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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0-03-02 05:43: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三峡大学文件

三峡大研„2013‟2号

关于发布《三峡大学研究生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三峡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条例》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三峡大学 2013年3月18日

三峡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条例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0‟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见》(鄂办发„2011‟3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条例。

一、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制

学校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专兼职队伍相结合、全校紧密配合、研究生自我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协同工作机制,把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整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和评估。遵循“党建、思想政治教育、行为管理”三位一体原则,实行“三级建制、两级管理、以院为主”的管理模式。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宏观指导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学院党委具体负责所在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明确一位党员学院领导分管该项工作。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主要由学校党政管理干部和共青团干部、研究生导师与授课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研究生组织和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

1.学校成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学院领导、导师代表及任课教师代表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定期举行会议,研究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规划和政策,指导学院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学院成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工作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导师代表、研究生任课教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等为小组成员,负责研究本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统一领导学院各方组织实施各项具体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

3.建立协同工作机制,营造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育人环境。把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到研究生培养管理的各个环节,贯穿到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全过程,做到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培养紧密结合。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重要主体;有关研究生管理干部承担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应发挥重要的思想指导作用;研究生任课教师要把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建设及研究生成长教育等内容纳入到相关教学活动中。

二、校院两级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责

(一)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职责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制定工作制度与规划、相关政策与工作计划,并引领学院、导师、授课教师、研究生自身对研究生进行有效的教育、管理,对学院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2.负责指导校研究生分团委、校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和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

3.负责组织研究生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等大型活动;负责研究生出国(出境)等活动的政审和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组织学院开展研究生奖助贷学金以及“三助”工作。

5.开展对外联系工作,指导编辑出版《研究生论丛》、《研途》等研究生刊物。

6.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组织相关干部教师业务培训。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院党委职责

1.学院党委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研究生工作部的监督、指导。

2.负责执行和落实学校党建与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文件制度;调查分析本学院研究生的思想情况,制定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研究生党支部建设和管理。负责研究生新生和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研究生党员发展及党员教育管理。

4.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各类评优评先工作细则并具体实施;负责协助研究生处办理相关证件,做好学院研究生“三助”、奖助学金、助学贷款、保险等办理与发放。

5.负责研究生日常行为管理。按处理权限负责本院研究生违纪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检查导师开展教书育人的情况和辅导员开展工作的情况,直接领导和管理辅导员。

6.指导学院研究生分会、团组织的工作,抓好学院研究生团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组织本学院研究生积极参加全校性的研究生文体、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研究生导师

教书和育人是导师的两大基本职责,研究生导师承担研究生的学术能力与高尚人格培养工作,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人。

1.导师要充分履行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首要责任人的职责。导师要了解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强与辅导员的沟通,对需要重点关心的学生重点关注;在教学和科研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风,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对研究生进行就业指导与心理健康教育,鼓励他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贡献。

2.导师要关心研究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在指导研究生学术研究的同时,努力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对研究生严格要求,加强管理,主动了解和掌握学校关于研究生教育的有关管理政策、规定,经常性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及行为表现,对重要问题须及时向学院反映情况;配合学院加强对研究生的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要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帮助研究生志存高远,端正学习态度,培养研究生良好学风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3.导师要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落实思想政治教育职责。在制定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开展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学位论文工作中,加强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对研究生的政治表现和业务水平实行中期考核,并做出鉴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对研究生的分流意见。

履行育人职责情况是遴选研究生导师以及导师上岗的重要评价考核因素。学校实施“一票否决”制,对于不能履行育人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师,学校将取消其硕导上岗资格;学校将制订导师教书育人工作的考核奖惩办法,定期进行考核检查。

四、研究生辅导员

研究生辅导员是在院党委领导下,从事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是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一)岗位设置

1.学校采取“专兼结合”方式配置研究生辅导员,各学院要将研究生辅导员和本科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统筹考虑、统一管理。

2.学校按各学院(研究院)全日制研究生规模配备辅导员,规模较大的学院配备专职辅导员。对于规模不大、暂不具备条件配备专职辅导员的学院,可以安排由本科专任辅导员兼职承担研究生辅导员工作任务;也可以聘任兼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选聘,报校党委组织部和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兼职辅导员聘任

1.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以及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2.兼职辅导员可从我校研究生导师、优秀专业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品学兼优的高年级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中聘任;也可以聘任在岗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兼职承担辅导员工作。

(三)辅导员工作职责

1.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及大型活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从研究生的思想实际出发,开展政策、法律、国内、国际形势等时事教育活动;组织安排好迎新工作,协助做好招生政审工作,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入学报到、注册、入学教育等工作;组织学院研究生参加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全校性大型集体活动。

2.具体负责研究生的党建工作。抓好研究生党支部建设,加强对研究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以党员为核心的研究生骨干队伍。加强研究生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共青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组织发展及团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3.思想政治教育。负责研究生思想道德状况调研,经常深入到研究生中去,及时与导师、授课教师及研究生教学秘书沟通,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个别研究生的心理咨询指导。负责研究生遵纪守法教育,理想信念、革命传统、艰苦奋斗教育,做好研究生的安全稳定工作;协助做好研究生违纪处理工作。

4.研究生日常行为管理。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做好本学院研究生的学年考核、思想鉴定和毕业鉴定工作;负责学院研究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做好学院研究生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出国(出境)等活动的政审和管理等工作。

5.指导研究生分会及助管工作。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分会等研究生社团、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指导。协助学院领导抓好研究生学风建设和学术组织活动;组织、指导好学院研究生的校园文化活动。负责研究生的“三助”工作、困难补助工作及评优工作,做到程序公开接受广大研究生的监督。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兼职辅导员待遇

1.学校每年向尚未配备专职研究生辅导员的学院,划拨辅导员工作经费。该项经费列入学院年度预算,专用于兼职辅导员工作补贴等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支出。

2.在岗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担任兼职辅导员、且具有硕士学位(双证)并为中共党员的,享受学校有关辅导员政策待遇;学校对其按照专职辅导员政策实施管理。其他人员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学院向其发放相应工作补贴;担任兼职辅导员的青年教师,在职称晋升、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在同等情况下,学校优先推荐。

五、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

1.优化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结构,明确工作责任,完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体制与机制,建立多元合力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建设一支专兼结合、适应时代要求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

2.建立与完善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机制。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全校研究生辅导员的队伍建设规划、选聘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学院党委负责本单位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的建设规划及辅导员的教育管理、培养与培训、工作安排与考核。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素质高、业务精、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定期召开研究生辅导员例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工作中存在问题,布置工作任务。

3.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与优化。转变观念,提高导师对教书育人工作的认识,形成以相互尊重为基础,平等、宽容、关爱的新型师生关系,建立与完善以导师为主体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责任机制,建立与完善导师评聘、教育培训机制、导师德育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导师育人的多种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导师的育人作用。

三峡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03月18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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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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