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07:54:5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18日在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少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面临困难最大、挑战最为严峻的一年,也是全市法院审判执行任务极为繁重的一年。我们坚决贯彻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积极应对金融危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开展大调解活动、解决涉诉信访、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建立涉台诉讼协调机制、先行先试融资租赁司法政策等取得积极成效。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76928件,审(执)结179675件(含旧存),诉讼标的总额338.4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09%、3.23%和54.51%。

一、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努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各级法院领导带队,深入滨海新区和300多个企业、街镇走访调研,针对金融危机引发的涉诉问题,确定工作重点,落实20项应对措施,全力服务“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

——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主动开展司法帮扶活动。制定指导意见,合理确定违约责任,慎用强制措施,加强调解协调,对暂时有困难的涉诉企业尽力帮扶,妥善审结经贸、建设工程等商事合同纠纷32538件。排查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创新,妥善审结各类金融纠纷案件14921件,同比上升36.59%。向最高人民法院争取到保障租赁物安全和认定合同效力两项先行先试司法政策,使滨海新区在全国率先解决了影响融资租赁业顺利发展的关键性法律难题。妥善审结7626件劳动争议案件,主动与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构建劳动争议四方联动协调机制,诉前化解数万件同类纠纷,稳定职工队伍,保障企业发展。配合市国资委和区县政府做好职工安置、财产变现,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65件,同比上升6.45%,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支持农村改革创新,妥善审结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纠纷798件。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召开企业家、专家、作家与法官座谈会,研究解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新问题,制定保障和服务自主创新的15项具体措施。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方式,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和平区法院设立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知识产权审判庭。妥善审结天津钢管公司商标案、米其林商标案、微软公司软件保护案和中国音著协KTV使用权纠纷案等知识产权案件267件,同比上升15.09%。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妥善审结事关发展全局、事关群众利益的行政案件2398件,审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848件,保障重点工程、市容环境整治、小城镇建设等顺利进行。召开全市法院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座谈会,制定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指导意见,加大调处力度,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26.29%。积极为制定行政规章和规范行政行为提供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案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分别下降42.46%和40.5%。

——切实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和海事海商审判工作,促进开发开放。与市台办召开推动会,在全国率先建立预防化解涉台纠纷诉讼协调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广。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审结涉外、涉港澳台纠纷188件,同比增长62%。加强环境与水资源司法保护对策研究,同南开大学联合举办环境司法天津论坛。与环渤海地区法院制定八项协作机制,增设包头市内陆无水港巡回审判点,发挥滨海新区辐射带动作用。审结海事海商案件931件,同比上升8.26%。

二、坚决落实硬任务,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打击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国庆安保、平安天津建设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056件,判处罪犯11390人。其中,杀人、抢劫、绑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2548件,涉毒犯罪案件217案363人,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188件,盗窃、抢夺等犯罪案件2441件。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200件。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过程公开透明。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死刑核准率达到98%,位居全国前列。扩大非监禁刑适用范围,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中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从轻处理,共判处管制182人,缓刑2977人,依法免于刑事处罚211人。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依法对13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依法减刑、假释8451人。保障刑事被告辩护权,依法为247名被告人指定律师。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减少犯罪。参与证券、反洗钱、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监管工作机制,维护金融安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建立矫正档案,开展判后回访、跟踪考察和帮教工作。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以案讲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深入企业、村镇、社区,举办法制讲座370余次。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广泛开展大调解活动,化解民间纠纷。召开全市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建立调解考评激励机制,明确诉讼各环节的调解职责和要求。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对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刑事自诉、行政和执行案件实行全方位、全过程调解协调。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58.05%,同

比上升5.83%。与公安、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房管、卫生、民政、妇联、工会等部门,建立各类民间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使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和萌芽状态,同时也有效缓解了法院案件大幅上升的势头,收案增幅同比下降19.81%。

——大力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推行判后答疑、信访评估、责任倒查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落实首问负责制、院庭领导接访制,化解初信初访。实行领导包案,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听证会,教育疏导并注重解决实际困难,逐案解决重信重访。2009年,初信初访同比下降54.4%。排查重信重访460件,办结化解率86%。进京非正常访下降87%。

——高度重视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防范群体性突发事件。举办反恐专题讲座、观看警示录、通报典型案例,增强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加大案件中不稳定因素排查、评估、化解力度,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稳控措施。与看守所、监狱密切配合,加强刑事提押、看管、庭审的安全防范。制定突发紧急事件处置预案,完善调警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安全。

三、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努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依法保障民计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涉诉难点问题。

——方便民生案件诉讼,解决告状难。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建立小额债务速裁机制,对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涉民生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行。及时审结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相邻关系、医疗、住房、物业、供热等民事案件41372件,同比上升22.56%。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16001件,同比上升4.78%。

——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解决执行难。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市委政法委直接领导和28个相关部门全力配合下,加强执行联动,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连续拼搏奋战,执结疑难复杂积案8120件,并按规定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进行清理,为期一年的清积活动走在全国前列。建立健全审执衔接、分权运行、执行公开、规范管理、考评激励和内外联动等16项执行工作制度,规范执行秩序,提高执行效率。全年共执结案件46105件,结案率达到88.46%,未结案减少22.57%。

——依法审理申诉、申请再审、抗诉和国家赔偿案件,解决申诉难。积极办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3142件,进入再审程序纠正的187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108件,改判、调解等56件。调整国家赔偿审判工作职能,推行听证制度、加大调解协调力度,妥善审结国家赔偿确认案件39件,国家赔偿案件9件,决定赔偿3件,赔偿标的额16.12万元。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设立执行救助专项基金、被害人救助基金。建立基金管理制度,规范救

助程序,依法对特困刑事被害人、执行申请人及涉诉信访群众实施救助,共办理救助225件。确保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共缓减免诉讼费144.48万元。

四、创新法院工作机制,努力满足人民新期待

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创新法院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完善诉讼服务工作机制。我市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2009年进一步整合了诉讼指导、诉前调解、速裁案件、材料收转、案件查询、联络法官、判后答疑、信访接待、排查预警等便民服务功能,实现了由接待联系向解决问题、主动服务、综合管理、机制运行的转变。在法院与群众之间构筑起多功能、综合型、全方位、一站式为民服务的工作平台,使司法为民细化、量化、常态化。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市领导,以及理论界、新闻界和人民群众都给予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全年,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22.4万人次,提供判后答疑、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17.6万人次,诉前调解3100余件。

——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管理职能,加大对新型、疑难、敏感案件的监督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完善案件质效指标体系,制定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和裁判文书技术规范,细化评查标准,使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化、机制化。加大办案流程监管力度,推行均衡结案制度,开展“百日结案竞赛”活动。全市法院办案质量和效率呈上升态势,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发回、改判分别下降4.07%和16.37%。未结案下降13.26%。

——完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推行“阳光审判”、“阳光执行”,公开立案、审理、执行等信息,简化案件旁听审批手续,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公信力。采取院庭长接待、开通热线电话、网络信箱等方式,加强民意沟通。完善人民陪审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全年共有746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4621件。

——完善基层基础工作机制。坚持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选派审判骨干充实加强基层法院。实行倾斜政策,鼓励优秀人才向法庭一线流动。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建设推动会,完成25个人民法庭的重建立项和规划设计,7个人民法庭建成并投入使用。制定为期三年的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开发三级法院应急指挥系统。适应新区行政区划调整,积极筹划滨海新区法院体制改革。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党建促队建,强班子带队伍,努力争创全国一流法院。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警对司法人民性的认

识,促进了执法思想、司法理念和审判作风的转变,增强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全市法院开展向因公牺牲的优秀共产党员、一等功荣立者、青年法官刘涛同志学习活动,比学先进,争创一流,涌现出55个先进集体,307名先进个人。

——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议事规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举办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读书班,营造风正气顺心齐、带头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进干部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公开选拔,使一批年富力强的优秀法官走上领导岗位,进一步增强了领导班子的生机与活力。

——狠抓司法能力建设。以提高法官政治和政策水平、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市高院组织有关金融危机、能动司法等高层专题讲座9期。举办海商法、公司法、执行、调解等业务培训55期,培训1376人次。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审判理论研究,营造学术氛围,创建学习型法院,22篇调研及应用法学成果在全国获奖。安排新晋升的法官、新招录的大学生到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办案一线锻炼,增长才干。全面推行执法业绩档案。评选办案能手、调解能手、零信访标兵,一名副局级专职审委会委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以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开通举报专线和举报中心网站,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完善巡视工作机制,加强对各级法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干警日常行为风纪的检查监督。突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完善举报线索调查、处理、回复程序,加大查处力度。全年立案查处违法违纪6人。

2009年,我们认真贯彻《监督法》,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采取多种形式,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市高院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贯彻民事诉讼法、维护稳定、公正司法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要求。完善联络工作机制,落实高、中级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面联系制度,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聘请代表、委员担任执法监督员。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视察法院执行、诉讼服务等工作。健全交办事项登记、督办、查处等制度,办理市人大重点交办事项11件,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提案和来信54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天津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我们深知,这是各级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有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有的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不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意识不强,自觉性不高;有的法官审判作风还不端正,个别法官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不强,适应新情况、解决诉讼难题办法不多,效果不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滨海新区法院体制需要进一步创

新;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仍很突出,经费保障和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0年,是天津经济社会向更高水平跨越的关键之年,也是法院工作争创全国一流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实现我市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要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取得新进展。强化能动司法,把法院工作摆到天津发展大局中谋划,妥善审理和执行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三个层面联动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全力服务市委提出的构筑“三个高地”、打好“五个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依法保障“调结构、促转变、增实力、上水平”。

二是要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进展。坚持宽严相济、打击与预防犯罪并重,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司法为民,依法保障民计民生,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多方联动大调解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三是要在创新工作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着力创新审判管理、执行、涉诉信访、便民诉讼、“阳光司法”和接受监督等机制。加快滨海新区法院改革。从强化一审工作、解决实际困难、推进信息化和监督指导等方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适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四是要在强化队伍建设上取得新进展。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新时期党建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全面加强法院思想、组织、能力、作风、廉政和文化建设。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水平,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干净有效运行。努力争当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排头兵。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决心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各项决议,全力做好人民法院工作,以一流的司法业绩,为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天津市司法局

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