.4.4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3.9.4.5歪拉斜挂名装箱不牢不吊。

3.9.4.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件不吊。 3.9.4.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物品不吊。 3.9.4.8有棱角缺口,物件未垫好的不吊。 3.9.4.9埋在地下物件物件不拔吊。 3.9.4.10违章指挥不吊。

3.10防触电伤害重点安全技术措施: 3.10.1严格执行安规,特别是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开工前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及其它安全措施,并始终在现场对工作人员进行监护,不准因故擅自离开。

3.10.2工作前要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工作中严格保持对邻近带电部位的安全距离,不准触及或接近带电部分,工作前应验电。 3.10.3不准约时停送电。

3.10.4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短路线,标示牌,围栏,栏杆等安全措施及安全设施不准擅自移动或拆除。

3.10.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其拆除或对其进行工作。 3.10.6要按规定使用电动工具,因故离开现场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应部分切断电源.使用电动工具时,不准提着电动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

3.10.7携带或照明使用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属导体的地方工作,行灯电压不准超过12伏,行灯变压器不准放在特别潮湿的地方或金属导体内部,不准将自偶变压器作为行灯变压器使用。

3.10.8加强临时电源管理、大修现场的动力箱,电源箱,现场照明箱应设专人管理,确保完好。电气设备及线路应完好,无破损,临时电源线应架空铺设,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不准将导线放在地面,管口及金属导体上或接触热的导体。

3.10.9检修的临时电源均应接在检修动力箱上,不准在专用屏.照明箱。照明接线盒内乱接临时电源,由持合格证的接线电工装拆电源线.所有的电源保险,导线应计算合格,并进行登记(记录好使用期限,负责人,装拆时间),各单位使用大容量的临时电源的总容量要报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批准。

3.11防高空坠落事故重点安全技术措施。

3.11.1高空作业必须先搭脚手架或采用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方可工作,高空作业必须设有监护人”。

3.11.2施工用脚手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合格的架子工按有关规定标准搭设、经验收合格后并挂牌,每天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3.11.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必须正确配带安全帽,在1.5米以上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及构件上工作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登高作业必须走规定的通道,严禁违章攀爬,禁止站在不稳定或不牢固的构架上工作或走动。

3.11.4高空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设备等应放在安全地带.并做防坠落的防护措施.工作地点下面应设围栏或其它防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人员不准在高空作业现场通行或附近逗留。

3.11.5多层次交又作业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它隔离设施,格栅式平台要铺设木板,并根据检修的实际情况增设围栏,并悬挂警告牌。

3.11.6平台的预留孔洞必须用标准盖板盖严、盖牢,所有平台走道的边缘应有牢固的、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围栏。

3.11.7现场的栏杆不准拆除,如确因检修工作需要拆除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同时因装设临时遮栏,设有明显的标志,工作完成后必须立即将栏杆恢复。 3.11.8所有升降口出入处应有明显的标志和牢固的围拦。

3.11.9高处作业时不准直接向下抛物(灰、工具等),确需抛物,应写出书面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落物点周围应设置围栏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同时应停止底层作业,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3.11.10禁止在楼梯口、孔洞边缘、厂房近处、升降口处休息、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4.#1机组大修安全考核

4.1 进入生产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者,罚款100元/人.次。

4.2 进入生产现场工作不穿劳动保护规定的服装及鞋子;员工工作时长发不盘在帽内者;穿短裤、背心、短袖、汗衫、拖鞋、高跟鞋及露趾露跟凉鞋者;罚款100元/人.次。 4.3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不符合要求者,罚款200元/人.次。 4.4 在运行设备或备用设备上站立、行走或跨越皮带者,罚款50元/人.次。

4.5 高空作业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或携物登高;使用不合格的电气绝缘工具、登高工具、安全用具或应使用安全用具而不使用者,罚款100元/人.次。

4.6 擅自掀开孔洞、沟道盖板或掀开孔洞、沟道盖板未设围栏工作或工作后不及时恢复者,罚款200元/人.次。

4.7 违反保护停用制度,未经批准解除保护装置者,罚款100元/人次。 4.8

擅自解除闭锁装置者,罚款100元/人.次。

4.9

酒后上班者(外事任务陪客除外),罚款200元/人.次。

4.10 未经联系或办理手续擅自启动、操作运行或备用设备者,罚款500元/人.次。 4.11 误操作、监控过失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罚款200元/人.次。

4.1

2应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工作,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者;氧气瓶、乙炔瓶同车搬运或作业时摆放距离不符合安规规定;现场乱接电源;依坐在高处平台的栏杆上者,罚款100元/人.次。 4.13 倒闸操作不唱票、复诵、模拟、核对,不按操作票顺序操作;操作时监护人做无关事情或擅自离开现场者;罚款100元/人.次。

4.1

4安全措施布置不全、不当,工作人员擅自改变安全措施,罚款300元/人.次。 4.15 不按规定设监护人、监护人不到位,罚款100元/人.次。

4.16 运行设备转检修前,合接地刀闸、装接地线前不验电者,罚款100元/人.次。 4.17 重大操作、设备启停不记录或记录不详者,罚款50元/人.次;接地线、接地刀闸装拆不记录者,罚款100元/人.次。

4.18 工作完工后不及时终结工作票者,罚款500元/人.次。 4.19 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罚款500元/人.次。 4.20 特殊工种无证作业,罚款100元/人.次。 4.21 其他违章现象视情节扣罚。

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公司#1机组在大修工作中做到文明制度,特制定“#1机组大修文明生产管理规定”,请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1 总则

1.1 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在保证安全生产的条件下确保文明生产,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2 不准发生二次污染,发生二次污染的,由责任单位按标准恢复,

发生物品损坏由责任单位修复或赔偿。

1.3 检修现场应保持清洁完整,做到无积油、积油、积灰;拆下零件摆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摆放整齐有序;不乱拉电源、管道不乱放、杂物不乱扔。

2 具体要求

2.1 技术支持部及各外包施工单位在下班前要将本施工现场清理干净,较重要的防尘部位要遮盖好。门口、楼梯、通道以及平台等处不准堆放不准堆放物料。 2.2 摆放物品的地面,要铺好塑料布。

2.3 对拆下的带有油、酸、碱等易腐蚀物质的部件应妥善处理好,以免腐蚀其它设备。 2.4 2.5 从生产现场清理出的垃圾要运到垃圾排放地点,不准乱倒垃圾。 物业管理部应及时安排垃圾车将垃圾运出。

2.6 检修用的报废机械油,不准在厂区乱倒、乱放,应用专用的油桶回收,统一由技术支持部相关专业处理。

2.7 禁止从高处向下扔物品。 2.8 检修后的设备必须物见本色。

2.9 在设备进行油漆、墙壁刷涂料、清理设备灰尘时,要对可能被污染的设备、地面等采取隔离、遮盖措施,不准发生二次污染,一旦发生二次污染,工作结束时必须立即清理干净。 2.10 各位检修人员必须爱护现场的一切设备,尤其是乘客电梯,切实做到文明生产。 2.11 各部门对临时工加强管理,保证遵章守纪。 2.12 生产和参加大修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胸卡。

2.13 各部门领导和各外包施工单位领导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本部门和本单位对本规定的落实情况,及时督促整改。

2.14 检修中拆卸下设备标牌时应小心,防止弄坏或变形并应妥善保管好,设备检修完毕后要牢固地恢复挂好;对检修中破坏的色环,在检修完毕后按规定恢复。 2.15 不得用乘客电梯运送货物,运送货物一律用施工升降机。

3、考核

3.1 对用乘客电梯用运送货物的,发现一次罚施工单位200元。

3.2 检修完毕后不恢复设备标志牌及管道色环的,发现一处罚施工单位100元。 3.3 对违反文明生产规定中其它条款的视情节考核。

三.现场保卫制度

为了保证机组大修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所有参加大修人员应严格执行我公司的有关安全保卫制度,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各承包单位在进入现场前,应到保卫处办理有关手续。

2.大修期间,工作人员应配带相应的上岗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入指定的工作区域,无上岗证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

3.厂区内严禁吸烟,违者处以200元的罚款。

4.凡进出厂区的车辆,驾驶员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进厂车辆办理“通行证”,拉货车辆须到保卫处办理 “出门证”,凭证出门。

5.出租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禁止入厂。凡进入厂区的人员,应主动出示“通行证”,接受门卫的检查,无证人员禁止进厂。

6.上班期间,喝酒者禁止进入现场。在厂区内闹事、打架斗殴的人员,将处以200元的罚款。 7.加强重点检修部位的警卫工作,#1汽机12.6米层设固定岗昼夜看守,其余部位24小时设岗巡逻。

8.严禁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确实需要动用消防设施时,须到保卫处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9.对#1机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检修、补充,特别对自动报警系统进行彻底检查,保证设施完好,水路畅通。

10.严格动火制度,对不具备动火条件的,一律不允许动火。 11.发生失窃、火情或发现隐患,请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责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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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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