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中共叶集试验区工委统战宣传部制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2006‟16号文件精神,并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及市宗教局工作安排,试验区工委、管委与各乡(办)就切实做好2007年度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要求, 各乡(办)负责辖区内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确保本地区宗教领域稳定、有序。
2、各乡(办)要成立宗教工作领导组,各村(街)确定一名信息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管理网络。
3、依法抓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乱建佛教寺庙和露天佛像专项整治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4、对领导不力,造成工作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当造
成负面影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叶集试验区管委会
乡(办)
签名:签名: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宗教事务目标管理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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