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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16:30: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01-31 10:28:00 来源: 云南网(昆明) 跟贴 1 条 手机看新闻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23日在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许前飞

一、坚持为人民司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省法院共受理(新收加旧存)各类诉讼、执行、减刑假释、国家赔偿等案件274755件,审结251458件,结案率为91.52%;其中,省高院受理9000件,审结8440件,结案率为93.78%。

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共审结涉及矿产、水电、旅游等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各类合同纠纷案件46495件,诉讼标的额达87.19亿元,有力保障经济发展。妥善审理与经济结构调整相关的各类投资、金融、破产、强制清算等纠纷,认真研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问题、新要求,平等保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76件,保障、服务和推动自主创新。向社会公布十大知识产权司法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对涉及城市规划建设、山林权属争议决定、土地征收等行政行为加大司法建议力度,取得良好效果。建立立案、审判、执行相互协调、有机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和执行措施,全年共执结案件44645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49.41亿元。加大对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制售假币和假发票等经济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经济秩序。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理云南铜业集团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陈少飞等挪用公款、受贿案,全年共审结各类经济、职务犯罪案件2273件,共挽回经济损失11.5亿元。

突出民生重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局面。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全年共审结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4465件。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全年共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39185件。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制裁制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妥善处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各类纠纷,全年共审结涉农案件1589 件。畅通行政诉讼救济渠道,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全年共审结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诉讼案件2108件。继续推动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救助特困人员4645人,救助金额达1394万元,为部分生活上亟待救助的涉诉特困人员解决了燃眉之急。积极参与省人大就制定《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办法》开展的立法调研。对故意杀人、抢劫、爆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大对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的惩处力度,全年共审结此类案件12844件,共判处罪犯17278人,其中4308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重刑率达24.93%。继续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案件4661件,判处罪犯5391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956件,判处罪犯1173人,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落实便民措施,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精神。积极创新立案方式,开展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活动,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群众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出台司法为民的相关规定,印制《便民服务卡》。因地制宜推出假日法庭、环保法庭、试行远程电子签章等司法便民措施,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讼负担,积极回应基层困难群体的诉讼需求。实施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提高诉讼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不断扩大巡回审判覆盖范围,将矛盾平息在基层,化解在民间,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对“三养”案件及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抚恤金等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及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为4859件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768.68万元。

健全调处机制,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全省各级法院共调撤各类民商事案件65006件,平均调撤率为 52.6%,同比上升2.37%,申请强制执行率则同比下降了1.64%。建立“诉访分离”的信访案件处理机制,做好初信初访的回复、接待,尽力防止重信重访形成,继续落实法官全员轮值接访涉诉信访人员制度。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对涉诉信访积案及时妥善办理。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4356件,同比下降 33.74%,接待群众来访76734人(次),同比下降21.37%。受理申请再审案件2306 件,同比下降38.41%。全省各类诉讼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5.37%。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有力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

转变审判理念,创新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全省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的案件达275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19.27%。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引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推动了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各类行政争议的产生。

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完善少年审判法庭工作,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矫正和挽救工作。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加大减刑、假释案件听证力度,增强案件审理透明度。全年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5788件,同比上升 7.29%。协助有关方面认真做好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做好突发性公共事件、涉稳涉安事件的预防预案和处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满足人民司法需求。开展量刑纳入法庭审理改革,制定《云南省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对全省1300余名刑事审判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严把死刑案件事实、证据关,死刑案件核准率明显提高。积极构建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衔接互动的诉调对接,实现矛盾纠纷的多元分流、疏导。建立了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协调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医患纠纷处理联动机制,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完善环境司法保护机制,建立环保公益诉讼制度的探索初见成效。建立全省三级法院执行应急指挥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全省统一管理、调配执行力量。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稳妥同步推进铁路法院改革工作。全年共制定13个司法改革规范性指导意见。

三、注重队伍素质建设,全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立足云南省情,加强民族法官队伍建设。召开云南省民族地区法院工作会议,最高法院和省委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为全省少数民族优秀法官颁奖。继续委托云南民族大学开展少数民族学生定向招录培养工作,15个特有民族以及其他世居民族都有了自己的后备法官。开展巡回培训,培训少数民族法官1120名。委托国家法官学院专门举办云南法院基层少数民族法官培训班,对70名基层少数民族法官进行培训,提高少数民族法官司法业务能力。

立足服务群众,加强队伍司法作风建设。对部分中、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和明察暗访活动,纠正法院干警语言不文明、态度不友善、行为不规范、工作不负责等问题。全省法院对没有用于警务用途的1024辆警车改牌去标,从源头治理滥用警车、特权使用警车问题。全省绝大多数法院和派出法庭完成无障碍通道的新建或改建工作,为残障人士到法院参加诉讼活动或工作提供便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立足监督制约,加强队伍司法廉政建设。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全省法院反腐倡廉教育巡回讲座。进一步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行使的监督制约。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实行监察干部与审监庭法官交叉任职制度和违法审判线索移送制度,变事后查处为事前制约防范。

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法院保障水平

通过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建立中基层法院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提高了全省法院的经费保障水平。“两庭”基础设施建设的历史债务基本得以化解。加大对中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中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办案条件。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制定《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的若干意见》,评选出全省十佳优秀人民法庭。省高院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各中级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和联系中、基层法院及辖区部分派出人民法庭制度,深入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加强对下审判业务指导。

五、重视各方面监督,不断完善法院各项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参与听证及参加“百万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就开展司法巡查的情况向人大代表作专题汇报。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省人大代表建议4件,省政协委员提案9件。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了《关于环境审判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赔偿法》,决定赔偿的案件8件,赔偿金额为12.02万元。全省确定人民陪审员2837人,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一审案件11599件,参审15054人次,参审率为8.34%。通过网络庭审直播,公开发布裁判文书、典型案例、审判信息以及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和法院“公众体验日”等活动,开展三级法院院长网络直播在线专题访谈以及在云南法院网站开设“司法公开在云南”等栏目,倾听民意,了解诉求。

2010年全省法院共有61个单位、127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迪庆中院、沾益县法院、官渡区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南涧县法院公郎法庭庭长龙进品等三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景洪市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王燕等六人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红河中院、五华区法院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曲靖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同时,法院的审判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案件还存在拖延审限的情况,审判效率不高。部分审判人员办案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技能不强,部分法院审判力量不足与审判任务不断增加的矛盾突出。物质装备建设仍然滞后。对这些问题将切实加以解决。

六、2011年工作思路

第一,坚持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加大司法保障力度。全省法院要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十二五”规划中担负的重要职责,正确认识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战略目标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更好地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妥善审理好消费、投资、外贸等领域的纠纷案件,加强涉外审判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大涉外审判的指导力度,为云南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二,深化司法改革,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加快推进中央确定的死刑复核程序、司法保障制度的改革任务,积极推进法院队伍管理改革、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案周期长、审判效率不高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审判管理。通过上下一体审判管理体系的构建,强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第三,强化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大力加强队伍司法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为民司法的宗旨,把司法的过程变为做群众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法院干警的自觉行动。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的各项举措,继续抓好诉讼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立案工作从单纯的诉讼审查到全方位诉讼服务的功能转变。继续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在省、州市所在地基层法院推行民事案件速裁机制,探索建立刑事自诉案件由人民法庭就地审理机制,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

第四,抓党建带队建,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加强法院各级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锻炼,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建立党建工作指导机制,加强对下级法院党建工作的指导。开展建党90周年宣传教育和纪念活动。推进反腐倡廉机制创新,完善司法巡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和检查,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业务素质。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和职业精神。

第五,夯实基础根基,完善基层工作保障机制。努力提高全省基层法院物质装备保障水平。采取有效措施,缓解中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配强配好人民法庭庭长。进一步加大对口支援藏区法院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

第六,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公开透明维护公正。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的沟通联络机制,完善办理和反馈制度。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加强法院新闻宣传规范化建设,健全新闻发布机制,把握新闻传播规律和审判工作规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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