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职业中专课堂管理制度
课堂教学(上课)是整个教学活动的核心和中心环节,上好课是教师最基本的要求。良好的课堂秩序是教学质量的首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未经教务处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随意停课或占作他用。教师因故不能授课,要提前向教务处请假,并同时安排好其他教师代课。
二、按时上下课。
(一)不迟到。教师在上课前必须提前到教室等候。提倡教师在上课前3分钟到达教室。
(二)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提前下课或随意离开教室,若出现必须提前离开教室的情况,须在课后当天向教务处说明。
(三)不拖堂。下课铃响后,应马上结束上课,不得侵占学生的课间休息时间,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三、不允许其他人随便进教室打断课堂教学。如有家长来访,原则上要请其到办公室等候。
四、严格课堂管理,严肃课堂纪律,维持课堂秩序。上课开始教师即要查看班级学生出勤情况,对缺勤学生要及时查明去向;如去向不明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下课后及时填写《课堂管理记录表》并上交到学生处。
五、妥善处理处理课堂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六、对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
1、在检查中每发现无故旷课一节扣10分。
2、在检查中每发现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
3、在检查中或领导听课时发现私自调课、换课每次扣2分。
4、在检查中或领导听课时发现学生上课玩手机、看课外书、睡觉、打闹等违纪现象教师不予管理的一次扣任课教师5分。
5、对课堂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不恰当,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按《教职工量化考评办法》处理,师德分记零分。
教务处
2012-2-22
《职业中专课堂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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