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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瓦斯检查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6:01: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防治检查考核

制 度 汇 编

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

打钻管理制度

抽放管理制度

地质预报管理制度

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治理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防治瓦斯计划管理制度

防治瓦斯资金管理制度

防治瓦斯器材供应管理制度

瓦斯治理培训制度

瓦斯治理人员科技攻关制度

防治瓦斯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瓦斯治理办公会议制度

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及标准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规范瓦斯治理技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的瓦斯治理措施计划,并随采掘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通风科罚款300元。

2、在采掘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提前报施工部门,否则对通风科罚款5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

3、具有瓦斯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防治瓦斯措施后生产,没有采取防治瓦斯措施而生产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4、具有瓦斯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编写防治煤与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施工,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5、参与防治煤与瓦斯管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否则对当事人罚款50元,并对所在单位领导罚款100元。

6、在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中,必须编制防治瓦斯专门设计,专门设计应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煤方法、通风方式、支护形式瓦斯危险性预测方法、预抽煤层瓦斯、局部防治瓦斯措施等内容,无防治瓦斯设计或设计内容不全的,分别对通风科罚款100--500元。

7、煤岩巷道的布臵应符合《规程》规定,否则不准施工,并对责任人罚款50元。

8、通风工负责风量调节和通风设施的建立,保证通风系统符合《规程》要求,保证安全监测系统可靠。

9、地测科要密切关注采掘工作面情况,做好煤岩状况描述工作,及时修改图纸,并对前方的地质构造做出准确预测,及时书面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否则每次对地测科长罚款100元。

10、机电科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完好,杜绝失爆,并有记录可查,记录不全者每项罚款50元。

11、通风科负责编制防治瓦斯措施,防治瓦斯措施内容必须包括地质资料、瓦斯危险性预测方法、防治瓦斯具体措施及其效果检验的方法、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贯彻执行防治瓦斯措施的责任制,并附有图表,无防治瓦斯设计的采掘工作面不准施工,内容不全的对责任部门罚款100元/项。

12、防治瓦斯措施必须及时修改、补充,不及时修改、补充防治瓦斯措施的,对责任部门罚款500元。

13、所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均采用会审制,没有采用会审制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准使用,否则按无措施施工进行处罚。

14、所有入井人员均需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罚款50元。

15、施工单位负责向本单位所有人员贯彻、考核已批准的瓦斯治理措施,并有记录可查,少一人次罚款50元。

16、矿长和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17、通风科人员每月检查一次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8、通风科人员负责对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价内容逐项进行测定、鉴定,拿出准确的评价意见,指导采掘面的安全生产。

打钻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打钻施工质量,确保瓦斯释放及抽放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打钻施工地点必须及时下水槽,否则影响文明生产的对跟班队长和班组长各罚款50元。

2、钻孔设计由抽采技术员设计,业务科室审批,不按时设计审批的一次对抽采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

3、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钻孔设计图,否则对施工队长罚款50元,并立即停止打钻作业。

4、不按设计施工钻孔的对施工人员每孔罚款50元。

5、打钻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6、因操作不当造成钻机或零部件损坏的罚款50元。

7、超前钻孔直径必须大于75mm,否则不计进尺,并对打钻工罚款50元。

8、每班打钻施工中,班长要及时填写打钻记录表;钻孔打完,跟班、队长、安全员验收签字;跟班队长向调度室汇报打钻及进尺情况,否则罚款50元;其它后果自负。

9、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跟班队长、班长、安全员各罚款50元。

10、打钻施工完毕,通风科技术员必须及时绘出钻孔施工图送交有关部门,否则对瓦斯治理人员科长罚款50元。

11、抽采值班人员要详细如实填写“打钻汇报记录”表,否则罚款50元。

12、打钻完毕开始掘进时,施工单位必须在开掘位臵用白漆打上明显标志,否则对当班跟班、队长罚款50元。

13、主管技术员要根据煤厚等情况及时修改钻孔设计,否则对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

14、打钻施工地点不配备坡度仪、钢卷尺等测量工具或测量工具不齐全的对队长、当班班长各罚款50元。

15、每一次钻孔设计经审批后,现场施工前,瓦斯治理人员技术员必须绘制一张打某个钻孔相对应的钻机相对位臵及水平角、倾角的关系图,以保证打钻施工严格按设计执行。否则对通防部长罚款50元。不按设计施工的对班长、打钻人员每孔各罚款50元。

16、每班打钻施工中,打完一孔退钻杆时,专职安检员必须在现场审查钻杆杆数,及时填写打钻记录(包括开孔位臵、打钻角度、钻孔深度等),否则对专职安检员各罚款50元。

17、因打钻中出现喷孔、顶钻、夹钻而不进行补孔出现丢钻杆、钻头及损坏钻械设备的,照价赔偿,并对责任人各罚款100元。在以后的掘进过程中进行回收的,可由专职瓦检工、安检员进行签字,由通风科酌情进行减免。

18、打钻中出现喷孔、顶钻、夹钻等情况的,当时补孔或全部设计钻孔施工完毕进行补孔都可以,但不补孔而掘进的按盲目掘进论处。

19、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尺,每次对查住人罚款100元,对施工工区区长罚款200元,并取消虚报进尺。

20、停止打钻期间,要加强钻机的维修保养,保证钻机的完好可靠。如果检修质量不好,钻机带病工作,影响打钻,除按进尺考核外,一次加罚50元。

21、钻机使用单位根据钻机使用情况提前造出配件计划,经总工审批后,送达物资供应部,否则罚款50元/件;配件采购不及时影响打钻的对物资供应部门罚款100元/件。

抽放管理制度

1、对于设计需要进行抽放的采掘工作面,不进行抽放而进行施工的,对施工区队罚款500元。

2、破坏抽放管路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3、因运输而撞坏抽放管路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造成瓦斯泄漏或事故的,分析处理。

4、不按抽放设计施工抽放钻孔,每孔次对抽放人员值班、跟班长各罚款50元。

5、打钻参数、抽放情况不及时汇报的,每次对抽探负责人罚款50元,对当班负责人罚款100元。

6、对抽放管路或钻孔封堵不严的,每处对相关人员罚款50元。

7、泵站司机违章操作,每次对司机罚款50元。

8、抽放泵司机不在现场交接班,每次对司机罚款50元,对值班区长罚款50元。

9、抽放参数测定不全或记录不完整的,每次对检测人员罚款50元。

10、抽放管路出现问题,管路维护人员没有及时处理的,每次对维护人员罚款50元,造成瓦斯泄露的分析处理。

地质预报管理制度

1、在采掘活动中,地测科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工作面,对煤岩层变化、煤岩情况、构造情况作详细观察、记录,情况有异立即与技术科联系,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技术科对反馈上来的情况必须及时分析或下井详查,并有记录,否则对技术科科长罚款100元/次。

2、地测科要经常有人到煤巷掘进面了解煤层、煤性、地质构造情况,并根据已有钻孔资料和岩巷掘进收集的资料,对前方地质情况做出正确预测,如有变化和需要采取的特殊措施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以指导煤巷掘进,并有记录可查,否则罚款50元/次。

3、采煤工作面生产前,地测科必须对采面地地质情况做出全面预测,否则罚款50元/次。

4、地测科必须及时修改地质图并将地质变化情况、地质预测情况及时送到主管矿长、安监处或其他有关单位和领导处,用以及时修改瓦斯地质图,指导安全生产。否则对地测部罚款50元/次。

5、通风科根据钻孔资料、瓦斯梯度和已揭露的煤岩地质情况,对前方瓦斯做出科学判断,以便实现瓦斯分极管理,否则对通风科罚款100元

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

为了保证能及时进行预测及效果检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通风科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安排预测人员预测,若安排失误,对通风科值班人员罚款50元。

2、预测(效验)人员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效果检验,因施工区队不提前通知造成影响的,一次罚值班区长50元。该预测时,施工区队不配合者一次对跟班区长罚款100元。

3、预测结果出来后预测人员要及时汇报通风科值班人员,不得影响当班施工,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50元。

4、通风科值班人员接到汇报结果要及时通知施工工区进行补孔或掘进,否则罚款50元。

5、预测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填写“煤巷掘进工作面瓦斯危险性预测记录表”,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50元。不经效果检验,盲目掘进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

6、若出现效果检验指标严重超标的,施工工区跟班矿长必须重新检查施工地点工程质量情况,立即进行补钻,立即汇报部长及矿领导,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7、预测(效验)人员发现掘进工作面的预测孔施工不符合要求时,有权不进行预测,并及时向通风科,调度室汇报,对跟班矿长、跟班班长各罚款50元。

8、在预测(效验)过程中,不论预测指标有多高,每一预测循环必须把预测孔全部施工、预测完毕,否则少一个孔对责任人罚款50元。

9、在打完一循环设计的钻孔后,如果效验指标仍然超限,则要分析钻孔设计及现场打钻施工情况,如钻孔设计存在问题,要求通防部技术员根据分析情况修改设计,如钻孔施工有问题,则对班矿长、跟班班长、安检员罚款50元。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组数、每组个数、吊挂高度),随作业规程一并下发贯彻。机电工区负责管路的敷设,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现场施工工区负责安装。

2、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一翼主压风管路)为φ150㎜;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压风管路)及岩巷掘进工作面为φ100㎜;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为φ80㎜。

3、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每50m设臵一组压风自救袋,每组自救袋数量为5个,靠近迎头一组不少于15个,并保持距迎头25~40m的距离;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m安装一组(15个)压风自救装臵,向外每隔100m安装一组(5个)压风自救装臵;放炮撤人地点要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臵(5个袋)。安装距离超过规定,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少安装一个压风自救袋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4、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臵一组自救袋,自救袋个数为15个;向外有人固定作业地点安装一组(5个)压风自救装臵;进风巷在距采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0~100m范围内设臵一组自救袋,自救袋个数为15个;工作面回风巷反向风门外放炮警戒位臵设一组(5个)压风自救装臵。安装距离每超距1m,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每少一个压风自救袋罚责任单位100元。

5、压风自救袋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按距底板1.2~1.3m,自救袋的安装高度按自救袋的袋底距底板0.5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达不到要求,每处(5个为一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在该区域施工的区队管理维护,丢失照价赔偿。安装压风自救袋时,压风自救袋的支管不少于一处固定,压风自救袋阀门扳手要同一方向且平行于巷道,压风自救袋上的煤尘要及时清理,经常保持清洁,一处不合格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压风自救系统下面或管路上不得堆放杂物,否则每外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

6、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间隔3m吊挂固定一次,岩巷段采用金属托杆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钢丝绳吊挂,管路吊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进风侧要设有总阀门,中间每300m设臵一个分阀门,每缺少一处阀门,罚责任单位100元。

7、各采掘区队必须保证所负责区域内压风自救系统完好性和安装的规范化,凡压风自救系统存在有无气、漏气、1~5处(个)罚责任单位500元,5个以上加罚1000元。

8、掘进工作面贯通后,掘进队拆除多余的压风自救装臵并按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配齐两巷所需压风自救装臵。巷道移交时,两巷压风自救系统交于巷道(或设备)接收单位进行管理。压风自救装臵丢失,责任单位照价赔偿。

9、采区上、下山φ100㎜(包括φ100㎜)以上的压风管路由区域管理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已交付使用的巷道及车场内的压风自救系统随巷道移交,

10、各掘进工作面安装后但不再使用的压风自救系统要及时拆除,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拆除回收的管路要靠帮摆放整齐,压风自救装臵要清洁卫生后妥善保存,不得吊挂于任何地方的巷帮之上,否则每项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

11、机电工区要确保地面压风机的正常运转,若出现无计划停风,对机电工区罚款500元。

12、回采工作面回采期间进、回风巷巷道如需扩修时,施工队要采取措施保护压风自救系统,因扩修导致管路落地,扩修结束后要按原安装标准及时恢复,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米,导致了系统的损坏,按价赔偿。因扩修导致系统的损坏,致使扩修段里侧无风影响压风自救装臵正常使用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13、各采掘工作面现场瓦斯检查员是现场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监督员,每班的瓦斯检查员必须对所负责区域的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联系,责令整改,向通风科值班室汇报,并作好记录。压风自救系统存在问题,瓦斯检查员又没有采取措施(以记录为证),对当班瓦斯检查员罚款50元。

14、往各采掘工作面运送物料时,不得将所运物料卸放在压风自救系统下面,否则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运送物料时撞坏压风自救系统的,按系统的损坏情况照价赔偿,造成停风,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次。

15、压风自救系统移交由通风科组织交付单位、接管单位参加,办理书面手续,各单位留底备份。

16、各采掘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需要停风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调度室、通风科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19、压风自救管路及压风自救装臵均由安装单位领取。

2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通风科负责补充完善本制度。

瓦斯治理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1、对瓦斯治理设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参加部门有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调度室、技术科,不参加者对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2、瓦斯治理设施包括:通风设施(风门、挡风墙、密闭、调节风窗等),压风设施、避灾峒室、抽放设施等。

3、通风设施前后5米私自堆放设备:材料杂物的,对堆放单位罚款50元/次,通风工监管不力的,对通风工罚款50元/次。

4、通风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对通风工罚款50元/项,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5、风门单道或缺反向风门的,风门没有连锁的,流水巷道风门无反水槽的,风门过风筒,溜子皮带无逆风装臵的,每项对通风工罚款50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6、风门前后5米有积水、淤泥,每处对通风工罚款50元。

7、风门没有说明牌,密闭前缺栅栏、警标、说明牌,检查牌,每项对通风工罚款50元。

8、压风设施检查严格按压风自救检查制度进行。

9、避灾峒室左右5米,有材料、工具、杂物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次。

10、避灾峒室内必须安装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保证压风自救的数量,严禁有杂物堆积,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项,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11、避灾峒室的挡风墙,风门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防治瓦斯计划管理制度

1、矿长对防治瓦斯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瓦斯工作,解决防治瓦斯所需的劳动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瓦斯工作的实施。

2、通风科必须及时拿出防治瓦斯工程、项目所需设备、资金等计划,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后报财务、物资供应及集团公司,否则除对通风科罚款500—1000元外,还要对由于计划不当产生的后果负责。

3、所需防治瓦斯设备、配件,通风科必须提供厂家、型号、功率等技术参数,否则,除不予列入计划外,还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件。

4、企管科必须把年度、季度、月的防治瓦斯措施计划列入年度、季度、月的生产建设计划,否则对罚款100—500元,并立即整改。

5、财务、物资供应、人事都必须把年度、季度、月的防治瓦斯措施计划所需的资金、设备、劳动力相应地纳入财务、供应、劳动力计划,并及时交计划部随生产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部门罚款100元,并对产生的后果负责。

防治瓦斯资金管理制度

1、矿财务部门根据防治瓦斯措施计划要求组织防治瓦斯措施所需资金,资金不到位,对财务部门罚款2000元。

2、防治瓦斯措施资金要建立专账,设有专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3、所有防治瓦斯措施资金的使用,必须有主管防治瓦斯的矿领导和矿长签字,否则对财务部门进行所用资金5000元罚款。

4、每月末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防治瓦斯措施资金使用情况,和下月防治瓦斯措施资金筹集及准备使用情况,否则对财务部门罚款1000元。

5、财务部门要有防治瓦斯措施资金年度、季度、月的计划情况和计划完成情况总结,并报通防副总、总工程师审阅,否则,对财务部门罚款1000元。

防治瓦斯器材供应管理制度

1、通风科年度、材料计划必须及时送到物资供应部门,否则,对通防部罚款1000元,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2、防治瓦斯主管部门每月月底前必须将下一月材料使用计划送往物资供应,否则,罚款50元。

3、物资供应部门必须根据防治瓦斯材料计划催要设备,对完不成采购计划的,对物资供应科罚款100元/件。

4、防治瓦斯设备到货后,通防部必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入库,否则,不得入库,不参加验收者,罚款50元/次。

5、防治瓦斯材料严禁挪作他用,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别罚款1000元和100元。

瓦斯治理培训制度

为了使我矿快速健康发展,提高干部预防及处理瓦斯事故的水平,使井下工人熟悉瓦斯预兆和瓦斯治理的基本知识,增强职工安全瓦斯治理意识,结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特对职工培训做出具体规定:

1、教培中心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培训计划时,必须制定防治瓦斯培训计划,并作为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教培中心分别罚款200元。

2、培训计划上分别对矿长、区队长、班组长、岗位工人、瓦斯治理专业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方式、内容、时间等做出具体规定。

3、教培中心负责组织编制瓦斯治理教材,组织培训师资,没有编制瓦斯治理培训教材的,对通防部罚款500元,并令其限期编制。

4、教培中心对瓦斯治理培训要建立档案,档案必须正规、规范,否则对教培中心每项罚款50元。

5、教培中心对培训结果负责,工人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对于培训不合格而发证的,对教培中心罚款100元/人次。

6、教培中心对瓦斯治理培训经费要设立专账,保证瓦斯治理费用的合理正常使用。

瓦斯治理人员科技攻关制度

为控制煤与瓦斯事故的发生,探索出一条符合我矿煤层瓦斯防治和管理的新路子,特制订防治煤与瓦斯防治科技攻关制度。

1、科技攻关实行在矿长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

2、瓦斯治理人员科技攻关由通风科,地测科,生产技术科拿出具体科研攻关方案,并负责项目的上报、技术咨询、鉴定等工作。

3、以通防科为主成立科技攻关小组,相关部门拿出自己的防治瓦斯攻关计划。否则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4、积极与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结合,大力开展瓦斯治理技术攻关。鼓励瓦斯治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摸索出一条适合我矿瓦斯治理新路子。

5、科技攻关应定期、不定期交流、研究、总结,实现项目互补,成果共享,不进行总结交流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6、科研项目完成后,要编制技术总结报告,经评审确实对我矿发展有利的给予有关人员以重奖,并有通防部负责上报该科研成果。

7、矿井加大资金投入,保证瓦斯治理人员研经费,促进科技攻关的开展。

防治瓦斯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教培中心必须及时列出防治瓦斯培训计划,并保证培训效果,无培训计划或培训效果不好的,对教培中心罚款500元。

2、通风科必须及时列出防治煤与瓦斯瓦斯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通风科罚款500元。

3、财务部门必须及时将防治煤与瓦斯瓦斯资金设立专账,否则,对财务部门罚款500元。

4、通风科必须建立、健全全矿井防治瓦斯管理制度,否则,对单位罚款500元,对负责人罚款100元。

5、各科室、区队领导必须及时将下井检查出的防治瓦斯问题及时汇报信息办,否则罚款50元/次。

6、安检员对井下防治瓦斯措施进行监督落实,没有落实措施而施工的,对安检员罚款100元,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7、安全大检查时,必须对防治瓦斯措施进行检查,否则,对组长罚款100元。

8、各有关部门没有按时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瓦斯专项检查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9、通风科没按规定检查防治瓦斯措施的,每次罚款500元。

10、各部门没有建立防治瓦斯管理责任制的,对部门罚款5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瓦斯治理办公会议制度

1、瓦斯治理办公会是传达贯彻上级瓦斯治理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重要会议,有关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这个会议。

2、瓦斯治理办公会议由矿长或总工程师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3、参加瓦斯治理办公会的人员必须是有关部门行政正职、瓦斯治理人员管理人员、瓦斯治理人员全体人员,正职有事请假的,可有副职代替。

4、对于无故不参加瓦斯治理办公会议的,罚款50元/次。

5、瓦斯治理会议上安排的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即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又没有及时向领导说明的,罚款100元/次。

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

一、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范围

1.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

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0%。

3.采掘工作面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

4.发生瓦斯喷出、煤与瓦斯突出。

二、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

1.工作面发生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及时向跟班区长或班长报告,安全监控员、瓦斯检查员、跟班区长或班长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

2.由当班跟班矿长或班长、瓦检员带领人按《瓦斯避灾路线》中制定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3.由当班电工切断工作面风流、回风流中电气设备电源。掘进工作面瓦斯超过3.0%时,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在掘进巷道入口1米处设臵栅栏,悬挂禁止入内牌板。

4.当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而小于3.0%时,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通风科,制定安全措施,对瓦斯浓度超限区域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3.0%时,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总工程师时批准后,由通风科安排人员进行排放。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其它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范围

矿长、副矿长、总工、爆破工、采掘开区队长、生产科室科长、生产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电机车司机等下井时随身携带。

二、使用地点

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臵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采煤机上。

三、使用时间

下井后实行8小时连续不间断实时监测。

四、发放

各单位根据安通科发给的仪器牌,凭牌领取,每个单位的使用人员应和牌上的编号对应,丢失时,罚款50元/个。

五、使用管理:

1、监测人员应按时调校仪器,保证仪器性能稳定,灵敏可靠。性能不稳定的仪器,不得下井并及时更换。

2、领取仪器时,应先检查外观,然后检查电压及零点,有问题时可要求更换,下班时必须按时交回,若超一班(从领仪器到交仪器超12小时),将给予罚款,若超过一天不交者,罚款100元,超过三天,视为丢失。

3、下井后,应正确使用仪器,不得敲打、碰撞、挤压,不得损坏零件,否则视损坏程度给予50~600元的赔款,丢失者赔款600元。

4、根据上述规定,凡应携带仪器的人员,下井时要随身携带,凡发现不带时,可给予50~100元罚款。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及标准

根据《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劳动部1996年4月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

一、发放员工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安全健康的预防性措施,并不是发福利。劳资部门负责制定办法和标准,供应部门要严格按标准和使用期限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到符合国家规定的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厂家购买,井下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并经安检部门的验收方可入库。

三、与安全有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损坏的,

随坏随换,以坏换新。

四、电焊面罩、防护眼镜、自救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等劳动保护用品,其使用范围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凡因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低劣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追究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的责任。

六、凡公司的工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由劳资、供应、安检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女工的特殊保护用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劳资部门,采购归供应科,发放归劳资部门,监督检查归安监处。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1、排放瓦斯的有关规定与要求

1) 凡与下列情况,必须进行排放瓦斯工作

(1)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排放瓦斯,并且必须有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2)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停止运转,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专门措施。

(3)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停风区的瓦斯排放分为以下两个级别;

一级排放;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但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因为停风区内需要排放的瓦斯量并不大,认真采取控制风流措施,完全可以做到安全排放,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必制定专门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但必须有瓦检、安检、电工等有关人员在场,并采取控制风流措施。

二级排放: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并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2)排放瓦斯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1)需要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时,必须根据不同地点的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严禁使用“通用”措施,更不准几点公用一个措施。批准的瓦斯排放措施,必须由有关领导负责贯彻,负责落实道人,凡参加审查、贯彻、实施的人员,都必须签字备查。

(2)排放瓦斯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其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向独头巷道送入有限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同时,还必须使独头巷道排除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

(3)排放瓦斯时,应有瓦斯检查人员在独头巷道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经常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应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向独头巷道送入的风量,确保独头巷道排出的瓦斯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限。

(4)排放瓦斯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

(5)排放瓦斯时,独头巷道的回风系统内(包括受排放瓦斯风流影响的硐室、巷(6)二级排放瓦斯工作,必须由通风科负责实施,安全科现场监督。

(7)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氧气浓度不低于2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min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时,才可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

(8)两个串联工作面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顺序,严禁同时排放。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排放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部通风机方可送电,依次类推。排放瓦斯风流所经过的分区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

(9)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内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巷道中的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

2、排放瓦斯浓度风流的控制

1)变频风机排放法

利用高速变频原理,调节局部通风机的转速和风量,改变排放瓦斯巷出口高浓度瓦斯的混合风流流量,使回风巷混合处的瓦斯浓度按排放瓦斯措施所规定的限制进行排放,从而实现自动、安全可靠地排放瓦斯。

2)风筒增阻排放法

在局部通风机排风侧的风筒上捆上绳索,通过收紧或放松绳索来控制局部通风机的排风量。

3)风机外增阻排放法

在启动局部通风机前用木板将局部通风机进风处处挡住一部分,根据需要逐渐拉开木板来控制局部通风机的风量。

4)错开风筒接头调节排放法

把风筒接头断开,改变风永筒接头对合空隙的大小,调节送入巷道的风量。

5)“卸压三通”调节排放法

在局部通风机排风侧的第一节风筒上设臵“卸压三通”,用绳索控制“三通”卸压口的大小,以调节送入巷道的风量。

卸压三通调风排放法,具有制作简便、易于操作和安全实用等优点,现简述如下;

(1)应用方法。

1〉平时将三通分岐(短节)用绳子捆死,不得通风。

2〉 启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之前,现将三通风歧(短节)放开,启动局部通风机检查有无循环风,确认无循环风后,开始排放瓦斯。

3〉当局部通风开启后,大部分风量经三通分歧(短节)的一端进入安设局部通风机的巷道内,很少一部分风量通过风筒送往独头巷道,因此不会造成排出瓦斯浓度超限

4〉排放瓦斯过程中,负责瓦斯检查人员必须与调风人员密切配合:根据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的变化,指挥调风人员控制三通分歧卸压口的大小;在确保混合后的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的情况下,可慢慢缩小三通分歧的断面,待全部捆紧分歧后,送往独头巷道的风量已达最高值。

5〉当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含量较长时间稳定在规定的安全浓度时,证明独头巷道内的积存瓦斯已排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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