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户口托管注意事项
一、两个原则
1、档案和户口不能分开托管,因为每个毕业生只持有一份《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户口没迁来学校的除外;
2、工作单位为党政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档案户口才可由单位接收;其它聘用性质的,档案户口只能托管在各级人才市场(包括“广西人才市场”、“南宁人才市场”、“生源地(XX人事局)”、“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二、档案户口不想托管回生源地,想把档案户口留在南宁市
1、已在南宁市找到工作,并且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开具有就业证明的,“档案户口托管地址”栏填上南宁市的具体就业单位名称;
2、不在南宁市就业,或6月1日前未能在南宁市找到就业岗位,又希望把档案户口留在南宁市的,“档案户口托管地址”栏填上“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3、在其它地方工作以及不确定毕业后是先工作还是继续读书的,则先迁回生源地“档案户口托管地址”栏填上“XX(生源地)人事局”。
三、关于毕业后档案户口的托管
1、档案户口托管地址为南宁市某具体单位的,毕业后凭《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到“广西人才市场”或“南宁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户口托管手续;
2、档案户口托管地址为生源地人事局的,毕业后凭《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到生源地人事局下属的人才交流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档案户口托管手续;
3、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又想把档案户口留在南宁的,无需《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直接凭本人毕业证及身份证到“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户口托管手续;
四、特别说明
档案户口托管在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将无法计算工龄和评定职称。
广西教育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档案户口托管注意事项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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