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小治理教育乱收费
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本责任书。
1、严格执行上级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2、不准在上级规定的订书目录之外,强迫、指导、诱导学生统一订购教学辅导材料、知识读本和各类报刊,及作业本、日记本。
3、学校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不得与民办学校合作或以民办学校名义变相补课收费。
4、学生早中餐坚决实行“先服务后收费”的原则, 不准提前收取或变相收取早中餐费。
5、每位教师都有权制止校外不法商贩携带教辅资料进校园。
6、凡出现乱收费现象,经家长向学校、报刊、上级相关部门等进行投诉后,经查实,交由上级处理,一切后果由教师本人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教育形象和依法治教的大事,每位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自律,如有违犯,将依法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校长签字:
学校教师签字:
厂窖中心小学
201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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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小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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