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辽宁省特岗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20-03-02 00:01:5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附件:

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辽宁省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国家“特岗计划”精神,经研究,我省决定从2011年起启动“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 “特岗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特岗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在“十二五”期间,计划公开招聘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辽宁省44个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逐步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结构不合理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

全省44个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纳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

三、“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择业期内的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专业;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四、“特岗计划”的政策待遇

1.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2.根据自愿的原则,毕业生的户籍、档案关系可保留在工作地市、县教育局,免收户口、档案托管服务费。党、团等组织关系统一转到工作单位。

3.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当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4.教师总体空编的县(市)在编制内安排;教师总体超编的县(市)可根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当前教学工作需求和本地区年度自然减员等情况确定拟聘待编安置教师数额。

5.在校期间(指就读本科或专科期间)申领国家助学贷款且特岗工作服务期满两年以上的学生,其贷款本金和利息由政府代为偿还;无国家助学贷款或有助学贷款但未申请政府代偿而申请学费补偿的学生,特岗工作服务期满四年,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不满四年,不予补偿。具体偿还办法参照《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从教计划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辽财教[2010]954号)执行。

五、“特岗计划”的资金安排

资金安排(不含大连市):有编制的毕业生工资及“三险一金”省补助部分,由省工资性转移支付中安排;待编的毕业生工资及“三险一金”省补助部分,由省财政按照有编制的人员相同经费,按照省、市、县4:4:2的比例进行专项拨付。服务期满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金由省、市、县按4:4:2的比例进行专项拨付。

大连市所需经费,由大连市统筹负责。省管县的以上两项经费,由省、县按4: 6的比例进行拨付。

六、“特岗计划”的组织实施

1.“特岗计划”实行公开招聘,要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招聘工作的规范性。各县有关学校应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计划,各市县教育局要在市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招聘工作,要将本县“特岗计划”招聘计划,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规定,报县市人社部门核准及备案。各市县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纳入“特岗计划”人员的工资等资金及招聘工作经费,规范管理。各市县人社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招聘计划的审查、发布和审核备案,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各市县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对各实施县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按工作职责,做好公开招聘的全程监督工作。

2.“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特岗计划”招聘考试的笔试工作,并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全省参加面试人员分数线。面试工作由各县教育局、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确定合格人选后报市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并核准备案,同时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3.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合同,经各市县人社部门鉴证后,安排上岗。

七、“特岗计划”的保障措施

1.要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为参加招聘的毕业生做详细的政策宣讲,对拟纳入“特岗计划”毕业生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处理,发现弄虚作假的要取消其聘任资格。

2.各市县要从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农村中小学空出的编制,必须优先安排“特岗计划”的待编教师。

3.纳入“特岗计划”项目管理的毕业生在农村任教期间,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行政管理,由所任教的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鼓励、吸引他们在农村长期任教;因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方面问题不宜继续任教的毕业生,以及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在原岗位继续工作的毕业生,经市教育局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后,不再列入本项目管理。

八、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各市招聘计划汇总表和招聘简章(明确招聘对象、条件、程序及岗位需求等)。

2.《2011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毕业生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3.各市组织实施“特岗计划”制定的相关政策及具体操作性文件。

4.拟聘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可由所在高校提供相关证明)。

(二)其他要求

1.各市县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向相关部门报送各种材料,以免影响工作进程。

2.各市报送的招聘计划汇总表、信息表、招聘简章及出台的相关文件材料要求书面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3.各市提供的材料内容要完整、准确,尤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末四位号码一定要填写完整。毕业生相关材料的顺序要和《信息表》的顺序一致。

4.报到证派遣地点为市(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为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所有外省院校毕业生需到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重新办理派遣手续。

附件:

1.《2011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各市招聘计划表》

2.《2011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毕业生基本信息表》

3.《2011年各市纳入“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数及工资表》

特岗教师招聘

辽宁省特岗教师面试考试内容

辽宁省“特岗计划”鞍山市教师

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教师招聘(含特岗教师)

昆明市特岗教师招聘

特岗教师招聘细则

特岗教师招聘方案

特岗教师招聘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辽宁省特岗教师招聘
《辽宁省特岗教师招聘.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