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学校高考复读校区
关于违纪学生处分补充规定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校风校纪,促进班风学风,确保校园秩序稳定与学生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缺勤学生的处分
1、迟到或早退一次由班主任教育处理,一周内迟到或早退两次以上由政教处批评教育,旷课一节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2、旷课半天或累计旷课四节由家长领回反省。
3、旷课一天以上或累计旷课八节,劝其退学,费用不退。
二、对携带手机的学生处分
1、若发现一律没收。
2、不服从管理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由家长领回反省。
三、对吸烟者的处分
1、若发现吸烟者令其写出检讨和保证,并通报批评,由家长领回家反省。
2、屡教不改者劝其退学,费用不退。
四、对夜不归宿者的处分
第一次由家长领回反省,第二次劝其退学。
五、对爬墙、上网、乱扯电线、打架、谈情说爱等违纪学生的处分
1、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2、经教育不改者由家长领回反省。
3、屡教不改者劝其退学,费用不退。
六、对不服从管理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家长领回、劝其退学等处分。
除上述对违纪者处分外,还要扣除所在班级管理量化每人次3—5分,并追究班主任的管理责任。
大智学校高考复读校区
2010年9月1日
《学生违纪补充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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