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主针,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监督和管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及时向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本辖区内安全生产中存在各种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以及对事故隐患的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辖区内各类企业(包括个私企业、个体经济)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决定,法律规定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3、定期召开会议,安排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具体问题。
4、组织开展对本村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及其它安全生产活动。
5、及时报告辖区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情况。
6、完成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它工作。
《制度二村领导小组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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