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药品不良反应检测和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4:07:4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药品不良反应检测和报告制度

根据国家药监局《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体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委员会,办公设在药学部临床药学室,药学部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各科室成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一名护士组成,具体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指导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对疑难、复杂的不良反应病例进行讨论复审,并向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及报告程序

1、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者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输液反应、药物过敏、胃肠道反应等,不包括无意或有意超剂量用药引起的反应以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

2、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使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药品不良反应是关系到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的重要问题,及时收集并反馈药品不良反应,对进一步提高用药安全,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保护患者利益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无论是单一用药还是多药联用,均应遵循“可疑就报”的原则,对难以确定因果关系的,只要不能完全排除的药品不良反应,均应作为药品不良反应或药品不良事件上报。

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实施合理用药的依据,不作为处理医疗事故、诉讼和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

5、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必须在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工作,重点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和疫苗等药品不良反应进行重点监测和再评价,出现群发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向药学部或直接向省、市ADR监测中心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6、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病人用药情况,及时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表报药学部。

7、各病区指定一名住院医师和护士长兼任药品不良反应联络员,负责收集本病区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各病区每月收集至少两份合格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并定期汇总到药学部。

8、我院药学部临床药学室(电话号码为8123)为不良反应监测站,负责每月初向临床发放、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整理,每季末提交院药品不良反应领导小组讨论,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单位评价意见的填写,并上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9、医疗质量管理科负责检查落实情况,对漏报或隐匿不报的科室,扣除相应科室医疗质量分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处理制度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检测和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检测和报告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