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村“五带头”星级化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员群众服务管理,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激励全民争先创优,特制定石门村“五带头”星级化管理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通过实施“五带头”星级化管理,把创先争优活动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夯实党基层组织建设基础,使党的建设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为构建富裕石门、和谐石门、文明石门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第二条
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力争使石门村总支成为五星级支部、五星级村级党员干部达100%,四星级及以上一般中共党员达80%,四星级及以上农村群众达40%,四星级及以上的服务行业达100%。
第三条
实施范围
村党组织、村级党员干部、一般党员、农村群众、服务行业(未设党组织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实施。
第四条 工作内容
围绕县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党员干部忠诚于党我带头、加快发展我带头、服务人民我带头、转变作风我带头、廉洁自律我带头的“五带头”总体要求,分类细化具体行动标准进行量化考评,量化分为100分。
(一)总支委员会落实“五带头”具体行动标准
重学习铭党恩牢记党的宗旨我带头、解难事办实事体现为民真情我带头、引项目找门路促进群众快富我带头、振精神改作风提高服务效率我带头、守纪律讲大局争做党员标兵我带头。
(二)村级党员干部落实“五带头”具体标准行动标准
增强政治思想品质我带头、提高为民办事水平我带头、增加群众致富收入我带头、转变服务工作态度我带头、确保群众评价满意我带头。
(三)一般中共党员落实“五带头”的具体行动标准
提高思想我带头、促进发展我带头、宣传群众我带头、发挥作用我带头、弘扬正气我带头。
(四)农村群众(户为单位)“五带头”具体行动标准
遵纪守法我带头、勤劳致富我带头、诚实守信我带头、文明卫生我带头、睦邻和谐我带头。
(五)服务行业“五带头”具体行动标准
依法经营我带头、诚实守信我带头、文明服务我带头、爱岗敬业我带头、奉献社会我带头。
第五条 晋星程序:一是明确目标。年初党员干部群众按照“五带头”标准自查,提出预晋星(保星)目标,报村总支批复公示后执行。二是积极开展创建。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完成目标任务。三是晋星考评。村总支按照党员干部群众“五带头”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评,次年初,村总支召开会议确定晋星等级或是否晋星(保星)成功,经公示后报程寨党委备案,兑现奖惩。
第六条 星级等级划分为:95分及以上为五星级,90至95分(不含95分)为四星级,85至90分(不含90分)为三星级,80至85分(不含85分)为二星级,65至80分(不含80分)为一星级,65分以下不列入星级评定。
第七条 评定办法:“五带头”星级化管理的评选工作,在乡党委的指导下,由大水村“五带头”星级化管理评定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以村总支为基本评选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一)党员干部群众提议。村总支对照“五带头”星级化管理评选标准,根据党员、干部、群众情况,采取个人自愿申报的形式,向村党支部申报。
(二)民主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村民代表评议后无记名
投票测评。
(三)领导小组审议。村总支按照“五带头”星级化管理评选标准,对民主评议产生的星级党员、干部、群众进行把关,提交村“五带头”星级化管理评定领导小组审定。
(四)民主公议。村“五带头”星级化管理评定领导小组审核村民代表大会提交的名单,将合格的党员、干部、群众名单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条 激励机制:
1、五星际干部党员、五星级群众推荐乡党委、乡政府,县委、县政府等上级表彰。
2、五星级党员干部、五星级群众次年在乡医院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同等条件优先享受党在农村各种救助扶助等相关优恵政策。
3、五星级党员干部、五星级群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在程寨乡中学住校读书的享受学校生活费补助,其中小学生每学期375元;中学生每学期500元。
4、五星级党员群众享受乡农技部门免费提供的各类技术扶持,优先获得各种涉农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5、五星级党员群众优先纳入到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并在条件成熟时优先推荐使用为村级驻会干部。在今后国家各种考录使用中优先出具党委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