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措施
为认真贯彻市建委关于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宁波建工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建筑业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和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务工人员的从业责任,增强从业人员的维权意识,减少工资、工伤和恶意讨薪等各类纠纷和投诉,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负责人)任组长,以安全、质量、后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项目部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名制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项目部配备一名专(兼)职劳务专管员,协同劳务公司做好项目部务工人员信息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记工考勤、工资实名制发放等基础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真实、有效的劳务用工管理台帐资料,并根据有关规定保留2年。
三、做好打卡考勤工作。项目经理、专管员要及时督促、指导各班组务工人员上下班按规定必须到指定的位置进行打卡考勤,务工人员进出施工区域必须通过考勤设备予以考勤,并及时记录到相应台帐中。
四、项目部专管人员要做好本单位的劳务用工日常管理台帐,和实名制管理台帐,对施工现场全体作业人员的各类综合信息进行管理和汇总上传。
五、项目部应将实名制管理工作纳入民工学校的教育培训中,把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的作用、好处通过民工学校进行宣传和指导。
六、项目部要根据上级的规定及时督促检查各班组的台帐记录、考勤及工资发放工作,在工资发放中要严格把关,领取工资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暂住证及有关证明方可领取,杜绝代领、冒领等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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