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信乐购超市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第1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门店营运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财务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3条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公司资料、核心业务、管理诀窍、销售数据、系统信息、客户名单、市场情报、经营策略、合同及合同内容等。
第4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日常运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4.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5.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5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业务资料,各种市场拓展渠道等。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市场推广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7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事资料。 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第8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2.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第9条
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客户资料、内部账号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可以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不得外传。
违纪处理
第10条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
500 元至
1000 元的罚款。
第11条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
1000 元以上的罚款。 第12条
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则
第13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14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