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农贸市场摊位收费情况的调查汇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局在接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改委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农贸市场摊位费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2010]474号)文件之后,立即安排人员对农贸市场摊位费的监管等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农贸市场摊位费监管等具体情况
按照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每年都要对涉农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规范,目前对农贸市场摊位收取的的行政事业收费均是符合政策规定的,没有发现自立项目、扩大范围等违反价格法的收费行为。同时我们在调查中走访农贸市场经营者和摊位业主时,了解到**区辖区内的农贸市场摊位基本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由经营业主对农贸市场摊位向外租赁招标,摊主中标后向经营业交费经营。
二、下步打算
农贸市场是农产品市场流通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农贸市场摊位费的监管是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基础。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农贸市场摊位费的监管工作:
1、建议农贸市场摊位租赁费采取市场定价和政府备案 1
相结合的管理办法。由省、市成本认证机构实行每年定期监审,政府测定一个成本价位,市场经营业主在政府成本监审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价格报物价部门备案,同时由工商部门监督执行。
2、农贸市场业主应向经营业主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并且保证公示醒目、持久;
3、价格主管部门应积极和工商等相关部门联系,把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和市场收费巡查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常规性工作。同时还应加强流动摊位的摊位费监管和指导工作。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2
《区发改局关于对农贸市场摊位收费情况的调查汇报[优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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