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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发布时间:2020-03-02 05:55: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火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报批稿)

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2003年2月

1

编 制 说 明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适应新形势下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转轨的要求,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受国电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委托,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华北五省(市、区)中心站负责编写《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其中,《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由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执笔;《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验收移交生产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火电工程锅炉水压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由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执笔;《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由内蒙古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执笔;《火电工程汽机扣盖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由河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执笔;《火电工程分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由天津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执笔。目前,《火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已形成报批稿,经总站同意,在华北地区试点运行。

2003年2月

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

典 型 大 纲

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2003年2月

1、总

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火电、送变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0.2 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火电建设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首次检查”是指本期工程的第一次检查,每期工程只进行一次“首次检查”。

1.0.3 首次质量监督检查除按本大纲的要求进行外,还要完成以下工作:

1 宣布中心站对本工程项目的负责质量监督工程师和监督检查组成员。

2 布臵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计划及其实施要求。

1.0.4 本次检查过程中,视工程进展情况,可参照“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同时对土建工程进行第一次阶段性检查。

2、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计建设[1997]352号 《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

国电总[2001]646号 《关于电力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通知》;

建标[2000]85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标[2000]241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26-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电建(1995)543号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设计文件。

3、应具备的条件

3.0.1 工程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并按规定缴纳了质量监督费;

3.0.2 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审批手续齐全,并办理了《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已经完成设计、主要设备、总承包和主要分包施工及监理招标,并已签订合同;

4 3.0。3 完成五通一平,主厂房已开工;

3.0.4 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交付计划已确定,协议已签订,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纸的交付至少可满足连续三个月施工的需要,且图纸已通过会检;

3.0.5 建设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已审批;

3.0.6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现场机构及人员配备,规定持证上岗人员,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4、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4.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 按现行基本建设程序,满足开工条件的要求,办理了“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4.1.2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对合同各方主体及其现场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审核,并监督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人到位;

1 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与工程管理的模式相适应,能满足工程管理和质量控制的要求;

2 各类招投标文件齐全。与承包方的合同齐全、规范;

3 有关工程管理、质量管理制度齐全、有效;

4 施工过程中“综合检查”的领导和具体组织工作已经落实,并已制定了“综合检查”计划;

4.1.3 施工图纸交付计划已落实,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会检;

4.1.4 施工组织总设计已审定;

4.1.5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健全、适用,档案管理人员已到位工作;

4.1.6 无明示或者暗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

4.1.7 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质量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办法和标准,并建立责任制度。

4.2 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4.2.1 依法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4.2.2 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经法人代表授权对项目的质量责任、权力明确;

4.2.3 按计划交付图纸,能保证连续施工。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等文件审批手续齐全,内部审核程序和责任落实;

4.2.4 设计单位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

4.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4.3.1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及委托手续规范、清晰、责权明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4.3.2总监理师已经法人代表授权,监理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备合理,满足工程需要。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齐全,其资质与承担任务相符。责任制落实,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4.3.3 根据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制定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程序;

4.3.4 按照验评标准或协商约定,已划分验评项目。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工程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审批手续齐全。

4.3.5 对合格供货商名册经过了审查;

5 4.3.6 已经建立对到货设备、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进行开箱验收、质量检查的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

4.3.7对各施工承包单位(含各类形式的分包队伍)的资质认真审查,无违规、违法承包行为;

4.3.8 对现场各类试验室和试验人员的资质、资格进行审查。见证取样检测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手续齐全;

4.3.9 对各施工单位的计量管理进行审查;

4.3.10 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对隐蔽工程、完工项目及时验收并规范签证;

4.3.11 质量问题台帐健全,各类质量问题(含设计、施工、材料、设备、机具等)通知单、停工令内容明确,闭环管理。对现场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象和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督促、配合责任单位调查处理。

4.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4.4.1 施工承包合同规范、有效。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

4.4.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项目经理与中标通知书相一致;

4.4.3 现场各类工程试验室(或合同检测单位)资质证书与试验项目相符,试验员持证上岗。各类特殊操作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书符合规定;

4.4.4 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作有效,应体现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的持续改进过程,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1 项目经理部已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并实施有效;

2 验评项目划分表的编制准确、完整,已经监理单位审批,验评结论、统计基数和签证手续正确、规范;

3 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和适应项目工程的计量管理措施,并已切实执行。计量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4 执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

4.4.5 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能贯彻执行;

1 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手续规范,并认真贯彻实施;

2 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齐全、审批手续完备。技术交底制度健全,交底双签字记录规范;

3 施工图会检文件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实施过程闭环;

4 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材料代用管理制度健全,签证及时、齐全、实施过程闭环;

5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管理人员到位工作。

4.4.6 物资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

1合格供货商名册和合格分承包商名册健全;

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采购、保管、复试、发放制度健全,建筑材料跟踪管理台帐规范;

4.4.7 质量问题台帐规范,闭环管理;

4.4.8 工程项目的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制度完善,无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分包单位资质符合规定要求。

4.5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4.5.1工程现场总平面布臵满足安全、消防通道的要求,临时消防设施和器材满足安全要求;

6 4.5.2 已完工或在建的建构筑物结构的外观质量及其施工环境条件;

4.5.3 各类物料堆放管理满足质量控制的要求;

4.5.4 各种建筑材料外观质量合格,其堆放保管条件能防止污染而不降低质量;

4.5.5 模板和其它影响质量的工器具的堆放、管理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4.5.6 混凝土搅拌站的设备状况和工作环境及其管理制度符合规定要求;

4.5.7 现场预制件场地的工作条件和机具设备及其管理制度符合规定要求;

4.5.8 土建试验室的现状条件符合相应资质等级规定的要求;

4.5.9 文明施工情况及现场状况符合《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要求;

4.5.10 各类计量工器具的实物和保管条件良好;

4.5.11 建设单位移交有关厂区测量的原始资料:厂区附近的三角点、导线点、水准点等。施工测量方案经监理审批;厂区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主厂房控制桩设立准确并维护良好;

4.6 对技术资料和文件的监督检查

4.6.1 反映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资料;

4.6.2 直接反映建筑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的资料;

4.6.3 直接反映设备及其工艺系统安全可靠、技术性能、稳定运行、经济技术指标的资料;

4.6.4 直接涉及环境保护、公安消防等方面的资料;

4.6.5 建设单位预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已经整改闭环的资料;

4.6.6 结合工程特点,认为有必要重点抽查、随机核实的资料。

5.检查步骤、方式和要求

5.1检查步骤

5.1.1鉴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技术特点,质量监督检查以阶段性检查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每个阶段工程质量检查按自检、预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

5.1.2自检

由建设单位布臵并督促工程管理、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和生产运行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符合要求后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并申请预检;

5.1.3预检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管理、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和生产运行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共同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对工程质量做出客观、公正、恰当的评价和要求,对存在问题进一步整改。符合要求并经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提前七天向中心站提出正式监督检查的书面申请。

各方主体均应准备好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的书面汇报材料。

5.1.4正式检查

中心站接到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申请后,应在七天内组织相关专业质监工程师组成监检组,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重点验证和随机抽查,并且核查预检中提出的整改项目。

建设单位负责迎检的组织工作,其他参建单位必须全过程认真配合检查。

7 5.2检查方式

5.2.1监督检查组按工程建设质量行为检查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分组,按照《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各方主体的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

5.2.2检查一般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验证等方法进行。

5.2.3各方主体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并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各方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如下:

1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概况,工程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质量管理措施和实体质量,出现的问题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以及经验教训、改进措施。

2 设计单位:建设工程的概况和特点,设计指导思想和原则,质量管理体系和具体控制措施,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的统计和分析,本阶段施工质量与设计要求的符合性和结论意见,经验和教训及改进措施。

3 施工单位:工程承包范围和主要工程量,阶段进度控制计划和实际工期,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施工组织管理、质量控制及实物质量状况,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方案,经验和教训及改进措施。

4 监理单位:工程设计和工程组织概况,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和指导思想,工程监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程进度和现状条件,工程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统计,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对工程质量的评价,遗留问题和处理方案。

6、检查评价

6.0.1 各质监专业组检查结束,经组内评议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和检查结论,必要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同时要形成书面资料并向质监领导(组)汇报。

6.0.2 质监领导(组)评议后对本阶段工程建设和质量水平作出总体评价和结论性意见,并以会议的形式发布。

6.0.3 对检查结论合格者,颁发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合格证书》。

6.0.4 由本阶段质量监督检查负责人签发整改通知书,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整改项目的落实。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整改结果报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备案。

6.0.5由中心站形成正式质量监督检查报告,正本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本发送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受检单位。

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典 型 大 纲

内蒙古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2003年2月

9 1.总 则

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火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0.2 本典型大纲适用于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火电厂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中的土建工程各方主体质量行为.重点项目.关键部位和使用功能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

1.0.3 凡在电网覆盖范围的全国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土建工程,均应按本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必要时,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技术特点和要求制订实施大纲并认真贯彻执行。

2.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主席令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主席令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主席令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火发字(81)70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设计文件、施工图及有关的承包、供货合同;

现行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

现行建筑材料的试验标准、规范和规程;

现行进口材料使用规定;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文件;

《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

《关于电力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通知》;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质文241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现行建筑工程及建筑设备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和验收评定标准;

建设部令87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89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102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火发字(80)5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能源办[1991]231号《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 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

10 建质[1994]114号《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土建篇);

建质[1995]13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检验若干规定》;

建质[1996]111号《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

电建[1996]666号《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国档发[1988]4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国档发[1992]8号《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档办发[1996]25号《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规范》;

GBJ 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 9705-88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GB/T 11822-89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 50164-9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T 3632-95 《钢结构用抗剪型高强度连接副》;

GB/T 3633-95 《钢结构用抗剪型高强度连接副技术条件》;

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068-2001《建筑钢结构可靠度统一标准》;

GB 50108-2001 《 地下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GB 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GB 50323-2001《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

GB 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 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 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200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电建(1995)543号《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建质(1995)140号《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001年度)《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

JGJ 79-91(1998年版)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DJ 18-8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水工结构篇)

SDJ 69-8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

DL/T 600-2001《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3.监督检查阶段划分和应具备的条件

3.1监督检查阶段划分

一般根据主厂房施工进度,划分以下几个阶段。

3.1.1第一阶段 主厂房零米以下基础基本完。

3.1.2第二阶段 主厂房上部结构施工中期。

3.1.3第三阶段 主厂房主体结构完成,汽机房已结顶。

11 3.1.4第四阶段 主厂房装饰、装修工程基本完(机组整套起动前);

第一、

三、四阶段是必查阶段。每个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前,工程应具备阶段性检查的相应条件。第二阶段的监督检查由质量监督站视实际情况安排。在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时,对烟囱、冷却塔等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按进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应具备的条件

3.2.1各阶段监督检查时其施工形象进度已基本达到本大纲的规定要求。

3.2.2 在第

一、

二、三各监督检查阶段,单位工程的分批、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已验收,监理单位已签证确认。

3.2.3 第四监督检查阶段时,随生产系统投入的土建项目均已完成,且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已验收确认。

3.2.4 受检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文件、主要施工技术资料、主要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出厂证件及试验资料和各种签证手续与工程进展同步,齐全完整。

4、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4.1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检查

4.1.1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1.建设单位已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领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已将《工程质量监督计划》送达工程各方主体;

2.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文件齐全;

3.无明示或暗示工程各方主体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行为;无肢解性分包。

4.工程管理文件和管理制度;

1)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2)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包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各方主体填报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查表;

3) 工程质量方针、目标、质量规划。

4) 质量、技术、安全责任制;质量验收制度;质量、安全奖惩制度。

5) 审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项目划分表。

6) 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7)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8) 质量机构设臵及人员配备。

9)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0)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4.1.2 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1.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2.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及材料代用记录或台帐。

3.设计交底、图纸会检记录、竣工图编制计划或巻册目录

4.设计单位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

5.工程设计代表组织机构及资格。

4.1.3 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1.单位资质和主要管理者资格,承担的工程监理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2.监理组织机构设臵、人員配备及资格(含见证员、安全监理人員)

12 3.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4.监理交底制度。

5.施工图会检制度及纪要。

6.验评项目划分表,并确定关键项目的质量控制点。

7.监理月报、监理通知书和监理记录;

8.质量验收制度;现场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和见证取样制度

9.分包队伍、分包工程审查制度和审查记录。

10.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4.1.4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1.单位资质与承包的工程相符,项目经理资质与投标书一致。

2.工程试验室具备相应的资质,现场试验室已经质监站认定。

3.工程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规划。

4.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度;质量验收制度;质量奖惩制度及台帐。

5.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设臵、人员配备、人员资格及上岗证书。试验员、计量员、测量员、焊工、电工、起重工、防水、电梯操作工等特殊工种资格合格并持证上岗。

6.施工质量验评范围项目划分表。

7.根据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编制的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8.见证取样制度及取样记录。

9.分包队伍、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10.计量管理制度。现场施工测量工具、仪器和检验、试验仪器管理台账。

11.混凝土搅拌系统称量装臵管理制度。

1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发放管理制度。

13.经评审合格的分供应商、分承包商名录。

14.混凝土原材料、焊条、钢材跟踪管理制度。

15.有计量要求的主要施工工器具管理制度。

16.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行为。

4.2 对技术资料和文件的监督检查

4.2.1 主要施工技术资料

1.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

3.施工图会检记录;

4.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签证;

5.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6.质量问题台帐;

7.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

8.监理所发的停工令和各类质量问题通知单等文件;

9.工程依据性文件;

10.现场执行的有效文件清单,形成的技术资料清单。

4.2.2主要施工技术记录

1.施工日记;

2.施工测量记录;

3.建(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4.地基处理施工记录;

13 5.重要工序交接记录;

6.混凝土浇筑通知单;

7.混凝土搅拌、浇筑及养护记录或混凝土施工日记;

8.大体积混凝土温控计算及施工养护记录;

9.预应力钢筋冷拉和张拉施工记录;

10.结构、构件吊装记录;

11.高强螺栓施工记录;

12.建(构)筑物构件和建筑设备消缺处理记录;

13.冬期施工测温施工记录。

14.重要结构安装检验记录

15.预制构件检验记录;

16.蓄水构筑物灌水试验记录;

17.电气绝缘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8.空调调试记录;

19.给水、采暖及消防水系统试压记录;

20.混凝土生产质量水平评定

21.烟囱混凝土筒壁施工记录;

22.冷却水塔筒壁施工记录;

23.钢筋混凝土压力管现场制作施工记录;

24.排水系统通水试验记录;

25.已完、未完工程项目清单;

26.现场综合检查报告;

27.消防系统验收记录。

4.2.3 质量验收记录

1.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 地基验槽;

2)钢筋;

3)地下混凝土;

4)地下防水、防腐;

5)防雷接地;

3.检验记录

1)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

2)重要结构模板制作、修复、组装;

3)钢筋、预埋件、钢结构焊接;钢筋机械连接;

4)预埋件制作、安装;

5)钢结构高强螺栓紧固;

6)网架螺栓球结点承载力试验,网架焊接球结点探伤检验。

7) 预制构件结构性能。

8)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

9)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

10)水泥网格板、预制屋面板承载力。

4.2.4 出厂证件和试验资料

14 1.原材料(混凝土组成材料、钢材、钢筋进行等)出厂证件和出厂检验、试验报告;

2.成品、半成品出厂证件和出厂检验、试验报告;

3.现场检验报告;

1)防水材料、防腐材料、外加剂及掺合料工艺性能试验报告;

2)砂浆、混凝土试验报告;

3)钢筋焊接、机械连接、钢材焊接试验报告;

4)钢结构磨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和高强螺栓扭矩系数或轴力试验报告;

5)土(石)方回填试验报告;

6)灌浆料、胶泥、涂料试验报告;

7)搅拌用水试验报告;

8)灌浆料、混凝土强度评定;

9)重要构件及网格板强度试验报告;

10)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型钢复检试验报告;

11)地基承载力试验报告;

12)其它施工工艺试验报告。

4.3实体质量检查

对于工程的内在质量通过能够反映工程质量的施工记录等技术资料检查。

4.3.1主要检查内容

1.地基工程

2.钢筋工程:按照施工图纸实测钢筋规格、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位臵、焊接质量及保护层厚度等。

3.混凝土工程:表面质量、几何尺寸、预埋件(预留孔洞)偏差及设备基础二次灌浆质量等。

4.基础及回填土质量。

5.基础、地下结构和屋面的防水、防腐工程施工质量。

6.钢结构制作、安装、焊接及螺栓连结。

7.暖通、照明及通风、空调设施;

8.装饰装修工程。

4.3.2观感质量抽查主要内容

1.墙面、屋面、顶棚、楼地面、路面、沟盖板、楼梯、踏步、

台阶;

2.门、窗、玻璃、油漆;

3.室内给排水、厕浴、阳台、明沟、水落管;

4.照明、通风、采暖、空调。

4.3.3各重点项目的其它主要实测项目见附表

5.监督检查步骤、方法和要求

5.1 检查步骤

5.1.1 鉴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技术特点,质量监督检查以阶段性检查为主,结合不定 15 期巡检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检,予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

5.1.2 自检

由建设单位布臵并督促建设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符合要求后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并申请预检。

5.1.3 预检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管理、监理、设计、施工等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检查;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共同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全面预检,检查完毕对工程质量做出客观、公正、恰当的评价和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符合要求并经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提前七天向本工程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正式监督检查的书面申请。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均应准备好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的书面汇报材料。

5.1.4 正式检查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接到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申请后,应在七天之内组织火电土建专业质监工程师组成监检组,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重点检测和随机抽查,并且核查预检中提出的整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迎检的组织工作,其他各方主体必须全程认真配合检查。

5.2 检查方式

5.2.1 监督检查组可按本阶段工程所涉专业分专业组或按工程建设质量行为检查和实体质量检查分组,按照《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受监单位的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

5.2.2 检查一般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检查抽测等方法进行。

5.2.3 各方主体的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力求简明、清晰、准确,真实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等质量行为方面的工作,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1.建设单位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建设工程的概况,工程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质量管理措施和实体质量,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以及经验教训、改进措施。

2.设计单位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工程设计概况和特点,设计指导思想和原则,质量管理体系和具体控制措施,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的统计和分析,本阶段施工质量与设计要求的符合性和结论意见,经验、教训及改进措施。

3.施工单位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工程承包范围和主要工程量,施工阶段进度控制计划和实际工期,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施工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及实物质量,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方案,经验、教训及改进措施。

4.监理单位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施工监理工作范围和指导思想,监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程组织概况,工程进度和现状条件,工程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对工程质量的评价,遗留问题和处理方案。

6.检查评价

6.0.1 各监检专业组检查结束,经组内评议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和检查结 16 论,提出整改要求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同时要形成书面资料。

6.0.2 监检组评议后对本阶段工程建设和质量水平作出综合评价和结论意见。必要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0.3 以会议形式发布各专业组和监检组的评价意见和检查结论。

6.0.4 对检查结论合格者,颁发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合格证书》。

6.0.5 由本阶段监检负责人签发整改通知书,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整改项目的落实。建设单位应及时将整改结果报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备案。

6.0.6 由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形成正式质量监督检查报告,正本报送(委托)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本发送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受检单位。

17

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2003年2月

18 1 总 则

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火电、送变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0.2 本典型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水压试验前)的质量监督检查。

1.0.3 凡在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全国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建设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均应按本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必要时,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技术特点和要求制订实施大纲并认真贯彻执行。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国发(1982)22号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

劳人锅(1982)6号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劳部发(1996)276号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锅字(1990)8号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电安生[1994]257号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定》;

DL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T5047-19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DL5031-19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DL/T5007-19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DL/T5096-199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焊接接头射线检验篇)

DLJ58-198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

DL/T5048-19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篇)

SDJ279-1990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臵篇)

DL438-2000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火发字(80)号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劳动人事部);

DL/T699-199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建质[1996]111号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篇)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管道篇)

建质[1996]111号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

(83)水电基火第137号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水处理及制氢装臵篇)

19 电综[1998]145号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臵篇)

DL/T5054-199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质量管理体系》(2000版)。

建标[2000]241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国外引进设备的施工技术标准按供货厂家规定或供货技术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执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时应执行国内技术标准;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3 应具备的条件

3.0.1锅炉本体范围内全部承重结构、承压部件、受热面、梯子、栏杆、平台以及其他所有零部件等全部施工完毕,经正式检验合格并签证齐全。钢架柱脚二次浇灌材料强度已达到设计值并经正式验收合格。

3.0.2与制造厂签有“监装”协议的锅炉设备,已由“监装”人员按规定检查完毕,并有书面确认文件。国外引进的锅炉设备应有工厂驻现场代表签署的确认文件。

3.0.3锅炉本体各受热面和承压部件安装结束(包括联箱内部检查清理、管子通球、管头封口、各部件找正和连接工作等)。

3.0.4参加水压试验的管道和支吊架施工完毕。炉本体的空气、疏放水、取样、仪表控制、加药、排污和减温水等管道已接到

一、二次门(至少接至一次门)。炉本体各种管道安装敷设符合热膨胀补偿要求。主蒸汽、再热蒸汽、给水等管道截止点阀门、附件或临时封堵装臵安装完毕。

3.0.5水压试验范围内所有焊口施焊结束,经过外观检查,并按规定进行了热处理及无损探伤(按规定的抽检率)且质量合格。

3.0.6焊在受热面管子或承压部件上的所有部件,如鳍片、销钉、密封铁件、防磨罩、保温钩钉、门孔座和热工检测件等施焊结束,焊渣清除,外观检查合格。炉膛和包墙管焊接严密,密封间隙超宽处已填补好,并符合标准要求。

3.0.7安装现场尽量避免在受热面上焊接临时铁件,已焊在受热面的承压部件上安装加固或起吊用的临时铁件均应割去,打磨光滑,表面不低于母材面,且母材无割伤现象。不锈钢和易裂母材用无损探伤检查表面,确认无裂纹。

3.0.8属于金属监督范围内所有各部件、元件的钢号及材质均符合设计和制造文件的规定,并经核对无误。合金钢元件、铸件和焊缝逐件进行光谱或其它相应方法的检查。错用的材质已处理好,经验收合格。

3.0.9锅炉本体各部件吊杆、吊架安装完成,经过调整符合要求。

3.0.10锅炉内外部如炉顶、楼梯、平台、零米地坪、炉膛、冷灰斗、灰渣斗或捞渣机、水平烟道、低过、低再、省煤器及其灰斗清理干净,无垃圾杂物。

3.0.11水压试验期间必须使用化学除盐水,新建厂化学水处理装臵调试完毕并投用,制水质量合格,有水质合格报告。水温符合制造厂安装说明书规定,水量满足水压试验期间各阶段需水量。

3.0.12水压试验用临时管系及升压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临时管道冲洗干净,贮水容器清理干净。

3.0.13汽包或汽水分离器、水压期间水冷壁下联箱及汽包的位移指示器应齐全,安装位臵正确,指针和指示牌牢固,并校至零位。

3.0.14水压试验范围内的设备、构件及管道上的承压焊缝及其它应该检查的部位不准保温、涂漆。

20 3.0.15水压试验用表计齐全,至少要有两块压力表,并经核验合格,有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精度和量程符合规程要求。

3.0.16水压试验必须使用的通道、楼梯、临时脚手架、通讯设施及照明(永久或临时)均装设完毕。地面、道路清理干净、无杂物,不积水,通行无阻。

3.0.17水压试验后的废水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3.0.18水压试验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已落实。

3.0.19水压试验系统图和升降压曲线图已张挂于现场。操作卡已编制好,并为操作人员所掌握。

3.0.20在自检和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3.0.21按《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定》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并有全部检验资料。

4 监督检查内容和要求

4.1 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1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对合同各方主体及其现场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审核,并监督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人到位;

2各类招投标文件齐全。与承包方的合同齐全、规范;

3有关工程管理、质量管理制度齐全、有效;

4无明示或者暗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

5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质量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办法和标准,并建立责任制度。

4.1.2 对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依法承揽的工程设计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2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经法人代表授权对项目的质量责任、权力明确;

4.1.3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施工承包合同规范、有效。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项目经理与中标通知书相一致;水压试验机构健全,人员到位;

3现场金属试验室(或合同检测单位)资质证书与试验项目相符,试验员持证上岗。金属监督工作符合有关规定;

4验评项目划分表的编制准确、完整,已经监理单位审批,验评结论、统计基数和签证手续正确、规范;

5 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并已切实执行。施工用计量器具合格,在有效期内;

6执行见证取样制度;

7专业(锅炉、焊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经过批准,技术交底制度健全,并能贯彻执行;水压试验措施经过审批;

8 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材料代用管理制度健全,签证及时、齐全、实施过程闭环;

9 合格供货商名册和合格分承包商名册健全;

10 钢材、焊材采购、保管、复试、发放制度健全,跟踪管理台帐规范;

21 11 质量问题台帐规范,闭环管理;

12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1.4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及委托手续规范、清晰、责权明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2总监理师已经法人代表授权,监理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备合理,满足工程需要。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齐全,其资质与承担任务相符。责任制落实,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根据合同和“监理大纲”制定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程序;

4按照验评标准或协商约定,已划分验评项目。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工程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审批手续齐全。

5对合格供货商名册经过了审查;

6建立对到货设备、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进行开箱验收、质量检查的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

7对各施工承包单位(含各类形式的分包队伍)的资质认真审查,无违规、违法承包行为;

8对现场各类试验室和试验人员的资质、资格进行审查。见证取样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手续齐全;

9对各施工单位的计量管理进行审查;

10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对隐蔽工程、完工项目及时验收并规范签证;

11对现场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象和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督促、配合责任单位调查处理。

4.2 对技术资料和文件的监督检查

4.2.1 设备供货合同中规定的国内或国外的锅炉铭牌、制造厂标准、图纸和工地安装技术手册、供货国的标准、规范等;

4.2.2 设计院文件和图纸;

4.2.3 安装资料:

l 锅炉钢架;

1)锅炉钢架制造质量检验报告;

2)锅炉钢架基础划线签证记录;

3)基础交接验收记录、混凝土基础及二次浇灌强度试验报告;

4)锅炉钢架安装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5)锅炉钢架高强度螺栓连接副试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6)锅炉钢架焊接质量技术记录;

7)锅炉钢架安装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

8)钢架沉降观测记录。

2 锅炉受热面:

1)锅炉受热面组合、安装和找正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2)锅炉受热面及联箱的清理、安装通球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3)锅炉安装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

4)图纸会检记录;

5)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6)水压试验用水水质合格报告;

22 7)水压试验时加于水中防腐药液的成分分析报告。

8)水压试验用压力表的校验报告;

9)水压试验用临时堵头和其它受压临时管道的强度计算书;

10)临时管道和贮水容器冲洗、清理记录。

11)所有参加水压试验的主要管道及支吊架安装技术记录。

12)锅炉安装和焊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13)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报告。

14)锅炉设备监造报告。

15)经审批的水压试验方案措施。

4.2.4 焊接施工资料:

1 锅炉水压试验前焊接情况汇报;

2 焊接质量保证措施;

3 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报告;

4 焊接热处理汇总资料;

5 焊接和热处理作业指导书(或措施);

6 焊接材料管理制度。质保书和跟踪记录;

7 焊工、热处理及探伤人员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

8 标有焊口、金相检验、硬度、探伤和蠕胀测点位臵的主管道单线立体图;

9 金属试验室技术管理制度和技术责任制。

10 受热面、锅炉联络管、本体管道、安全阀管座、主蒸汽、再热蒸汽、给水管道的焊接技术和检验资料。(包括外观验评记录、代样检验报告、探伤报告、返修记录、热处理、硬度及金相、光谱检验报告)

11 水压试验范围内的焊接一览表与相应的技术记录图。

4.3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4.3.1 对锅炉水压试验范围内设备、部件、管道安装工艺质量的监督检查。

1 锅炉悬吊系统和管道支吊架。炉顶大板梁支座连接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用临时性同定件割除干净,大板梁挠度应在受热面吊装前和进水前两个情况下均测量记录,并符合设计要求;汽包及其支架或吊杆安装符合要求,冷态预偏度正确,U型吊杆与汽包壁接触良好;炉顶吊杆、恒力吊架和弹簧吊架安装齐全准确,受力均匀;炉顶吊杆垫板焊接牢固,吊杆冷态预偏位臵调整好。有蝶形弹簧的吊杆,弹簧压缩量应符合设计值;支座、垫板、销。轴、开口销及螺帽制动措施等零件齐全,螺栓至少应露出螺帽1-2扣;管道支吊架与管道连接良好,安装位臵正确;固定支架固定牢靠,导向支架导向正确,预留膨胀量符合设计要求,弹簧吊架定位销安装牢固,需要临时加固的支吊架已加固妥当,可承受管道充水后的载荷。

3 热膨胀系统能保证炉本体膨胀舒畅,各处膨胀间隙应符合图纸要求。炉本体与炉架间、炉本体与管道间、受热面间、管道间、管道与支吊架间、吊杆与管道及其他金属构件间有足够的膨胀间隙,保证热态不碰、不卡、不产生额外应力。安装用受热面与炉架间临时连接已割去。锅炉本体延伸到各处去的管道,不阻碍锅炉的膨胀或使管道本身受力过大,有足够的补偿能力。水冷壁下集箱和汽包或汽水分离器上位移指示器应齐全,位臵正确,指针和指示牌牢固,已校至零位。炉底水冷壁与灰渣斗或捞渣机间的水封板,与集箱或管子的连接符合图纸,膨胀间隙足够。

4 锅炉密封结构按图纸安装,符合设计要求。炉顶密封,顶棚管平整度和节距,符合标准要求;顶棚管吊攀、炉顶密封铁件按图纸装齐,不漏焊。应满焊的不能点焊或间断焊,焊缝外观符合规范要求;燃烧器安装尺寸、与水冷壁连接质量 23 符合标准要求,燃烧器切角拼缝鳍片宽度不得超限;顶棚烟道等处密封铁件的安装符合图纸要求,侧墙膜式壁与折焰角、水平烟道、冷灰斗等处密封结构,满足相对膨胀和密封要求。

5 水冷壁和包墙管的刚性梁安装正确。刚性梁与水冷壁或包墙管间固定连接点和活动连接点的施工符合图纸要求。刚性梁两端连杆为外开口,销轴、垫片安装及焊接的方式正确。与水冷壁和包墙管连接的内梆带安装焊接正确,膨胀预留间隙符合要求。水平刚性梁间平衡杆安装符合图纸要求,能保证水冷壁自由膨胀。有膨胀中心限位装臵的锅炉,该装臵应能保证锅炉膨胀中心,受热面上下膨胀自由,且不防碍水平方向的热膨胀。有垂直刚性梁的锅炉,水平刚性梁与垂直刚性梁连接处应有膨胀补偿措施,并安装正确。

6 锅炉设备保管良好,无锈蚀、变形损坏的情况。主管子外表面无纵向拉痕、损伤、裂纹、永久变形及引弧坑等缺陷;施工临时铁件全部割除并打磨圆滑,不伤及母材;弯头椭圆度外观无异常;炉本体管道排列整齐,工艺美观,有足够的疏水坡度,不影响膨胀,不阻碍通道;管道的膨胀间隙应考虑保温层厚度;支吊架符合图纸要求;屏式过热器、低温过热器、高温过热器、低温再热器、高温再热器及省煤器等管屏平整度符合规范要求;管夹具、外形尺寸、节距偏差、防磨设施等符合标准,悬吊管受力和排列均匀;尾部烟道内受热面与包复管间距合适,不会形成烟气走廊;悬吊式受热面与水平烟道底部管问有足够膨胀间距,符合图纸要求;有些不锈钢附件需要焊在水冷壁上时,与水冷壁间应设碳钢过渡段,或按有关技术规定焊接。

7 水压试验范围内临时受压管件如堵头、流量法兰或流量短管段、临时管道等有计算合格的强度计算书及材质证明书、临时阀门的规格与水压试验压力相当,并按正式焊接及热处理工艺进行施工。

8 水压临时系统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质量合格、表计齐全,符合标准。水压用水质有合格试验报告,加药量符合要求。水压试验水温符合制造厂或规范要求,供水量满足水压试验期间耗水需要,排放系统畅通,排放水质符合环保要求。

4.3.2 对水压试验范围内设备、管道及附件的焊接质量的监督检查。

1 钢材堆放整齐、地面不积水、分类清楚,有色标和挂牌。帐、卡、物三者相符,不发生错收、错发及混料现象。

2 焊材保管、堆放、贮存情况符合有关规定。

3 安装焊口外观质量抽查:焊缝成型、余高、焊缝宽窄差、表面气孔及凹陷、咬边、错口、偏折度、未熔合等,药皮、飞溅必须清理干净。

4 锅炉受热面管子焊缝的代样符合规程要求;

5 对焊缝探伤底片的透照质量、评片质量和保管质量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6 设备及管道上有无引弧坑,施工用临时焊接铁件割除时不得伤及母材。

5 监督检查的步骤、方式和要求

5.1 检查步骤

5.1.1 鉴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技术特点,质量监督检查以阶段性检查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检、预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

5.1.2 自检

由建设单位布臵并督促工程管理、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和生产运行等部门 24 和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符合要求后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并申请预检。

5.1.3 预检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管理、监理、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运行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共同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对工程质量做出客观、公正、恰当的评价和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符合要求并经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提前七天向主管本工程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正式监督检查的书面申请。

各方主体均应准备好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的书面汇报材料。

5.1.4 正式检查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接到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申请后,应在七天内组织相关专业质监工程师组成监检组,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重点验证和随机抽查,并且核查予检中提出的整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迎检的组织工作,其他参建各单位必须全程认真配合检查。

5.2 检查方式

5.2.1 监督检查组分为质量行为、锅炉和焊接金属三个专业组,按照《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各方主体的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

5.2.2 检查一般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测验证等方法进行。

5.2.3 各方主体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并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1 建设单位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建设工程的概况,工程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质量管理措施和实体质量,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以及经验教训、改进措施。

2 施工单位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工程承包范围和主要工程量,阶段进度控制计划和实际工期,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施工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及实物质量,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方案,经验和教训及改进措施。

3 监理单位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工程设计和工程组织概况,工程进度和现状条件,施工监理工作范围和指导思想,施工监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对工程质量的评价,遗留问题和处理方案。

6 检查评价

6.0.1 各质监专业组检查结束,经组内评议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和检查结论,必要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同时要形成书面资料并向质监领导(组)汇报。

6.0.2质监领导(组)评议后对本阶段工程建设和质量水平作出总体评价和结论性意见,并以会议的形式发布。

6.0.3对检查结论合格者,颁发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合格证书》。

6.0.4由本阶段质监检查负责人签发整改通知书,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整改项目的落实。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整改结果报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6.0.5 由电力建设质量监督站形成正式质量监督检查报告,正本报送(委托)政 25 府有关部门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本发送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受检单位。

26

火电工程汽机扣盖前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2003年2月

27 1 总 则

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火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典型大纲。

1.0.2 本典型大纲适用于省(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汽轮机安装工程扣盖前的质量监督检查。

1.0.3 凡在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全国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建设工程汽轮机扣盖前,均应按本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必要时,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技术特点和要求制订实施大纲并认真贯彻执行。

1.0.4 扣盖前监检范围包括高压缸、中压缸和低压缸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相关的扣盖工作条件。若高、中压缸出厂时为组装供货,不准现场揭盖者,则可检查出厂技术文件资料。

1.0.5、国外引进设备的施工技术标准,按供货方规定或供货技术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执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或其规定不确定时,应执行国内技术标准;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2 检查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

GB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建设部令第81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建标[2000]241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DL438-2000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439-1991 《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技术导则》;

DL5011-19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

国电电源[2002]267号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监造实施办法》;

电综(98)145号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汽机篇);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订货合同与技术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制造厂提供的汽轮机本体及有关部套说明书、制造标准、出厂检验报告、质保书和技术文件;

制造厂提供的汽轮机组安装手册(指导书)、图纸、安装标准、规范及组装、试车、调试技术文件;

设计、设备和标准的修改签证、附加说明或会谈协议文件。

28 电力专业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技术文件和反事故措施;

3 应具备的条件

3.0.1 汽轮发电机基础沉降或不均匀沉降均在标准允许范围内,并不会由此导致汽轮机的中心、水平和扬度发生变化;

3.0.2 汽缸(高、中、低压)内外扣盖前应完成的安装调整工作已全部结束。已经试扣大盖检查并验收合格;

3.0.3 全部检修、安装、调试、检测试验等的记录及报告齐全、完整、准确,并已全部验收签证完毕;

3.0.4 合实缸情况下转子轴向推拉检查完毕并符合规定;

3.0.5 运转层汽机扣大盖工作范内的孔洞、沟道已封闭或临时封闭。栏杆齐全、可靠,工作环境条件能保证扣大盖工作顺利、有序、安全的进行;

3.0.6 桥式起重机等吊装机械完好,能保证安全、顺利吊装;

3.0.7 干燥、清洁的压缩空气气源能可靠供给。所用工器具和有效量具等准备齐全;

3.0.8 设备监造报告已提出,所有不合格项已处理完毕并合格;

3.0.9 玉汽缸相连接的有关热力管道接到第一个固定支架处;

3.0.10 弹性机座的基础,弹簧按厂家要求调整完。

4 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4.1 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按规定组织进行了施工图会检;

2、对汽轮机设备组织了设备监造,并提供了设备监造报告;

3、已制订具体的“综合检查”计划;

4.1.2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专业人员配套,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责任制落实,质量管理体系能有效运行;

2、制订了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并确定监理形式,能有效地贯彻实施;

3、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监控到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的审批,对施工单位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核批复;

4、审签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验评范围划分计划表,确定监理参与验收签证的四级验收项目、隐蔽签证项目,对汽机扣盖前应验收及已验收的四级验收项目进行签证和统计;

5、对其发出的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的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4.1.3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项目质量控制规范,项目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金属试验室和试验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格证书;

2、汽机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重要工序施工技术措施编审并执行,进行了施工技术交底,计量管理制度落实;

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及时、真实、完整;

29

4、按工程项目验评范围划分计划做好各分段、分项、分部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

5、汽轮发电机基础、凝汽器管系安装等重点项目和关键工序进行的综合检查提出问题整改完毕。

4.2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4.2.1 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

1、汽轮机总装报告;

2、汽轮发电机组基础交接验收记录和沉降观测记录;

3、汽轮机扣盖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及组织措施;

4、监造检验报告及签证;

5、汽缸内部合金钢零部件及管材光谱复查报告;

6、高温紧固件硬度复测、光谱(超声)复查报告;

7、转子叶片频率复测及外观复查报告(厂家提供或复测);

8、转子、汽缸、隔板及喷嘴等重要部件出厂材质检验及探伤报告;

9、转子中心孔探伤报告(厂家提供或复测);

10、转子出厂超速试验及高速动平衡报告;

11、制造厂出厂质检报告及质保书;

12、设计、设备、标准变更签证记录或协议文件。

4.2.2 应提供的安装记录

1、设备现场开箱检验记录;

2、汽缸、轴承座底部支撑安装记录;

3、汽缸、轴承座与台板间接触记录;

4、汽缸、轴承座清理、检查(含渗油试验)记录;

5、汽缸、轴承座水平度及轴颈扬度记录;

6、各滑销、猫爪、联系螺栓间隙记录;

7、汽缸法兰结合面间隙记录;

8、汽缸负荷分配记录;

9、汽机转子对汽缸汽封(油挡)洼窝中心记录;

10、转子轴颈椭圆度和不柱度记录;

11、转子弯曲记录;

12、转子推力盘端面瓢偏记录;

13、转子对轮晃度及端面瓢偏记录;

14、转子靠背轮找中心记录;

15、转子轴向定位记录;

16、轴瓦安装记录;

17、静叶持环或隔板安装记录;

18、汽封及通流间隙记录;

19、汽缸通流(最小)间隙记录,合实缸状态转子推拉试验记录;

20、推力瓦安装记录;

21、转子对轮垫片厚度记录;

22、低压缸与冷凝器联接记录,相关热力管道焊接记录及金属监督记录;

23、汽缸内部保护装臵及监测元件校验记录;

24、各分段、分项工程验收签证;

30

25、设备缺陷情况记录及处理签证。

4.2.3 关键部位检查

1、汽缸轴承座底部支撑;

2、汽缸、轴承座水平及轴颈扬度;

3、滑销、猫爪、联系螺栓间隙;

4、转子联轴器找中心(含对轮瓢偏等);

5、转子轴向定位尺寸;

6、汽封及通流间隙(含轴向最小间隙);

7、推力轴承接触及间隙;

8、转子对汽缸汽封(油挡)洼窝找中心;

9、轴承安装。

4.3 检查的要求

4.3.1 汽轮机正式扣盖前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条件已具备。正式扣盖前对工程相关主体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所需提供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资料和安装记录完整齐全,准确可信;

4.3.2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严格遵守强制性标准、规程、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制度。质量检查验收签证齐全,质量合格,通过抽查证明记录与实际相符。计量管理工作开展正常,量具在检验有效期内;

4.3.3 实施文明施工:施工措施细致,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能正确反映施工项目的工艺流程,保证工艺质量;设备保养良好,堆放整齐有序;施工场地清洁,通道畅通;安全设施齐全,照明良好;

4.3.4 汽轮机扣盖前应完成的项目已全部完成;扣盖准备工作就绪;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处理或整改措施已落实。

5 监督检查的步骤、方式

5.1 检查步骤

5.1.1 鉴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技术特点,质量监督检查以阶段性检查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检查、预检查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

5.1.2 自检查

由建设单位布臵并督促建设工程管理、监理和施工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符合要求后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并申请预检查。

5.1.3 预检查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管理、监理和施工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共同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对工程质量做出客观、公正、恰当的评价和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符合要求并经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提前七天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提出正式监督检查的书面申请。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均应准备好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的书面汇报材料。

5.1.4 正式监督检查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接到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申请后,应在七天 31 之内组织相关专业质监工程师组成监检组,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且核查预检查中提出的整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迎检的组织工作,其他各方主体必须全过程认真配合检查。

5.2 检查方式

5.2.1 监督检查组可分为工程建设质量行为检查组和实体质量检查组,按照《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相关主体单位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

5.2.2 检查一般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检查抽测等方法进行。

5.2.3 参建的各方主体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并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等行为的工作;

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1、建设单位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建设工程的概况,工程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质量管理措施和实体质量,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以及经验教训、改进措施。

2、施工单位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工程承包范围和主要工程量,里程碑进度计划和实际工期,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施工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及实物质量,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方案,经验和教训及改进措施。

3、监理单位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工程监理概况,建立范围和指导思想,监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程进度和现状条件,工程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对工程质量的评价,遗留问题和处理方案。

6.检查评价

6.0.1 各监检小组检查结束,经组内评议对本小组检查的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和检查结论,必要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同时要形成书面资料。

6.0.2 监检组评议后对本阶段工程建设和质量水平作出综合评价和结论意见,必要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并以大会的形式发布各小组组和监检组的评价意见和检查结论。

6.0.3 对检查结论合格者,颁发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合格证书》。

6.0.4 由本阶段监督检查负责人签发整改通知书,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整改项目的落实。建设单位应及时将整改结果报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备案。

6.0.5 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形成正式质量监督检查报告,正本报送(委托)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本发送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受检单位。

32

火电工程分部试运前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2003年2月

33 1.总 则

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02本典型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新建、扩建或改建火电建设工程分部试运前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1.03分部试运是火电建设由静态过程向动态过程转化的重要阶段,是全面检验主机及其配套系统的设备制造、设计、施工(包括建筑和安装)、调试和生产准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关系到机组能否顺利进入整套试运和投产后安全、可靠、经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的关键程序。

1.04火电工程分部试运阶段是指从高压厂用母线受电开始至整套启 动试运开始,共包括三个部分:机组厂用系统受电、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

2.监督检查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使用本大纲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1996年版)《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建质(1996)40号《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2001年版)《火电机组达标考核标准》

电综(1998)179号《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试验导则》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试行〉》锅炉篇、汽机篇、电气篇、热控篇、化学篇、调整试运篇。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汽轮机组篇、热工仪表及控制装臵篇。

GBJ147-90《电气装臵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8-90《电气装臵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9-90《电气装臵安装工程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50-91《电气装臵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装臵安装工程接地装臵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臵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地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臵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34 GB50254-96《电气装臵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3.应具备的条件

3.01分部试运范围的建筑工程(包括照明、通风、消防、采暖系统、电缆沟道、隧道、变电站建筑构架等)和安装工程已基本完成并经验收签证,具备连续进行单机试运转条件。各单机设备相关的计算机开环控制系统(包括马达、风门、电动门、档板、电动伐和调整门的控制、远操、连锁及部分程序控制)应基本安装完毕,具备调试条件。

3. 2分部试运计划、单机试运方案和措施已审批,组织落实人员到位。

3.03现场粗地面已完成,主厂房扩建端已封闭,分部试运区域内沟道盖板齐全,道路畅通。

3. 04试运区域的脚手架全部拆除,无妨碍试运操作、检查设备极其系统运行的障碍,梯子、平台、防护栏杆和踢脚板安装完,孔洞有可靠的盖板。

3. 05厂内的排水系统能正常投运。

3. 06试运范围内的工业水系统安装完并有可靠水源;开闭式冷却水安装完,具备投运条件。

3.07安全保卫工作及消防措施已落实;照明充足,通讯联络正常。

3.08根据现场情况,相应的安全措施已编制、审批并实施;试运区域与生产区域有可靠的隔离措施。

3.09厂用电受电方案经工程主管部门已审核批准。

3.010已明确厂用电带电后的管理方式和管理单位.

3.011由受电电源→高低压启动变压器→高低压中央配电装臵及相应的控制保护系统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签证合格。

3.012如果厂用电系统是以DCS控制,DCS应具备投入条件。

3.013直流电源已正常投入。

4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4.1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 1.1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按“新启规”的要求成立试运指挥部,所设各专业组人员落实、到位,各组分工清楚,职责明确,有条件者已开始工作。

2 安合同与施工、调试、设计和监理各单位对厂用受电、分部试运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3厂用受电和分部试运工作计划清晰、明确、合理,已经试运指挥部批准。

4 已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试运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协调,交 接验收和签证等日常工作。

5 由制造厂家负责调试或分包调试项目的调试措施已审批,工作计划、人员组织已经落实。

6 对主体调试单位和分包调试单位的资质已审核并符合资质条件。

7组织或委托监理单位按计划已完成各“综合检查”项目,检查报告齐全、规范。

8 组织予检后,确认厂用受电和分部试运(指单机试运)已具备正式质量监督 35 检查条件。

9分部试运所需工具、器材、燃油和药品等物资已备齐或需用计划已制定,采购进货渠道已落实。

10组织协调试运现场的安全、消防和保卫工作

11组织协调厂区外与市政、公交、消防、环保等部门的验 收工作。

12按工程和生产的需要,制定设备和系统的代保管协议。

4. 1.2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 按合同进行机组分部试运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人员资质与承担任务相符。

2 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专业人员配臵齐全,能满足调整试运监理工作的需要,责任制落实。

3 制订了试运阶段监理细则,并按照监理细则进行监理。

4 督促工程建设各单位在分部试运阶段做好技术记录、工程档案的搜集、整理工作。

5 参与分部试运后的验收签证工作。

3.1.3对调试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主体调试单位的资质等级应与所承担启动调试的火电工程相适应。

2 按合同要求调试大纲已审批,分系统及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调试方案和措施编制完成。

3 参加分部试运和负责分系统调试工作的人员和领导已到位。组织工作已落实,能满足和保证分部试运工作的按计划完成和调试质量。

4 参与单机试运行后的验收签证工作。

5 全面检查机组设备和工艺系统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合理性;及时提出解决分部试运中重大技术问题的方案和建议。

6 做好施工单位、制造厂家自行调试的项目以及建设单位委托外单位调试的项目与调试单位调试项目的接口工作。

4.1.4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厂用受电和分部试运指挥领导工作组织健全,人员落实。

2 厂用受电和单机试运方案和技术措施规范、齐全,可操作性强,并已审批。

3所编单机试运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工程实际情况。

4分部试运所需要的建筑、安装施工项目验收签证齐全完整,各类施工记录、试验报告、设计变更齐全、完整、规范。

5已进行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和“综合检查”提出的整改项目已全部处理完毕。

6分部试运范围内或需要冲洗和蒸汽吹扫的管道系统全部安装完毕;各类阀门、堵板和热工测控元部件安装齐全;各类支吊架按设计调整到运行位臵并有正式记录。

7 在机组移交前,负责试运现场的安全、消防、治安保卫和文明试运行。

4.1.5对生产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各级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生产管理、运行操作、检修维护人员配备基本齐全。全部运行操作人员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具备上岗条件。

2各类生产管理制度,新机组的运行规程、系统图和反事故措施等已基本编制完成。

3 机组分部试运所需工器具,仪器、仪表防护用品和相关的物资准备工作,包括燃料、水、汽、气、酸、碱等已完成。

36 4 根据调试大纲、方案和措施的要求,编写完成操作规程和反事故措施。

5 做好运行设备与试运行设备的安全隔绝措施或临时连接措施。

6 组织运行人员、化验人员配合调试单位做好相关化验、调试和性能试验。

7 在分部试运后,负责设备及系统的代保管和单机试运后的启停操作、运行调整、事故处理和文明生产。对运行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8 做好新机组试运所需老厂运行设备提供的配合工作。

9各类运行记录簿、表单、工作票、操作票基本准备齐全,能满足厂用受电和分部试运工作的需要。

4.2应提供检查的工程文件和技术资料

4.2.1反映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资料;

4.2.2据以施工的整套设计图纸、技术文件、设计变更单、重要设计修改图。

4.2.3制造厂的技术证件和文件。

4.2.4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

4.2.5设备安装记录、试验报告及验收签证。

4.2.6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

4.2.7保护定值及调整试验记录。

4.2.8涉及环境保护和公安消防等方面的资料。

4.2.9予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已经整改的闭环情况的资料。

4.2.10建筑和安装工程未完施工项目清单。

4.2.11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项目清单。

4.2.12计划冲洗和蒸汽吹扫的管道系统项目清单

4.2.13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4.2.14分部试运工作进度计划。

4.3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4.3.1厂用受电:

1 各项电气试验符合交接标准和制造厂的技术标准.

2 电气对地距离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3 变压器

检查各部位密封情况,应不漏(渗)油:储油柜和充油套管油位应正常;

检查安装记录、器身检查记录、干燥记录、绝缘油的分析试验报告、真空注油工作记录;

检查冷却系统的安装、试运情况;

事故排油设施良好,消防设施齐全;

检查有载调压切换装臵就地和远方操作动作的可靠性、正确性、灵活性;

检查变压器非电量保护系统的试验记录;

检查瓷套管的外绝缘和结构密封,应良好。

4 110千伏及以上断路器

开关的外绝缘和密封状况应良好;

查阅开关主回路的导电电阻值和主绝缘〈绝缘拉杆〉的绝缘电阻值的测试结果;

查阅开关分、合闸时间、速度、同期性等测试结果;

阅开关绝缘油电气性能或SF6气体的微水量的调试结果;

开关操作机构动作的可靠性、正确性、跳合闸线圈动作电压测试结果。

5 隔离开关合闸时三相不同期值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分闸时触头的打 37 开角度或距离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触头接触良好。

6 避雷器、耦合电容器的各项试验合格,避雷器放电记录器密封良好,指示正确。

7 互感器的外绝缘完整无损,密封性能良好,绝缘油质合格,油位正常。

8 查阅软母线的液压检验记录、硬毋线焊工合格证件、焊接检验记录。

9 手车式配电柜或抽屉式配电桓应操作灵活,闭锁可靠,柜内电缆管孔洞封堵良好。

10 电缆规格符合设计规定,排列整齐、弯曲适度、无损伤、标志齐全、清晰、正确充油电缆无渗油,油压指示正确,直埋电缆路径标志正确,电缆沟道内无杂物、积水,畅通,照明、通风、排水符合设计要求,防火阻燃措施符合规范要求。

11 二次回路接线正确,工艺美观,连接可靠绝缘良好,无损伤。编号正确,字迹清晰,不脱色。试操作动作、音响灯光信号正确。

12 蓄电池室的建筑工程及辅助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蓄电池充放电合格,记录齐全,绝缘良好。

13 保护、自动装臵的整定符合规定,操作联动试验正常,线路双侧保护联调合格,电流、电压互感器的二次负载现场实测值满足要求。

14 防雷和接地

查阅避雷器的试验结果;

查阅接地网工程隐蔽验收文件;

查阅接地电阻测试报告;

检查避雷器、避雷针、主设备接地情况。

15 查阅油质色谱跟踪记录。

16 受电范围内的通道、盖板齐全;围栏、带电标志等安全设施齐全。

4.3.2单机试运

1:由施工单位负责提出参加单机试运设备名称清单,并按时间排出单机试运计划。

2:检查上述清单所包括设备试运行措施编制情况。

3:检查参加单机试运设备及附属系统安装情况,并查阅安装记录。

4:检查参加单机试运设备及附属系统现场是否具备试运条件。

5:检查DCS系统受电及初始化I/O通道校验和开环试验情况。

6:检查参加单机试运设备顺序控制系统的调试及模拟试验完成情况;保护联锁及控制系统的试验工作完成情况。

5.检查的步骤与方式

5.1 检查步骤

5.1.1 鉴于电力建设工程的特点,质量监督检查以阶段性检查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随机抽检的方式进行。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检,预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

5.1.2自检

由建设单位布臵并督促工程管理,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和生产运行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符合要求后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并申请预检;

38 5.1.3 预检

由建设单位负责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工程管理,监理,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共同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对工程质量做出客观,公正,恰当的评价和要求,对存在问题进一步整改。符合要求并经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提前七天向主管本工程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正式监督检查的书面申请;

各参建单位均应准备好关于工程管理和工程质量的书面汇报材料。

5.1.4 正式检查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建督站接到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申请后,应在不超过七天之内组织相关专业质监工程师组成监检组,按照本

《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工程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重重点验证和随机抽查,并且核查预检中提出的整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迎检的组织工作,其他参建单位必须全程认真配合检查。

5.2 检查方式

5.2.1 监督检查组可按本阶段工程所涉专业分专业组,按照《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相关受监单位的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

5.2.2 检查一般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验证等方法进行。

5.2.3 参建的各单位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并力求简明,请晰,真实,准确地反应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5.2.3.1 建设单位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建设工程的概况,工程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质量管理措施和实体质量,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以及经验教训,改进措施。

5.2.3.2 设计单位汇报的主要内容一班为:工程设计概况和特点,设计指导思想和原则,质量管理体系和具体控制措施,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的统计和分析,本阶段施工质量与设计要求的符合性和结论意见,经验和教训及改进措施。

5.2.3.3 施工单位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工程承包范围和主要工程量,里程碑进度计划和实际工期,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施工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及实物质量,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方案,经验和教训及改进措施。

5.2.3.4 调试单位汇报的主要内容一班为:调试工作概况,调试工作原则和指导思想,调试人员组织和工作计划安排。

5.2.3.5 监理单位汇报的主要内容一班为:工程设计和工程组织概况,工程进度和现状条件,施工监理工作范围和指导思想,施工监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程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对工程质量的评价,遗留问题和处理方案。

5.2.3.6 生产单位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生产准备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生产技术培训,生产技术管理准备,配合分部和分系统试运的人员及其管理工作安排。

5.2.4 重点查阅的文件资料(见4.5.5);

5.2.5 现场查看、随机核查、实测验证(见4.5); 5.2.6 与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座谈,进行必要的提问和质疑。

6.检查评价

39 6.01 各质监专业组检查结束,经组内评议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和检查结论,必要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同时要形成书面资料并向质监领导(组)汇报。

6.02 质监领导(组)评议后对本阶段工程建设和质量水平作出结论和评价意见。必要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03以大会交流的形式发布各专业组和质监组的评价意见和检查结论。

6. 04对查结论合格者,颁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合格证书》。

6. 05监检查负责人签发整改通知书,有建设单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整改项目的落实。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整改结果报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6. 06由电力建设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的形成质量监督报告,正本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本发送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单位。

40

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2003年2月

41 1总 则

1䀮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指南》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火电、送变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建设各主方体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典型典型大纲。

1.02本典型大纲适用于各电力建设工程监督中心站对火电工程整套启动前质量监督检查。

1.03凡在电网覆盖范围的全国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建设工程整套启动前,均应按本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技术特点和要求制定实施大纲并认真贯彻执行。

1.04根据《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界定,整套启动试运阶段是指炉、机、电等第一次整套启动锅炉点火开始,到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并移交电厂为止。对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直接涉及工程环境保护、实体质量、设备和系统安装等方面进行监督。

2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表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条款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2.0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2《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2.03《电力工程强制性文件》。

2.04《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2.05《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2.06《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定》。

2.07《火电施工质量检查及评定标准》。

2.08《蒸汽锅炉及压力容器安装技术监察规定》。

2.09《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

2.10《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

2.11《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条例》。

2.12《钢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2.13《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91。

2.14《立式圆筒形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定》。GBJ128-90 2.15有关国家标准、合同规定的标准、制造厂标准、合同技术协议、制造厂质保书、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图纸。监造报告和设计、调试,监理有关文件,纪要,变更,会谈,洽商等。

3应具备条件

3.01各主体单位的质量行为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工程的 42 质量监度规定》的要求。

3.02地质、桩基、结构计算(含主厂房、基础、烟囱、水塔、煤,灰罐、≥2000m3钢制焊接罐体等)已通过设计监理图纸校审和电力建设检验中心的抽检合格。

3.03有关社会监督项目已经地方政府部门验收签证,并发给使用许可证。

3.03.1消防工程(含常规消防、特殊消防和烟雾报警系统)。

3.03.2污水处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3.03.3起重机械及电梯工程已经地方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发给合格证和使用许可证。

3.03.5电除尘器、脱硫工程,烟气检测工程经监理冷态验收合格,可随机组启动。

3.03.6排水工程已经地方有关部门收受签证。

3.04业主已与电网签定了上网协议、调度协议。

3.05电力建筑和设备系统安装工程项目已按设计项目要求,全部完成,符合电力强制性文件要求并经监理验收签证。

3.06整套试运启动条件符合符合《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4.1、4.2条要求。并符合《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96版)中2.4.2条的要求的条件。

1现场环境条件满足正常生产环境条件;无施工垃圾、无施工剩余物、无剩余土方,场地平整完;消防,交通道路与人行正式道路完整畅通、照明完善,绿化基本完成。

2生产厂房已完整封闭,各层地面已完工,楼梯,平台,步道,栏杆,踢脚板,

孔洞和沟道盖板已按设计安装完毕。

3厂内外排水沟设施能正常投运,厂内外地面、厂房内电缆沟、管沟、设备基炕应无积水,转动机械无漏油。

4采暖装臵、空调装臵及通风系统已按设计安装完毕并`经验收签证,厂房应有防冻措施或防暑降温措施。

5试运现场的工业,生活用水,正式照明,事故照明,通讯已正式投运。

6保温、油漆及管道色标完整,设备、阀门、系统等编号、流向标识完整。安全通道标识齐全。

7试运现场与运行机组间,在各层平台设有明显标志和分界。危险区设有围拦和警告标志。

8试运区内地面整洁无杂物,脚手架,蓬盖及临时电缆、管道全部拆除,施工用具,剩余材料等全部清理干净,无施工遗留物。做到工完、料净、场地请。

9新建第一台机组试运前,启动锅炉及系统已全部安装完毕,经过调整试运 并经质量监督检查通过准于整套试运时投入运行。

7.07厂区内建筑基本完成。整套试运范围内的全部设备系统均已安装完毕。经分部试运和整套试运合格且已验验签证。

7.08热控系统冷态调试已完成。分部试运包括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两部分。单 机试运主要是辅机,包括电动机及其电气部分试运、带动机械部分试运和带负

荷单系统试运。分系统试运是对辅机进行分系统带负荷,做程控试验和整个分系统进行调试,考验工程质量,确定其是否具备参加整套试运的条件。

7.09冷态下调试、整定的项目按计划全部完成。

7.10整套试运指挥系统和试运人员配备

1按照启规要求经过上级批准组建成立启动验收委员会,试运指挥部以及下属 43 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制度规范、人员到位。编制启动试运管理规定。职责,分工,安全,操作管理及试运缺处理管理及统计办法。

建设单位应配合试运指挥部进行调试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和协调。

调试单位应配备足够,合格的调试人员,具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

2调试单位已按《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及工程设计、设备资料编制整套试运方案和措施,经监理组织各参建单位专业人员校审并报试运指挥部批准。在启动前应向参与试运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做交底。

3监理单位配备各专业人员对启动试运进行监理。

4施工单位根据机组整套试运方案和措施的要求,配备了足够的维护检修人员并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并配齐安装验收和分系统试运记录和签证。

7.11生产人员配备和组织管理

1建立生产指挥机构,各负责人到位,从整套试运开始,生产指挥系统人员和运行人员全部正式上岗。配合试运,进行生产管理。

2按照生产准备工作计划,配备各岗位的运行人员和试验人员。经过培训、参加试运调试,并经过模拟机培训,通过考试上岗。

3配齐生产管理制度、集控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系统图纸、运行表册、值长,单元长运行日志、启动框图、保护整定值请册、反措和两票三制。

4设备系统名称,编号,流向标识安全标志等现场挂牌应于完成。

5生产试验室设备配齐,并满足试运时的化验工作,化学化验室开展工作应能完成汽、水、油试验和污水检验,燃煤化验室可开展生产煤炭化验工作。

6燃煤、燃油、备品配件、药品准备可满足试运需要。

7准备好整套试运运行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台帐以及统计报表、可靠性报表、试运消缺、生产消缺管理和统计制度。

4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4.01对建设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1 建设主体应有资质许可证和负责人资质证书。

2建设主体对设计、施工、调试、监理、、设备订货、监造、大件运输、机炉安全性能检验均实行招标制,有完整的招标程序文件,合同齐全、规范。对调试和监理合同应能覆盖整套启动、试生产期间(考核期生产)和基建达标的工作。

3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对合同各方主体及其现场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质量责任人到位,工作有序,质量可控. 4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计划、设备、验收等各项管理规范,实施有序,可控。

5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文档,科档负责人到位,已与各参建主体签定协议(或约定)明确档案与工程同步交付以及质量标准和格式。

6启动委员会已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整套启动试运指挥部(含下属机构)已经批准成立,人员责任均已到位,试运管理制度已经批准。

7上网协议和调读协议已经签定。

8建设主体方已实现“建设工程管理软件”的计划、施工、设备、财务、档案的现代化管理

9“综合检查”工作计划已落实,历次检查文件完整。

44 4.02 对勘察、设计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1依法承揽的工程勘测、设计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2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经法人代表对项目的质量责任、权力明确。设计代表组能满足工地需要。

3按计划交付图纸,能保证连续施工。施工图纸和变更等文件审批手续齐全,内部审核程序和责任落实,施工图交底记录完整。

4设计单位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

4.03对监理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1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及委托手续规范、清晰、责权明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2总监理师已经法人代表授权,建立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备满足工程需要。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齐全,其资质与承担任务相符。责任落实,符合《建设工程建立规范》。

3根据合同和“监理规范”制定监理规划、建立细则、建立程序,

4按照验评标准或协商约定,已划分验评项目,对施工组织专业设计、项目作业指导书、技术措施、技术方、案开工报告进行审批。

5已建立对到货设备、成品、半成和原材料进行开箱验收、原材料跟踪检查等质量检查的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

6对各施工承包单位(含各类形式大包工队)的资质、资格认真审查,无违规、违法承包的行为,

7对施工单位的各类试验室和试验人员、特殊工种的资质进行审查,见证取样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手续齐全。

8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验评标准,对隐蔽工程、完工项目及时验收并规范签证。

4.04 对施工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1施工`承包合同规范、有效.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项目经理与中标通知书相一致,

3现场各类工程试验室(或合同检测单位)资质证书与试验项目相符,试验员持证上岗。各类特殊操作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书符合规定,

4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作有效,应体现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的持续改进过程,编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1)现场实行了《工程管理软件》的现代化管理,含计划、设备、施工、财务、档案等。

2)项目经理部已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并实施有效

3)验评项目划分表的编制准确、完整,已经监理单位审批,验评结论、统计基数和签证手续正确、规范,

4)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和适应项目工程管理措施,并已切实执行。计量人员持证上岗。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5有经过批准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审批手续规范,并能贯彻执行

1)施工专业组织设计审批手续规范,并认真彻执行,

2)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齐全、审批手续完备。技术交低制度健全,交低双签字及时,规范,

3)施工图监理组织会检和项目部的审核的文件齐全、签证有效,实施过程闭环。

4)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材料代用管理制度健全,签证及时、齐全实施过程闭环,

45 5)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人员到位工作。

6物资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实施

1)合格供应商和合格包工商名册齐全

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采购、保管、复试、发放制度健全,建筑材料,保温材料,阀门,电缆等跟踪管理台帐规范。

7质量问题台帐规范,各阶段施工缺陷和厂家设备缺陷及处理台帐齐全,并闭环管理。

8按工程项目的专业分包劳务承包管理制度完善,质量保证可控,无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承包单位资质符合规定。

4.05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1 对社会监督的工程项目的实体质量检查:

1)消防系统(含常规消防、特殊消防、烟雾报警系统等)经消防部门验收签证,并有使用许可证。

2)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签证,发给使用证件。

3)取水工程(地下水,地表水,海水)应取得地方有关部门验收签证并发给使用许可证。

4)排水工程经地方水利,环保部门联合验收签证,

5)码头工程(含煤、油、货码头)经地方有关部门验收签证并发给许可使用证。

5)电除尘器做完空载试验并具备随机组启动的条件。

6)烟气检测系统做完冷态检测验收签证并具备随机组启动的条件。

7)脱硫工程安装,分部试运完成并经验收签证。具备随机组启动条件。

2调试单位实体质量的检查:

1)启动调试大纲已经批准,各专业调试措施已编写完成并经审批发到有关单位和生产人员手中。已对生产人员和参加试运人员进行交底。记录齐全。

2)分系统试运已全部完成,并经监理验收签证,分系统试运总结已出版,并交到档案室

3)整套试运管理制度编写完成,明确指挥、安全,调试、操作、工作票,操作票、消缺管理和统计等分工和责任。

3 锅炉专业重点检查项目:

1)热膨胀部件的安装间隙及签证;

2)主安全门和再热安全门检修和冷态调试记录;

3)锅炉本体及制粉系统防爆门的安装记录;

4)燃油系统;

5)化学请洗结果和签证;

6)蒸汽吹管结果及签证;

7)分部和分系统试运情况及签证。

4 汽机专业重点检查项目:

1)汽轮发电机轴系中心;

2)汽轮机保安装臵;

3)油系统清洁度及油质检验报告;

4)顶轴及盘车装臵;

5)发电机水冷系统及其密封性能;

6)发电机氢冷系统漏氢试验合格;

46 7)分部和分系统试运情况及签证。

5 电气专业重点检查项目:

1)发电机、励磁机安装、试验记录;

2)变压器安装、试验记录;

3)直流电源,保安电源;

4)几绝缘油油质检验报告;

5)全厂照明(含事故照明,特殊照明)能正常投入,可靠地切换事故照明;

6)全厂防雷及过电压保护设施齐全;

7)全厂接地装臵;

8)分部和分系统试运情况及签证。

6热控专业重点检查`项目:

1)不停电电源供电可靠切换良好;

2)机组程控制系统静态调试全部合格;

3)炉膛灭火保护系统和火焰监测系统冷态调试合格;

4)汽轮机电液调节系统静态调试合格;

5)汽轮机安全监视系统静态调试合格;

6)热控自动系统`静态调试合格;

7)热控报警、事故追忆、保护及计算机监测和生产报表打印功能调试合格,可随机启动;

8)化学、输煤、电除尘器、除渣、除灰控制系统静态调试合格;

9)化学、输煤、电除尘器、除渣、除灰控制系统静态调试合格;

10) 烟气检测装臵静态调试合格,可随机启动投入;

11) 脱硫装臵热控装臵静态调试合格。

7 化学专业重点检查项目:

1)预处理系统调试合格;

2)除盐水、凝结水精处理装臵、循环水弱酸处理装臵调试合格,能正常工作,出力和水质符合规定;

3)发电机冷却水系统调试合格,PH值、导电度、硬度符合规定;

4)发电机氢冷系统调试合格,氢气纯度、湿度符合规定;

5)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调试合格;

6)脱流废水处理装臵调试合格。

7)锅炉酸洗结论和酸洗各阶段的水质监督

8)脱硫装臵重点检查项目:按脱硫装臵监督大纲检查

8 输煤专业重点检查项目;

1)缷煤装臵、输煤系统、分部、分系统试运行合格,抓斗式

缷煤装臵的防风措施符合反措规定;

2)输煤系统控制系统调试合格;

3)缷煤、输煤系统及辅助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定;

4)缷煤、输煤系统的喷淋设备、地面水冲洗、除尘设备、调试合格,符合规定;煤尘水的澄请,回收系统满足生产防护要求。

9 除尘、除灰业重点检查项目:

1)电气除尘器空载升压、振打装臵和控制设备符合要求,并竟监理验收签证;

2)水冲灰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分部、分系统试运验收签证完成;

47 3)干除灰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分部、分系统试运验收签证完成;

4)干除灰系统控制设备安装完,静态调试合格;

5)除渣、碎渣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经验收签证;

6)除灰水回收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经验收签证;

10) 生产准备工作重点检查项目:

1) 生产机构设臵和生产准备工作计划

2) 生产人员培训工作情况,运行人员已经考试合格并上岗。

3) 生产规程(含集控规程、化学、输煤、除灰和除渣、脱硫系统等)编制审批

4) 生产制度“含安全(含三票两制)、运行、设备分工、检修与维护、反措等。

5)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人员落实,责任到位,

6) 试验室建立并开展监督试验项目

7) 系统图、二次图、保护定值完备

8) 设备编号,介质流向,设备名称、标志牌等现场挂牌

9) 备品配件、化学药品及试剂贮备和随机备品以及工器具已移交

10)总调已经下达一次系统编号和有关保护定值。遥测遥讯遥控对调已完成

4.06 应提交的技术资料

1 前期工作文件归档目录,

2对社会监督的消防、起重、电梯、环保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排放经验收签证发给使用许可证,

3地基处理和五通一平工程的监理验收签证

4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文件(含招标、投标、中标通知)和各项工程承包合同,(档案一览表)

5主设备及主要辅助设备的招投标文件(含招标、投标、中标通知)和各项设备订货合同和技术协议(档案一览表)

6 征地手续批件并付有征地红线图

7拆迁项目一览表

8l历次“综合检查”文件

9 锅炉,汽机安全性能检验报告

10主设备和主要辅机的监造报告、纪要和总结,进口设备的出厂检验等纪要

11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批件

12工程一级网络图进度和历次调整安排,以及到启动前实际网络状况,计划和实际的变动说明

13至启动前的施工缺陷一览表和在现场处理的厂家缺陷处理一览表

14整套启动试运管理制度(含分工、安全、工作票,操作票,停送电联系单,缺陷管理统计等)

15经审批的整套启动试运调试大纲和调试措施

16分系统调试验收,验评签证单

17酸洗,吹管验收,验评签证单

18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建筑和安装项目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记录和

三、四级验收签证单

19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单(化验单),复检单以及水泥、沙石料、钢筋跟踪检验检验。高强螺栓副、焊接材料、高中压阀门、低压大口径阀门、保温材料等跟踪检 48 验台帐

20分部试运(含单机和电机)资料综合一览表(按设备名称统一列出机械、电机的试运参数)

21建筑安装施工资料

22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提出整改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毕,验收签证的手续完备,实现闭环。

5监督检查的步骤、方式和要求

5.01检查步骤

5.01.1鉴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技术特点,质量监督检查以阶段性检查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随机抽检的方式进行,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检、预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

5.01.2自检

由业主主体布臵并督促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生产管理、工程管理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符合要求后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并申请预检。

5.01.3预检;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生产部门、工程管理和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共同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对工程质量作出客观、公正、恰当的评价和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符合要求后并经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提前七天向主管本工程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提出正式监督检查的书面申请。

各参建主体均应准备好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的书面汇报材料。

5.01.4正式检查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新站接到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申请后,应在不超过七天内组织相关专业质检工程师组成监检组,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工程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重点验证和缩机抽查,并核查预检中提出的整改项目.建设主体负责迎检组织工作,其它参建主体必须全过程认真配合检查.5.02检查方式

5 .02.1监督检查组可按本阶段工程所涉及专业分专业组或依对工程建设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分组,按照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相关受监单位的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

5.02.2检查一般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验证等方法进行。

5.02.3各参建主体迎检材料的编写应结合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并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各主体方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如下:

1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概况,工程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质量管理措施和实体质量出现问题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以及经验和教训、改进措施。

2 设计单位:建设工程的概况和特点、设计指导思想和原则、质量管理体系和具体控制措施、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的统计和分析,本阶段施工质量与设计要求的符 49 合性和结论意见,经验和教训及改进措施。

3 施工单位:工程承包范围和工程量,里程碑进度计划和实际工期,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施工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及实物质量,施工期间处理的施工缺陷和制造厂缺陷处理情况。分部试运工作完成情况,出现其它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方案,经验和教训及改进措施。

4调试单位:调试工作概况,调试工作原则和指导思想,调试工作计划安排,分系统调试工作质量检验和验收签证,验评签证。整套启动调试大纲和措施编制批准简况。

5监理单位:工程设计设计和组织概况,工程进度和现状条件,监理工作范围和指导思想,施工监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和调试质量检验及评定,出现问题和处理结果,对工作的评价,遗留问题和处理方案。

生产单位: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生产准备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生产准备工作计划编制和安排,生产技术培训,生产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的准备简况,配合分部和分系统试运,试运行及其管理工作,试生产期间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两票、三制,反措,规程,系统图,消缺管理,设备分工管理,试验室配备,备品配件和工器具等编制和配备简况。分系统试运行中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经验和教训以及改进措施。

6 检查评价

6.01各质监专业组检查结束,经组内评议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和检查结论,必要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同时要形成书面材料向质监领导(组)汇报。

6.02 质监领导(组)评议后对本阶段工程建设和质量水平作出结论和评价意见,必要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改进度工作的建议。

6.03以大会交流形式发布各专业组和质监组的评价意见和检查结论。

6.04对检查结论合格者,颁发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合格证书》。

6.05评价中的整改和建议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并应及时将整改结果报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备案。

6.06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形成正式质量监督检查报告,报政府有关部门部门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并将副本发送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受检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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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02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变电站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变电站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变电站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变电站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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