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文件的编制要求
1.2.1项目文件应保证原始性和真实性,归档的项目文件应为原件。
1.2.2项目文件必须与工程实际相符,并做到完整、准确、系统,满足生产、管
理、维护及改扩建的需要:
a)项目文件的完整是指按附录B.1所确定的内容,将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应该归档的文件归档,各种文件原件齐全;
b)项目文件的准确是指项目文件的内容真实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c)项目文件的系统是指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1.2.3项目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
国家标准图幅。
1.2.4项目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符号、文字及书写方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2.5项目文件的编制和书写材料必须宜于长期保存,并做到字迹清晰,图面整
洁,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1.2.6声像材料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1.2.7电子文件应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项目文件的编制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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