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流程
常驻人员递交申请→预录入→海关审批→签发《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常驻人员报关进口→办理车辆有关手续→归档。
二、需要提交的单证
常驻人员申请进境自用物品,应当提交下列单证:
(一)身份证件;
(二)长期居留证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四)个人申请;
(五)所在单位任职证明;
(六)劳动就业证(或专家证)正本及复印件;
(七)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发票及装箱单复印件;
(十)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十一)法规摘要;
(十二)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办理机动车辆牌照申领手续,应提交下列单证:
1、进口车辆查验登记表;
2、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复印件;
3、《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复印件;
4、进口货物报关单及税单复印件;
5、车辆挂牌申请;
6、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三、海关工作时限:对符合政策规定、单证齐全有效的进境自用物品申请和机动车辆牌照申领手续, 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外国专家进出境自用物品海关手续问题的通知
《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