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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创优节目工
作的通知 2014年是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的大年,为进一步增强创优工作的主动性,参照近年省、市局评奖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201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送评范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播出的广播电视新闻类,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播出的社教类、文艺类、播音主持类节目。
二、送评指标。
本着“好中选好、提高奖项含金量”的原则,要求全台新闻、社教、广播、制作和广告等业务部门全力以赴,通力协作,做好节目创优工作。具体指标分配到各部门(见附件《20
13、201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创优节目工作指标分解表》)。各类节目的送评指标争取不空缺,同时根据年底德阳市局具体创优节目指标分解以后进行优选,将好的节目送到德阳参加评比。
三、节目规范。所选送的各类节目具体要求按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和四川省广播电视学会2008年11月编印下发的《四川广播电视节目(政府奖)参评标准指南》(试行)执行。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尽快落实节目内容和参与人员。
总编室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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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创优节目工
作指标分解表
《、广播电视节目奖创优节目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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