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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 第六章 金融机构往来与清算业务的核算

发布时间:2020-03-03 23:22:2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六章 金融机构往来与清算业务的核算

一、教学内容

本章涉及到金融企业与人民银行之间的往来、金融企业相互之间的往来。有的往来业务是人民银行加强信贷资金管理与进行金融监管所要求的,有的往来业务是由机构设置所决定的。

1、商业银行跨系统往来的核算。

2、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往来的核算。

3、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

二、教学要求

1、通过本章教学,要理解金融机构往来的意义及各项业务的往来关系。

2、掌握各项往来业务的核算手续。

第一节 商业银行往来的核算

金融机构往来是指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广义的金融机构往来包括同一金融企业内部各机构间的资金账务往来,不同金融企业跨系统机构间的资金账务往来以及金融企业与中央银行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狭义的金融机构往来仅指金融企业跨系统机构间的资金账务往来和金融企业与中央银行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本章所指为狭义金融机构往来。

在多元化金融机构体制下,金融机构往来既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首先,商业银行办理的结算业务,除一部分能在同一银行系统内实现资金划拨外,还有的要涉及不同的商业银行系统之间的资金划拨;其次,商业银行需相互融通资金,以调剂资金余缺;再次,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并实行信贷资金管理而引起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可见,金融机构往来是商业银行由于执行货币政策、接受中央银行管理以及办理业务与经营的需要而产生的商业银行相互之间的往来以及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

一、商业银行跨系统汇划款项的核算

由于异地结算业务的收、付款单位不在同一地区,资金的划拨要通过两地的银行办理。有的业务发生在同一商业银行系统内,可通过本系统的联行往来处理。但也有大量的业务发生在不同的商业银行之间,属于跨系统结算,对于这种商业银行之间跨系统的汇划款项,一般做法是,规定一个限额(目前是50万元),汇划款项在此限额以上的,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清算资金和转汇(如通过电子联行往来处理),在此限额以下的,采取相互转汇的办法。在这里,主要介绍一下相互转汇的核算,它主要有三种情况:

1.汇出地为双设机构地区的处理

汇出地为双设机构地区是指在同一地区设有汇入行系统的银行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先横后直”的方式办理转汇。即由汇出行根据客户提交的汇款凭证,按照不同系统逐笔填制转汇清单,并根据转汇清单汇总编制划款凭证,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划转汇入行在当地的联行机构(即转汇行),转汇行收到汇出行转来的有关凭证,审核无误后编制联行报单,通过本系统的联行往来将款项划往异地汇入行,由汇入行为收款(或付款)单位入账。

以划收款项为例,会计分录如下: 汇出行划收时:

借:活期存款—付款单位户

贷:同业存放款项—转汇行户

(或待清算票据款项)

转汇行转汇时:借:存放同业款项—汇出行户

(或待清算票据款项)

贷:联行往账或清算资金往来 汇入行入账时:借:联行来账或清算资金往来

贷:活期存款—收款单位户

1、工行河埒支行收到开户单位江南大学提交的电汇凭证,要求汇款86000元到南京建行新街口支行开户单位世格软件公司,当即提出交换。无锡有建行存在。

(无锡建行在无锡工行开有同业存款帐户)

无锡工行分录:

借:活期存款---江南大学户 86000 贷:同业存放款项—建行户 86000 无锡建行分录:

借:存放同业款项---工行户 86000 贷:清算资金往来 86000 南京建行分录:

借:清算资金往来 86000 贷:活期存款----世格软件公司户 86000 2.汇出地为单设机构地区的处理

汇出地为单设机构地区是指在同一地区没有汇入行系统的银行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先直后横”的方式办理转汇,即由汇出行凭客户提交的结算凭证填制本系统联行报单,通过联行往来将款项转汇入行所在地的本系统联行机构(即转汇行),转汇行收到汇出行划来的联行报单及结算凭证审核无误后,直接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款项划转汇入行,由汇入行为收款(或付款)单位户入账。

以划收款项为例,会计分录如下:

汇出行划收时:

借:活期存款—付款单位户

贷:联行往账或清算资金往来

转汇行转汇时:

借:联行来账或清算资金往来

贷:同业存放款项—汇入行户

(或待清算票据款项)

汇入行入账时:

借:存放同业款项—转汇行户

(或待清算票据款项)

贷:活期存款—收款单位户

如系划付款项,则各行的会计分录相反。

2、工行河埒支行收到开户单位江南大学提交的电汇凭证,要求汇款86000元到南京建行新街口支行开户单位世格软件公司,当即通过系统联行划款。无锡没有建行。南京有工行存在。

(南京建行和南京工行开有同业存款帐户) 无锡工行分录:

借:活期存款---江南大学户 86000 贷:清算资金往来 86000 南京工行分录:

借:清算资金往来 86000 贷:同业存放款项---建行户 86000 南京建行分录:

借:存放同业款项---工行户 86000 贷:活期存款---世格软件公司户 86000 3.汇出、汇入地均为单设机构地区的处理

汇出地和汇入地均为单设机构地区是指汇出地和汇入地均未设其他系统的银行机构,一般是乡、镇所在地银行的基层处所。在这种情况下,办理异地跨系统汇划款项时,应采取“先直后横再直”的方式转汇。即要就近选择设有双系统银行机构的第三地为中转站,先由汇出行凭客户提交的结算凭证填制本系统联行报单,通过联行往来将款项划至中转站地区的本系统联行机构(代转行);代转行收到审核无误后,直接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款项划转中转站地区的汇入行系统的联行机构(转汇行),转汇行收到本地区跨系统代转行划转的款项,审核无误后,填制本系统联行报单,通过联行往来将款项划转汇入行,由汇入行为收款或付款)单位户入账。

以划收款项为例,会计分录如下: 汇出行:借:活期存款—付款单位户

贷:联行往账或清算资金往来 代转行:借:联行来账

贷:同业存放款项—转汇行户

(或待清算票据款项) 转汇行:借:存放同业款项—代转行户

(或待清算票据款项)

贷:联行往账或清算资金往来 汇入行:借:联行来账或清算资金往来

贷:活期存款—付款单位户

3、甲县工行某支行收到开户单位农机公司提交的信汇凭证,要求汇款60000元到乙县农行某支行开户单位种子公司,甲县只有工行存在,乙县只有农行。通过丙市划转。丙市工行和农行之间开有同业存款帐户。

甲县工行分录: 借:活期存款---农机公司户 60000 贷:联行往账 60000 丙市工行分录: 借:联行来账 60000 贷:同业存放款项—农行户 60000 丙市农行分录: 借:存放同业款项---工行户 60000 贷:联行往账 60000 乙县农行分录: 借:联行来账 60000 贷:活期存款---种子公司户 60000

二、商业银行之间资金拆借的核算

同业拆借是商业银行之间临时融通资金的一种短期借贷行为,是解决临时性资金不足的一种有效方法。它主要用于同业之间因汇划款项相互转汇或票据交换而产生的短期性资金不足。通过同业拆借,可加强商业银行之间的横向联系,对搞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重要的意义。

同业拆借既可在同城的商业银行间进行,也可在异地的商业银行间进行,还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资金市场中进行,但都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划拨资金。拆借双方应商定拆借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并签订协议共同遵守。

1.资金拆借的处理手续

拆出行根据借款行提交的借款凭证审核无误后,签发中国人民银行转账支票,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拆放同业—XX银行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然后将转账支票交给借款行,由借款行根据支票内容填写进账单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资金划转的手续。

中国人民银行接到借款行交来的拆出行签发的转账支票和进账单,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XX银行存款—拆出行户

贷:XX银行存款—拆入行户

办理转账后,通知借款行。

借款行收到入账通知,办理转账,其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同业拆入—XX银行户 2.拆借资金归还的处理手续

拆借资金到期,拆入行应计算出借款利息,根据本息开具中国人民银行转账支票送交开户的中国人民银行,办理资金的划转。其会计分录为:

借:同业拆入—xx银行户

金融机构往来支出---拆借利息支出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中国人民银行收到拆入行提交支票后,审核无误,将本息转入拆出行存款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xx银行存款—拆入行户

贷:xx银行存款一-一拆出行户

转账后,通知拆出行。

拆出行接到收账通知后,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拆放同业—XX银行户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拆借利息收入户

第二节 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

一、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存取款项的核算

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之间的往来,是指商业银行开立的中央银行往来帐户和中央银行开立商业银行往来帐户之间的往来。其中存款户是基本帐户,是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业务往来的唯一资金渠道,也是中央银行管理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重要闸门.加强对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往来帐户的管理和核算,是中央银行进行宏观调节和控制,用经济办法管理银行的重要环节。因此,在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之间往来的核算中,必须严格按照存款余额和贷款限额进行控制。存款户不能透支,并要求留足备付金,贷款限额不得突破,以充分发挥中央银行集中管理信贷资金,宏观控制和调节金融的作用。

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具体是由商业银行开支票或填制送款单以及其他凭证,送交中央银行办理。

1.支取现金: 商业银行开出支票或支款凭证支付款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中央银行收到商业银行开出支票或支款凭证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xx银行存款户

贷:现金

2.送存现金: 填制缴款单或存入款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现金

中央银行收到商业银行送款单或存入款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

贷:xx银行存款户

二、同城票据交换和清算

(一) 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的概念

是指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范围内有关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代收代付款项的凭证、票据,按规定的时间和场次集中在某一场所进行交换,并轧记差额,由主办清算行以转账方式进行资金的清算。

(二)同城票据交换的基本做法

1、核定交换号码

2、确定交换场次和时间

(1)交换场次:每天两场,分午场、晚场(节假日和年终决算日除外)。每日午场称为当日二交,对方银行提入票据的时间正好在晚场。同理每日的晚场称为次日一交,对方银行接收时间为第二日的午场。

(2)交换时间:午场为十一时至十二时送票,十三时半至十四时半取票。晚场为十七时至十九时送票,翌日八时至九时取票。

3、建立提出行、提入行两个系统

一个行即是提出行,也是提入行。提出提入的票据性质具体分为:

借方凭证:转账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卡;代付侨汇;兑付国债;邮政汇兑;退票(含支票退票和有关票据凭证的退票);其他(必须是经过人民银行批准的有关借方凭证)。

贷方凭证:进账单;缴款单;汇兑(信、电汇);托收(含托收承付、委托收款、邮、电划);委托收款(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代收利息;代收手续费;信用卡;税票;预算拨款和收入退还书;贷方凭证的退票或转划;邮政汇兑;其他。

4、清算票据交换差额

各行在提出、提入票据后,应将提出、提入的票据分别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金额。票据交换分为提出行和提入行两个系统,提出行是向他行提交票据,提入行是接受他行提交票据的行处。参加票据交换的行处一般既是提出提入行。所以提出票据与提入票据后加计应收、应付票据总金额并轧算差合并计算。

所谓应收款金额是指收款人在本行开户,付款人在他行开户的票据金额,包括提出的的借方票据和提入的贷方票据;应付款金额是指付款人在本行开户,收款行开户的票据金额,包括提出的贷方票据和提入的借方票据。

将加计的应收票据总金额与应付票据总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应收款金额大于应付款金额,即为应收差额;如果应付款金额大于应收款金额,即为应付差额。填制票据交换差额清单交票据交换所。

(三)同城票据交换的处理程序与资金清算

在票据交换中,凡是提出票据给他行的行处称提出行;凡是通过票据交换从他行提回票据的行处称提回行。参加票据交换的每个行处,既是提出行,又是提回行。

各行提出交换的票据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收到在本行开户的收款单位提交的应由他行开户单位付款的票据,称为借方凭证或代付票据;另一类为收到本行开户单位提交的委托本行向他行开户单位付款的票据,称为贷方凭证或代收票据

1.提出行的处理

提出行将要提出交换的票据,按借方、贷方凭证进行清分,将清分的凭证按提回行合计张数和金额,填制“借方凭证汇总表”、“贷方凭证汇总表”,再根据全部“借方凭证汇总表”、“贷方凭证汇总表”填制“提出交换借、贷方凭证计算表”,同时根据计算表登记“交换差额报告单”中的提出栏。经过以上处理后,由清算员将需要提出交换的票据,借、贷方凭证汇总表、计算表、交换差额报告单带到票据交换场进行交换清算。

2.提回行的处理

清算员在交换场提回本行票据时,经审核无误,继续登记“交换差额报告单”中的提回栏,并结计出应收金额合计和应付金额合计(应收金额合计等于提出借方凭证与提入贷方凭证金额之和;应付金额合计等于提出贷方凭证与提入借方凭证金额之和)。最后轧计出应收差额或应付差额(当应收奔额合计大于应付金额合计时,其差额即为应收差额;当应收金额合计小于应付金额合计时,其差额即为应付差额)。这样“交换差额报告单”才全部填制完毕。清算员将其中一联交中国人民银行总结算员,一联留存,待总结算员轧平本场交换账务,宣布本场交换结束后,清算员才将本场交换提回的票据送回银行进行账务处理。

3.资金清算

各参加票据交换的银行在票据交换结束后,根据自己编制的“交换差额报告单”上的应收差额或应付差额进行资金清算。

若“交换差额报告单”上为应收差额,则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同城票据交换清算

若为应付差额,则会计分录相反。

借:同城票据交换清算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各行上交的“交换差额报告单”,根据各行应收、应付差额的情况进行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XX银行存款—应付差额行

贷:XX银行存款—应收差额行

例1、7月7日,某支行第一场交换提出借方凭证金额合计为300000元,提出贷方凭证金额合计为100000元;提回借方凭证金额合计为600000元,提回贷方凭证金额合计为200000元,作该行清算资金的分录。

该行应收金额合计=300000+200000=500000(元)

该行应付金额合计=100000+600000=700000(元) 700000-500000=200000(元)(应付差额)

借:同城票据交换清算 200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存款 200000 例

2、9月7日,第一场交换结束,经轧算工行A支行为应收差额50000元,农行B支行为应收差额20000元,中行C支行为应付差额70000元,作各商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资金清算的分录:

工行A支行: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0000 贷:同城票据交换清算 50000 农行B支行: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0000 贷:同城票据交换清算 20000 中行C支行:借:同城票据交换清算 70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70000 人行:借:中国银行存款—C支行 70000 贷:工商银行存款-A支行 50000 农业银行存款一B支行 20000

三、票据提入及退票的核算:

(一)提入行的核算

通过票据交换,通常提回两种票据:一种是提入借方票据,即付款单位在本行开户的票据;一种是提入贷方票据,即收款单位在本行开户的票据。根据提回的借、贷方票据以及“提入借(贷)票据汇总计数单”办理转账。

1.提回借方票据的核算

若提回借方票据的付款单位有足够的存款支付,其会计分录为:

借:活期存款—各付款人户

或:xx科目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对于提回借方票据的付款单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或因票据要素错误无法办理支付的票据则应办理退票,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一退票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并将待退票的票据专夹保管,以便下场交换时,退交原提出行。再提出交换时,冲销上述分录。

2.提回贷方票据的核算

提回贷方票据时,一般不会发生退票,可以直接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活期存款—各收款人户

对于提回的贷方票据,因票据要素错误或其他原因不能进账的票据,应列入退票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其他应付款—退票户

并将待退票的票据专夹保管,以便下场交换时,退交原提出行。再提出交换时,冲销上述分录。

(二)同城票据交换退票的处理

票据交换业务要坚持“先付后收,收妥抵用,银行不予垫款”的原则。当提入行提入有错误(如账号户名不符,大小写金额不符等)的票据或属于付款透支的票据,要办理退票手续,将提入的有关票据退回原提出行。各行办理退票时,除要及时通知对方行外,应于下场交换时作为退票提出。其处理方法如下:

1.退出行的核算

退出行即提出退票的行(原提入行)。当提入的票据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办理转账需要退票时,应在规定的退票时间内电话通知退入行,并将待退票据视同提出票据列入下次清算。

由于待退票据款项已列入本次清算差额,为保持本次“待清算票据款项”余额与清算差额一致,便于账务平衡和核查,对待退票款项应列入应收或应付科目清算。退票时,填制“退票理由书”一式三联。一联留存本行做应收或应付科目的转账凭证,另两联附退票票据于下次票据交换时退回原提出行。退回借方票据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其他应收款—退票户

退回贷方票据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退票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退入行的核算

退入行(原提出行)接到退出行的电话通知或退回的票据后,根据票据交换登记簿查明确属本行提出的票据,在登记簿中注明退票的理由和时间,再作账务处理。退回的票据视同提入票据处理。根据退出行提交的“退票理由书”填制特种转账凭证办理转账。对于退回的借方票据,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退票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对于退回的贷方票据,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活期存款—原付款人户

1、工行营业部本日2场交换时从中行营业部提入的本行开户单位文具公司签发的支票90000元,经查文具公司帐户只有50000元。电话通知中行营业部退票。本日不能退回,当日挂帐,于次日一交时退回。做出工行和中行本日和次日的会计分录。

工行分录:

本日挂帐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退票户 90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0000 次日退回时冲销原账务。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0000 待:其他应收款---退票户 90000 中行分录:

本日挂帐时: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0000 贷:其他应付款---退票户 90000 次日收到退回票据时冲销前日账务。

借:其他应付款---退票户 90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0000

第三节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

一、现代化支付系统概述

(一)概念: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China National Automatic Payment System 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的资金清算,它是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

(二)架构

国家处理中心(NPC)

全国省会(首府)及深圳城市处理中心

(三)组成

1、大额实时支付系统(HVPS)

2、小额批量支付系统(BEPS)

3、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CIS)

4、境内外币支付系统

二、大额支付系统(HVPS)High Value Payment System

(一)大额支付系统的概念

(HVPS)是一个实时全额清算系统。建立大额支付系统的目的,是为了给银行和广大企事业单位以及金融市场提供快速、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服务,实现了跨行资金清算的零在途时间。该系统处理同城和异地的、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上的大额贷记支付业务和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其处理的支付业务种类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中央银行和国库部门办理的资金汇划、以及公开市场操作和债券交易的实时转账等。支付指令逐笔实时发送,全额清算资金。该系统于2005年6月在全国推广完成,拥有1500多个直接参与者,6万多个间接参与机构,日均处理业务60多万笔,资金超过1.5万亿元。

(二)参与者

1、直接参与者:是指直接与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连接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的银行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含)以上中心支行(库)。

商业银行省级分行作为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通过前置机系统与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连接。

人民银行地市以上中心支行(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ABS)、库(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TBS)、直接参与者与城市处理中心直接连接。通过城市处理中心处理其支付清算业务;

2、间接参与者:是指未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而委托直接与者办理资金清算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库)。

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作为支付系统间接参与者通过各自行内系统经前置机系统连接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处理支付业务。

人民银行县(市)支行间接参与者通过各自系统经中心支行(库)连接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处理支付业务。

3、特许参与者: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特定业务的机构。

中央结算公司等特许参与者与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连接,办理支付交易的即时转账业务。

(三)程序

(四)核算: 1.科目设置:“大额支付往来”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清算行和接受清算行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往来款项,余额轧差反映。 2.核算处理:

发起清算行(建设银行广东分行):

借:活期存款-A单位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发报中心(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接受发起清算行的支付信息,加编全国密押,实时发送国家处理中心。 借:建设银行准备金存款-广东分行户

贷: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户

国家处理中心:接受发报中心发来的支付报文,逐笔确认处理,然后转发收报中心。

收报中心(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接受国家处理中心发来的支付信息,确认无误后逐笔加编地方密押,实时发送接受清算行。 借: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户

贷:工商银行准备金存款-上海分行户 接受清算行(工商银行上海分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活期存款-B单位户

三、小额支付系统(BEPS)Bulk Electronic Payment System

(一)小额支付系统的概念

(BEPS)是一个净额清算系统。建设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的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低成本、大业务量的支付清算服务,支撑各种支付工具的使用,满足社会各种经济活动的需要。该系统处理同城和异地纸凭证截留的商业银行跨行之间的定期借记支付业务、每笔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以及中央银行会计和国库部门办理的借记支付业务等。系统批量发送支付指令,定时扎差后净额清算资金。该系统于2006年6月推广建设完成,实行7×24小时不间断运行。目前小额贷记业务金额上限为2万元,借记业务不设金额上限 。

(二)小额支付系统的业务机制

1、同城贷记支付业务

2、同城借记支付业务

3、异地贷记支付业务

4、异地借记支付业务

(三)核算

1、发起行

2、发报中心

3、国家处理中心

4、收报中心

5、接收清算行

6、定时轧差清算

四、大小额支付系统的优点

1.小额系统保持全天24小时连续不间断运行,提供跨行、跨地区代收代付业务的清算服务,可大批量处理一并发出的业务,全国“同城”,一户走天下。

2.大额支付系统交易的金额大、速度快,又是最终性支付,要求实时逐笔进行支付处理。对支付交易信息报文传输、处理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要求很高、系统安全、可靠是大额支付系统的关键。

五、大小额支付系统区别

(一)大小额支付系统的业务种类

大额支付系统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中央银行和国库部门办理的资金汇划、承兑汇票查询等。 小额支付系统业务种类包括

1、通贷记业务(汇兑、委托收款、划回)

2、托收承付等

3、定期贷记业务(代发工资,保险金)

4、普通借记业务、定期借记业务、定期借记业务(代收水费、电费、煤气费等)

5、实时贷记业务(跨行通存、实时缴税等)

6、实时借记业务(跨行通兑、实时缴税等)

7、清算组织发起的代收付业务、

8、同城轧差净额清算业务

9、国库相关业务

10、通兑业务

11、支票圈存业务

12、支票截留业务

13、信息服务业务

大额支付系统只处理贷记支付业务;小额支付系统主要面向消费支付(借贷记)。

(二)大小额支付系统的金额起点

目前,业务金额起点的原则“大额支付系统不设置金额起点,小额支付系统设置金额上限”。 大额支付系统汇款金额无上限但不能低于2万元,如果低于2万元,应选择加急。

小额支付系统的单笔金额上限贷记20000元,实时贷记和借记业务不设限制。

(三)大小额支付系统的运行控制机制

1.大额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系统将每一个工作日分为日间业务处理时间,清算窗口时间、日终/年终业务处理时间营业准备时间段。受理业务时间:8:30-17:00; 客户最迟应当在营业日当日下午16:30前向银行提交划款凭证,或者通过网上银行提交划款指令。付款清算行发起的同城或异地支付业务最长60秒内即可到达接收清算行。

2.小额支付系统实行7天×24小时连续不间断运行。每日16:00进行日切处理,即前一日16:00至当日16:00为小额支付系统的一个工作日,小额支付系统资金清算时间为大额支付系统的工作时间。 小额支付系统日切后仍可正常接受小额业务,部分小额业务不再纳入当日清算,自动纳入次日第一场轧差清算(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 大额支付系统操作人员的管理 各行必须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诚实可靠的会计人员担任大额支付系统的操作工作,实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大额支付系统工作人员由信用社负责审查任职资格,确定人选,县联社备案,在联社清算中心建立大额支付系统工作人员的管理档案。并接受联社统一培训、考核。

大额支付系统操作人员变更时。应填制大额支付系统操作人员变动表。同时提出撤销、建立操作员代码申请,经信用社清算中心审批后,由联社清算中心为调出调入人员撤销、建立大额支付系统代码。

大额支付系统操作人员严格遵循一人一码制原则,对自己的操作代码、密码(个人识别码)应严格保密,不得泄漏给任何人,不得设单一数字或连续数字,不得使用初始密码,应定期更换密码,以防失密。

操作员临时离岗,应退出交易画面。临时顶班人员不得使用原操作人员代码及密码,应重新申请操作员代码。

(五)大额支付系统的权限管理

各级别授权人的权责划分通过计算机系统强制实行。往帐发送业务:50万-300万由会计主管授权,300万(含)以上由支行清算中心授权。各级授权人不得越级授权。

为加强资金头寸管理,各行发生100万元(含)以上的汇划业务时应由本行会计主管实时电话通知本行清算中心。

(六)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方式

业务实时传输、发出待转过渡、批量组包发送、接收自动挂帐、回执确认发送、实时轧差处理、定时日切对帐、批量净额清算、24小时运行。

业务实时传输:指小额支付业务处理信息由柜员录入、复核完成后系统实时传输。

批量组包发送:指系统根据确定的笔数、金额、时间由系统自动对待发送小额支付业务进行组包发送处理。

接收自动记帐:指接收的贷记来帐及借记支付业务回执、收费业务、清算汇差等均由系统自动记帐完成。

回执确认发送:指对接收的借记支付业务均由录入员扣款确认后,复核员复核后发送。

实时轧差处理:指小额支付业务在通过净借记限额检查后逐包实时进行轧差处理。

定时日切对帐:指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日切时点,系统自动进行日切处理,日切成功,清算中心与人民银行对帐,进行帐务处理。

批量净额清算:指根据与人民银行对帐结果形成的轧差净额,系统批量自动清算帐务处理。

24小时运行:指小额支付系统实行7*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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