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培训中心公物管理制度
一、培训中心固定资产及其他公物,一律实行登记造册,专人保管,配发给各室使用的公物和库存的物品,每半年清理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二、建立《购物登记薄》和领取公物登记簿。办公用品有党政办统一购置,配发,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不予报销,领取办公用品,必须办理领取手续。
三、配发给各室的公物不准私自转借给他人使用,更不准拿回家中占为己有,配发各室的公物要有办公室负责人或班主任具体负责管理。
四、各室对配发的公物要妥善保管,爱护使用,除正常报损外凡属非正常丢失,损坏的公物,负责人或班主任要追究责任,责令相关人员照价赔偿。
五、各室要严格规范水电暖设施的管理,人人力行节约,坚决杜绝在办公室,教室内使用热水器,充电器,白天开灯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损坏水电暖设施者,照价赔偿。
六、各室在下班或放学后及时锁好门窗。如发现不锁门,不关窗一次,罚款30元门窗,玻璃损坏者,照价赔偿,并负责安装。
七、禁止各室私自在室内拆装电线,开关、插座,如有擅自拆装着罚款50元。
以上各条,如有查不清相关者时违犯,有各室负责人或班主任承担相关责任。
奇台培训中心后勤开发办
2011年3月1日
《公物管理制度(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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