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
一、药品经营企业
加盖销售单位原印章的资质:
⑴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⑵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⑶有效期内的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⑷有效期内的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
⑸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⑹《合格供货方档案表》。
加盖销售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资质:
⑺质量保证协议书。
⑻购进进口药品时,必须附有与购进药品同批次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药品注册证》复印件,无《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药品注册证》的必须附有《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二、生产企业
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资质:
⑴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⑵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⑶有效期内的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⑷有效期内的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
⑸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⑹《合格供货方档案表》。
加盖生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资质:
⑺质量保证协议书;
⑻购进药品时必须附有与购进药品同批次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
加盖医疗机构单位原印章的资质:
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药品经营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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