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土地违法案件办案程序

发布时间:2020-03-02 17:34: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土地违法案件的办案程序

一、土地违法案件的受理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上级交办、巡查发现、其他部门移送和群众举报的土地违法案件,应当受理。对受理的违法案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条件的立案查处。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交办、移送案件的部门或举报人。

二、土地违法案件的立案

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填写《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报主管领导审批立案。

三、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

土地违法案件经批准立案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指派承办人,承办人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二人,并向被调查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调查取证时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包括:

1、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2、进行现场勘验、检查;

3、进行证据收集,及对证据进行审查。

四、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的告知和听证

1、告知:行政机关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办案人员应在做出行政处罚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听证: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为违法案件的利害关系人提供机会,对特定问题进行论证、辩驳的程序。当事人如不放弃听证权利的国土资源管理机关应当在做出行政处罚之前召集承办人、当事人及有关证人、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会,

1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辩护、质疑和要求。

五、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和送达

1、决定:经过告知和听证之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是否行政处罚的决定。当事人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做出处罚决定。

2、送达: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三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当事人不在场、不签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七日之内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采取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一经做出,并依法送达被处罚人,则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工作即告结束。行政处罚决定即具有法律上的确定力和约束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不自觉履行处罚决定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结案

承办人在违法案件处理完毕后,应当填写《违法案件结案报告》,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结案。结案后,承办人应将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文书、图件及照片等编目装订,立卷归档。

呼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依据、程序、时限

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城市规划违法建设办案程序

土地违法案件分析报告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土地违法案件结案报告

违法建设案件办理程序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分析报告

土地违法案件办案程序
《土地违法案件办案程序.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