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设备等重大危险源自检自查报告某某质量安全监督站: 接到市建委下发的《关于立即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和建筑起重设备检查专项的的通知》穗建质【2012】1250号文,监理、施工立即对工地的塔机、施工电梯进行了自检自查,使用建筑起重设备的情况如下:
工地现使用一台塔式起重机(QTZ80),生产厂家为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装单位为广州市中裕建安有限公司,设备的使用登记时间是2011.10.25,第一次检测由广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检测时间2011.10.21,复检时间是2012.8.10由广东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检测,结果合格;使用两台施工电梯,规格型号(SC200/200),制造单位为佛山市南海裕华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安装单位为桂林市铭顺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登记时间是2012.4.6,由广东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检测,结果合格;
检查结果与问题:
1、特种作业人员;塔吊的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人货梯的专职司机现场人证吻合,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上岗制度;在施工电梯进出口粘贴搭载人员公示,严格执行8+1模式;
2、检查最新的检测报告,塔机最近一次8.10,人货梯为2012.4.6,有效期将至,要求再次进行检测;起重设备的安装、顶升、拆除方案按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经监理审批,严格按方案操作,其安装单位经已在当地备案;
3、起重设备的班前交底已建立,要求完善交接班制度档案资料,日常维护、维修的原始台账,及时通知保养单位按规定频次进行保养,形成记录,存档后,报项目监理机构;
4、对照施工电梯的定期自检表进行自查,组织安装单位及时进行防坠落试验,对检查中的重要项目限位开关、行程开关、极限开关、紧急断电开关、超载保护装置等及时现场进行检查;
5、对施工电梯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施工的主体单位组织专业单位对操作人员强化培训与交底,增加应急预案;
对存在的问题组织专业单位立即开展整改,并将整改的结果及时上报。
某某公司某某工程项目部
201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