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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中国法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3-02 17:10: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中国法律案例大全

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1、乙企业会计主管离任,由李某接任。李某接任后其女儿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故安排其女儿任出纳。因财务人员较少,乙企业未设立会计档案机构,李某要求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一天,反贪局到乙企业调查上任会计主管经济问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得到李某同意后,将部分记账凭证和数本账册借给反贪局。由于记账凭证太多,李某要求财会人员将保存满10年的会计凭证销毁。

问:

(1)李某的女儿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李某能否安排其任出纳?为什么?

(2)出纳能否兼管会计档案?

(3)会计档案能否借给反贪局?

(4)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凭证应保留多少年才能销毁?

2、某国有企业发生如下情况:

2005年2月,会计科长王某退休,在与新任会计科长张某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因厂长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长负责监交工作。

2005年8月,产品转型急需外购一批原材料,供货方提出先预付材料款30万元。因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会计科长张某指令会计人员给供货方开出一张30万元空头转账支票。

2006年2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出时,主管会计工作的副厂长、总会计师和会计科长张某在财务报告上加盖名章,厂长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要求:

(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哪些单位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转账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赔偿金额是多少?

(3)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签章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2005年10月10日,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在办理报销工作中,收到二张乙公司开具的销货发票均有更改现象:其中一张发票更改了用途,另一张发票更改了金额。两张发票均盖有乙公司的单位印章。张某全部予以报销。

要求: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均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4、2005年4月,A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会计王某休病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2)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170元。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项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A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如不符合,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A公司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5、2004年10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一张应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公司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年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

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6、天力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会计李某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离岗前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长的监交下办妥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李某在负责会计档案工作后,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科将已结账的到期会计档案编造清册,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李某自行销毁。

年度,财政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会计李某所记的账目中有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王某在在会计工作交接时并未发现这一问题。财政部门在调查时,原会计李某说:“已经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现任会计王某和财务科长均在移交清册上签了字,自已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销毁会计档案是否符合规定?

(2)公司负责人是否对会计作假行为承担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3)原会计李某的说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7、1.振光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2年度发生了以下事项:

(1)1月21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将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做情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公司做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

(2)3月5日,公司会计科一名档案管理人员生病临时交接工做,胡某委托单位出纳员李某临时保管会计档案。

(3)4月1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做为报销凭证。

(4)5月2日,公司会计科科长退休。公司决定任命自参加工做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做的办公室副主任王某为会计科科长。

(5)6月30日,公司有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需要进行销毁。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档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了字,并于当天销毁。

(6)12月1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王科长签字、盖章后报出。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受《会计法》约束的观点是否正确?

(2)该公司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该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该公司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5)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6)该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8、西洋有限公司王经理任职期间经营业绩不理想,眼看任职期满难以完成利润考核指标。王经理找到唐主管会计,授意唐主管会计改善经营业绩。唐心想:王经理上任后对自己委以重任,应该帮他渡过这一关。为此,唐主管会计将明年销售合同提早“发货”,提早开具销售发票,并确认收入。有了这笔“提前收入”的支撑,便超额完成了利润考核指标。

根据会计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西洋有限公司唐主管会计提早确认收入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西洋有限公司唐主管会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应由哪个部门执法?

(3)西洋有限公司王经理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应由哪个部门执法?

9、小A与小D是应届会计专业本科毕业生,在人才招聘会上同时应聘广东长江科技有限公司的会计职位。经过激烈的初试、复试后,两人均进入了最后的面试阶段。财务经理对小A、小D面试的表现都十分满意,真是难以取舍!

在等待通知期间,小A、小D分别接到财务经理的来电:“单位的出纳休产假三个月,担任会计时同意兼任出纳吗?”小A说“没问题!年青人应该在实践工作中多锻炼。”而小D说“不合适吧,会计不可以兼任出纳,经理还是另做安排好。”

请回答:

(1) 广东长江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应录取小A还是小D?为什么?

(2) 请列出四对不相容职务岗位。

(3) 这案例对会计从业人员有什么启发?

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1、答:(1)李某不能安排其女儿任出纳。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李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显然不能让其女儿出任本单位的出纳。

(2)出纳不能兼管会计档案。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应遵循相互牵制的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会计档案不能出借给反贪局。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凭证应保留15年才能销毁。

2、答:(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因会计科长王某系会计机构负责人,根据会计法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人事科长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不能负责监交工作。

(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和供货方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银行处罚的金额为15000元(3000000x5%),供货方要求赔偿的金额为6000(300000x2%)。

(3)该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手续不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3、答: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所以第一张发票是可以报销的。原始凭证的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所以第二张发票不能报销,必须重新开具。

4、(1)A公司让出纳李某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不符全我国《会计法》的规定。我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A公司对处理边角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以外另立账册的,是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即常说的账外账,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应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0000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答:(1)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而不能给复印件。

(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不正确。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6、答:(1)公司销毁会计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鉴销。

(2)公司负责人对会计作假行为应当承担责任。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3)李某的说法不正确。根据《会计法》规定,移交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7、答:(1)中外合资企业无权拒绝财政部门对其会计工做的监督检查。

(2) 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做。

(3) 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做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 该公司任命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做3年以上工做经历。王某自参加工做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做,不可能具备从事会计工做3年以上工做经历。

或:王某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或:王某不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或:王某不具备从事会计工做3年以上工做经历。

(5)公司档案部门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本单位的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有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6)公司董事会做出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8、答:(1)不正确。唐主管会计提早确认收入违反了《会计法》第9条规定,即“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和《会计法》第26条公司、企业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的规定。

9、答:(1)广东长江科技有限公司应录用小D。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时,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会计与出纳是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应相分离。

(2)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审核、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保管与会计记录、保管与稽核检查、保管与批准、出纳与会计、总账与日记账登记。(任四对即可)

(3)会计从业人员不但要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也要重视会计相关法规的学习,并用会计相关法规指导和规范日常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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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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