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元和十二年(817)春末,白居易与16位朋友结伴游江西庐山,写了不少诗,其中有一首是《大林寺桃花》:
人间四月芳菲尽, 山寺桃花始盛开。
长恨春归无觅处, 不知转入此中来!
有一天,宋代著名的科学家、文学家沈括读了这首诗,非常惊讶,带着讥讽的口吻评论道:“既然„四月芳菲尽‟了,怎么会„桃花始盛开‟呢?大诗人也写出这样自相矛盾的句子,可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呀!”说完,他也就把这事给忘掉了。
想不到有一年春夏之交的季节,他到一座山上考察,见到了白居易诗中的奇景:四月天气,山下众花凋谢,山顶上却是桃花红艳,猛然想起白居易的诗来,才领悟到自己错怪了大诗人,也从中发现了高度对季节的影响:由于山上气温低,春季到来要晚于山下。
后来,他又找来白居易的诗读,发现前面有一篇序,序中写道:“(大林寺)山高地深,时节绝晚,于时孟夏月,如正二月天,梨桃始华(花),涧草犹短。人物风候,与平地聚落不同。”沈括读了,很有感慨地说:“都怪我读书不细,经验太少啊!”
“枇杷并非此琵琶”
从前,有个纨袴子弟,自幼好吃懒做,不好好念书。长大以后,常因写错别字闹笑话。
有一天他妻子说想吃枇杷。他从桌子上随手拿出一张纸,挥笔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写完后便招呼仆人去买枇杷。他妻子接过纸来一看,噗哧一声笑了。原来上面写的是“买琵琶五斤”。五个字写错了两个,将“枇杷”误写成“琵琶”。他妻子看过后,在后面题了一首打油诗:
枇杷并非此琵琶,
只怪当年识字差。
倘若琵琶能结果,
满城箫鼓尽飞花。
这个纨袴子弟看过妻子的题诗,羞了个大红脸。
“枇杷”和“琵琶”读音相同,都读pípá,是同音词。但“枇杷”是一种水果,而“琵琶”则是一种弦乐器,意义和写法完全不同。
将“枇杷”误写成“琵琶”,属于同音误写而造成别字。写别字的危害性是很大的。因为别字既然是将甲字误写成乙字,就有引起误解的可能。试想,如果仆人买回一把五斤重的琵琶来,岂不闹出更大的笑话。
汉字是表意文字。多数汉字的字形、字音、字义之间是有一定内在联系的。如:“枇”“杷”“琵”“琶”都是形声字。“枇”和“杷”有相同的声旁“巴”,所以“枇”和“琵”读音相同,“杷”和“琶”读音相同。“枇杷”二字的形旁是“木”,表示和树木有关,“枇杷”指一种果树或这种树上结的果实。“琵琶”二字的形旁是“玨”,表示两块玉石互相撞击,玉石撞击会发出美妙悦耳的声音,“琵琶”是一种乐器,能弹奏出悦耳的音响。
熟悉汉字的结构,养成分析汉字的习惯,有助于消灭同音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