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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出资不实问题处理

发布时间:2020-03-03 16:41: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IPO出资不实问题处理

股东出资不实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行为。其具体形式主要如下:

1、未及时出资;

2、虚假出资,例如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帐单、对帐单骗取验资报告或者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非法律规定资产出资;

4、以非货币资产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5、出资资产实际价额明显低于规定或者约定;

6、抽逃出资,例如,利用股东地位、特别是控股的关系,强行从公司帐上划走资金;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即先行分配利润或者在弥补上一年亏损前分配利润;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股东利用亲属或自己控制的其他经济主体,实施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出资不实的主要处理方式是补足出资、替换问题出资或者减资。具体操作中主要是如下几点:

1、经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一致,由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弥补出资不实的部分(补足出资额、置换出资方式、减资)并及时办理出资资产的过户手续等;

2、如股东在补足出资之前自公司取得分红,则该股东应将出资不实部分对应的红利返还给公司;

3、由相关验资机构进行复核,出具注册资本足额到位的验资复核告;如果公司计划IPO,还应该关注非货币出资评估机构的资质;

4、就相关出资不实的补救措施取得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备案、认可;

5、弥补出资之后或者运营一段时间之后,经各中介结构确认,股东出资已足额到位,不存在产生股权纠纷的潜在风险,不存在申请首发的实质性障碍。在IPO实务中除了要考虑规范出资不实的问题外,还需要考虑时限问题。根据保代培训(2010年):出资不到位比例〉50%,补足并等待36个月;出资不到位30-50%之间,补足1个会计年度;出资不到位以金麒麟为例:2002 年 1 月 25日,金麒麟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决定将注册资本由500 万元变更为 5,699.168043 万元。其中以金麒麟有限自有资产共计 20,994,295.24元作为出资来源,并非股东自有资产,属于出资瑕疵。2004 年 8 月 12日,金麒麟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将注册资本由5,699.17 万元变更为 11,514.02万元。股东以公司自有资产共计27,981,778.74 元作为出资来源,并非股东自有资产,属于出资瑕疵。综上,金麒麟有限2002 年、2004 年增资事项存在瑕疵。两次增资不足部分合计 48,976,073.98 元。鉴于金麒麟有限2002 年和 2004 年两次增资中存在出资瑕疵的情况,2011 年11 月 23 日,金麒麟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金麒麟有限现有股东承担2002 年和 2004 年两次出资不足部分的补缴义务,以现金方式补足该出资不足部分。资金来源为各股东获得的金麒麟有限分红款项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额。2011年 12 月 10 日,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山东金麒麟集团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鲁天元同泰验字【2011】第 4173 号),对金麒麟有限本次补缴出资的 48,976,073.98 元进行验证,确认截至 2011 年 12 月 9 日,金麒麟有限已收到股东补缴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48,976,073.98 元,全部以现金出资;金麒麟有 限 补 缴 出 资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15,140,227.17 元 , 实 收 资 本 人 民 币115,140,227.17元。根据上述补足出资的股东出具的书面承诺,除该等股东外的金麒麟有限设立时的股东不再需要偿还其负债,该等股东亦就此放弃代为清偿后对其他股东的追索权。上述孙忠义等股东以现金方式补足出资后,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1 年12 月 14 日出具《证明》,“兹证明,山东金麒麟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1,514 万元,股东出资真实完整,近三年不存在任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任何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特此证明。”同时,会计师对发行人自成立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全部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从成立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410033 号),复核结论为:“贵公司报告期内历次注册资本及其变动,经上述验资报告审验后,不存在注册资本未到位的情形。”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金麒麟有限 2002 年、2004 年增资存在出资瑕疵,但截至 2011 年 12 月 9 日,已由股东足额缴纳了全部实收资本,并经立信审验复核。鉴于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出资瑕疵已于 2011 年 12 月消除,出资补足后已连续运营超过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且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相关合法合规证明,因此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出资瑕疵不构成发行人本次上市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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