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渣道路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进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道路工程的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对该道路工程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及要求:
本工程全长约520.0米,路面顶宽5.5米,路面用石块、砖渣(不得含土块)在路基上填铺压实0.5米。要求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做到路基路面密实,路面平整,并有一定的横向坡度,不积水。
本工程质保期为3个月,质保期内工程出现问题,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修复,以保证车辆通行,后期如因施工质量造成损坏,乙方应无条件维修。
二、施工完成后通知发包方验收,验收标准按照条款一的要求。
三、工期:接承包人通知后天内完成。
四、工程量计算及工程款支付:
承包价:路面宽度按5.5米计算,长度按实际施工长度计算道路面积,每平米承包价元(含税收及其它费用)。竣工后按上述计量方式计算工程量办理决算,以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合同总价的90%款项,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个月)结束后5日内付清。
五、安全责任:乙方应按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施工,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违约责任:
本工程必须按期完成,工期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整。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二○一三年四月日
《砖渣道路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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