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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环办函〔〕3号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2 05:33: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川环办函„2012‟3号

关于报送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和

2012年工作意见的函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报送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11‟172号)的要求,我厅经认真对照开展的工作,总结及意见如下:

一、2011年工作总结

(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 我厅召开了厅务会学习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以及2010年度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优美示范城镇(村庄)命名大会和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近期工作要点》(川城乡治办„2011‟107号)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扎实推进治理工作的情况。研究布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研究制定了《加强城乡环境保护 深化城乡

1 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川环发„2011‟58号),要求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和能力,加强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改善城市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全面加强乡镇及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创新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四化”达标建设,深入推进“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宣传”三下乡活动,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保工作常态化。

(二)按照减排要求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我厅于2011年10月17日在省政府召开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上,我厅要求各市(州)环境保护局抓住减排工作重点,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实施见效快、实效好的减排项目。加快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务求早建成、早发挥减排效益。要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提升污水收集率和污水浓度,争取最大限度发挥减排能力。加快实施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做到早淘汰早发挥减排实效,并以此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二是加强了乡镇污水处理。开展了全省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摸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为统筹安排“十二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了依据,结合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推广了一批示范项目,研究制定了《2011年农业源污染减排计划

2 项目分解表》、《四川省“十二五”期间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目标计划名录》。

三是重拳出击重点整治小纸厂,按照国务院2010年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造纸企业污染整治的通知》(川环办发[2011]42号),对全省5万吨以下的小纸厂289家,要求在今年7月1日所有纸厂必须按新标准达标排放。通过整治,关停小纸厂19家,同时对不达标的3家小纸厂实行了停产治理。

四是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目前,我省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有166家,日处理规模450万吨。对投运1年后处理能力达不到设计能力的60%,3年后达不到75%的,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责令限期整改。重点做好对污水处理的现场检查,对不达标的进行通报和限期整治,今年设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率达78%,进一步提高了污水处理率和达标率。

五是开展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全省设市城市、成都市的县(区)和扩权试点县开展了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要求按照国家新的标准和规定,从7月1日起实现达标排放。

(三)结合项目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力度推进、加大进度

3 实施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工作。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政策,结合四川的实际,组织各地按程序积极申报。2011年项目争取资金4300多万元,我们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先行、多方投入、逐步推广”的原则,着力解决我省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在解决我省一批各地方的重点农村项目的同时,突出濑溪河、思蒙河、西充河、东河等我省重点小流域周边农村地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环境污染问题。2011年安排的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纳入目标考核,在2011年11月7日召开了项目工作会,在会上由省环保厅与项目地县级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补充规定》(川环发﹝2009﹞117号)和《四川省2010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责任书》的要求,各市州环境保护局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对2010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进行考核验收,我厅已组织目标责任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按照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要求,结合我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际情况,2011年该专项资金安排中,我厅要求各项目所在地村、社农村垃圾内容优先考虑,重点解决村、社垃圾收集、转运

4 及分类就地堆肥的设施建设,以此批项目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推动和促进。

二是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国控出川水质断面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对这5个出川断面附近村庄进行综合整治,遏制村庄污染直排对断面带来的影响,同时形成一批有示范效应的环境优美村庄、生态家园,有利于实现5个出川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有效改善区域农村面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连片整治范围:出川断面上下游10公里、流域沿岸1公里内的乡镇、村庄,本次出川断面村庄整治共涉及17个乡(镇),83个行政村,受益人口24万人。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了《四川省“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今年7月,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以川府函[2011]15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批准并已印发各要实施。认真开展对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工程的实施,2010年国家支持我省6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涉及总投资约2.9亿元,国家支持10358万元,目前已竣工4个项目,其中两个项目已验收,另2个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2011年中央重金属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共19个,涉及总投资约4.3亿元,国家支持9625万元,其中8个项目已开始施工,11个项目已制定完成施工方案,计划年内开工建设。

(四)依托创建工作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2011年,我厅在开展创建工作中突出以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范围和内容的全覆盖为重点,抓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县、生态乡镇创建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城考”制度,实现了由上级政府直接考核下一级政府,全省32个设市城市和除三州外所有县(区)都纳入了考核。考核结果由省政府公布,各地党委和政府对考核结果非常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编制了《四川省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年度报告》。对考核评分进行细化,强化以“城考”推进城市环保工作效力。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有序推进。全省积极开展了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有44个市(县、区)在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其中,有19个市(县、区)创建成功,获得了省政府的命名和授牌。今年有5个城市通过验收,加上去年有5个城市通过验收,拟于明年初进行集中命名。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也有序推进,遂宁、巴中、崇州等市也积极开展国模创建工作。对广安、巴中等7个首批获得省模称号的城市按照新标准进行复查。

二是在生态省的创建中,组织相关部门对我省新津县、新都区、射洪县、长宁县、西昌市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进行验收,并已完成公示。召开了2011年四川省生态县建设座谈会,确定第三批18个创建重点县(市、区),相互

6 交流创建经验,部署和研究了今后两年的工作。开展省级生态市建设工作,赴遂宁等市、州调研,制定《省级生态市建设指标》。10月28日,我厅在西昌召开了全省生态保护及城市生态建设现场会。

三是进一步总结规范细胞工作机制,推广创建经验。我们坚持把国家要求创建的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抓手,进一步总结规范生态细胞创建工作,推广成都市、西昌市、石棉县、沐川县等地不同类型创建经验,分类指导,广泛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工程”建设。在创建中,要求乡镇环保“有牌子、有人管、有人干”,有力推动了农村环保工作机制的建立。2011年已完成了4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技术核查并进行了申报,完成了160个省级生态乡(镇)技术核查工作,145个乡镇通过省级生态乡镇技术核查。各地也积极开展生态细胞创建工作,创建了一批市、县级生态村、生态家园。

二、2012年工作意见

(一)深入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

继续抓好以饮用水源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民生工程。一是要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检查,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二是要继续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三是重点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湖库的污染。四是认真

7 组织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优化、调整和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继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年度评估工作,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三峡“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抓好思蒙河、濑溪河、西充河等重点小流域和湖库污染综合治理,优先保护水质良好和生态脆弱的湖泊与河流。启动“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做好试点调查评估,为2013年全面铺开打下良好基础。

继续抓好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主要内容的污染物减排工作。一是2012 年继续实施畜禽养殖省政府挂牌整治目标考核,对6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或养殖小区污染企业实施挂牌整治。二开展全省的养殖小区的现状的调查和清理,结合省政府财政转移资金提出“十二五”污染治理重点小区名单。三是对重点乡镇特别是人口在5000以上的乡镇,结合总量减排实施,推进200个乡镇污水处理实施建设。

继续强化小流域及湖库的治理。一是继续深化实施出川断面上游区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积极组织2012年综合整治项目,力争在8月30日前完成2011年项目的建设。二是全面开展思蒙河、濑溪河、西充河的污染治理,结合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治理资金,力争在2012年完成三条河的全流域的农村连片村庄的环境污染整治。三是启动升钟水库、泸沽湖、黑龙滩水库3个不同类型的重点湖库进一步开展生

8 态环境安全调查与评估,提出湖泊水库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方案,并形成全省其余湖库的示范。四是积极推动鲁班水库综合整治工作。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认真组织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通过不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提高环保准入条件、严格环境监管和风险排查、大力推进重点污染治理项目、深入开展清洁生产、提升监管水平和民生保障水平等措施,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全面完成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二)进一步深入推进“以奖促治”政策的实施,开展农村连片治理工作

一是编制“十二五”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治理规划,建设中、省、市、县四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库。二是进一步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管理工作。争取开展200个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一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治理的项目上报环保部作为项目库,并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规范的机制建设。三是加快2011年中央农村环保连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验收,达到预期效果。四是开展2010年度中央农村环保连片综合治理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工作。五是结合省委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选择有代表性的2个县,启动整县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选择5个

9 片区,开展农村污染全要素从点到线到面综合治理试点示范,

(三)进一步深入推进项目管理工作

一是创建一批生态细胞工程。完成50个省级生态乡(镇),200个生态村,2000个生态家园创建工作。推荐、命名一批国家和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进一步总结规范创建工作机制,在创建的乡镇强化农村环保机构、管理体系的建设,推广创建经验。深入开展有机食品基地的建设工作。研究出台《四川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并积极向环保部申报一批具有示范和亮点的有机农产品基地,实施农业产业环境保护影响评价试点工作。

二是大力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和限期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在造纸等行业取缔淘汰一批工艺落后、污染重的生产设施和设备。今年,再筛选出100家工业企业和60家畜禽养殖企业,列入省政府的民生工程限期治理,并将一批清洁生产审核的中/高费方案纳入限期治理的范围,切实加大清洁生产的实施力度。

三是加强城市环境综合管理。稳步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完成5个城市的技术评估和3个城市的验收工作,进一步扩大“城考”范围,继续开展84个县级和32个城市的“城考”工作。强化烟尘、粉尘、扬尘、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启动成渝大气联防联控规划的实施。认真贯彻落实省

10 政府关于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意见,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严格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黄标车”。加强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

(四)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农村环保机构、统计、考核办法机制的建立。以国家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为蓝本,明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目标、任务和责任,积极探索建立我省环境综合整治的考核指标、机制以及统计监管等技术支撑。二是继续实施“十二五”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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