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包烧协议书
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为了保障今年供暖的需求,现委托哈尔滨市鑫和水暖综合服务队(以下简称乙方)承担全院供暖任务,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特签定如下协议:
一、包烧时间:2009年10月20日至2010年4月15日
二、包烧人数:10人(司炉工6人,推煤推灰工4人)
三、包烧金额:每月包烧费11000元;
四、包烧项目:包烧期内负责一台1.5吨、三台4吨采暖炉
的包烧任务,保证全校采暖供热的需求,同时做好运煤运灰消烟除尘及设备保养工作。
五、包烧期内甲乙方责任与要求:
甲方:
1、甲方负责承包期内的煤、水、电的正常供应,如电业部门紧急停电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
2、甲方负责承包期内乙方劳务费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不准无故拖欠;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对乙方违规行为经行告知,并
要求整改和处罚,如不改正,视情节进行批评、罚款或解除合同;
4、甲方保证煤的数量和质量的供应,并负责运行期间的
维修设备零部件的供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乙方:
1、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2、乙方司炉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签发的司炉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对锅炉及辅机仪表设备运行情况认真记录;
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不准喝酒、不准脱离工作岗位,积极维护学院正常工作秩序;
4、乙方人员按学院规定时间供暖,本着节约能源的意识来保证室温达标,要求其上水温度50度—70度,回水温度不低于30—50度;
5、乙方人员必须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和手推车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锅炉正常运行,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甲方,以免影响学院工作;
5、乙方在学院工作期间,由于违规操作规程或工作失职
造成设备受损、人员伤害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盖章后生效。
甲方:华瑞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乙方:哈市鑫和水暖综合服务队 代表:代表:
(签字盖章)身份证号:
电话:87174021
200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