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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实务(下)

发布时间:2020-03-03 00:01: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实务(下)

谁应该参加:财务经理/主管 税务经理/主管 课程介绍:

任何一个企业的经营愿景都是收益最大化的和风险最小化。但是在实际经营中,风险是非人力所能完全控制的。当风险不可避免的发生时,作为企业财务人员,从税收的角度所应该考量的是如何充分利用现行的税收政策,充分享受税收政策的“红利”,使已经发生的损失降低到最小,从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如果因为财务人员对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理解不到位,实务操作不规范,反而给企业带来了涉税风险,将使原本已经遭受损失的企业“雪上加霜”! 铂略财务培训《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实务》系列课程中,将为财务和税务管理者系统梳理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税收政策,使财务人员能够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在实务操作中规避税务风险,充分利用税收政策给企业“减负”。 相关文件: (条款失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主要地区的文件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国税所[2011]101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6号) 流程:

资产损失实务案例税务处理

案例1:现金损失的确认与涉税实务处理

Y公司为经贸公司,2014年度发生如下现金损失:

1.2014年5月出纳员小马从银行提取现金5000元,在回单位途中不慎遗失。 2.2014年8月在对库存现金盘点时发现现金短缺1600元,无法查明原因。 3.2014年12月单位保险柜被盗,丢失现金150000元,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案件一直未侦破。

请问:上述现金资产损失是否能够全部在税前扣除?Y公司应准备何种资料、证据以备税务机关检查?现金损失所依据的证据材料都有哪些?如果追回损失,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和会计?处理?

案例2:应收账款损失的确认与涉税实务处理 T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成品油经销的大型油品批发企业。对2014年业务进行审计,T公司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现: 1.A公司是T公司的客户,有一笔200万元的应收账款。A公司在2013年2月份申请破产并清算。T公司在2013年2月对此笔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损失并进行账务处理。但经过调查发现,A公司在2014年8月才完成破产清算程序且无可收回款项。

2.T公司对Q公司有一笔46万元应收账款,系2012年10月形成,经过屡次催款,Q公司均以资金紧张拒不付款。T公司遂将Q公司起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判决T公司胜诉,但因Q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2014年6月裁定终止执行。

3.2013年9月,T公司销售给同一地区的C公司一批成品油,应收账款为12万元。经税务机关确认,C公司已经是非营业状态,据此T公司将此笔应收账款作为资产损失在2013年进行税前扣除。

4.2013年有三笔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处支出,贷:应收账款---HY公司”,对应的金额合计是15万元,摘要内容是“债务重组”。经检查此项债务重组损失已经所得税前扣除,后附原始凭证仅有双方所签的债务重组协议。

5.在审计中发现一笔形成于2008年的应收账款,经询问相关人员,这笔款项一直未收回,但没有做为坏账损失进行处理。

6.T公司2013年自行申报营业收入总额为8000万元,营业外收入200万元,被税务稽查机关专项检查发现少计收入300万元。在2013年按照8500万元的万分之一作为标准,将8500元以下且逾期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全部作为坏账损失进行处理并税前扣除。

请问:

1.T公司对A公司应收账款的损失处理是否合规?T公司应准备哪些证据、资料以备检查?

2.对于B公司起诉胜利却被终止执行,能否作为损失扣除?如果是中止执行呢?对于此种情形,T公司应准备何种证据、资料以备检查?

3.对于C公司的应收款项处理是否合规?如果取得税务机关对于C公司注销税务登记的证明是否可以?相关政策是如何归定的?

4.对于债务重组损失,税前扣除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5.已经形成六年的应收账款,能否税前直接扣除?应如何扣除?

6.T公司按照8500万作为收入总额,是否正确?逾期一年以上应收账款税前扣除的标准有什么?

7.上述应收账款损失税前扣除应采取何种方式申报? 案例3:存货损失确认与涉税实务处理

BM能源有限公司,主营经营煤炭批发业务,有自有煤场进行储存煤炭。2014年关于存货发生如下情况:

(1)2014年末对块煤进行盘点时,发现比账面数量少3吨,此笔块煤系8月份购进,成本价为450元/吨。无法查明盘亏原因。

(2)因煤场位于郊区,地处偏远,在2014年1月时被盗取块煤5吨,成本价为

500元/吨,猜测是附近村民盗窃的,已经报案但案件一直未侦破。

(3)在2014年雨季,由于煤场位于一条河流边上,因为河水暴涨,将该单位一批沫煤(铂略注:一种煤炭)全部冲走,总金额为20万元。

(4)2011年购进一批块煤,因为其中含有较多煤矸石,一直无法销售,到2014年品质已经下降到无法销售,准备作为报废处理。

请问:对于该单位上述存货损失,是否能在税前扣除?应分别采取何种申报方式?相关增值税应如何处理?对于不同损失,应分别准备何种证据、资料以备检查?对于较大额度的存货损失,税法是否有特殊要求? 案例4:固定资产损失确认与涉税实务处理

M重工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始建于1994年,主要承担重型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有关固定资产项目发生以下事项: (1)M公司第一生产车间2004年购入一台生产线,在购入时确定折旧年限为12年,预计净残值率为3%。但因技术发展,该生产线不适应生产要求,M公司决定在2014年对该生产线进行报废处理。 (2)M公司2009年购入一台货车,购入价值为8万元,按照4年确定折旧年限,在2014年发生自燃,全部毁损。

(3)2013年10月购入一台小汽车,因管理疏忽在2014年5月被盗,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案件至今尚未侦破,已计提折旧15239.58元。

(4)2014年12月,对全公司电子设备进行全面盘点,发现少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该电脑系2013年5月购入,应由技术部的小李负责保管使用,已经计提折旧625元。

请问:M公司上述固定资产事项,如果作为损失进行处理,分别应采取何种申报方式扣除?应分别准备哪些材料?是否需要做增值税的相应处理?在计算残值时,是按照预计净残值计算还是按照实际残值计算?对于第(1)项是按照12年来计算摊销来确定折余价值还是认为仅有残值? 案例5:在建工程损失确认与涉税实务处理

Z公司一项改造工程于2011年8月开工,概算投资4997万元。该项目的土建工程基本完工,部份设备已订货,合计预付款项866万元。由于某些安全原因,该工程于2012年1月停建。鉴于该工程已经停建,并且场地另作他用,预计将来多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故Z公司于2014年6月对此在建工程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请问:

该上市公司对于在建工程报废损失税前扣除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对于在建工程损失税前 扣除证据上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案例6:银行存款损失的确认与涉税实务处理 L公司2014年10月15日公告称,公司于2013年4月与某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等四份协议。后L公司根据协议先后分四次以网银方式汇入公司在该银行的存款账户共计20000万元。该银行向公司出具了存款证明书、对账单。 2014年4月,第一笔5000万元存款到期后,L公司通过一般存款户转回了该笔存款及相应利息。2014年9月,此帐户中剩余的15000万元存款到期,L公司财务人员在转款时却被银行告知L公司账户上已无该笔资金。为此,L公司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年1月,B公司也发布类似公告,称其子公司H公司账户约1亿元存款被盗,已向公安机关报案。4月,B公司发布公告称,已经通过警方追回3699万元,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身份和案件详情未作批露。

请问:在现行政策下,上述的银行存款的损失是否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应准备哪些资料、证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B公司已追回的3699万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案例7:抵押资产与无形资产损失确认与涉税实务处理

D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陶瓷电子元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

2013年将一处房产抵押给某银行进行贷款,但由于资金紧张,没能按期将贷款归还,此处房产被银行公开拍卖,拍卖时房产账面净值为350万元,拍卖成交价格为315万元。

D公司拥有一项生产用专利权,依据现有技术,已经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丧失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尚未摊销的金额为12万元。

请问:D公司拟将上述事项作为资产损失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扣除,应该采取何种方式申报?可扣除的金额分别是多少?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案例8:债权投资损失确认与涉税实务处理

上海L公司于2009年向非关联的N公司出借资金100万元,同时签订借款协议,年息率7%,按年支付利息。2013年,N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引起破产,仅支付给L公司20万元。L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其他应收款——N公司”科目余额为80万元,L公司在2013年末对未能收回的债权损失向税务机关办理资产报损申报。L公司无法取得法院提供的N公司资产清偿证明,但在工商部门取得了N公司注销证明并保留了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 2011年,L公司将5万元款项借给本公司员工,至今仍未收回。

L公司为法人代表所拥有的另一家公司R公司进行贷款担保,因R公司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经追索,R公司无能力偿还此笔款项。

请问:L公司对N公司的此笔债权损失是否能在税前扣除?没有法院出具的资产清偿证明,仅有注销证明和追索记录,是否符合税法要求?对于个人债权仍未收回,能否作为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税务上应如何处理?是否能在税前扣除?如果债务公司尚未破产,是否需要对方的纳税证明才能扣除? 案例9:股权投资损失确认与涉税实务处理

J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主要从事煤炭(电煤)的批发业务,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J公司2012年对W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投资额1000万元,持股比例30%。W公司在2012年亏损300万,J公司确认投资损失90万元。2014年,W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在清算完成后,J公司的股权投资收回金额为0元。

请问:J公司在2012年确认的投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对于被投资企业破产而产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应采用何种申报方式?如何申报?应准备哪些材料? 来源:http://www.daodoc.com/events.asp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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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实务(下)
《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实务(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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