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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消防队业务理论学习

发布时间:2020-03-02 02:23:1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由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2、《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3、《消防法》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4、《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5、《消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6、《消防法》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7、《消防法》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8、《消防法》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9、《消防法》规定,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10、《消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11、《消防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12、《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13、《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14、《消防法》规定,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1)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2)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3)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4)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5)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15、《消防法》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

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16、《消防法》规定,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1)使用各种水源;

(2)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4)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5)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6)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7)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17、《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18、《消防法》规定,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

19、《消防法》规定,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20、《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1、《消防法》规定,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22、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23、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24、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5、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

26、执勤战斗条令所称执勤战斗,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而实施的准备与行动。

27、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接到报警或者命令立即出动,迅速、安全地赶赴现场,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

28、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按照“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的要求,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9、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战员必须做到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发扬勇敢顽强、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作风。

30、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建设,严格队伍管理,严格教育训练,做好执勤战斗保障,不断提高执勤战斗能力。

31、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军政首长是执勤战斗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本条令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本条令的贯彻落实。

32、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各级值班首长和全勤指挥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等级消防岗位资格,并胜任本级指挥岗位;

33、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各级执勤单位应当每天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值班首长组织,交接班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交接程序,完成交接工作;

34、总(支、大)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明确战备任务、安排执勤工作等。

35、中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调整执勤力量,检查、清点装备,安排执勤工作。

36、执勤战斗条令规定,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交班人员负责出动,完成任务归队后再行交接。

37、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熟悉辖区下列情况:

(1)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情况;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分类和分布情况;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结构和使用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情况; (6)主要灾害事故的类型和处置对策、基本程序。

38、执勤战斗条令规定,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开展经常性战备教育。补兵退伍期间、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战备教育。

39、执勤战斗条令规定,执勤战斗装备应当按照标准配备,统一编号,建立档案。坚持定期检查、保养,发现故障、损坏应当及时修复或者补充;

40、执勤战斗条令规定,中队每天、大队每周、支队每月对所属部队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战备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或者遇有特殊情况时,总(支、大)队必须组织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重大问题要立即向上级报告。

41、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掌握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及变化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司令部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1)熟悉辖区救援队伍的人员、装备等情况; (2)制定各类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3)检查队伍战备工作,督促落实战备制度,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4)拟制战备工作的命令、指示、计划,督促部队贯彻落实;

(5)组织制定执勤战斗装备发展规划和配置计划,做好执勤战斗装备的管理和调配工作; (6)组织部队熟悉辖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及时向防火监督部门通报发现的问题,参与城市消防规划制定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7)协调辖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有关单位和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协同作战的各项准备工作。

43、中队首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落实执勤制度,保证人员、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2)掌握中队执勤人员、装备和辖区其他灭火与应急救援队伍情况; (3)组织辖区情况调查,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4)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勤战斗预案等情况,掌握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

(5)组织战备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按照规定上报战备情况; (6)组织实施消防站定期开放工作。

44、战斗班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1)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和灾害事故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执勤战斗预案的有关内容; (2)掌握本班人员情况,确定战斗分工;

(3)熟悉执勤战斗装备配备和使用操作技术,认真组织维护、保养工作,使其随时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4)妥善处理本班战备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及时报告中队值班首长。

45、战斗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1)了解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基本情况; (2)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悉装备性能,熟练操作使用; (3)掌握辖区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熟悉中队执勤战斗预案中本岗位的主要任务。

46、通信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1)坚守岗位,按照出动命令或者报警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2)熟练使用通信装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修复;

(3)掌握辖区交通道路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有关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4)接到上级指示,及时报告值班首长。

47、驾驶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1)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地址等相关情况;

(2)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3)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车辆的油、水、电、气、灭火剂,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48、执勤战斗条例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等级战备制度,战备等级分为经常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49、执勤战斗条例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遇有特殊保卫任务或者发生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二级战备。

50、执勤战斗条令规定,一级战备应当在二级战备的基础上,必须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1)进行临战动员,通报形势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实施方案;

(2)部队所有官兵停止探亲休假和外出及节假日休息,召回在外人员,各级首长和各类执勤人员全部在岗在位;

(3)立即调整人员、车辆,充实加强一线和重点地区执勤力量,各项执勤战斗保障到位; (4)总队、支队值班首长、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执勤中队人员视情着战斗服装待命;

(5)根据需要派出力量进入重要场所现场监护。

51、执勤战斗条例规定,二级(含)以上战备命令由公安部消防局或者省级公安消防总队军政首长签署发布,并报本级公安机关备案。当接到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队要求进入二级(含)以上战备命令时,执行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

52、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大队、中队应当制定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

53、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重大活动消防保卫任务的需要制定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

54、执勤战斗条令规定,遇有下列情况时,公安消防部队必须立即出动:

(1)接到火灾及其职责任务范围内的报警或者上级命令时; (2)上级检查执勤战备情况,发布出动命令时; (3)其他需要立即出动的情况。

55、执勤战斗条令规定,接警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受理报警,问清发生火灾或者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危险程度、有无人员被困或者伤亡、发生灾害事故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报警人姓名等情况,同时启动录音记时设备。

56、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受理报警后,应当根据灾情、预案和调动方案,迅速调派力量,及时了解灾害事故现场情况,并立即向全勤指挥部和值班首长报告,根据需要和指挥员的命令通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技术专家到场配合作战行动。

57、执勤战斗条令规定,接到邻国(地区)、使(领)馆、外籍船舶、军事管理区等特殊区域报警或者救援请求时,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做好出动准备,待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协议处理。

58、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必须按照规定着装登车,首车驶离车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分钟。中队值班首长应当检查登车情况,并随首车出动。

59、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中队出动后,应当迅速、准确、安全地赶赴灾害事故现场。途中应当注意观察并了解灾害事故现场的情况。遇有另一起灾害事故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对策,立即向上级报告。

60、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营区岗哨应当礼貌、热情地接受群众报警,保持消防车库门前的道路畅通。

61、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组织指挥通常分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班五个层次。

62、组织指挥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迅速调集作战力量,启动指挥决策系统,侦察掌握现场情况,制定作战方案,部署作战任务,指挥战斗行动,落实战勤保障。

63、执勤战斗条令规定,组织指挥应当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紧急情况下,指

挥员可以实施越级指挥,接受指挥者应当执行命令并及时向上一级指挥员报告。 6

4、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支(大、中)队独立作战时,通常由本级指挥员指挥。 6

5、执勤战斗条令规定,两个以上公安消防支(大、中)队协同作战时,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前,实施属地指挥;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后,应当实施直接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6

6、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对于灾害事故规模大、参战力量多、作战时间长、现场情况危险复杂、灭火与应急救援难度大的灾害事故现场,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及时成立现场作战指挥部,统一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67、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害事故,需要调动多方面力量协同作战时,公安消防部队现场最高指挥员及相关人员应当参加由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以及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灭火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公安消防部队应当适时建立现场作战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的指挥工作。

68、作战指挥组一般由全勤指挥部人员组成,由指挥长任组长 6

9、中队指挥员由中队值班首长担任,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现场侦察,确定战术措施,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视情请调辖区内的其他力量和专业救援队伍;

(2)向各战斗班(组)下达作战任务,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定进攻路线和阵地,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攻坚作战行动,组织火场供水,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3)在上级指挥员未到达现场前,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及时向增援力量布置任务,组织协同作战行动。

70、班指挥员由班长担任,履行下列职责: (1)请领、分配本班战斗任务,组织指挥战斗行动;

(2)进行灾情侦察,组织战斗展开,观察灾情变化,适时调整力量部署;

(3)组织班、组协同作战和安全防护,处置紧急情况,向中队指挥员报告战斗进程。 7

1、现场文书一般由司令部参谋或者中队干部担任,在作战指挥组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了解掌握力量的调动、灾害对象、作战部署、战斗行动、现场变化等情况和阶段性战斗成果;

(2)记录上级指挥员、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到场及下达的命令、做出的指示和部队贯彻执行情况;

(3)统计汇总人员伤亡、燃烧物资和面积等情况,编制上报作战信息。

72、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应当按照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作战原则,果断灵活地运用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排烟、破拆、封堵、监护、撤离等战术方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行动。

73、执勤战斗条令规定,火情侦察应当查明下列情况:

(1)有无人员受到火势威胁,人员数量、所在位置和救援方法及防护措施; (2)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蔓延的途径和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3)消防控制中心和内部消防设施启动及运行情况,现场有无带电设备,是否需要切断电源;

(4)起火建筑物的结构特点、毗连状况,抢救疏散人员的通道,内攻救人灭火的路线,有无坍塌危险;

(5)有无爆炸、毒害、腐蚀、忌水、放射等危险物品以及可能造成污染等次生灾害; (6)有无需要保护的重点部位、重要物资及其受到火势威胁的情况。

74、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参战公安消防部队根据火场情况,可以采取下列战斗展开形式: (1)准备展开:从建筑外部看不到燃烧部位和火焰时,指挥员应当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占领水源,将主要战斗装备摆放在消防车前,做好战斗展开的准备; (2)预先展开:从建筑外部能够看到火焰和烟雾时,指挥员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携带战斗装备接近起火部位,铺设水带干线供水,做好进攻准备; (3)全面展开:基本掌握火场的情况后,指挥员应当确定作战意图,果断命令参战人员立即实施火灾扑救。

75、执勤战斗条令规定,根据火场情况,主要灭火力量应当部署在下列重点部位:

(1)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地点及抢救、疏散的路线; (2)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物质泄漏的部位; (3)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

(4)火势蔓延方向以及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部位; (5)参战力量实施内攻救人灭火的部位; (6)毗邻建筑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

76、执勤战斗条令规定,采取排烟、防毒、射水等措施,减少烟雾、毒气、火势对被困人员的威胁;

77、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对难以疏散的物资,应当采取冷却或者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遮盖等措施加以保护;

78、根据救人、灭火的实际需要,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迅速采取正确的排烟措施,防止烟气对人员构成威胁和火势扩大:

(1)排烟前,应当查明火源的位置、火势蔓延的方向、烟雾扩散的范围,视情在烟雾流经的部位设置防御力量;

(2)应当尽量利用建筑物内部的防、排烟系统和移动排烟设备进行防烟、排烟; (3)利用建筑物的外墙门窗、阳台等途径进行自然排烟时,应当注意风向,防止造成火势扩大蔓延;

(4)利用破拆、喷雾水流、移动排烟设备等方法进行人工排烟时,应当注意安全。 7

9、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在破拆建(构)筑物和设施过程中,应当划出安全警戒区,设置安全警戒哨,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80、火场供水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

(1)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装备保证火场主攻阵地特别是内攻救人灭火力量的供水;

(2)使用市政消火栓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当火场供水压力不足时,应当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

(3)根据消防车泵的技术性能和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合理选择直接供水、接力供水或者运水供水的方式,并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铺设供水干线;

(4)在市政消火栓不能满足火场供水时,应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水井等水源设施供水;

(5)当多层、高层建筑物或者地下工程、生产装置发生火灾时,应当尽量使用固定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同时利用移动装备供水。

81、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在有珍贵文物、贵重仪器、图书、档案资料等场所发生火灾时,严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质储存场所发生火灾时,严禁射水灭火;

82、执勤战斗条令规定,进入火场的所有人员,应当根据危害程度和防护等级,佩戴防护

装具,并经安全员检查、登记;进入火场后应当合理选择进攻的路线、阵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83、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在可能发生爆炸、毒害物质泄漏、建筑物倒塌和可燃液体沸溢、喷溅,以及浓烟、缺氧等危险的情况下进行救人灭火时,应当组成精干作业组,设置安全观察哨,尽量减少现场作业人员,布置水枪掩护,留有备用力量,严禁擅自行动; 8

4、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在需要采取关阀断料、开阀导流、降温降压、点火放空、紧急停车等措施时,应当掩护配合起火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实施,严禁盲目行动;

85、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当火场出现爆炸、轰燃、倒塌、沸溢、喷溅等险情征兆,而又无法及时控制或者消除,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现场指挥员应当果断迅速组织参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清点人数,视机再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

86、公安消防部队依照国家规定主要承担下列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 (3)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4)建筑坍塌事故; (5)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6)空难事故; (7)爆炸及恐怖事件; (8)群众遇险事件。

87、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依照国家规定和上级指令,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8、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参加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挥下实施,并应当根据本地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用正确的处置措施,严密组织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9、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在应急救援需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90、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实施水上救援时,救援人员应当佩戴专业救生装具,必要时系安全绳,以小组为单位,不得单独行动;实施潜水救援时,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采取安全措施。

91、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当不能确认遇险人员无生还可能时,严禁盲目使用大型挖掘机、铲车、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和可能危及被困人员生命安全的救援方法;

92、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当救援现场有易燃易爆或者毒害物质泄漏、扩散,可能导致爆炸、建筑倒塌和人员中毒等危险情况时,应当根据技术专家的意见和现场救援力量以及技术条件,及时采取冷却防爆、稀释中和、堵漏输转、关阀断料、加固排险、破拆清障、排烟送风等措施,尽快排除险情。

93、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结束时,应当对受到污染的人员、装备及场地进行洗消,并妥善处理洗消后的污水。

94、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主要承担下列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

(1)重大节日庆典活动以及重大群众集会; (2)大型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

(3)其他需要现场消防安全保卫的重要活动。

95、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战勤保障制度,完善战勤保障体系,做好执勤战斗的装备、物资、生活、医疗和技术等各项保障工作。

96、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实行每战必评制度。执勤战斗任务完成后,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地进行战评与总结,不断改进执勤战斗工作。

97、执勤战斗条令规定,战评组织通常分为中队、大队、支队、总队、公安部消防局五个层次。

98、执勤战斗条令规定,战评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受理报警、力量调度和出动情况;

(2)灾情的发展变化、作战方案以及采取的战术技术措施情况; (3)各环节的组织指挥、战斗行动、协同作战和战斗保障情况; (4)现场纪律、战斗作风与完成任务情况; (5)主要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99、执勤战斗条令规定,战评通常按照察看现场、观看录像、介绍情况、提问答疑、分析点评、总结讲评的程序进行。

100、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对于在执勤战斗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在执勤战斗中严重失职、失误、畏缩不前或者违反纪律的人员,应当视情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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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勤战斗条令规定,本条令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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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依法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各项勤务活动。主要包括: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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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遵循“救人第

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快速反应,快速调派力量,正确判断灾情,科学决策,及时采取有效措《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

施营救遇险人员,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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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挥员的指挥职责是:组织搜集、上报现场情况,确定抢险救援技、战术措施,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协同作战,落实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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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组织指挥应当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紧急情况下,可实施越级指挥。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后,应当实施组织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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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抢险救援力量编成一般以消防中队为基本作战单位,以作业组为基本作战单元,每个作业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并应确定1名组长负责;必要时,还须安排掩护、预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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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当调派防化救援车、洗消车、泡沫车等特种车辆和防护、侦检、警戒、堵漏、输转、洗消等特种器材、设备和药剂,并视情报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公安、石化、卫生、环保、气象等相关部门及单位救援力量参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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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处置建筑倒塌事故,应当调派抢险救援车、举高车等车辆和生命探测、漏电检测、燃气侦检、救生、破拆、牵引、起吊、支撑等特种器材、设备,并视情报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建设、公安、卫生、通信、供气、供电、供水等相关部门及单位救援力量参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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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处置交通事故,应当调派抢险救援车、泡沫车等特种车辆和侦检、警戒、破拆、救生、牵引、起吊等特种器材,并视情报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及单位救援力量参与处置。

110、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群众一般求助的救援力量编成原则上以辖区中队力量为主。必要时,可按程序规定调派相应增援力量参与。

1

11、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基本程序接警出动,侦察检测,设置警戒,安全防护,抢救人员,排除险情,清场撤离,信息发布。

1

12、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援战斗,必须做好战斗、生活和医疗等保障工作。

1

13、石油气是常见的易燃易爆气体,主要用于石油化工原料,也可用作燃料。在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极易导致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4.石油气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稀、丁烷、丁烯等,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石油气通过加压或降温以液态形式进行储存和运输,即为液化石油气。

1

15、液化石油气从液态转变为气态时,体积扩大250-350倍左右;气态相对密度(空气=1)为

1、5-2(比空气重),液态相对密度(水=1)为0、5(比水轻);在空气中扩散较慢,易向低洼地区流动和积聚,爆炸极限为5%-33%。

1

16、液化石油气一般为无色气体或黄棕色油状液体,属于低毒类。常见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严重时出现麻醉状态和意识丧失。液化石油气一般加有特殊臭味的醛类或硫化物,便于察觉该气体的存在。 1

17、液化石油气事故特点

(1)扩散迅速,危害范围大。 (2)易发生爆炸燃烧。 (3)燃烧猛烈,爆炸速度快。 (4)处置难度大,要求高。

1

18、液化石油气泄漏处置程序与措施事故处置:侦察检测、疏散警戒、禁绝火源、安全防护、生命救助、技术支持、现场供水、稀释防爆、关阀堵漏、输转倒罐、主动点燃、现场清理。

1

19、侦察检测阶段要根据侦察检测情况确定警戒范围,并划分重危区、轻危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和出入口。严格控制进入警戒区特别是重危区的人员、车辆和物资,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120、液化石油气泄漏处置中要切断事故区域内的强弱电源,熄灭火源,停止高热设备,落实防静电措施。进入警戒区人员严禁携带、使用移动电话和非防爆通信、照明设备,严禁穿戴化纤类服装和带金属物件的鞋,严禁携带、使用非防爆工具。禁止机动车辆(包括无防爆装置的救援车辆)和非机动车辆随意进入警戒区。

1

21、进入重危区的人员必须实施二级以上防护,并采取水枪掩护。现场作业人员的防护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1

22、液化石油气若呈液相沿地面流动,可采用中倍数泡沫覆盖,降低其蒸发速度,缩小气云范围。操作时,要防止因泡沫强力冲击而加快液化石油气的挥发速度。对于聚集于建筑物和地沟内的液化石油气,可打开门窗或地沟盖板,通过自然通风吹散。同时还可采用防爆机械送风进行驱散。禁止用直流水直接冲击罐体和泄漏部位,防止因强水流冲击而造成静电积聚、放电引起爆炸。 1

23、液化石油气泄漏处置行动要求

(1)正确选择停车位置和进攻路线。 (2)行动中要严防引发爆炸。

(3)设立现场安全员,确定撤离信号,实施全程动态仪器检测。

(4)合理组织供水,保证持续、充足的现场消防供水,对液化石油气容器和泄漏区域保持不间断的冷却稀释。

(5)严禁作业人员在泄漏区域的下水道或地下空间的顶部、井口处、储罐两端等处滞留,防止爆炸冲击造成伤害。

(6)做好医疗急救保障。

(7)调集一定数量的消防车在泄漏区域附近集结待命。

1

24、消防车要选择上风方向的入口、通道进入现场,停靠在上风方向的适当位置。进入危险区的车辆必须戴防火罩。使用上风方向的水源,从上风、侧上风方向选择进攻路线,并设立水枪阵地。指挥部应设置在安全区。

1

25、现场气体浓度接近爆炸浓度极限,事态未得到有效控制,险情加剧,危及救援人员安全时,要及时发出撤离信号。一线指挥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不经请示,果断下达紧急撤离命令。紧急撤离时不收器材、不开车辆,保证人员迅速、安全撤出危险区。

1

26、氯气理化性质:氯气为黄绿色有刺激性味的气体。气态相对密度(空气=1)为

2、48(比空气重),液态相对密度(水=1)为

1、47(比水重)。氯气易溶于水和碱溶液。液氯由液态变为气态体积扩大约400倍。氯气是强氧化剂,本身不燃,能助燃。在日光条件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时,会发生燃烧爆炸。氯气能与乙炔、乙醚等大多数有机物和松节油、氨、金属粉末等物质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生成爆炸性物质,具有强刺激性和腐蚀性。 1

27、氯气泄漏事故特点:

(1)扩散迅速,危害范围大。 (2)易造成大量人员中毒伤亡。 (3)污染环境,洗消困难。

1

28、氯气泄漏处置程序与措施:侦察检测、警戒疏散、安全防护、生命救助、技术支持、

转移危险物品、现场供水、稀释降毒、关阀堵漏、输转倒罐、化学中和、浸泡水解、洗消处理、现场清理。

1

29、氯气泄漏处置中进入重危区的人员必须实施一级防护,并采取水枪掩护。现场作业人员的防护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对事故现场和可能扩散区域内能够与氯气发生化学反应的乙炔、氢气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可燃物体,能转移的立即转移,难以转移的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激烈反应或爆炸。

130、氯气泄漏事故行动要求:

(一)在泄漏区域的上风方向设置指挥部和停放救援车辆,并保持适当距离。

(二)进入警戒区作业的人员一定要专业、精干,严格按照防护等级进行个人防护,并使用喷雾水枪对救援人员进行掩护、

(三)设立现场安全员,确定撤离信号,实施全程动态仪器检测,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

(四)要注意观察、掌握参与救援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液氯生产、储存装置发生泄漏,主要由事故单位专业人员采取工艺措施和技术手段进行处置,公安消防力量进行协助、掩护和监护。 1

31、氨气理化性质,氨为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易液化,易溶于水、乙醇和乙醚,具有毒性、强刺激性和腐蚀性。气态相对密度(空气=1)为0、6(比空气轻),液态相对密度(水=1)为0、82/-79℃(比水轻)。氨与空气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爆炸燃烧,爆炸极限为

15、7-

27、4%。若遇高热,存储容器内压力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氨在空气中的最高允许浓度为30mg/m。 1

32、氨气泄漏事故特点

(1)扩散迅速,危害范围大。 (2)易发生爆炸燃烧。 (3)毒性强,处置难度大。

1

33、氨气泄漏处置程序与措施:侦察检测、警戒疏散、禁绝火源、安全防护、生命救助、技术支持、现场供水、稀释降毒、关阀堵漏、输转倒罐、化学中和、浸泡水解、洗消处理、现场清理

1

34、氨气泄漏处置行动要求

(1)应从上风、侧上风方向选择进攻路线,设置水枪阵地。

(2)人员一定要专业、精干,严格按照防护等级进行个人防护,并使用喷雾水枪进行掩护。

(3)设立现场安全员,确定撤离信号。

(4)要掌握救援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跟踪检查。

(5)主要由事故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处置,公安消防力量进行协助、掩护和监护。 1

35、用作燃料的可燃气体统称为燃气。因产生方法不同,城市燃气主要有天然气、石油气和煤气。煤气和天然气属易燃易爆气体,有一定毒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极易导致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

36、燃气理化性质,煤气为无色无味的可燃气体,主要由烃类、氢气和一氧化碳等组成。煤气不溶于水,气态相对密度(空气=1)为0、4-0、6(比空气轻),爆炸极限为4.5-40%。遇火源、热源有着火爆炸危险,遇氧化剂剧烈反应。吸入高浓度煤气能造成一氧化碳中毒和缺氧,易造成人窒息致死。天然气为无色无味的易燃气体,其83%-99%的成分为甲烷。天然气液态相对密度(水=1)约为0、45,由液态变为气态体积扩大600倍,爆炸极限为5%-14%。遇火源、热源有着火爆炸危险,与氯气、次氯酸、液氧等强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吸入高浓度的天然气能造成人窒息死亡。 1

37、城市燃气事故特点

(1)极易发生爆炸燃烧。

3(2)突发性强,危害后果严重。 (3)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

1

38、燃气泄漏处置程序与措施:侦察检测、警戒疏散、禁绝火源、安全防护、生命救助、技术支持、现场供水、稀释驱散、关阀堵漏、输转倒罐、现场清理。

1

39、易(可)燃液体特性表现为易燃性、蒸气的爆炸性、受热膨胀性、流动性、带电性和毒害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极易发生爆炸燃烧和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0、易(可)燃液体事故特点

(1)易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2)造成人员中毒伤亡。 (3)污染环境,不易洗消。

1

41、易燃可燃液体泄漏处置程序与措施侦察检测、警戒疏散、禁绝火源、安全防护、生命救助、技术支持、现场供水、稀释防爆、关阀堵漏、输转倒罐、水上泄漏处置、洗消处理、现场清理。

1

42、易燃可燃液体泄漏处置行动要求

(1)指挥部的设置、救援车辆停放,应与危险区保持适当距离,避开地势低洼处,并设在上风、侧上风方向。

(2)行动中要严防引发爆炸。

(3)设立现场安全员,确定撤离信号,实施全程动态检测。

(4)抢险人员一定要专业、精干,并严格按照

二、三级防护等级进行个人防护。 (5)生产、储存装置发生泄漏,主要由事故单位采取工艺措施和技术手段进行处置,公安消防力量进行协助、掩护和监护。 1

43、油气井喷事故特点

(1)压力大。 (2)噪声大。 (3)毒性大。 (4)点火能量小。 (5)水源缺乏。 (6)保障困难。

1

44、油气井喷处置程序与措施:准备工作、确定供水方案、作战行动。 1

45、油气井喷处置行动要求:

(1)抢险作业中,官兵不要接近高压、高温管线,不得盲目对其出水冷却。 (2)在适当地点设置CH

4、H2S气体检测点,全程进行检测。 (3)进入警戒区的人员实施二级防护,并采取水枪掩护。

(4)救援力量应从上风方向进入事故现场,在安全地带集结,并调整好车辆朝向。 (5)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爆措施。

(6)抢险人员要熟悉现场制订的警报信号,掌握出现险情时的撤离路线和联络方式。 (7)采用雾状射流形成水幕墙,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标或其他危险源扩散。 (8)救援人员应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工作,及时调整力量部署,定时组织轮换。 1

46、放射性物质用途广泛,常用于军事、能源、科研、医学、生物等领域。放射性物质具有放射性、毒害性、不可抵制性、易燃性和氧化性。

1

47、放射性物质事故特点:事故隐蔽性强、易造成较大面积放射性污染、危害周期长、易造成辐射性生物效应、处置技术要求高。

1

48、放射性物质处置程序与措施:侦察检测、警戒疏散、安全防护、疏散救人、技术支持、控源排险、洗消处理、现场清理。 1

49、放射性物质处置行动要求

(1)处置放射性物质事故必须在核工业专家和事故单位技术人员的共同参与下进行。 (2)严格落实防护措施。 (3)动态监测受辐射剂量。

(4)放射源物质虽未泄漏,但在检测移动过程中也应尽量缩短时间,避免因接触时间过长而受到伤害。

(5)救援任务完成后,对参加救援的人员和器材必须进行及时洗消,避免二次污染。 (6)检查确认现有防护器材对α、β、γ射线辐射的防护能力。 (7)救援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任何放射性装置和设备。

150、沙林理化性质沙林纯品为无色液体,工业品为黄色,有微弱的水果味。沙林易挥发,沸点为158C,凝固点为-56C,液态相对密度为1.0943-1.1102g/cm(20C),蒸气相对密度为4.83,与水及多种有机溶剂(如酸、醚、苯)可溶合,易被活性炭等物质吸附。沙林常温下性质稳定,分解很慢。在中性水中水解很慢,加温、加碱可将其毒性迅速破坏,产物均为无毒物质。因此,可用氢氧化钠、氨水等碱性物质进行消毒。 1

51、沙林事件特点

(1)突发性强,危害大。 (2)易造成大量人员中毒伤亡。 (3)易造成交叉感染。 (4)政治影响大。 (5)救援难度大。

1

52、沙林事件处置程序与措施:侦察检测、警戒疏散、安全防护、疏散救人、全力控毒、洗消处理、现场清理。 1

53、沙林事件处置行动要求:

(1)毒剂事件的处置必须坚持“划定区域,疏散救人,有序处置,确保安全”的处置原则。 (2)参战人员要严格遵守毒区行动规则。 (3)保护好毒源现场,并做好毒区标志。 (4)要严防染毒人员走散,酿成交叉中毒事件。 (5)要落实好防护措施。

(6)抢险作业人员一旦染毒或需离开毒区时,必须进行洗消。 1

54、交通事故救援事故特点

(1)事故发生频率高,成因多样,连锁性强。 (2)社会影响大,人员伤亡重,易造成次生灾害。 (3)车辆损毁严重,救援技术性强、难度大。

1

55、交通事故处置程序与措施:侦察检测、警戒疏散、安全防护、处置措施、现场清理。

1

56、交通事故处置行动要求

(1)救援人员在处置过程中必须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2)迅速抢救人员生命,并及时移交医疗急救部门进行救治。

(3)处置高架路(桥)交通事故时,同一消防站出动的车辆不能同一方向驶向事故现场,应从不同的入口进入,相向驶向现场。

(4)救援车辆可在交警或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引导下,反向占用车道,快速抵达事故现场。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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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救援车辆一时无法接近事故现场时,救援人员应先携带轻便的破拆、救生、起重等器材装备,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6)对伴随有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或爆炸的交通事故,应按照化学灾害事故处置程序展开抢险救援行动。

(7)处置高速公路事故时,应在事故区域前、后方500米处设置明显的警戒和事故标志。 1

57、铁路交通事故是指:由于异常突发状况导致列车脱轨翻车,调度误差造成列车间相撞、机动车穿越铁道口与列车发生相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灾害。 1

58、铁路交通事故特点

(1)人员伤亡多,财产损失大; (2)极易造成次生灾害;

(3)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4)救援难度大。

1

59、一般列车相撞事故,应按出动计划迅速调派辖区中队和特勤中队的抢险救援、水罐、泡沫等消防车辆,以及破拆、起重、警戒、救生、救护、防护、通信等器材、设备到场。夜间交通事故处置,应调集照明车或照明设备到场。灾情较重的铁路交通事故,应迅速调集特勤中队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泡沫、干粉、水罐车的调集数量。

160、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按预案要求迅速调集城市特勤大队、增援消防部队和跨区域特勤力量,并及时报请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公安、铁路、交通、安监、卫生、环保等单位的力量到现场协同处置。

161.铁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与措施:侦察检测、救援准备、现场警戒、安全防护、处置措施、现场清理。

16

2、铁路交通事故处置侦察检测:

(1)掌握事故车辆受损、人员伤亡和被困、周边区域等情况;

(2)掌握装载的危险化学品性质、数量以及发生泄漏、爆炸、燃烧的可能性; (3)检测有无气体泄漏,是否达到爆炸浓度极限; (4)查明实施破拆、救生、堵漏、输转等途径;

(5)掌握现场及周边的消防水源位置、储量和给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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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铁路交通事故处置安全防护:抢险救援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若有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确定防护等级。设置现场安全员,对进入警戒区的救援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16

4、船舶事故处置程序与措施侦察检测、警戒疏散、救援准备、安全防护、处置措施、现场清理。

16

5、对未沉没的事故船舶,有条件的应尽可能牵引至码头再行处置。

16

6、对靠岸的事故船舶,可利用船只本身的扶梯或架设消防梯、使用云梯车等搭设、开辟救援通道,疏散抢救遇险人员。

16

7、难以拖靠码头的事故船舶,救援人员应组织遇险人员向消防艇或其他船只疏散。必要时可使用救生艇,向落水人员抛投救生圈、绳索、救生衣等方法实施救人。施救中应按照就近的先救、伤病员先救、老弱妇幼先救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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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若船舶在水域中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设法组织堵漏或转移剩余物质。 16

9、发生原油泄漏事故,应使用围油栏围堵,控制漂浮范围。采取回收措施,少量的可使用吸附材料吸附,转移处置。 170、船舶事故行动要求

(1)加强同公安、海事、航运、打捞、港务、卫生、海军等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

救援行动。

(2)处置外籍船舶事故,必须在该船舶提出救援请求并得到当地政府和外事部门的批准后,方可登船救援。

(3)救援人员要作好个人防护,确保行动安全。

(4)救援的消防船(艇)和其他船舶必须在上风方向停泊,与事故船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利用船(艇)救助落水人员时,应与落水人员保持适当距离,防止船桨、螺旋浆伤人。

(6)合理选择射流,防止因射水过量,导致事故船舶倾斜翻沉。

(7)要认真组织清场和打捞,妥善保管打捞的各种物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 (8)对于涉外船舶的救援要严守国际公约,避免引发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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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飞行器事故泛指飞机、飞艇、热气球、动力伞、航天飞机、火箭等航空、航天器在开始起飞至着陆期间所发生在空中或地面不能安全着落而迫降、撞机、爆炸、解体、坠落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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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飞行器事故特点

(1)成灾率高,人员伤亡严重。 (2)失事地点不确定,救援困难。 (3)易引发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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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飞行器处置程序与措施侦察检测、警戒疏散、救援准备、生命救助、排除险情、现场清理。

174.飞行器处置行动要求:

(1)公安消防部门作为参与救援力量,要加强同民航消防部门协同配合。

(2)若飞机失事发生在河流、海域时,还应携带救生衣、救生圈及橡皮艇、冲锋舟等水上救援装备。

(3)要注意检查飞行器是否存有未爆炸的油箱。

(4)进入内部救助被困人员时,不得随意破拆飞行器结构,要选择正确的破拆位置和营救手段。

(5)对于涉外飞行器的救援要严守国际公约,避免引发争端。

17

5、公路、铁路隧道事故是指汽车或列车在山岭、河道、城市、地下的隧道中发生的车辆相撞、列车出轨、隧道垮塌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灾害。 17

6、公路、铁路隧道事故特点: (1)交通设施容易受损,造成交通中断。 (2)交通工具因堵塞而疏散困难,致使人员伤亡。 (3)易发生连锁爆炸,扩大灾情。

(4)发生爆炸燃烧,引起隧道结构损坏或垮塌。

(5)救援难度大,参战力量多,处置时间长,运送救援器材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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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路、铁路隧道事故处置程序与措施:侦察检测、警戒疏散、安全防护、救援准备、处置措施、现场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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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路、铁路隧道事故行动要求:

(1)进入隧道内的救援人员一定要精干,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并使用开花或喷雾水枪掩护进攻。

(2)救援中,应以抢救人命为主要任务,以内部处置为主要措施,及时消除险情,恢复交通。

(3)救援车辆一时无法接近事故现场时,救援人员应先携带轻便的破拆、救生、起重等器材装备,迅速赶赴事故点进行救援。

(4)处置隧道交通事故,一般作战时间都比较长,应有备有替换力量,并适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轮换。

(5)进入隧道内部作业人员,要随时观察隧道构件变化,防止突然垮塌威胁救援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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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地铁事故特点:

(1)地铁构筑在地下,结构复杂。

(2)地铁人员集中,疏散出入口少,通道曲折难行,易引发大量人员伤亡。 (3)地铁事故投入的救援力量多、协调配合困难、装备利用受限。

180、地铁事故处置程序与措施侦察检测、警戒疏散、安全防护、救援准备、处置措施、洗消处理、现场清理。 18

1、地铁事故处置行动要求:

(1)进入地铁的救援人员一定要精干,加强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掌握空气呼吸器使用时间,并及时组织力量替换。

(2)要将抢救人员作为救援行动的主要方面,采取各种方法、手段救助遇险被困人员,并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进入内部的救援人员,要随时观察隧道变化,防止垮塌威胁救援人员安全。 (4)发生火灾,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并采用各种排烟方法和手段,降低烟雾浓度,增加作业能见度。

(5)灭火行动受阻时,要组织强水流进攻,喷雾水交替掩护进攻,到达事故点扑灭火灾,抢救人命。

(6)所有参战车辆及人员严格按照抢险救援方案展开行动,不得盲目行动。 (7)对伴随有化学灾害事故的事故,应按照化学灾害事故处置程序进行。 (8)发现可疑物品时,不得擅自移动。

(9)要加强与地铁运营、环保防疫、医疗急救、化工企业、驻军防化部队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

(10)信息发布由政府新闻部门归口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18

2、建筑物垮塌事故是指由于人为、气象、地质、恐怖、犯罪、工程质量等因素造成建(构)筑物的整体或局部垮塌,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灾害。 18

3、地面建筑垮塌事故垮塌因素:

(1)承重的梁、柱、楼受损引起建筑垮塌。 (2)可燃气体泄漏爆炸引起建筑垮塌。 (3)爆炸性物品爆炸引起建筑垮塌。 (4)飞机等交通工具冲撞造成建筑垮塌。 18

4、地面建筑垮塌事故特点

(1)突发性强,人员逃生困难。

(2)内部设施设备损坏严重,难以正常运转。 (3)易发生二次倒塌,引发次生灾害。

(4)需要的救援力量多,情况复杂,救援难度大、时间长,大型救援装备使用困难。 (5)容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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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面建筑垮塌处置程序与措施侦察检测、救援准备、处置措施、现场清理。 18

6、地面建筑垮塌处置行动要求:

(1)加强同公安、安监、卫生等部门的合作,协同配合开展救援行动,必要时请调武警和驻地部队进行支援。

(2)视情按照“先易后难,先救人后救物,先伤员后尸体,先重伤后轻伤”的原则进行救援。

(3)一旦发现垮塌征兆要立即发出警示信号,救援人员要迅速、安全撤离现场,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4)救援人员不得进入结构已经明显松动的建筑内部,不得登上已经受力不均的阳台、楼板、屋顶等部位,不得擅自钻入非稳固支撑的建筑废墟下方。

(5)在救援初期,一般不得使用铲车、吊车、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车辆清理现场。 (6)采用起重设备救人时,必须认真研究受力情况。 (7)使用切割装备破拆时,必须确认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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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地下建筑坍塌事故是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地下建筑物变形坍塌,对人员生命构成损害的灾害。地下建筑主要有防空工程和地下停车场、地下仓库及广场等民用、商用设施。 18

8、地下建筑坍塌原因

(1)地下建筑在施工中支撑不牢固。

(2)可燃气体或爆炸物品爆炸引起建筑坍塌。

(3)因工程质量问题,承重的构件损坏而引起局部坍塌。 18

9、地下建筑事故特点

(1)被困人员疏散困难,难以深入内部实施救援,作业空间狭小、危险。 (2)地下建筑内部布局复杂,人员行动困难。 (3)地下建筑坍塌造成次生灾害产生新的险情。

190、地下建筑坍塌处置程序与措施侦察检测、救援准备、处置措施、现场清理。 19

1、地下建筑坍塌行动要求

(1)加强同公安、安监、卫生等部门的合作,协同展开救援行动,需要时请调武警和驻地部队支援。

(2)视情按照“先易后难,先救人后救物,先伤员后尸体,先重伤后轻伤”的原则进行救援。

(3)进入地下的人员要精干,必要时施放安全绳进行保护。

(4)一旦发现坍塌征兆要发出警示信号,救援人员要迅速、安全撤离现场,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5)在确保建筑和埋压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可在直通地下的出入口或部位处使用吊车等设备配合救援行动。

(6)地下不宜使用喷雾水稀释驱散,以防造成积水、泥浆流泻,影响坍塌结构,危及被埋压人员的生命安全。

(7)遇有坍塌物件挤压人员,生命难以支撑时,应由医疗急救人员深入内部,对被挤压的腿或手臂作截肢手术,以保全被困人员生命。

(8)使用切割装备破拆时,必须确认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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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中建筑倒塌事故是指正在进行的土木建筑工程,因施工质量问题、施工技术要求误差、地质情况复杂或某些外力作用,发生的局部或整体倒塌而造成的灾害。新建工程因支撑立柱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在整体浇注时,因负荷太重等因素也极易引起建筑物坍塌。 19

3、倒塌因素

(1)建筑设计失误。 (2)屋架结构破坏。

(3)施工质量低劣。 19

4、施工中建筑倒塌事故特点

(1)事故发生突然。

(2)工程通道少、结构简易,人员疏散困难。 (3)施工人员多,事故伤亡大。 (4)废墟情况复杂,救援行动艰难。 19

5、施工中建筑倒塌事故侦察检测:

(1)了解垮塌建筑的结构、高度、层数、面积、现场施工格局等情况。 (2)询问知情者建筑倒塌的原因和时间。 (3)了解遇险人员的数量及被埋压的部位。 (4)了解现场周边环境和道路交通情况。 19

6、施工中建筑倒塌事故救援准备

(1)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实行交通管制。 (2)成立消防抢险救援指挥部,制订抢险救援行动方案。 (3)进行分工部署,强调安全纪律,提出行动要求。 (4)救援人员落实安全防护,准备抢险救援器材。

(5)征求建筑、结构、工程设计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处置意见,协同配合开展救援行动。

19

7、施工中建筑倒塌事故处置措施

(1)清理倒塌建筑边缘部位的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和其它堆放物品,建立抢险救援平台和救援车辆通道,开展救援行动。

(2)利用生命探测仪、搜救犬、机器人等装备,采取听、看、敲、喊等方法,确定被埋压人员的数量及具体位置。

(3)使用破拆、切割、起吊等装备进行救援,并用手刨、抬、撬等方法配合施救。 (4)调用市政部门的大型铲车、吊车、推土机、运输车等机械设备,对建筑倒塌堆垛边清理、边搜寻人员。

(5)对救出的受伤人员,以医疗急救部门为主实施现场急救,伤情较重的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19

8、施工中建筑倒塌事故现场清理

(1)协同公安、事故单位,使用生命探测仪、搜救犬等装备再次对现场进行搜索确认。

(2)清点人员、检查有无人员受伤,收集、整理器材装备,作好记录。 (3)确认现场救援完成后,将现场移交公安机关或事故单位。 19

9、施工中建筑倒塌事故行动要求

(1)加强同公安、安监、卫生等部门的合作,协同开展救援行动,需要时请调武警和驻地部队支援。

(2)视情按照“先易后难,先救人后救物,先伤员后尸体,先重伤后轻伤”的原则进行救援。

(3)一旦发现坍塌征兆要发出警示信号,救援人员要迅速、安全撤离现场,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4)施工中建筑在混凝土浇灌时发生坍塌,要组织人员快速清理灌浆,抢救被埋人员。

(5)在实施救援时要预防相连部分的二次倒塌。

(6)发生倒塌后要在人员的工作部位加强搜索。

(7)在救援初期,不得直接使用铲车、吊车、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清理现场。 200、火灾情况下建筑倒塌事故是指建筑物发生火灾后,因工程质量问题或燃烧时间长,使承重结构丧失承重能力,导致部分或整体倒塌的灾害。 20

1、火灾情况下建筑倒塌因素

(1)高温作用。 (2)超重荷载作用。 (3)低劣工程质量。

20

2、多层砖木结构建筑在火灾中倒塌,往往是烟火突破外壳,屋顶整体塌落,徒留四壁内部物品烧尽。

20

3、大型钢屋架建筑在火灾中倒塌,高温使局部先软化塌落,再发生连带性整体跨塌,墙壁也向内倾倒牵缠在一起。

20

4、钢筋混凝土建筑在火灾中倒塌,楼板在高温作用下出现沙化现象,钢筋外露在高温作用下失去强度。

20

5、火灾情况下建筑倒塌事故特点

(1)事故发生突然,难以预防。 (2)事故危害加剧。 (3)救援行动艰难。。

20

6、火灾情况下建筑倒塌事故侦察检测

(1)了解倒塌建筑在火场的方位、建筑结构和布局等相关情况。

(2)了解着火建筑倒塌的原因,查明倒塌时灭火力量部署情况,是否有人被埋压以及被埋压人员的数量、大致位置。

(3)了解着火建筑倒塌对火势发展变化的影响。

(4)通过外部观察和仪器检测,判断建筑结构的安全性,未垮塌部分是否有再次倒塌的危险及有无燃气泄漏等情况。

(5)了解现场道路交通情况及周边情况。 20

7、火灾情况下建筑倒塌事故救援准备

(1)划定或扩大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实行交通管制。 (2)成立消防抢险救援指挥部,制订抢险救援行动方案。 (3)进行分工部署,强调安全纪律,提出行动要求。 (4)救援人员落实安全防护,准备抢险救援器材。 20

8、火灾情况下建筑倒塌事故处置措施 被埋压,及时调整作战部署。

(2)在确认有官兵被埋压后,要查明被埋压人员的大致部位,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救助,争取在第一时间抢救出被埋压的官兵。

(3)倒塌建筑仍残留火势时,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降低火焰和高温对被埋压人员的危害,但灭火用水不宜过多,不能形成大量积水,以扑灭明火,降低温度为宜。

(4)利用生命探测仪、搜救犬、机器人等装备,确定被埋压人员的位置,使用破拆、切割、起吊等装备进行救援。

(5)在无法确认压埋人员已无生还可能时,禁止使用铲车、吊车、推土机、挖掘机、运输车等大型机械设备清理现场。

(6)对救出的受伤人员,以医疗急救部门为主实施现场急救,伤情较重的应立即送往医院

(1)着火建筑倒塌后,现场指挥员要立即、彻底清点所有参战人员,查明有无人员受伤或

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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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火灾情况下建筑倒塌事故现场清理

(1)使用生命探测仪、搜救犬等装备再次对现场进行搜索确认。 (2)组织力量彻底扑灭明火,消灭残火。

(3)清点人员、检查有无人员受伤,收集、整理器材装备,作好记录。 (4)确认现场救援完成后,将现场移交公安机关或事故单位。

210、火灾情况下建筑倒塌事故行动要求

(1)着火建筑倒塌后,特别是有消防官兵被埋压时,现场指挥员要沉着冷静、果断决策,在控制火势的同时全力抢救遇险人员。

(2)发生建筑倒塌后,现场指挥员必须迅速清点所有参战人员,及时调整力量部署,以最快的反应、最有效的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抢救被埋压的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 (3)在组织抢救人员的同时,调整水枪阵地,加强对火势的控制,阻止火势对救人行动的影响,并努力扑灭现场所有火点。

(4)加强同公安、安监、医疗救护、供水、供电、供气、建设、民政、交通、通信等部门的合作,必要时请调武警和驻地部队支援。

(5)视情按照“先易后难,先救人后救物,先重伤后轻伤,先伤员后尸体”的原则进行救援。

(6)设立安全观察哨,一旦发现跨塌征兆立即发出警示信号,救援人员要迅速、安全撤离现场,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7)在救援初期和无法确认压埋人员已无生还可能时,不得直接使用铲车、吊车、堆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清理现场。

(8)在搬移建筑构件接近被救人员时,使用破拆工具或移动物品要仔细谨慎,尽量减少对被埋压人员的险情程度,必要时可用手或简易工具翻扒倒塌物件,直至将埋压人员救出。

211、洪涝灾害是指由于过量的降水、冰雪融化以及堤坝溃决形成超出天然水道和人工限制界限的异常高水位水流,引起江河湖水泛滥,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灾害。

212、自然灾害特点

(1)涉及地域广。 (2)人员伤亡重。 (3)财产损失大。

(4)损坏道路桥梁,中断交通。 (5)易引发次生灾害。 (6)救援困难,危险性大。

213、自然灾害事故处置程序与措施:侦察检测、救援准备、救生排险、后勤保障、现场清理。

214、自然灾害事故处置程序与措施行动要求

(1)所有救援人员必须要加强安全防护意识,佩戴防护装具,正确操作及使用救生船艇和装备。

(2)水上突击队必须由干部带领,实施救助行动必须穿救生衣。

(3)在抢救陷于河床湍流及危险地段的人员时,要用安全绳索做固定、导向、牵引、保护,增强救援行动的安全性。

(4)按照便于撤退的原则,选择救援人员、车辆、物资的集结地。 (5)救援中和救援后,要及时掌握人员、装备情况,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随时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获取最新气象信息。

(7)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严防灾后疫情在部队内的感染和传播。

215、地震灾害特点

(1)瞬间发生,破坏力强,人员伤亡重。 (2)易引发次生灾害。

(3)受灾范围广,社会秩序混乱。 (4)基础设施损坏严重,救援特别困难。

216、地震灾害处置侦察检测

(1)掌握受灾总体面积、建筑垮塌区域、可能再次发生垮塌区域等情况。

(2)利用生命探测仪、搜救犬等装备,采取听、看、敲、喊、询问知情人等方法,确定被困人员的具体位置及数量。

(3)查明建筑物垮塌后是否造成煤气(天然气)、自来水管道爆裂,掉落的电线是否带电。 (4)掌握受灾区域是否有火灾、水灾发生以及有无危险化学品、有毒物质泄漏、放射性物质扩散等情况。

(5)掌握现场的道路交通情况,确定救援车辆的行驶通道、操作场地,以及所需的车辆装备和人员。

217、地地震灾害处置设置警戒:协调相关部门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实施局部交通管制。警戒范围的确定应综合考虑火灾、水灾、危险化学品泄漏、供电状况、建筑物再次垮塌等因素。

218、地震灾害处置救援准备

(1)参加地震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消防部队指挥员以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当地政府地震抢险救援总指挥部,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掌握灾情状况,领受任务并组织实施。

(2)成立消防抢险救援指挥部,按照确保危、急、险、重和重点部位(区域)的原则,制订抢险救援行动方案,确定救援力量部署,展开救援行动。 (3)进行分工部署,强调安全防护,提出行动要求。 (4)确定转移疏散灾民和物资的路线。

(5)在地震专家的指导下,设立现场安全员全程观察救援现场的环境,了解和发现余震、建筑物垮塌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危险情况和征兆,及时发出警示信号,便于救援人员迅速、安全撤离。

219、地震灾害处置生命救助

(1)迅速组织救人行动,全力抢救遇险被困人员。

(2)加强宣传指导,引导组织群众开展自救自助活动,指导群众报警求救和扑救初期火灾。 (3)确定被埋人员数量和具体位置,积极营救被埋压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救助。 (4)要以险、重地段为优先救助区域;要以待救者多的为优先救助区域;要以重伤、病患者及老弱妇幼者为优先救助对象。

(5)还要迅速通知医疗急救部门,设置现场紧急救护所,协助医务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6)协助医疗急救人员抢救窒息、休克、出血等重、危伤员,并迅速转送医院做进一步救治。

(7)转移疏散灾民,及时保护或疏散重要物资。 220、地震灾害处置排除险情

(1)关阀断源,关闭因地震灾害造成的漏水、漏气、漏电等管道阀门,有效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2)对易垮塌的建筑堆垛进行打桩顶固,对悬而未落或有塌落迹象的断壁残恒要先清理,

防止造成救援人员伤亡。

(3)及时扑灭现场发生的火灾,注意排除事故现场积水。多处同时发生火灾时,要确保重点区域和重要部位的安全。

(4)遇有危险化学品泄漏扩散时,可采取中和稀释、堵漏排险、筑堤引流等措施,防止引发次生灾害。

2

21、地震灾害处置后勤保障:地震灾害救援任务重、难度大、时间长,要及时补给各类救生、破拆等器材装备和饮用水、食物、药品、衣物等生活必需品,确保部队长时间连续作战的需要。

2

22、地震灾害处置现场清理

(1)协同地震、公安等部门利用生命探测仪、搜救犬等器材装备,再次对现场进行探测搜索,确认有无被困遇险人员。

(2)将救出的伤亡人员做好登记,移交给医疗救护人员。 (3)清点人员,收集、整理器材装备。 (4)撤除警戒,移交现场,安全撤离。 2

23、地震灾害处置行动要求

(1)要正确选择指挥部和消防车辆停放的位置,远离建筑物和树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所有救援人员必须要加强安全防护意识,佩戴防护装具,正确操作使用器材装备。 (3)随时与气象、地震部门保持联系,获取最新信息。

(4)救援行动中,要注意防止建(构)筑物二次垮塌和火灾、水灾、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5)消防车辆出动时,选择救援道路要以主干道为主。

(6)在救援初期和被埋压人员仍有生还可能时,不得直接使用大型铲车、吊车、推土机等机械、设备清理现场。

(7)在地震和建筑专家的指导下,现场安全员要注意观察现场建筑物的变化,预防和避免垮塌事故的发生。

(8)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严防灾后疫情在部队的感染和传播。 2

24、台风灾害特点

(1)季节性强,多发生在沿海地区。 (2)破坏力强,危害性大。 (3)波及面广,人员伤亡大。 (4)防范困难,救援难度大。 (5)次生灾害多,延续时间长。 2

25、台风灾害处置程序与措施侦察检测

(1)掌握台风受灾区域、建筑垮塌区域、可能发生再次垮塌区域等情况。 (2)确定被困人员的具体位置及数量。

(3)查明建筑物垮塌后是否造成煤气、自来水管道爆裂,掉落的电线是否带电。 (4)了解救援现场的道路交通情况。

(5)了解台风是否造成洪水泛滥以及受淹的面积、单位、村镇,有无人员被困等情况。 (6)了解有无道路、桥梁塌垮、道路中断等情况。

2

26、台风灾害处置程序与措施救援准备、设置警戒、救援排险、后勤保障、现场清理。 2

27、台风灾害处置行动要求

(1)正确选择指挥部和消防车辆停放的位置,远离建筑物和树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所有救援人员必须要加强安全防护意识,佩戴防护装具,正确操作使用器材装备,现

场作业人员要使用安全绳保护。

(3)注意做好有针对性的救援准备,有效控制其他次生灾害的发生。 (4)随时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获取最新信息。

(5)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严防灾后疫情在部队的感染和传播。

2

28、海啸灾害处置:海啸又称为地震海波或潮波,通常由海底地震所引起。 2

29、海啸灾害特点

(1)突发性强、受灾区域广。 (2)破坏力强,危害性强。 (3)人员伤亡大,财产损失大。 (4)灾情持久,救援难度大。

230、海啸灾害处置中119调度指挥中心要了解受灾地域、灾害等级、被困人数、交通和通信状况等,了解通信、供电、供水、医疗等设施破坏情况。

2

31、救援中队要通过各种途径渠道掌握受灾及与灾害有关的信息,并与气象部门保持紧密联系,掌握灾情资料。

2

32、指挥中心及时将警情报告值班领导,并根据指示要求调派救援力量。保持与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的联系,掌握灾情信息,及时汇报情况,听从部署,传达落实。并视情调集救生船艇、水上救援装备,水罐、照明、防化救援、抢险救援、后勤保障等消防车辆,防护、救生、起重、破拆、牵引、照明、通信等器材装备。

2

33、海啸灾害处置中要报请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公安、安监、交通、气象、建设、水利、卫生、环保、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部门协助处置,请求驻军和武警部队支援。调集大型运载车、吊车、铲车、挖掘车、破拆清障车等大型车辆装备。 2

34、海啸灾害处置中的侦察检测

(1)了解受灾区域总体面积、受灾程度、灾害危害情况,伤亡人员数量、大致部位等情况。

(2)了解灾区重要物资受损情况,灾区有无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以及可能造成的灾害。

(3)掌握河堰、堤坝、桥梁、建(构)筑物垮塌破坏情况以及其它可能出现的危险。 235.海啸灾害处置中的救援准备

(1)参加海啸灾害的抢险救援,消防部队指挥员及相关人员要参加当地政府抢险救援总指挥部,参与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掌握灾情状况,领受任务并组织实施。

(2)成立消防抢险救援指挥部,按照确保危、急、险、重和重点部位(区域)的原则,制订抢险救援行动方案,确定救援力量部署,展开救援行动。

(3)进行分工部署,做好安全防护,提出行动要求。 (4)确定转移疏散灾民和物资的路线。 236.海啸灾害处置中的救援排险

(1)进入海啸灾害区域救援,首先是搜寻遇难人员,救护躲避在建筑内、高地等处的幸存人员,并及时给予救助或送往医院抢救。

(2)会同其他救援力量加固堤坝、疏排水道、堵截决口,消除或减轻海啸所造成的危害。协助交通部门修复毁坏的道路、铁路,清除障碍,逐步恢复交通秩序。

(3)洪水退尽后,挖掘清理倒塌建筑,搜寻遇难人员,清理重要物品。 (4)控制可能出现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次生灾害。

(5)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遇难人员的身份确定,协助卫生、防疫等部门做好灾区的疫情消毒工作。

2

37、海啸灾害特点:涉及面广、救援任务重、难度大、救援时间长,要及时补给各类救生、破拆装备和饮用水、食物、药品、衣物等生活必需品,确保部队长时间连续作战的需要。

2

38、海啸灾害现场清理时要注意

(1)尽可能清理出遇难和失踪的人员,并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要求妥善处置。 (2)清理城市街道障碍、排除积水、清除淤泥。 (3)清点人员,收集、整理器材装备。 (4)撤除警戒,移交现场,安全撤离。 2

39、海啸灾害处置行动要求

(1)所有救援人员必须要加强安全防护意识,佩戴防护装具,正确操作使用器材装备,现场作业人员要用安全绳保护。

(2)水上突击队必须由干部带领,不得单独行动。实施救助行动时必须穿救生衣。 (3)正确选择指挥部和消防车辆停放的位置,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注意做好针对性的救援准备,有效控制其他次生灾害的发生。 (5)随时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获取最新气象相关信息。 (6)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严防灾后疫情在部队的感染和传播。

240、雪灾是指聚集在高纬度地区的强冷空气迅速入侵,造成大范围的剧烈降温、降雪,由暴风雪堆积所造成的危及生命和财产的灾害。雪灾能引发雪崩、冰湖溃决、冰川异常运动、凌汛、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雪灾主要发生在我国北方、西部和高海拔地区。 2

41、雪灾灾害特点

(1)地区性明显、持续时间长。 (2)连发性强、危害面广。 (3)阻断交通,救援难度大。

2

42、119调度指挥中心要详细询问受灾地域、受灾程度及造成的危害,目前已掌握的人员被困情况以及交通、通信、电力、医疗等设施破坏情况。指挥中心及时将警情报告值班领导,根据指示要求调派救援力量,并报告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

2

43、雪灾灾害处置过程中指挥中心根据受灾区域的具体情况和上级指示,调集离灾区最近的消防中队和增援中队力量,组成救援队伍。

2

44、雪灾灾害处置过程中指挥中心视情调集照明、抢险救援、运兵、后勤保障、水罐等消防车辆,并采取防滑措施,同时携带防护、救生、起重、破拆、牵引、照明、通信、铲雪等器材装备。

2

45、雪灾灾害处置中要加强侦查检测

(1)了解受灾区域、受灾程度、灾害延续等情况,有无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以及可能造成的灾害。

(2)掌握道路、桥梁、建(构)筑物破坏情况以及其它可能出现的危险。 (3)采用外部侦察、询问知情人、仪器检测、搜救犬搜寻等方法,确定被埋压人员数量和具体位置。

2

46、雪灾灾害处置要成立消防抢险救援指挥部,按照确保危、急、险、重地段的原则,制订抢险救援行动方案,确定救援力量部署,展开救援行动。

2

47、雪灾灾害处置中,当大型救援车辆无法接近现场时,救援人员应携带轻便装备前往灾害现场,以免延误救助时机;在现场快速开辟出救援操作平台和救援车辆进出的通道;利用生命探测仪、搜救犬等装备,确定被困遇险人员的准确位置;询问生还者或目击者,判断可能造成的伤亡及失踪人数;协助医疗急救部门对重伤者及时进行现场急救,并迅速

送往医院治疗;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挖土机、铲车等大型装备挖掘清理积雪;掌握最新气象资料,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进行预测,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2

48、雪灾通常导致交通、通信中断,救援受阻、救援时间长,要及时补给各类器材装备和防寒防冻物资、饮用水、食物、药品等生活必需品,确保部队长时间连续作战的需要。 249.雪灾灾害处置中要利用特勤器材、大型救援装备并发动当地群众逐一清理检查雪灾埋压人员的区域,查清并救助被埋压或失踪的人员;清点人员,收集、整理器材装备。救援结束后,必须要以队为单位全面、彻底清点人员,检查有无受伤或失踪的人员,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现场总指挥员,做好记录;撤除警戒,移交现场,安全撤离,注意返程道路交通的安全性。

250.雪灾灾害行动要求

(1)救援人员要以组为单位开展救援行动,正确操作使用器材装备,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2)救援车辆停放、人员装备集结地要选择在安全地点或区域。

(3)在救援初期,不得直接使用大型铲车、吊车、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清理现场。 2

51、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质结构发生变化,或遇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而造成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或岩土体整体向下滑动,对附近人员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其主要以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形成出现。 2

52、地质灾害特点

(1)暴雨致灾,突发性强。 (2)崩塌滑坡,破坏力大。 (3)损坏道路,中断交通。 (4)人员埋压,救援困难。

2

53、地质灾害救援中119调度指挥中心要详细询问受灾地点、灾害原因、程度和危害,被困人数和当地交通、通信等情况;与气象、地质、国土部门和现场保持紧密联系,掌握最新气象资料和地质信息;指挥中心及时将警情报告值班领导,根据指示要求调派救援力量,并报告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

2

54、指挥中心视情调集水罐车、照明、防化救援、抢险救援、后勤保障等消防车辆,以及检测、防护、救生、起重、破拆、牵引、照明、通信等器材装备;视情报请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公安、安监、卫生、地质、国土、交通、气象、建设、环保、供电、供水、通信等部门协助处置,必要时请求驻军和武警部队支援。调集大型运载车、吊车、铲车、挖掘车、破拆清障车等大型车辆装备。

2

55、地质灾害处置过程中要了解受灾区域、地质结构、受灾程度、灾害延续等情况,有无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以及可能造成的灾害。;采用外部侦察、仪器检测、询问知情人等方法,查明受灾区域、周围建筑、道路交通等情况,有无人员被埋压以及被埋压人员的数量、具体部位。

2

56、地质灾害处置过程中在救援工作点划定警戒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2

57、地质灾害处置过程中参加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消防部队指挥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政府抢险救援总指挥部,参与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掌握灾情状况,领受任务并组织实施;在不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安全地点设立消防抢险救援指挥部,停放救援车辆;进行分工部署,强调安全防护,提出行动要求;设置现场安全员,在地质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全程观察救援现场的环境,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发出撤离信号。

2

58、地质灾害处置过程中要有组织地把受到严重威胁的群众疏散至安全地带,及时保护

或转移重要物资;利用生命探测仪、搜救犬等器材装备,全力搜寻失踪人员,营救被埋的遇险人员;会同其他救援力量加固河堰、堤坝,疏通水道,以免泥石流、滑坡引起水库堤坝溃决引发更大的灾害;协助交通部门及时修复毁坏的道路,清除障碍,以保证救援所需的车辆及装备顺利抵达目的地;如易燃易爆单位、场所被冲毁或破坏,应组织力量排除险情,有效控制灾害事故;当大型救援车辆一时无法接近现场时,救援人员应携带轻便装备前往灾害现场,以免贻误救助时机。视情使用挖土机、铲车等大型装备,加快挖掘速度。协同医疗急救部门对抢救出的重、危、急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并迅速转送医院做进一步救治。

2

59、地质灾害突发性强、危害范围大、救援时间长,要及时补给各类器材装备和衣物、饮用水、食物、药品等生活必需品,确保部队长时间连续作战的需要。 260、地质灾害处置过程中清理现场时要注意

(1)在确认已无人员被埋压的现场,要协助有关部门单位清理影响交通和人们生活的泥石流。

(2)清点人员,收集、整理器材装备。救援结束后,必须要以队为单位全面、彻底清点人员,检查有无受伤或失踪的人员,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现场总指挥员,做好记录。 (3)撤除警戒,移交现场,安全撤离。 261地质灾害事故行动要求

(1)救援人员要以组为单位开展救援行动,正确操作使用器材装备,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2)救援车辆停放、人员装备集结地要选择在安全地点或区域。

(3)在救援初期,不得直接使用大型铲车、吊车、推土机等车辆机械清理现场。 (4)随时与地质、国土、气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获取最新气象资料和地质信息。 26

2、恐怖袭击事件是指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分子针对首脑机关、机场、车站、码头、桥梁、商场等场所,以及交通、电力、通信、水利、城市标志性建筑等要害设施、部位进行的恶意破坏,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巨大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事件。 26

3、恐怖袭击事件主要表现方式:一是投毒;二是爆炸;三是飞行器撞击,还有纵火、绑架、暗杀、破坏等。 26

4、恐怖袭击事件特点

(1)突发性强,一般伴随有火灾或建筑物垮塌。

(2)人员伤亡多、经济损失大、政治影响大,严重破坏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3)灾害后果严重,救援难度大,易发生二次爆炸或垮塌。

26

5、在处理恐怖袭击事件中119调度指挥中心要问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形式,现场有无人员伤亡,有无发生火灾和建(构)筑物垮塌,现场及周边环境等情况;随时和报警人及现场保持联系,掌握事态发展变化状况;指挥中心应立即将警情报告值班领导,并根据指示要求报告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

26

6、处理恐怖袭击事件中指挥中心按照预案调集辖区中队、特勤中队和邻近中队等力量,同时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集增援中队。

26

7、处理恐怖袭击事件中视情调集核生化侦检车、水罐、高喷、泡沫、防化救援、防化洗消、抢险救援等消防车辆,以及防护、检测、警戒、救生、破拆、照明、牵引、起重等器材装备。

26

8、处理恐怖袭击事件中应报请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公安、安监、卫生、供水、供电、环保等部门到场处置。视情调集挖掘机、吊车、装载车等大型工程车辆参与处置,调请驻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处置。

26

9、处理恐怖袭击事件中侦查检测阶段注意事项

(1)查明爆炸毒品扩散、建筑倒塌的面积和破坏程度,人员中毒、伤亡及被倒塌建筑埋压情况,伤亡人员的数量、遇险的具体位置等情况。

(2)查明爆炸对建筑物的破坏情况,有无发生再次坍塌的危险性。

(3)查明有毒、爆炸物品的种类、性质,爆炸撞击后是否造成煤气、自来水管道断裂,是否有再次爆炸或垮塌的可能。

(4)可供救援使用的通道、作业面等情况。 (5)是否有贵重物资需要疏散和保护。

270、处理恐怖袭击事件中救援准备阶段注意事项 (1)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实施警戒或交通管制。 (2)成立消防抢险救援指挥部,制订救援行动方案。 (3)进行分工部署,提出行动要求。

(4)救援人员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准备抢险救援装备。 (5)协助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关闭水、电、气供应。 (6)调请医疗急救部门力量到场参与救援。 27

1、处理恐怖袭击事件中救援检测阶段注意事项

(1)组成搜救小组,利用生命探测仪、搜救犬等装备,采取多种方法,确定被困遇险人员的数量及其具体位置。

(2)视情按照“先易后难,先救人后救物,先重伤员后轻伤员,先伤员后尸体”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

(3)协助医疗急救人员抢救重伤人员,疏散能够行动的轻伤人员,对被救人员进行登记,对遇难人员做好标记。

(4)为防止对待救者造成二次伤害,要利用气垫、方木、角钢等支撑倒塌建筑构件,然后再进行施救。

(5)当现场发生火灾时,要及时部署力量,有效控制火势、消灭火灾。 27

2、处理恐怖袭击事件中现场清理阶段注意事项

(1)会同公安等部门,对现场有无被埋人员进行最后确认。 (2)救援结束后,将现场移交公安机关或受灾单位。 (3)清点人员,收集、整理器材装备,并做好记录。 (4)安全撤离。 27

3、恐怖袭击事件行动要求

(1)处置恐怖事件时,要加强个人安全防护,指挥员要提出行动安全要求。

(2)进入现场后要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变化,防止因建筑结构变形、倒塌威胁救援人员安全。

(3)在确认无再次爆炸危险后,救援人员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救援。 (4)有火灾发生且力量充足时,救人与灭火同时进行。 (5)如夜间发生事故,应及时调集照明设备或车辆到达现场。 (6)对现场疏散和抢救的人员必须做好记录。

(7)对未爆炸装置应交由防爆专家处置,同时救援人员应撤至安全地带。

27

4、群体性治安事件是指众多人员围攻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拦截汽车、火车,阻断交通,违法游行示威等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扰乱社会治安的事件。在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中,公安消防部队的主要任务是保卫重要目标的消防安全,一旦出现纵火情形,要及时扑灭火灾。

27

5、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规定,群体性治安事件具有矛盾激化、现场混乱、持续时间长、

疏导劝解困难等特点。

27

6、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中119调度指挥中心要问清发生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地点,参与群众的数量,受影响的单位或围堵拦截的公路、铁路的具体位置、情形,现场是否发生暴力冲突等情况。

27

7、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中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指示,报请总队批准后,按照需要出动的警力、车辆,及时调集力量到达指定地点集结,并视情调集水罐、泡沫、抢险救援等消防车辆,以及防护、检测、警戒、破拆、通信、扩音等器材装备。 27

8、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侦察询情:指挥员到场后,应及时与现场总指挥部联系,了解事态发展过程、程度,领受处置任务。对现场情况进行仔细侦察,掌握重要保卫目标基本情况。

27

9、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作战准备

(1)成立消防指挥部,制订重要目标保卫方案。 (2)进行分工部署,强调纪律作风,提出行动要求。 (3)落实安全防护,准备相关器材装备。 (4)确定灭火剂的供给方式。 280、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程序与措施

(1)做好消防指挥部及车辆、人员的安全防护,防止受到参与群众的攻击。 (2)预见可能发生的纵火方式,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3)现场发生爆炸、施毒、垮塌、踩踏等情况,应积极参与救助受伤被困人员,疏散围观群众,控制事态发展。

(4)视情对参与群众进行政策宣传,稳定闹事者的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和人员伤亡。 (5)如事态发展需要用高压水枪、水炮冲击驱散人群时,须有省、市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命令方可执行。

28

1、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行动要求

(1)严格执行政策,坚决执行命令,处置时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2)把握政策界限,慎用警力,正确判明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采取处置措施。 (3)要按照现场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矛盾激化。

(4)对于群体性事件引起的建筑物垮塌、爆炸、毒害和火灾事故,必须加强第一出动,迅速有效处置,防止贻误战机。

(5)在处置中要保持高度警惕,对事态的发展要有预见性,防止出现纵火、砸车和伤人事故。

(6)完成任务后,应及时清点人数,收集、整理装备,安全撤离现场。

28

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人为因素造成危险化学品、有毒物质、放射性物质泄漏从而导致大面积空气、地面、地下、水体污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破坏公共秩序的事件。

28

3、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特点

(1)突发性强。

(2)后果严重,可致大量人员患病甚至死亡。 (3)污染环境,洗消困难。

(4)社会影响大,造成公共秩序混乱。

28

4、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处置119调度指挥中心要问清发生污染事件的类型、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需要救援单位的详细地址等情况;及时与环保、卫生、防疫部门取得联系,掌

握污染基本情况,并跟踪事态发展状况;指挥中心应及时将警情报告值班领导,并报告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

28

5、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处置中指挥中心根据发生污染的具体情况和上级指示,按照应急预案调集辖区中队和特勤中队进行处置。并根据事件情况调集相关灭火救援车辆和防护、洗消、检测等等器材装备。

28

6、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处置中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环保、卫生、防疫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有效防护,彻底洗消”的原则进行处置。 28

7、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处置中侦察检测阶段

(1)通过外部观察、询问知情人等方法,掌握污染区域、程度和发生灾害的基本情况。

(2)通过环保、卫生、防疫部门了解污染的防护办法和处置要领。

28

8、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处置中的安全防护:在空气、地面、地下和水体污染情况下,进入警戒区人员要按照现场危险等级和环保、卫生、防疫部门的意见采取防护措施。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检查进入警戒区的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 28

9、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处置中灭火救援程序

(1)在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协助下,进入警戒区开展灭火、抢险救援行动,视情掌握灭火时机。

(2)了解形成污染的危险源,使用围堵导流的方法控制污染源排放。 (3)制订供水方案。

(4)制订取水、送水方案,严密组织,为警戒区内的单位、居民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290、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处置中洗消阶段程序:在警戒区与安全区之间或附近的空旷安全地带分类设置人员和器材装备洗消场,进行全面洗消。洗消后要经环保、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后方可撤离。根据实际情况,器材装备应在安全地区存放24小时以上方可归队执勤。 29

1、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处置中清理现场程序

(1)协助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和事故单位完成现场清理任务。 (2)清点人员,收集、整理器材装备,安全撤离。 29

2、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处置行动要求

(1)消防部队在污染区域的救援行动必须在环保和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进行。 (2)归队后应做好参战人员的饮食、医疗卫生等保障工作。

(3)在污染区域使用的器材、装备,应分开单独存放,进行洗消、日晒等安全处理后方可使用。

29

3、公共卫生事件是指某种传染性极强的病毒或疾病在短期内造成大量人员感染并死亡,造成巨大社会影响、破坏公共秩序的突发事件。 29

4、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事件特点

(1)传染性强,易致人死亡。 (2)污染环境,洗消困难。

(3)社会影响大,造成公共秩序混乱。

29

5、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119调度指挥中心要问清疫区是否发生火灾以及火灾地点、起火单位、燃烧物质等情况,了解疫情的名称、发病人数和发生疫情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等情况;及时与卫生、防疫和疾病防控部门取得联系,掌握疫情资料,跟踪了解疫情发展状况;指挥中心及时将警情报告值班领导,并报告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 29

6、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指挥中心根据接警的情况,判定火灾或疫情,按照上级指示,调集辖区中队和特勤中队进行处置。

29

7、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根据现场情况,调集核生化侦检车、水罐车等车辆和防护、侦检、洗消等器材装备。

29

8、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报请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公安、卫生、防疫、气象、环保等部门协助处置,请求驻军防化部队支援。

29

9、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程序与措施:消防部队参与公共卫生事件的灭火救援,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在卫生、防疫和疾病控制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严密、防护到位、行动迅速。 300、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侦查检测

(1)通过外部观察、询问知情人等方法掌握疫区灾害情况。 (2)通过卫生、防疫部门掌握疫情防护办法和要领。

(3)查明发生火灾的地点、起火单位、燃烧物质等情况,以及在疫区扑救火灾的注意事项。

30

1、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在可通过呼吸道传染的情况下,进入警戒区人员必须实施二级以上防护。在只通过消化道和皮肤传染情况下,按照卫生、防疫部门意见确定防护标准。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检查进入警戒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

30

2、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由干部率领救援组,在卫生、防疫、疾病防控人员的参与指导和协助下,进入警戒区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对从疫区域救出的人员应迅速移交现场医疗急救部门进行救治,采取防疫措施。

30

3、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针对水体污染状况,选定经过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合格的洁净水源,制订取水、送水方案,严密组织,为疫区单位、居民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30

4、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在灾害事故现场与安全区之间或附近的空旷安全地带分类设置人员和装备的洗消场。灭火救援任务结束后,参战人员不得急于卸装,所有进入疫区的人员和相关器材装备应先撤至洗消场,进行全面洗消。洗消后应经卫生、防疫、环保人员检测后方可撤离。器材装备要在安全地区存放24小时以上,方可归队执勤。

30

5、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消毒剂的种类、浓度、用量、使用方法等应根据疫情的不同,向卫生、防疫、疾病控制等部门咨询后而确定。 30

6、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的洗消原则

(1)洗消与封锁自净相结合。 (2)做好个人防护

307.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规定,人体洗消可使用洗消帐篷或其他淋浴装具分组淋浴,肥皂搓擦二次,温水(38-40C)冲洗15分钟。

308.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规定,牲畜的卫生处理,一般用肥皂及清水冲刷。有条件地可先进行消毒剂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和浓度与人员卫生处理相同。消毒时,防止药物流入牲畜眼内。

30

9、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规定,服装装具的洗消

(1)煮沸。 (2)消毒剂浸泡。 (3)熏蒸。

310、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规定,食物和餐饮具的消毒:污染严重的少量食物以销毁为宜。需要消毒的食物和餐饮具,可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食物与餐饮具。煮沸或流通蒸汽作用30分钟以上。餐饮具还可用远红外消毒器,消毒温度在140-1500℃,作用15-20分钟。(2)有外包装的食物。可用消毒剂擦拭

二、三次,放置一定时间,然后去除包装。(3)蔬菜、水果。用消毒溶液浸泡一定时间,可杀灭各种病毒,食用前用清水洗净。

0

311、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规定室内消毒:(1)擦拭。用消毒剂擦拭,用量以表面湿润为度。(2)喷洒。用普通压缩喷雾器进行喷雾消毒,使用消毒剂同擦拭法,可根据墙壁吸水能力酌情增减。对密闭程度较好的房间,可用气溶胶喷雾器喷雾消毒。(3)薰蒸。对密闭性较好的房间,可用消毒剂水溶液直接加热熏蒸消毒。

312、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规定室外地面消毒:用消毒液喷洒,用量酌情确定。通常地面温度愈高,药物用量愈小,所需作用时间也愈短。

313、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规定,器材装备洗消:车辆与大型装备可用多用途喷枪喷刷消毒剂进行洗消,处理后用水冲去滞留药物,金属物品应擦干、上油,防止生锈。通讯工具、光学仪器及其他精密器材,可用消毒剂熏蒸消毒,对不怕潮湿或腐蚀的外壳可用消毒液擦拭。作用一定时间后,用清水擦拭,以防物品损坏。

314、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规定,现场清理

(1)协助卫生、防疫、环保部门和事故单位完成现场清理任务。 (2)清点人员,收集、整理器材装备。 (3)进行洗消,安全撤离。

315、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行动要求 (1)必须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进行。

(2)应做好参战人员的饮食、医疗卫生等保障工作。

(3)在疫区内使用的器材、装备,应分开单独存放,并再次进行洗消、日晒等安全处理后方可使用。

316.城市给水管网爆裂是指由于城市改造、野蛮施工、老化锈蚀等原因造成城市给水管道突发性爆裂,大量自来水涌入城区街道、单位,造成爆管片区单位、居民缺水和局部区域淹水的事件。

317、事件特点城市给水管网爆裂事故处置

(1)突发性强。

(2)局部区域的“洪水效应”。 (3)社会影响大。

(4)造成众多单位、居民缺水。

318、城市给水管网爆裂事故处置的接警调度(1)119调度指挥中心要问清发生水管爆裂的区域、地点和现状,了解交通道路和附近单位、居民等情况。(2)及时与城市供水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断裂水管口径、压力、泄漏量,以及抢修需要的时间。(3)指挥中心及时将警情报告值班领导,并报告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

319、城市给水管网爆裂事故处置:指挥中心按照水管破裂特点和现场情况,调集辖区中队,并适当调集增援力量。

320、城市给水管网爆裂事故处置出动车辆:视情调集水罐、抢险救援等消防车辆,以及手抬机动泵、虹吸泵、堵漏等器材装备。

321、城市给水管网爆裂事故侦查阶段处置程序与措施

(1)通过城市供水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询问观察了解管网爆裂原因、爆裂程度和泄漏范围。

(2)了解爆裂对周围交通、建构筑物的影响和危害程度。 (3)了解周围有无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遇湿易燃易爆物品。

322、城市给水管网爆裂事故救援阶段处置程序与措施

(1)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实施局部交通管制。

(2)拟定堵漏、重要目标和居民家排水以及后续提供居民饮用水的实施方案。

323、城市给水管网爆裂处置排险阶段处置程序与措施

(1)配合供水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关闭供水线路阀门。 (2)视情引导和疏散周边居民。 (3)利用下水道、污水井排除积水。

(4)疏散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遇湿易燃物品。 (5)用消防车或手抬机动泵抽排重要目标积水。

324、城市给水管网爆裂事故清理现场阶段处置程序与措施

(1)清除水管爆裂处路面的淤积物,冲洗街道。 (2)清点人员,收集、整理器材装备,安全撤离。

325、城市给水管网爆裂事故处置行动要求 (1)救援车辆不宜停靠离管网爆裂处较近的地方。

(2)在未关闭供水阀门前,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强水流携带冲击出的物体砸伤人员。 (3)利用下水道、污水井排除积水时应在井口设置明显标志,防止车辆、行人坠入。 (4)注意现场安全,防止其他事故发生。

326、水域救援是指人员在天然或人工水域发生意外而溺水,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所采取的救援行动。

327、水域事故处置事件特点

(1)自救能力差,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救援力量到场时已失去最佳救人时机。 (3)救人及打捞车辆难度很大。

(4)深入河水或冰窖救人时,自身危险性大。 (5)被救者在水中会失去理智,救援人员将受到威胁。

328、水域事故处置中119调度指挥中心要问清溺水者的溺水时间、地点、数量、水流方向、水域深度、溺水者的状态以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并随时保持与报警人的联系,掌握事态发展变化状况。

329、水域事故处置中要视情调派辖区中队、特勤中队,调集抢险救援等消防车辆,以及冲锋舟、橡皮艇、救生衣、救生圈、安全带、安全绳、安全钩、强光照明灯、无线对讲机、担架等器材装备。

330、水域事故处置中侦察阶段 (1)查明溺水者险情现状。

(2)询问知情人,了解溺水时间、地点、人数等情况。 3

31、水域事故处置中做好哪些安全防护

(1)救援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系安全绳,在保护下实施救援。 (2)冲锋舟、橡皮艇上的人员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3)需要潜水作业时,必须由专业潜水员着潜水服下水,并采取安全措施。 3

32、水域事故中如何实施救援

(1)根据实地查看的情况,制订救援行动方案。 (2)进行分工部署,强调安全防护,提出行动要求。

(3)保护人员对冲锋舟、橡皮艇实施充气安装,协助救援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确定保险绳的固定点或移动的路线。

(4)安全员对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5)医疗急救人员做好救治准备。

(6)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在救援期间停止在救援区水域内的各项作业。

(7)对现场周围实施警戒,疏导围观人员,严禁无关人员和船舶进入救援区。

3

33、水域事故处置中有哪些救助措施(1)无法使用冲锋舟、橡皮艇的情况下,应采用徒手救助。(2)当溺水者飘浮在水面时,应尽快入水实施救援。徒手救助时,要根据水流流速和水面宽度、深度,选用冲锋舟或橡皮艇进行接应。(3)当溺水者已沉入水下,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搜索区域。利用冲锋舟、橡皮艇将潜水队员载到溺水点实施搜索。潜水队员下水施救时,应以两人(含)以上编队下潜,沿上游向下游搜索,必要时应有保险绳引导和保护。(4)被救上岸的溺水者,应迅速移交医疗急救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如无医务人员到场,救援人员要对被救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及时送往就近医院实施抢救。(5)车辆坠入水域时,首先要击破车窗或打开车门救助车内人员,然后调用大型吊车到场,由潜水员下水固定起吊绳索钢缆,将落水车辆吊上路面。如有货物落入水中,可用同样方法搜索起吊。(6)冰面塌陷、人员掉入冰窖时,救援人员要穿戴救生衣、系安全绳。要适当加大冰窖面积,派出潜水员下水施救。(7)现场医疗急救人员对溺水者确定死亡后,应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31.水域事故处置中现场清理

(1)协助公安机关等部门清理事故水面、水下及岸边的物品、物件,及时恢复交通。 (2)清点人数,收集、整理器材装备,安全撤离。 3

32、水域事故处置行动要求

(1)救援人员下水救援必须着救生衣、系安全绳,安全绳的另一端要进行固定,专人保护。 (2)潜水员在安全员的检查后方可下水作业,并确定联络信号,定时与保护人员进行联络。 (3)冬季救援时,在下水前应做好身体活动准备,防止肌肉痉挛。

(4)在多人落水需要施救,应按“先近后远,先水面后水下”的顺序进行救援。 (5)徒手救人时,要注意稳定被救者情绪,从侧面、后面接近被救人员,并采取合理的救助方法。

3

33、井下事故是指人员由于某种原因掉入井内或下井作业时发生意外情况,使其受到伤害或对生命构成威胁而采取的救援行动。 3

34、井可分为枯井、水井、城市设施管道井等。 3

35、井下事故处置特点

(1)井口小且深、场地狭窄,救援行动难以展开。

(2)井下供氧不足,可能存在有毒或可燃气体,增加救人行动的复杂性。 (3)因现场环境,可用的救援方法和器材装备较少,救援行动受到限制。 3

36、井下事故处置中119调度指挥中心要问清落井的时间、地点、人数、落井原因、周围环境及道路交通情况。

3

37、井下事故处置调派辖区中队到场。根据落井的人数和地点,视情调出特勤中队或邻近中队进行增援。调集抢险救援等消防车辆,以及救援支架、生命探测仪、氧气(空气)呼吸器、移动式供气源、正压送风设备、安全吊带、安全钩、保险带、安全绳、强光照明灯、软梯、沙铲、十字镐、通信、担架等器材装备。 3

38、井下事故处置实地侦查

(1)询问人员落井时间、原因、人数、年龄、性别等情况,试探是否有人回应。 (2)查明井口大小、井深、井壁是否有垮塌的危险、井下是否有积水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情况。

(3)确定井下人员的位置和状态,检测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浓度。 (4)了解管道井布局、走向和结构情况。 3

39、井下事故处置中安全防护要注意哪些

(1)救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有他救接头的呼吸器,携带备用面罩、救生、通信和照明器材。

(2)救援三角支架固定必须牢固,使用的绳索必须经过检测, (3)井口人员与下井救援人员保持联系,时时掌握情况。 (4)如井下积水较深或在流动,下井队员应着救生衣或潜水服。 340、井下事故处置中救援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1)制订救援行动方案,进行分工部署,强调安全防护,提出行动要求。

(2)救援人员要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携带备用面罩、安全绳、安全吊带、照明灯具等器材,做好下井救人的准备工作。

(3)现场安全员检查氧气(空气)呼吸器压力、保险绳、保险带等器材装备,确定保险绳的固定点,做好记录。

(4)用送风机或排烟机向井内送风。

(5)划定警戒区,设置警戒线,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3

41、井下事故处置的措施

(1)当落井人员未受伤或神智较清醒能够配合救援时,可用保险带、保险绳将其提升至地面。

(2)当落井人员受伤或已昏迷,井壁又是混凝土结构,确定无垮塌危险的情况下,可由救援人员下井实施救援。

(3)当井口和井内空间很小,只能一人垂直上下时,可采用倒置的方法,下井将被救者提升上来。

(4)当井口已垮塌、人员被埋压时,应减少井口作业人员,及时调集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到现场协助救援。

(5)如井下有积水或易燃、有毒气体,通过送风机向井内输送空气,或先吊放氧气(空气)瓶下井,确保被困人员能够正常呼吸。

(6)如城市管道井内发生问题,要针对不同的管道井特点,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7)对生还者应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现场医疗急救人员确定被救者已死亡后,应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

42、井下事故处置如何清理现场

(1)在确定被困人员已被全部救出后,方可清理现场。

(2)清点人数,收集、整理器材装备,检查有无受伤的人员,做好记录,安全撤离。 3

43、井下事故处置行动要求

(1)在实施井下救援前,必须掌握井下的情况,井壁是否有发生垮塌的危险。 (2)对情况不明的枯井不得冒然下井,必须在勘察清楚后方可开展救人行动。 (3)井口周围人员要少而精,防止踩塌井口或掉落物品,发生危险,井口外要组织好机动救援力量,做好救人准备。

3

44、高空救人是指由于高空作业、企图自杀、精神不正常人员,主动或被动到较高建(构)筑物等处,生命受到威胁时而采取的救援行动。 3

45、高空事故处置特点

(1)事发高空,人员立足点狭小薄弱,随时可能坠落。 (2)高空自杀需要一边耐心做思想工作,一边做救援准备。 (3)救援行动危险性大。

(四)围观群众多,媒体聚集,社会影响大。

3

46、高空事故处置119调度指挥中心要询问待救者所处的详细地址、人数、建筑物高度

等情况。

3

47、高空事故处置要调派辖区中队,视情调出邻近中队或特勤中队增援。调集抢险救援、举高等消防车辆,以及救援吊袋、缓降器、保险绳、强光灯、高音话筒、救生气垫、横幅标语等器材装备;调请公安、医疗急救等部门协同处置。 348.高空事故中实地侦查处置程序与措施 (1)查明待救者所处的位置,判断险情现状。

(2)询问知情人,了解待救者的姓名、年龄、职业、事故原因等情况。

(3)查明登高救援的途径,被救者所处位置及其周边环境。了解待救者的附近建筑物等情况。

(4)确定车辆停放和救生气垫摆放的位置。 3

49、高空事故中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1)及时通知被救者亲属、朋友、同事等到场,配合救援行动。 (2)制订救援行动方案,进行分工部署,强调安全防护,提出行动要求。 (3)医疗急救人员和心理专家做好急救和心理疏导的准备工作。

(4)对所带器材装备进行检测,确定救援人员和被救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

(5)设立警戒,疏散围观人群、疏导车辆和清理障碍物,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350高空事故中如何处置

(1)首先通知待救者的亲人和相关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协同救援人员,说服待救者放弃轻生的念头。

(2)多个救援小组同时展开救援时,应做好协调配合。

(3)救援任务完成后,由医疗急救人员对被救者进行检查,视请将其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治疗。

(4)将待救者移交公安机关、待救者单位或其亲属。 3

51、高空事故中如何清理现场

清点人数,收集、整理器材装备,检查有无受伤的人员,做好记录,安全撤离。 3

52、高空事故行动要求

(1)与待救者对话时,语气应尽量委婉、真诚。

(2)救援人员在行动时必须系好安全绳,采用双保险,做好安全防护。 (3)救援人员在营救过程中应尽量隐蔽靠近待救者,掌握救人的最佳时机。 (4)救生气垫未充装完毕,不得采取行动。 (5)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到现场维持秩序,实施警戒。

3

53、电梯故障救人是指电梯在正常的运行过程中,突然发生故障而使电梯停止或坠落,导致乘员被困生命受到威胁而采取的救援行动。 3

54、电梯故障处置事故特点

(1)电梯内空间小,被困人员情绪紧张,精神压力大。 (2)电梯坠落,被困人员惊慌失措,情绪激动。

355电梯故障处置中119调度指挥中心要问清事故单位的名称、地址,电梯故障原因、被困人员数量等情况;及时通知电梯公司技术人员到场协助救援;调集辖区中队到达现场,视情调集特勤中队增援;调集抢险救援车以及破拆、照明、防护、救生等器材装备。 3

56、电梯故障处置中实地侦查程序与措施

(1)掌握故障电梯所处的位置、层数、高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 (2)电梯是否停电,是否发生过坠落,通信设备是否良好。 (3)查明被困人员数量,有无生命危险等情况。

(4)确定营救或破拆的途径。 3

57、电梯故障处置中如何处置

(1)稳定被困人员情绪,防止因过度紧张在电梯内盲目行动,发生意外事故。

(2)在技术处理未果的情况下,可用液压扩张器等工具对电梯门进行扩张或破拆,采取合理的救助方法,将被困人员安全救出。

(3)对被救人员视情进行现场急救或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3

58、电梯故障处置中如何清理现场 (1)将故障电梯移交使用单位进行维修。

(2)清点人数,收集、整理器材装备,检查有无受伤人员,做好记录,安全撤离。 3

59、电梯故障处置行动要求

(1)救援行动应在电梯公司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防止盲目破拆,以免造成突发情况和不必要的损失。

(2)若因停电造成电梯运行中断,应及时联系供电部门送电,恢复其正常运行;若因机械故障可能导致轿箱坠落时,应采取必要的固定措施,防止轿箱坠落伤人。

360、沼气池救人是指人员由于某种原因不慎掉入沼气池内,受到伤害或对其生命构成威胁而采取的一种救援行动。 36

1、沼气池救人事故特点 (1)池内属易燃易爆和有毒场所。 (2)隐蔽性强,发现晚。 (3)救援时间紧迫。

36

2、沼气事故处理过程119调度指挥中心要问清沼气池的位置、深度、池口大小、落池人员数量、周边道路交通状况等情况;迅速调出辖区中队前往现场,视情调派其他中队和特勤中队增援。调集水罐、抢险救援等消防车辆,以及有毒气体检测仪、照明、梯子、安全绳、防爆通信器材、担架、送(排)风机、长管呼吸器等器材装备;视情调集公安、医疗急救等部门参与处置。

36

3、沼气事故中实地侦查阶段处置程序与措施 (1)查明沼气池的形状、大小、深度等情况。

(2)掌握落池的人员、数量、时间、性别、年龄、身体状况。

(3)检测沼气池的气体浓度,了解沼气池周围的地形、地貌、可用水源、用火用电等情况。 (4)了解事故地点的天气、温度、湿度、风力、风向等情况。 (5)了解沼气池周围人畜、车辆活动和可能出现的情况。 36

4、沼气事故中准备工作

(1)制订救援行动方案,进行分工部署,提出行动要求。 (2)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

(3)救援人员必须穿着防化服,佩戴空气呼吸器,携带防爆照明、通信工具。 (4)准备救人或打捞尸体用的安全绳等器材。 (5)调请医疗急救人员到场协助救援。 36

5、沼气事故如何处置

(1)进入沼气池救人要佩戴空气呼吸器,一时缺乏呼吸保护装具时,要用湿毛巾掩住口鼻。

(2)加强安全保护,救援人员要系安全绳,池口要安排专人进行保护。指挥员要与救援人员保持联络,随时掌握有关情况。

(3)对被救出的遇险人员,应由现场医疗急救人员进行急救,伤情严重的应立即送往就

近医院进行救治。

36

6、沼气事故处置中现场清理

(1)检查沼气池,告知使用单位个人安全注意事项,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事故。 (2)清点人员,收集、整理器材装备,做好记录,安全撤离。 36

7、沼气事故处置行动要求

(1)观察沼气池池壁及周围的情况,防止垮塌伤人。

(2)当事故发生在能见度较低的气象或环境条件下,应及时调集照明车或移动照明灯具到场。

(3)沼气有爆炸危险时,救援人员要采取防爆措施,使用喷雾水稀释驱散。 (4)救援人员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佩戴齐全防护装备。

(5)进入作业区的人员,严禁携带产生火花的器材和工具,防止引发沼气燃烧,导致二次事故。

36

8、山地救人是指人员在山地作业、登山或旅游时,意外掉入山谷,被困于高山、悬崖峭壁等处,无法自行脱身,生命受到威胁而采取的救援行动。

36

9、山地救人事故地点一般都在没有通车道路,行人难以到达的险峻地点,救援行动危险性大,施救环境复杂、条件受限,救援时间长。

370、山地救援119调度指挥中心要询问遇险者所处的地址、山体高度,周围地形地貌、有无明显标志性物件等情况。调出辖区中队,视情调出特勤中队、邻近中队增援。调集抢险救援等消防车辆,以及救援支架、救援吊袋、缓降器、牵引器、下降器、救生绳、驱体固定气囊、保险绳、安全钩、担架、移动照明、手提扩音等器材装备;视情报告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公安、医疗急救、交通、登山协会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处置。必要时,可调集直升机到场协助救援。

37

1、山地救援实地侦查处置程序与措施 (1)查明遇险者所处位置,判断险情现状。

(2)询问知情人,掌握遇险者的姓名、年龄、性别等情况。

(3)查明遇险者所处位置至地面的空间有无障碍物,周围的地形、地貌,以及有无救援器材固定的地点等情况。

37

2、山地救援中要实施警戒,划定警戒区,设置警戒线,疏散围观群众。 37

3、山地救援中要做好哪些准备

(1)稳定被救者情绪,进一步了解现场情况。

(2)检查救援器材,找好固定点。救援车辆应停放在便于救援、安全可靠的位置。 (3)制订救援行动方案,进行分工部署,提出行动要求。 (4)通知医疗急救人员做好准备。

(5)确定救援人员和被救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 37

4、山地救援中有哪些处置措施

(1)稳定被救者情绪,要求被救者配合救助行动。

(2)救援人员利用登高、攀岩等器材实施登高或下滑救援,救援人员之间要相互协调、配合。

(3)如被救人数较多,采取辅助手段能够下移或上攀时,可以固定、架设保险绳索,让被救者利用保险绳进行自救。

(4)被救者如受伤或不能行动,可使用多功能担架或驱体固定气囊先行固定,待救出后要立即交由医疗急救人员进行处理后,迅速送往附近医院做进一步救治。

(5)情况危急、救援难度大时,应及时向政府或有关部门汇报,调集直升飞机到场协助处

置。

37

5、山地事故处置现场清理:清点人数,收集、整理器材装备,做好记录,安全撤离。 37

6、山地事故行动要求

(1)与被救者对话时,语气尽量委婉,稳定其情绪,防止被救者争抢逃生发生意外。 (2)救援人员必须系好安全绳,并采用双保险措施。

(3)对一时难以营救的被救者,应向其提供必需的药品、饮食和御寒衣物。 (4)夜间行动应在现场架设照明灯具。

(5)救援中,要防止救援人员和围观群众被山体滑落物砸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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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孤岛救人是指岛屿或礁石周围的水位突然上涨,岛上人员来不及返回或因其他原因被困时而采取的救援行动。 37

8、孤岛遇险事故特点

(1)四周无依靠,孤立无援。 (2)环境危险,被救者心理压力大。 (3)舟船难以靠近,救援行动艰难。 37

9、孤岛遇险事故处置要求

(1)119调度指挥中心要问清孤岛所在江、海、湖泊名称、位置、离岸距离、水流情况、被困人数量等情况,保持与事故报警人的联系,掌握事态发展变化情况。

(2)调出辖区中队,视情调派其他中队和特勤中队进行增援。调集抢险救援等消防车辆,以及冲锋舟、橡皮艇、救生衣、救生圈、安全带、安全绳、抛绳枪、安全钩、担架、照明、通信等器材装备。

(3)根据现场情况,通知当地公安、医疗急救部门到场协同救援。 380、孤岛遇险事故实地侦查

(1)查明孤岛离岸边的距离、被困人员数量、水域深浅、水面宽度、水流方向、流速、岸边地形地貌等情况。

(2)了解被困人员孤岛上固定安全绳和停靠舟船的条件。 (3)了解岸边前往孤岛的最佳途径和方法。 38

1、孤岛遇险事故有哪些安全防护

(1)下水救援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身系安全绳,在岸上人员的保护下下水。 (2)冲锋舟、橡皮艇下水必须用安全绳保护。 38

2、孤岛遇险事故哪些救援准备 (1)根据现场情况制订救援行动方案。

(2)进行分工部署,强调安全防护,提出行动要求。

(3)对冲锋舟、橡皮艇实施充气安装,协助救援人员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定保险绳的固定点或移动的路线。

(4)现场安全员对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5)设立警戒,严禁无关人员和船舶进入救援区,确保救援顺利进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8

3、孤岛遇险事故处置措施

(1)用抛绳枪将引绳射到孤岛,建立救生通道。冲锋舟、橡皮艇沿救生通道到达孤岛实施救援。

(2)如距离远、河水深、水流急,应使用较大船舶靠近孤岛,再施放冲锋舟救人。冲锋舟要用安全绳进行保护。

(3)如距离远、河水不深、水流不急,冲锋舟无法使用,可采取徒手携绳游至孤岛,或使用橡皮艇沿架设的安全绳划到岛上救人。

(4)被救者上岸后应由医疗急救人员进行检查,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38

4、孤岛遇险事故现场清理要求:

(1)清点人数,检查有无受伤或失踪的人员。 (2)收集、整理器材装备,做好记录,安全撤离。 38

5、孤岛遇险事故处置行动要求

(1)救援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佩戴安全绳、保险绳。 (2)冬季救援时,应做好活动准备,防止肌肉痉挛。 (3)利用安全绳建立救生通道时,绳子两端要固定牢靠。 (4)利用冲锋舟救人时,冲锋舟操作者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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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居民家中求助:居民家中取钥匙求助是指居民出门忘了带钥匙或不注意门被关闭,家中有人被困、可燃气体泄漏、可燃物燃烧等紧急情况下,请求消防队员打开屋门、消除险情的救援行动。 38

7、居民家中求助事故特点

(1)群众求助,出警频繁。 (2)车辆难靠近,登高器材用不上。 (3)窗外攀爬危险性大,要求高。

38

8、居民家中求助事故接警要求(1)119调度指挥中心要问清街道地址、门牌号码、户主姓名、联络方式、事故原因等情况,调派辖区中队抢险救援班或者视情提供、联系专业开锁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救援。应携带救援吊带、保险绳、救助组合滑轮、墙角保护器或窗台保护垫、软梯、开门器、破拆工具等器材装备。(2)要求求助人联系社区物业管理、辖区派出所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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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居民家中求助实地侦查要求

(1)询问求助人室内的情况及室内有无可能造成的险情。

(2)了解求助人所在楼层的外围情况,包括楼层高度、室外有无防护栏、是否使用防盗门、邻居或上下层有无防护栏、有无可以直接攀登的途径等。 (3)了解进入室内的途径和现场可利用的设施。

390、居民家中求助安全防护要求(1)对救援人员要使用双安全绳进行保护。安全绳长度合适、不宜过长,绳索的一端要固定在稳固的建筑构件上,另一端由两名保护人员操作。绳索经过窗台要用墙角保护器或窗台保护垫进行保护,并派专人监护。(2)救援人员使用的安全绳、救助绳、消防梯、救援吊带、安全带等必须经过现场检查,确定无安全问题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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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家中求助救援准备要求(1)核对求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通过公安民警、单位领导、社区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现场确认,如情况不符的不得给予救援。(2)拟定救援行动方案,进行分工部署,强调安全防护,检查所需救援器材。(3)疏散楼下围观群众,清理或固定可能坠落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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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家中求助救助措施(1)确定进入室内的途径,选择安全绳的固定地点。(2)实施高层救援的人员必须穿戴救援吊带。无论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都必须在固定点进行保险。(3)尽量避免破拆。必须破拆时,须经求助人的同意,并告之破拆的大致范围。(4)进入室内后,若能直接打开房门时,不宜替求助人寻找钥匙。若不能直接打开房门时,应取出钥匙交给求助人。(5)在作业条件不允许采用悬吊、由邻近房间进入或使用登高车等方法取钥匙,或采用这些方法存在极大危险,业主又不同意采用破拆门、窗等方法进入室内时,救援人员可暂停救助,并提供开锁公司服务信息。 39

3、居民家中求助现场清理要求

(1)救援任务完成后,做好现场记录,并请求助人、公安民警、单位领导、社区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清点人数,收集、整理器材装备,安全撤离。 39

4、居民家中求助行动要求

(1)高层救援要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坠落,造成伤亡。

(2)保护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集中精力,做好救援人员的安全检查和保护工作。 (3)处置前必须核对求助人身份,救援后应请求助人签字。

(4)尽量不要损坏求助人上下楼层居民放置在窗口、阳台的设施或物品。

(5)从居民楼顶施放安全绳进入求助人窗口、阳台时,要告知求助人楼上、安全绳垂下经过的住户,以免造成意外情况的发生。

39

5、摘除蜂窝求助是指在居民区、村庄或公共场所出现蜂窝,威胁附近人员安全,应群众求助前往摘除的救援行动。 39

6、摘除蜂窝求助事故特点

(1)蜂窝所处的位置不定,救援受到地形限制。 (2)蜂警觉性高,攻击能力强,很难一次除尽。 (3)摘除人员防护不当易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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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摘除蜂窝求助接警调度要求(1)119调度指挥中心要详细询问蜂窝的地点、大小、蜂巢所依托的物体和蜂对周围人畜的危害等情况。(2)调集辖区中队抢险救援班出警,携带保险绳、防蜂服(或隔热服)、手套、塑料袋、杀虫剂、专用工具等器材装备。 39

8、摘除蜂窝求助实地侦查程序

(1)查明蜂窝的位置、所依存的物体、距地面的高度、窝径的大小、蜂群出入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情况。

(2)查明蜂窝处附近的地形地貌、建筑物、道路交通等情况。 (3)了解蜂窝周围的人、畜活动情况,判断可能出现的变化。 (4)确定停车位置、行动路线和方向。 39

9、摘除蜂窝求助安全防护程序

(1)摘取建筑物上的蜂窝时,绳索选择长度合适,不宜过长,采用双安全绳进行保险,绳索的一端要固定在稳固的建筑构件上,经过窗台时绳索要用墙角保护器或窗台保护垫进行保护。

(2)所有救援人员都必须着防蜂服或隔热服,手脚要进行全封闭防护。 (3)疏散围观人员,关闭好邻近房屋的门窗。 400、摘除蜂窝求助救助准备要求

(1)制订救援行动方案,进行分工部署,强调安全防护,提出行动要求。

(2)救援人员准备防蜂服或隔热服,佩戴好面罩或特制专用的头盔、厚型手套,携带通信工具,同时扎好衣领、袖口、裤腿。

(3)准备好装蜂窝的口袋、扎捆口袋的铁丝或绳子,消灭散蜂的药剂。

(4)准备好采用火攻法所用的烧蜂窝火把、汽油或采用水攻法所使用的水源,连接好冲击蜂窝的水枪。

(5)设置警戒范围,实行交通管制。疏散周边的人、畜和车辆,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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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摘除蜂窝求助规定:由于蜂窝生长的位置不同、大小不一,可采取袋装法、火攻法、水攻法等方法进行处置。

40

2、摘除蜂窝袋装法:适用于阳台下、屋檐下、遮雨蓬下、开有天窗的屋内、墙角等处

的单个蜂窝。摘取前先侦察,确定摘取路径,准备好比蜂窝大的布袋或塑料袋。摘取人要系牢保险绳、着防蜂服或隔热服等全封闭服装。靠近蜂窝后先用灭害灵从蜂窝的上风处喷洒,杀死外面的散蜂,再通过蜂窝出口向内喷药剂,用口袋由下至上套装蜂窝。之后,用尖刀切断蜂窝与物体粘合部,扎紧袋口,转移到安全地带进行处理。

40

3、摘除蜂窝火攻法:适用于不便于摘取但能使用明火的场所。一是生长在靠近建筑物,但无法摘取的单个或多个蜂窝,用火攻不会引起火灾的场所;二是多个蜂窝分布在比较密集的小树林,不会引起山林火灾;三是适用于桥洞下、钢架上的单个蜂窝。摘取时应先侦察选定火攻的途径,用竹竿或木棒将棉纱扎成火炬形,浸少量汽油。救援人员持点燃的火把,对准蜂窝出入口直至烧完为止。

40

4、摘除蜂窝水攻法:适用于既不能用袋装又不能用火烧的场所。一是用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单个或多个蜂窝;二是用于生长在一棵树尖上的单个蜂窝。摘取时要选好水枪阵地,铺好水带干线,调整好射水角度。待消防车出水压力稳定后,救援人员持水枪对准蜂窝射击,直至击落为止。

40

5、摘除蜂窝求助现场清理程序

(1)清理蜂窝残留物和消灭散蜂,仔细查看现场操作的官兵身上有无附着的散蜂,并就地将取下的蜂窝用汽油烧毁或挖坑深埋。

(2)清点人数,查看有无官兵受伤,收集、整理器材装备,安全撤离。 40

6、摘除蜂窝求助行动要求

(1)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引导疏散围观的群众。 (2)摘取蜂窝危险性较大,必须有干部到场指挥。 (3)正确选择摘取蜂窝的方法。 (4)要携带必要的解毒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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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闭居民水、气阀门求助是居民家中因某种原因致使水、气开关开启漏淌,若不及时关闭将会产生严重后果,并可能危及人员生命、造成财产损失而采取的救援求助。 40

8、关闭居民水、气阀门求助事故类型

(1)因为片区停水,住户打开阀门忘记关掉而出行,造成漏水,或阀门老化造成漏水。 (2)居民在烧、煮食物时外出,因锅沸溢使火苗熄灭造成漏气。 (3)精神失常者开启燃气自杀。

(4)犯罪嫌疑人为毁掉证据,伪造现场打开水、气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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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闭居民水、气阀门求助接警调度要求(1)119调度指挥中心要问清街道地址、门牌号码、户主姓名、联络方式等情况。(2)调出辖区中队抢险救援班,携带空气呼吸器、救援吊带、保险绳、手套、安全带、安全钩、断电剪、液压扩张剪、强光灯、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无火花工具、充气垫、担架等器材装备。(3)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单位领导、社区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煤气或自来水管道公司技术人员到场协同处置。

410、关闭居民水、气阀门求助实地侦查要求 (1)核对求助人的身份。

(2)查明漏水程度、漏气范围、泄漏阀门位置,并使用可燃气体探测仪检测气体浓度。 (3)了解楼层高度、建筑结构、室外有无防护栏等情况。 (4)了解水、气开关位置及关闭方法。

411、关闭居民水、气阀门求助安全防护要求:(1)进行楼层救援时,绳索选择合适、不宜过长,采用双保险进行保护。绳索的一端要固定在稳固的建(构)筑物构件上。绳索经过窗台要用墙角保护器或窗台保护垫进行保护。救援人员的安全绳、救助绳、救援吊带、安全带等器材要经过现场检查,确认无安全问题后方可使用。(2)居民家中发生天然气泄

漏,救援人员要佩戴空气呼吸器,携带无火花工具。

412、关闭居民水、气阀门求助救援准备

(1)制订救援行动方案,强调安全防护,提出行动要求。 (2)检查、测试救援所需器材装备。 (3)事先关闭建筑水(气)总阀门。

(4)疏散围观群众,清理或固定可能坠落的物品。 (5)通知业主到场。

413、关闭居民水、气阀门求助处置措施 (1)进入高层救援的人员必须穿戴救援吊带。

(2)若遇天然气泄漏,禁止开关电气设备,尽量避免破拆。

(3)进入室内后救援人员应先打开住户门、窗后,关掉水(气)阀门。 (4)室内有中毒者时,要立即进行抢救,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如发现有利用天然气作案的痕迹,要注意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安机关到场。

414、关闭居民水、气阀门求助现场清理要求

(1)会同公安民警、社区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定无危险后将其门、窗关好。

(2)如业主无法达到现场,救援完毕后应请公安民警、单位领导、社区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将现场移交上述人员。 (3)清点人员,收集、整理器材装备,安全撤离。

415、居民求助行动要求

(1)在救援过程中,特别是高层救援时,要做好安全防护,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2)安全保护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集中精力,做好救援人员的安全检查和保险工作。 (3)如果是精神病人肇事,要在公安民警的配合下,先制服精神病人,再实施关阀作业,防止精神病人情绪激动引爆泄漏燃气。 (4)有燃气泄漏的现场,要做好防爆工作。

(5)如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的痕迹,要注意保护现场,通知公安机关到场。 (6)救援中尽量不要损坏住户的设备设施。

416、锅炉事故特点

(1)存在爆炸危险,影响工业、居民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2)爆炸威力大,造成人员伤亡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3)救助行动难度大、时间长。

417、锅炉事故接警调度要求

(1)119调度指挥中心要问清事故的地点、锅炉的类型、使用性质、容积、燃料等情况。 (2)保持与报警人的联系,及时掌握事故发展变化情况。

(3)视情调派辖区中队、相邻中队和特勤中队到场,并通知公安、医疗急救、供暖、供水等部门和相关单位协同处置。

418、锅炉事故处置侦查检测程序:询问知情人以及单位工作人员,检测燃油锅炉油品泄漏部位、流积位置和蒸气浓度,了解锅炉缺水程度、锅炉压力、温度等情况,并查明周围的单位、住宅、交通道路等情况。

419、锅炉事故处置安全防护

(1)救援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2)救援中,要注意观察锅炉的变化,一旦遇有危险征兆,要迅速、安全撤离。 420、锅炉事故处置设置警戒程序

(1)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 (2)若发生爆炸,应扩大警戒范围。

421、锅炉事故处置疏散救助程序:当确认锅炉或泄漏油蒸气存在爆炸危险时,要立即疏散靠近锅炉的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

422、锅炉事故处置措施

(1)及时切断燃料,扑灭地上、地下室火焰,停止锅炉加热。

(2)利用水炮、开花水枪或高压喷雾枪冷却锅炉、降低温度,并与锅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现场温度降低、爆炸危险排除后,利用水罐车给锅炉加水。

(4)如现场发生爆炸、房屋垮塌,应按照建筑物垮塌事故处置程序进行处置。

423、锅炉事故处置行动要求

(1)现场有爆炸危险时,救援人员要少而精,利用水流、泡沫对锅炉进行冷却灭火时,要利用地形地物作掩护。

(2)对锅炉冷却时,水炮要不停地摆动,使水流从上均匀冷却锅炉。严禁使用强水流直接冲击,防止骤冷导致锅炉发生爆炸。 (3)夜间救援时要做好现场照明。

《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

424、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消防部队作战和训练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消防员人身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特制定本要则。

425、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本要则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实施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和开展业务训练中的安全工作。

426、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遵循“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密组织,科学实施,减少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27、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必须建立作战和训练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组织,设立安全员,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428、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军政主官为本级作战和训练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灭火救援指挥员和业务训练组织者为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安全员具体负责作战和训练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429、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消防员听到出动命令后,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着装登车。

430、通过楼梯进入车库时,不要越级跨跳楼梯,不得在跑动中着装;使用滑杆时必须依次下滑,并控制下滑速度。

431、消防员必须按照指定位置乘坐车内,严禁在车外、车顶搭乘,严禁在车辆起步后追赶登车。

432、驾驶员必须在本车指挥员确定人员全部登车、车门关牢、车库门完全开启定位并发出指令后,方可驾驶车辆起步出库。

433、车辆在行驶途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434、车辆驶出车库前,应在看清道路车辆情况后方可占道转弯。

435、消防员不得将肢体伸出车窗外。

436、车辆必须依次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

437、在雨、雪、雾、大风等气候条件下必须减速慢行。

438、在狭窄、陡坡、弯路、松软路面行驶时,必须注意观察,控制车速;在冰雪、泥浆、湿滑等路面行驶时,应当采取防滑措施或减速行驶。

439.经过桥梁、涵洞、隧道时,应当注意观察限高、限重及空中障碍物。 440、车辆到达现场时,应当根据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停车位置。 4

41、严禁在松软或者路基薄弱的地带停靠。 4

42、必须与起火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

4

43、举高消防车必须停靠在空中无障碍物、地面平坦坚实的地段。

4

44、扑救高危场所火灾时,车辆应当停在便于展开、便于转移的位置,车头应朝撤离方向。

4

45、消防员应当根据火场危害程度,严格按照防护等级采取相应措施。

4

46、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通常情况下,必须着灭火防护服,佩戴消防头盔、手套、靴子等基本防护装备。

4

47、进入高温、浓烟、有毒、缺氧区域时,必须佩戴空(氧)气呼吸器。

4

48、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进入高温、热辐射强和有可能爆炸危险区域

时,必须着消防隔热服、消防避火服或者防爆服。

4

49、进入带电区域作战时,必须穿戴电绝缘服、绝缘靴、绝缘手套等防护装备,携带漏电探测仪、绝缘胶垫、接地线(棒)等器材。 450、高空作业时,必须用安全绳进行固定保护。

4

51、扑救有玻璃幕墙的建筑火灾时,应当防止玻璃坠落伤人。

4

52、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侦察小组一般不少于3人,并由指挥员带领,严禁单独行动,情况复杂现场必须有单位知情人引导。

4

53、进入浓烟、高温、有毒等危险区域侦察时,要在进出口处登记姓名、进出时间、空(氧)气呼吸器压力等情况,设置导向绳,明确联络信号,必要时用水枪进行掩护。 4

54、进入建筑物内部侦察时,应当对建筑结构强度进行评估,并充分利用地形、地物,靠近承重结构行动,防止坠落物伤人。

4

55、进入密闭区域侦察时,应当在侧面缓慢开启门、窗,并同时向门、窗内射水。 4

56、在船舶机舱、地下室等危险复杂环境侦察时,外部必须备有侦察预备组,用于意外情况下的援救。

4

57、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水枪阵地应当按照便于观察、便于进攻、便于转移或者撤离的原则设置。

4

58、利用地形、地物和承重构件等条件设置水枪阵地。

4

59、利用拉梯在窗口、阳台设置阵地时,拉梯上端必须高出窗口、阳台2个以上梯蹬,并尽量采取固定措施。

460、严禁在轻质屋顶、遮阳棚、雨搭、可燃油气罐上部设置水枪阵地。

46

1、压缩气体钢瓶或者油桶库房着火,必须在充分冷却后,方能深入内部设置水枪阵地。 46

2、大跨度钢架结构厂房、库房着火,必须在实施冷却结构后,方能深入内部设置水枪阵地。

46

3、油轮的货(油)舱起火,情况不明、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严禁直接登至货(油)舱甲板灭火。

46

4、转移阵地或调整作战力量时,必须考虑整个作战部署的协调统一,防止因局部力量调整影响整个作战行动,每次转移阵地或调整作战力量时必须立即检查清点人员,并做好防护工作。

46

5、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灭火进攻时,必须选择正确的灭火器材、进攻路线及射水(射流)方式。

46

6、灭火时应当采用正确射水姿势,开、关水枪(分水器)动作要缓慢,严禁对射误伤他人。

46

7、在高温和热辐射较强的环境里灭火时,必须实施水枪掩护,并适时组织人员替换。 46

8、扑救木质楼板、吊顶的建筑物火灾时,应当射水探试楼板、吊顶强度,确认没有塌落危险后,应保持前虚后实探步前进的方式进入室内救人、灭火。

46

9、必须带电灭火时,应当按照带电灭火的要求,使用绝缘胶垫,保持水枪有效接地;若使用直流水灭火时应当采用点射。

470、扑救高温、高压容器设备火灾时,必须减少前方作战人员,应使用带架水枪、移动炮、遥控灭火消防车等远距离射水。

47

1、扑救可燃气体、挥发性易燃液体火灾时,不得盲目灭火;若意外灭火后,要防止复燃、复爆。

47

2、严禁用水扑救遇湿易燃、易爆物质火灾,严禁使用直流水扑救可燃粉尘、强腐蚀性物质火灾。

47

3、采用窒息法灭火时,必须确认灌注、封堵空间无人后方可实施。

47

4、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救援人员编组不得少于2人,并指定负责人。 47

5、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在进入浓烟、高温或者有毒区域搜救人员时,必须在水枪冷却掩护或者驱散稀释措施的配合下行动。

47

6、利用绳索、软梯、缓降器救人或者自救时,固定点必须牢固,并在绳索额定荷载范围内使用。

47

7、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使用举高消防车救人时,工作平台严禁超载;禁止在工作平台内使用两节拉梯救人。

47

8、使用登高器材登高救人时,尽量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实施有序疏散。

47

9、抢救疏散医院病人时,应当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疏散传染病患者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

480、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疏散物资必须在单位负责人或者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有序进行,并指定专人看护。

48

1、疏散出来的物品必须检查是否夹带火种。

48

2、疏散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时,要划出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48

3、疏散压缩气体钢瓶,必须充分冷却,并在水枪掩护下进行。

48

4、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火场破拆必须正确使用破拆器材,合理实施破拆。

48

5、使用锤、斧、挠钩等器材破拆时,必须检查连接是否牢固。

48

6、破拆门窗玻璃时,必须站在门窗侧面,从玻璃上方一角开始破拆;从破拆处进入时,必须清除残留的玻璃碎片。

48

7、使用切割器具破拆时,必须佩戴面罩、手套,平稳操作、直线切割,切割器具前方不得站人。

48

8、高处破拆不准将破拆物抛向地面,不准随意破拆玻璃幕墙,并及时在地面划出警戒区域。

48

9、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排烟时,必须充分考虑烟雾流向,合理选择进风口和排烟口。

490、在烟雾浓、温度高的区域排烟时,必须使用开花或者喷雾水流掩护。

49

1、有毒烟气必须向下(侧)风方向排放,同时疏散可能受到排出烟雾威胁的人员。 49

2、火场供水必须根据供水原则,采用正确的供水方法。

49

3、驾驶员应及时掌握前方供水需求,与水枪手保持联系;供水时,不得突然加压。 49

4、垂直铺设水带时,必须使用水带挂钩、绳索等进行固定。

49

5、水带铺设应当避开玻璃幕墙下方,如无法避开时,应当用硬物对水带干线进行遮盖。 49

6、火场上必须正确使用通信器材,灵活选择联络方式,确保火场通信畅通。 49

7、使用通信导向绳时,绳索释放不宜太长,拐角转弯不能过多。 49

8、易燃易爆场所,严禁使用非防爆型通信器材。 49

9、在地下建筑等信号盲区,必须使用有效的通信器材。

500、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在火灾扑救中要明确紧急撤离的信号和联络方式,发现险情,应立即撤离。

50

1、指挥员和安全员必须密切观察火场情况,发现险情及时发出撤离信号。 50

2、特别紧急情况下,可以放弃车辆和器材快速撤离。

50

3、处置危险性较大的灾害事故,必须预先确定疏散信号、传递方式、撤离的方向和路线,清除紧急撤离线路上的障碍,设置利于快速撤离的各种设施,确定防爆掩蔽体,一旦

接到撤退命令,一律徒手撤离。

50

4、发出紧急撤离信号后,中队指挥员要立即在安全区域清点人员,并向指挥部报告,研究新的对策措施。

50

5、清理火场时,必须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50

6、必须注意观察建筑物上方建筑构件和高空坠落物。

50

7、检查楼梯间、走道、外墙处烧损电线的带电情况,防止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50

8、检查煤气管道、液化气瓶的泄漏情况,防止发生爆燃伤害事故。

50

9、检查其他危险化学物品、设备情况,防止发生复燃、中毒、腐蚀伤害事故。

510、收整器材时,禁止从高处抛掷。

511、高温容器、罐体未充分冷却前,不得搬运、移动。

512、撤离现场时,必须清点人员和器材。

513、消防员应当根据灾害事故性质和危险特性,按照防护等级佩戴相应特种防护装备。

514、在实施交通事故、建筑倒塌、群众救助等灾害事故救援时,必须着抢险救援服,佩戴抢险救援头盔、靴子、手套等防护装备。

515、进入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现场时,重危区作业人员必须着重型防化服,轻危区作业人员应当着消防防化服。进入易燃、易爆区域还应当着防静电内外衣、裤子、袜子和手套。

516、进入有毒、缺氧区域时,必须佩戴空(氧)气呼吸器。

517、处置压缩、液化气体泄漏事故时,必须采取防冻措施。

518、进入有核放射危险的区域时,必须着防核服或者防核防化服。

519、进行水域救援时,严禁着消防防护服装,必须着救生衣或者佩戴潜水装具,并使用安全绳保护。

520、摘取马蜂窝时,必须着防蜂服。

521、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侦检警戒必须根据灾害类别、特点,合理使用侦检器材,设定警戒区域。

522、易燃易爆区域,必须依据侦检结果划定警戒区域,并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523、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侦检器材。

524、易燃、易爆事故现场警戒区域内,必须禁绝一切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条件。

525、车辆到达现场时,应当根据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停车位置。

526、进入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液体泄漏的场所,车辆必须停靠在上风或者侧上风位置并安装防火罩;严禁停靠在地沟、阴井、管道上方及其附近。

527、处置公路交通事故,应当与事故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在事故区域前、后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注意防止来往车辆冲撞;

528、处置公路隧道交通事故时,车辆应选择在隧道两端洞外右侧停放。

529、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救援人员编组不得少于2人,并指定负责人。 530、高空救人时,必须使用安全绳对救援人员进行保护;承载的绳索在接触建(构)筑物的转角处必须设置护垫、护具。

531、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深井救人时,必须对井下进行补氧通风,使用安全绳保护,并对井口实施加固。

532、倒塌现场施救时,应当选择建筑构件牢固、受破坏程度小、距离近的路线进入;及时对不牢固建筑构件实施破拆或者加固。

533、水域及洪涝灾害中进行救助时,应当选派水性和身体素质好的人员进行施救。

534、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抢救精神病患者、醉酒者、攻击性动物时,必须请求公安、医疗、动物管理部门配合救助,防止自身受到伤害。

535、起重破拆必须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

536、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起重气垫严禁重叠使用;起重时,气垫塞入物体下部面积必须在75%以上。

537、使用牵引设备时,钢丝绳两端连接必须牢固,作业区域内严禁站人。

538、使用起吊设备时,设备起吊荷载必须大于被起吊物体重量;吊臂下方严禁站人。

539、在有燃烧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破拆时,必须使用无火花工具,并使用喷雾(开花)水枪进行掩护。

540、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关阀堵漏编组一般为2至3人,必须与技术人员配合进行。

541、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关阀堵漏时,所有人员都要按照一级防护等级防护。

542、进入易燃、易爆或者有毒区域关阀堵漏时,必须按照防护等级防护并使用水枪掩护。

543、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关阀堵漏时,严禁使用非防爆器材。

544、关阀堵漏应当选择精干人员,组织备用力量,必要时进行轮换作业和急救。

545、输转倒罐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易燃易爆物质必须使用防爆输转设备。

546、消防员必须与输转倒罐现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保护。

547、实施易燃易爆物质输转倒罐时,管线、设备必须接地;严禁在地面拖拉输转倒罐器材。

548、实施输转倒罐,必须进行现场监护。

549、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染毒区域内人员、装备器材,必须进行现场洗消。

550、洗消时,必须正确选择洗消剂,并按照规定比例使用。

5

51、使用洗消帐篷进行洗消时,必须调节好水温;使用水枪进行洗消时,应当避免水流冲击伤人。

5

52、在清理可燃液(气)体、有毒物品泄漏现场时,必须检查阴井、暗沟等处有无残留物。必要时,进行冲洗,并注意水流方向。

5

53、洗消后的污水要妥善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

54、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放空点燃必须经专家论证并在工程技术人员配合下实施。

5

55、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放空点燃必须选择正确的方法。一般方法包括:使用信号枪、“魔术棒”爆竹、长火炬、火焰喷射器、预置火炉或者着火油盆等。 5

56、放空点燃必须从上风或者侧上风方向接近,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

57、必须利用地形地物进行防护,必要时组织水枪实施掩护。

5

58、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在全面开展体能和业务训练前,要对参训人员进行必要的体检和心理测试,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在酷暑、严寒季节和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大强度、长时间的集中训练、考核。

5

59、身上不得携带打火机、手机、钥匙、手表、笔、刀剪等坚硬物品。 560、对训练场地、设施、器材必须进行检查、测试。 56

1、必须进行跑步、活动操等热身运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56

2、攀登训练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检查保护设施,保护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做好安全保护。

56

3、徒手攀登消防梯时,双手不得同时离梯;二楼以上登高时,必须使用安全绳保护;梯子未锁牢挂稳前,严禁攀登。

56

4、使用消防软梯训练时,上端必须固定牢固,固定点不得少于两处。 56

5、在消防梯上进行背负救人训练时,被救者与施救者都必须采取安全绳保护。 56

6、攀岩(楼)训练时,地面应当有保护垫,保护人员应该与岩(楼)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收放绳索时,要控制绳索速度和长度。

56

7、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使用绳索进行救人、自救训练时,首先应对绳索进行静态荷载测试。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动作要领实施训练。 56

8、操作人员和安全员必须在检查结绳方法无误后,方可继续操作。 56

9、承载的绳索必须在接触建(构)筑物的转角处设置护垫、护具。 570、利用绳索下滑训练时,必须控制下滑速度;严禁急降、急停。 57

1、下抛绳索时,应当使用绳包,防止绳索打结。

57

2、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翻越障碍训练时,必须设置缓冲垫,在落点等处应当设置专人保护。

57

3、模拟训练应当根据模拟的对象、环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训练,一般情况下不组织开展救生气垫等高空跳下训练。

57

4、在高温、浓烟、黑暗、恐怖、噪音等条件下进行模拟训练时,必须利用监控设备,随时掌握受训人员情况,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7

5、利用深井、烟热、化工等模拟装置训练时,必须检查装置安全功能;严格控制起爆物和燃油的使用。

57

6、开展水域训练应当选择适宜水域,确定救生员,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在充分了解和掌握水域各方面情况下进行。

57

7、实战演练必须根据假设的灾害事故现场特点,在单位有关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按照实战要求严格组织实施。

57

8、参训人员必须提前熟悉演练单位情况,演练往返途中人员必须注意安全。 57

9、实战演练时,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

580、进入易燃、易爆场所演练时,车辆必须戴防火罩,杜绝将任何火种带入现场。 58

1、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定,训练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点人员,并认真做好整理活动,其活动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5分钟。

专职消防队劳动合同

企事业专职消防队

专职消防队管理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

专职消防队个人年终总结

专职消防队训练计划

某专职消防队二0一一年业务训练计划

消防中队(专职消防队)二○一四年业务训练计划

关于加强专职消防队业务指导的若干规定

专职消防队业务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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