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业扩报装管理专责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业扩报装管理专责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业扩报装管理专责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岗位工作的依据。
2 职责
2.1 责任
2.1.1 认真执行有关业扩报装政策与规定,负责本所的业扩报装工作.严格按照业扩报装流程和服务承诺,为客户办理业扩报装及相关手续,并负责受理客户的新装、增容、过户、更名业务申请。
2.1.2 负责办理客户业扩、报装业务,并按有关规定收取业扩费用。
2.1.3 建立客户台帐资料,负责接待客户有关业扩报装及用电业务的咨询和服务。
2.1.4 经县级供电企业授权,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 2.1.5 按时、准确地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2.2 权限 2.2.1 有权就本岗位工作向所长提出合理化建议。
2.2.2 有权审阅业扩报装管理业务的考核、统计与报表工作。 3 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3.1 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取得本岗位培训证书。
3.2 熟悉国家和上级制定的有关政策。 4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4.1 积极学习国家和上级制定的业扩报装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电力法规。
4.2 按有关规定为客户办理新装、增容、过户、更名等业务。 4.3 及时受理10KV以上新上或增容,业扩业务并及时上报局客户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4.4 及时办理10KV以下低压客户的业务申请,确定方案,督促实施。
4.5 及时建立客户业扩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存档。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供电所和客户服务中心按月检查与考核。
5.2 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部分。
5.3 考核结果与当月奖金效益工资挂钩兑现。
《供电所业扩报装管理专责工作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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