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部门规章制度
一、管理制度
(一)考虑到电子商务工作的特殊性,故早上上班时间适适当调整,
上午8:30-11:00 下午 12.30-6.30。 客服人员早班 8.30--18.30晚班13.30--23.30 中间有1:00个小时的吃饭时间每周休息时间一天,休息时间为周六或周日
(二)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请假说明事由。经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岗:特殊(紧急)情况应电话请假,时候需补请假条一份,不请假或者部门经理不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视为缺勤,一律做旷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连续三天或当月累计5天的员工作自动处理。
(三)为确保公司对外通讯联系的畅通及以免公司电话费用的浪费,公司员工上班时间内禁止拨打私人电话,严禁打电话聊天;公司员工应避免、减少使用各类无关紧要的查询、声讯电话。
(四)、上班时不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报纸、网页,不准上网聊天私事(视频)、玩游戏、看电影、不准会客。对工作态度恶劣,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或消极怠工的员工,公司处于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公司将予以辞退,且必须在一周之内移交完所有资料。
(五)、为创造良好的办公气氛,办公室不允许出现恋情,一经发现有一方自动辞职。
(六)、人员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提出,在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离职,若员工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则有关离、退职依照合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七)、原则上部门安排每周
(六)日休息,若有特殊情况处理,所有人员也应该放弃休息。
《电子商务部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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