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安全环保管理责任书
(安3-4-13)
单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部门:(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部门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双方在签订内部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责任书。
1、安全环保管理目标:重伤以上员工伤亡事故为零案次/年,无环境污染事故。
2、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生产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消防保卫的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安全环保工作。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认真贯彻安全防护设施与生产工程同时施工,并经常检查、维护安全防护设施。
4、乙方应将下属员工(协力公司)的名单提交安全管理部,以便及时对员工实施岗前安全教育,乙方在接到安全部管理部的考核合格通知单后方可安排其上岗。
5、乙方应监督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乙方应保证所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真实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7、乙方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组织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负责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3)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员工安全教育;
(4)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中的主要危险源及防范措施和安全环保注意事项;
(5)负责组织隐患整改;
(6)负责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7)负责及时如实向安全管理部报告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
(8)组织本部门的员工参加事故应急与救援。
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9、甲方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检查,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0、甲方应积极指导、督促、协助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甲方应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安全要求及规定,告知乙方作业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及防范措施。
11、乙方必须与本部门所有员工签订《员工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与任何第三方所签订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协议,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部门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